《少女病有100种》第36章


林茉刚开始认字是爸爸从报纸上一个一个挑出来教她的,只需告诉她一遍,她就不会忘记,她看的第一本书是妈妈从雇主家捡回来的,因为看上去还很新,妈妈认为根本不应被扔掉。
书很厚,书上很多字林茉都不认识,因为急于知道后面的故事,她也不问,那时也不懂查字典,所以她只管闷头向前看,她像世界上最努力最坚韧不拔地跳栏运动员,遇到不会的字就跳过去,就这样,林茉还未上小学前就已经自己似懂非懂地念完了整本《红楼梦》。
由于过于贪婪的读书,林茉的头有时会隐隐作痛,林茉觉得就好像大脑深处某些一直昏昏沉睡的部分被激活了,她的爷爷奶奶是不识字的,爸妈都只念完了小学,她还有一个姨妈因为盗窃正在坐牢,她的整个家族里没有人是愿意使用自己的大脑的。
她是个异数。
之三图书馆
市立图书馆的公众阅览室设施非常好,但阅读者总是寥寥,尤其在周末下午这个时段。
今年春天的时候,诺诚看到一个因为看书看得太累而脸贴着桌面趴下来的女孩子。
因为逆光,诺诚看不清她手边反扣的那本书封面上的书名。不过从书的装帧和厚重程度来看,绝不可能是流行的读物。
像晒太阳的猫咪一样趴着的女生,她身体其余部分都静止了,大概只有脑袋仍在咔嚓咔嚓的转动,就像手表内部的齿轮似的。
果然知识是精神的食量,女孩那种懒洋洋的样子让诺诚想到她正在消化她刚刚吸收的大量信息。
那天林茉离开图书馆公众阅览室后,诺诚出于好奇走过去拿起了林茉离开前整整齐齐摆放在桌面上的书,原来是一本心理学著作的翻译本,在国外不少大学用它作为教材,虽然大部分理论都讲述得深入浅出,但对于一个看上去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女生而言,还是相当的晦涩难懂吧?
下一个周末,诺诚又在阅览室碰见这个女生。诺诚犹豫了一下,坐在了她的旁边,女孩子始终没有抬头,像是对外界的一切浑然未觉。
诺诚从笔袋里拿笔的时候,不知怎么一滑跌在了地上,他想拣,笔却滚到了女生的两只脚的中间。不得已,诺诚向专心致志看着书的女孩子说了声“嗨”。
他发出的声音像被干燥的海绵吸去了一样,女孩毫无反应,眼睛仍是紧盯着书页。她像是灵魂出窍,完全进入了书本的世界。
“嗨。”约略提高了音量,并且伸手轻轻碰了一下她的肩膀。
竟然还是置若罔闻。这姑娘是在看书,还是老僧入定?
“对不起!”除了放开的嗓音,诺诚还将女孩瘦弱的肩膀推得晃动了一下。
“啊,什么?”女孩像是被从熟睡中忽然惊醒般吓了一跳。
读书时能保持这样的专注力的人,诺诚真是第一次见到,他不由微笑起来。
那天他们还交谈了几句,诺诚问女孩在看什么书,她说《纯粹理性批判》,诺诚张口结舌了一会儿。
“很难懂吧?”
