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佳偶天成(璐珈)》第114章


应该说,在叶家,叶童算是有点战略思想的,他以为,出身不能选择,但道路可以选择——既然当初没有好好念书,导致考大学时失去了人生第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就业后难免步步落后,于是更要在择偶问题上好好把握,这是人生第二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了,他可不愿像有些男人那样,傻乎乎地找个无能的老婆,累死自己。
“咋个,你还知道回来了?”叶理生见儿子这么晚才回来,很生气,若是能早点回来,事情也不会演变成这样。瞧人家老肖头,有两个儿子撑腰!
叶童懒得说话,径自在饭桌前做下,端起饭就呼。
“这个小兔崽子,老子与你说话你没听到?钱呢,把钱给我!”
“什么钱啊?”叶童这时才懒懒地问了一句。
“上次我让你去卖的那副画,你不是说能卖个好价钱的嘛?”
“哦,是卖了。”
叶理生紧着再问了一句:“钱呐?”
“花了呀。”
叶理生气得下了床四处找家伙,叶童端着饭碗站起来,笑着劝道:“您老人家别动气,回头我一挡,小心伤着您。”
春儿娘慌忙上前拉他,叶理生一时找不着顺手的武器,想想自己确实不是叶童的对手,只好干拿手指着叶童说:“败家子!你个啃老族!吃定老子了是吧?!”
叶童不爱听了,他一扔筷子,嗓门比叶理生还大:“我怎么败家了!不就借你俩钱,至于吗?哦,一千五百块,这就算我啃你了?那你不是早把我姐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叶理生被他拿这话一顶,气得满头花白的头发,像疾风中的枯草那样抖起来了,叶童看把父亲气得过了点,扔下句空话道:“又没有多少钱,等我和朋友做完这笔生意就还你!”说罢一溜烟跑了。将叶理生的怒骂声丢在了脑后。
叶童从家里跑出来,独自在小区里漫无目的地走了一圈,一时想不好上哪儿去。天已经黑透了,小区里的路灯十盏倒有五盏爆了灯泡,管理处也不安排个人来换,叶童虽然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环境,还是希望有朝一日能住到一个亮堂体面的小区去。
他正无聊地瞎逛着,忽然看到,在一幢水泥外墙的旧楼下,一个女孩独自一人站在一楼的公共防盗门前发愁。叶童凑过去一看,原来,一把断了一截的钥匙正塞在防盗门的锁孔里。
闲着也是闲着,仗着爹妈给的高大英俊,叶童上前热心地问人家:“要帮忙吗?”
女孩闻声转过头来,有点警惕地看了他一眼。
叶童马上理解地稍稍退后了一步,站在路灯下,将他高大的外表展露出来,很有礼貌地自我介绍道:“我们家住五号楼。离你这儿很近——你叫保安了吗?”
女孩点点头,似乎对叶童的来历放心不少,她有点焦急地指着那截断钥匙说:“不知道是谁,把钥匙断在里面,不弄出来就跑了。旁边杂货店的老板帮我叫过保安了,保安让我在这儿等楼里的人出来。可我都等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见楼里有人出来。”
这是一幢有着二十来年楼龄的旧楼。公共防盗门显然不是原装货色,而是后来加上去的,并且安装得很马虎——这也难怪,住在这样一栋陈旧马虎的建筑里。要么是经济状况很一般的人家,要么是些租客,谁也不愿意为了公共设施多花银子。这个防盗门其实防不了真正的贼人。几根稀稀拉拉的铁杆,上端都没有封顶,露出一点空间正好够一个人的身子挤过。身手敏捷些的人,要想攀越过去不算十分困难。
叶童看了看地形,对女孩说:“我翻过去,从里面把门打开。”
女孩心中求之不得,却又不好太过直接,便拿捏分寸,表现出轻度的不好意思说:“能行吗?那你小心点。”
这时候。旁边小杂货店的老板也踱过来看热闹,他是认识叶童的。叫了声:“童老弟,这么热心!”
叶童冲着杂货店老板一笑:“人家一个女孩子,能帮就帮下。”
杂货店老板转头对女孩说:“罗小姐,没事的,童老弟出了名的好身手一翻就过去了,你不用不好意思,最多等下你请他喝一瓶汽水就是了。”
叶童常年运动,练成一副敏捷身手,这时候发挥了作用,他顺利地把自己的身子挤过防盗门上方的那条缝隙,除了防盗门顶端生了锈的粗糙铁条不知趣地把他的衬衫钩了一下,发出棉布撕裂的帛声,他在黑暗中低声骂了一句粗话。
女孩站在地下仰着个脑袋,听到动静有点担心地问道:“怎么了?”