“唔。”
显然不太擅言辞的女孩子在诺诚自我介绍了他的名字后也没有说出她叫什么,后来要备战中考,诺诚没有再去市立图书馆,自然也就没有再见过这个“神奇神秘又古怪”的女孩子。升入高中那天,诺诚在新生中望见了林茉,他的心中忽然翻腾出一股烧沸的水那样激荡滚热的情绪。
“喂,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他拉住和他一个初中升上来的好友问。
“那个土包子?不知道。”
之四校服
Z中的校服几年前经过改良,十分精致好看,春夏两季共计四套校服,定制费不菲。
林茉不准备和父母讨要这笔费用。于是,她成了学校里那个独一无二的不穿校服的女生。
当所有人都穿着统一的制服而你却没有的时候,其实和在大庭广众下赤身露体是差不多的,会感受到沉重的羞耻感。
林茉这样煎熬的一个月,班主任看不过去了,对林茉说只要她写个申请说明情由,学校可以免费为她提供校服。
但林茉拒绝接着这种带着怜悯意味的好意。
“我会买的。”
她一直在攒钱,从自己的伙食费里撙节。学校食堂的饭菜品种多,也不贵,林茉每天都只买一点点米饭和最便宜的那个素菜,林茉买好午饭后从来不在食堂停留,虽然说空置的座椅总是有,她不管选在哪里坐下来,都不可能会出现同桌的学生立即起身避开她这种戏剧化的场面,可是他们眼中一定会闪烁着嫌恶、不屑,更糟糕的是——同情的眼神。
因为饭盒不保温,当林茉走到操场旁的石砌看台时,饭菜早就冷掉了。林茉吃了几口凉丝丝的午饭,胃开始不舒服,刚刚离开食堂的时候又忘记打热水,这样想的时候,有人递过来一小盒冒着白腾腾热气的鸡汤。
之五枸杞
诺诚妈妈是不许他在学校食堂吃饭的。在她看来那种地方烹饪的食物是达不到“人类食用标准”的。
嫁了人就再也没有工作过的诺诚妈妈堪称完美主妇,她会精心为儿子准备几个月都不重样的爱心早餐,制作就算是营养专家也挑不出毛病的营养均衡的便当。特意从国外代购的保温饭盒,确保诺诚每天中午都能吃上和刚出锅的热度差不多的美食。
今天三层食盒里最上面一层的是妈妈熬制的红枣枸杞鸡汤,红枣去核,枸杞已经炖烂了,可以直接和汤一起喝掉。
“不要。”虽然满心感激,但林茉还是拒绝了。
稳稳端着鸡汤的诺诚一脸好脾气的笑容,“要的。”
“不要。”
“要的。”
“不要。”
“要的。”诺诚用一种既无赖又诚恳的态度坚持着。
这样推挡了几个回合,林茉终于忍不住笑了。“真的不用呀,我的午饭都还没有吃完。”
“我的这个我根本没法吃呀,红枣枸杞什么的,我看上去有那么需要补血么?吃这种东西会有损我身为男子汉的尊严的。”诺诚一本正经说。
林茉再一次笑起来,笑得连胃痛都忘了。
她喝掉了鸡汤,同时也对自己说,下不为例。
之六便当
诺诚对妈妈说,他开始长身体了所以食量大增,过去那个饭盒不够用了。妈妈马上说,那好,换一个大的。诺诚说,不用,再准备一个一模一样的,以后我每天拎两个饭盒去上学。
虽然不知道一向古灵精怪的儿子又在捣什么鬼,但诺诚妈妈还是按照他的意思替他另外准备了一个一模一样的饭盒,每天的午饭都平均分成两份,装在两个饭盒里。
午休时间,诺诚拦住林茉,完全不顾周围同学好奇的探视,把一只保温饭盒塞给林茉,“我们一起吃饭。”他说。
之七阳光
像林茉这样贫穷却有骨气的孩子,说什么都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的,可是那天她却接下了诺诚递过来的饭盒,甚至后来还和他结成了午饭时间的同盟军,吃一模一样的热乎乎的菜肴,自然而然地聊天。
林茉甚至把一直不穿校服的真正原因告诉了诺诚,因为没钱买。
压岁钱也没有么?诺诚问。
爷爷奶奶也有给压岁钱,仔仔细细包在红包里,可是在她手里还没捂热就会被爸妈拿过去借花献佛再孝敬给爷爷奶奶。呵呵。林茉解释着,这个总是用随意自在幽默的态度对待她的男生,她觉得在他面前根本不需要隐瞒什么。他不会笑话她的。
林茉也解释不清为什么她会对诺诚这样的另眼相看,也许因为他先对她另眼相看,也许因为在这个她得不到认同的学校里,诺诚就像阴云间隙投射下的阳光,没有人会抗拒带来光与暖的阳光,不是么?
“我知道你肯定不记得了,其实我们之前在市立图书馆碰见过。”一天诺诚不经意提及。
林茉没有吭声。
不,她记得的。
忽然走近绽放亲切笑容的男生;说,“打搅了,我要拣一下我的铅笔。”穿戴衣着未必可以一下子凸显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但那种养尊处优的气度却可以。所以虽然诺诚极力主动和她说话,但她还是拘谨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曾告诉他。
可是没想到最后他们还是成了朋友。
非常非常好的朋友。至少诺诚不遗余力地表现出的就是这样的。从来不会回避任何人的视线,早上在学校碰到,他总是用开心得像看到一大堆钻石似的声音向她打招呼,“林茉!”,他的身边总是围绕着一群和他从同一所初中升上来的同学。
Z中像林茉这样从不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的破烂学校考进来的黑马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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