叶童没有说话,他看清地面平坦,就跳下地来,得意洋洋地打开防盗门,放女孩进去。
女孩这时候才顾得上就着影影绰绰、半明不亮的灯光仔细观察叶童,她惊喜地发现,先前光注意到这助人为乐的身段不错,没料想居然脸也帅气得令人垂涎欲滴!
女孩想,长这么帅是不需要当流氓或者抢劫犯的,否则不是浪费资源吗——她不由对人家添了三分放心四分好感,再一看,叶童的衣服都让铁条给钩破了,又多了几分过意不去。她打消顾虑,热情地邀请叶陶道:“我就住三楼,上楼喝口水吧。”
叶童反倒犹豫了,他觉着这么黑乎乎的晚上,又不认识人家,不过顺手帮着翻了个墙,上人家一个陌生女孩家不合适,加上杂货店老板在旁边看着,他更不好意思这么跟着上楼了。
叶童这一犹豫,女孩对他更放心了,她说:“你衣服都挂破了,要是连水都不喝一口,我真的不好意思。”
叶童这才无可无不可地点头应允,杂货店老板多嘴多舌地在边上嘎嘎傻笑了几声,叶童听了直想捏住他的脖子让他闭嘴。
一楼好歹还算有点昏黄的灯光,两人一转弯,楼道里就一点灯光都没有了,每一级阶梯的高度似乎不够匀称,因为年久失修,有的地方地面坑坑洼洼,两人这一路摸索着上楼,有点高一脚低一脚的意思——不过叶童并没有任何诧异的感觉,他们家那栋楼也差不多这条件,只不过他熟悉地形,哪儿有坑,坑有多大,都了然于胸,摸黑行动时能更利索一点而已。
还好就在三楼,很快就摸到了,女孩掏出钥匙,叶童机灵地摁了一下手机的键盘,给她照亮。等她打开门一开灯,叶童却吃了一惊,他完全没有想到,在这样一个粗陋陈旧的建筑里,会有这样配置的人家!
这是个两房的小单元,客厅的尺寸不大,所有的家电也都小巧玲珑。引起叶童注意的是,从家具到电器,从窗帘到拖鞋,明显是一水儿崭新的货色,这还不算,主要是这些货色的价格和档次。明显高于小区里的大部分人家惯常使用的货色。
就拿叶家来说吧,那些乱七八糟的家具压根儿就不是一个风格的,甚至颜色都大相径庭,完全没有配套协调这一说,小小的客厅里,却摆放着一张笨重粗大的沙发。闹得人都不知道往哪里站了。
眼前这户人家的客厅里。不仅布艺沙发的颜色和水磨石地面的颜色搭配和谐,就连窗帘的颜色也明显是搭着窗边的胡桃木餐台配的,日光灯格外明亮,一看就是新换上的名牌灯管。不像叶家,所有的灯管似乎都患上了营养不良,夏天不亮冬天不暧。有气无力的德性。
就在叶童坐在沙发上观察着这一切的功夫,女孩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可乐,热情地拉开了才递到叶童手上。叶童认真地看了看她。脸长得还算漂亮,至于这张脸到底漂亮在什么地方,他一下还说不上来。
他有些奇怪,到了家了这女孩怎么还围着一条丝巾,层层叠叠地一直从脖子围到嘴巴处。
女孩拉了张餐椅在他对面坐下,笑眯眯地说:“我叫罗菁菁,怎么称呼你呀?”
“我?我叫叶童。你不是本地人吧?”其实。他想问的是,“你是干吗的?”
但叶童明显感到女孩似乎比他向来结交的那些女孩更有分量。她不说你叫“什么”,说怎么“称呼”,她的名字叫“罗菁菁”,叶童认为这三个字比他所有女同学或者女同事的名字都更富有撒娇的意思,这些感受在他刚进门时的惊讶之上又给他增加了一点压力,也给了他几分似有似无的新奇和激动,叶童下意识地把到嘴边的问题给硬咽了下去。
罗菁菁说:“嗯,我不是本地人,不过,我在S市待了二年多了。搬到这里有半年了。”
叶童惊讶地说:“你一个人租两房的房子?”
罗菁菁自豪地介绍说:“对,我一个人住。房子刚租下来的时候,又脏又旧,我让房东把原先的那些破烂家具都搬走!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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