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第97章


“这些重要吗?”李青莲打断道。
不重要吗?
“其实,自始至终,我气恼于你的地方只是在于你之前一直不愿意对我完全坦诚。只要你对我说出来,这个结果是什么,反倒就不这么重要了。你若是魔,也是被逼成魔的,我又怎会因此而放弃你。哪怕——”他顿了顿,声音坚定,“哪怕魔的身份本身就是一种无法改变的罪孽,那我也会与你一同承担、一起赎罪。”
所以,大可放心。
“如果我很在乎明琇是人还是魔,必然要在爱你和恨你之间作抉择,我早想通了,不爱你太难,那我又何必再纠结于这个问题、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对于这个几乎无解的难题,他的想法化繁为简,就是这样简单直白的几句话,就将两难的困境化为乌有。
明琇惊异而动容,嘴唇不住地发颤,竟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深深地、深深地看着他。
“所以,明琇,别怕。人活一世,无非痛快二字。”李青莲抬起一双血臂将她拥入怀中,“过往发生的坏事大多是时事所迫,非我本意。但凡我能做主自断之事,断然不屑落入踌躇自恼的地步。我若看得上,便是妖魔鬼怪又何妨?我若看不上,天王老儿我都懒得多瞧一眼。”
明琇知道他身上有伤,不敢抱得太紧,只是虚搂着,在耳边呢喃,“谢谢你……”是真的很感谢你,一直以来。
李青莲一使劲,有力的双臂就将她紧紧扣进怀里,像是要把她融入自己的骨血里,珍宝一般守护着。低沉沙哑的嗓音在明琇耳边响起:“抱你,我不疼。”
飞到一处小村落,李青莲操纵机杆,使重明降落。此刻天气一片阴霾,下起了小雨,云雾遮天蔽日,也看不出来到了几时。
他们都身负重伤,就相互搀扶着,颤颤巍巍地走在雨里。
像是蹒跚学步的孩子,也像是耄耋之年的老人。
李青莲道:“明琇,为什么阿壑没有和我们一起走?”
明琇悄悄握紧了双拳,咬牙道:“因为城主还有些事要善后……他、他毕竟是大匡城主,和其他门派还有些事要处理。他让我们先走,别回去给他添乱。”
“哦。”李青莲很相信明琇,不疑有他,“也是,那些人还想要杀你呢,你不能回去。不过,我觉得我还是得回去看看,这样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也能搭把手……阿壑他一个人面对这么多咄咄逼人的前辈,肯定很困难。”
明琇喉头一哽,为了抑制快要忍不住的眼泪,不得不佯装生气,吼道:“青莲,你现在这幅虚弱的样子能干什么?还是先在外头躲几天,修养好身体再做打算吧!”
李青莲被她一吼,敛眸道:“是,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我总觉得自己最近很奇怪,总是莫名其妙丧失一段记忆,像是脑子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而且变得特别易怒、特别难以控制情绪……”
他说到一半就没有说下去,似乎对自己的感觉都不再确定。
明琇叹了口气,“我们先给你找大夫……”
“不去。这种山野小村能有什么好大夫。”
“这种时候,就没得挑啦!”明琇想,等熬过李成壑所说的七天之限,一定要给他找最好的大夫。
“反正不想去。”他嘟囔了一句,搀着明琇,一步一步踩着地上的水坑。
就像孩童那样,下雨了,不会想着雨水会不会弄脏衣服,也不打伞,就喜欢野在外头,一步一个水塘,溅起地上的泥水。
明琇:“你小时候一定是个小皮猴。”
李青莲:“那当然!小时候,我跟着父亲各地走生意,父亲没空管我,我就成天野在外面。连得村里有小孩的人家都不让小孩老跟我一道玩了,觉得我带坏了别的小孩。不过我父亲人开明,从来不揍我。只是他后来给我准备的衣服都变成了白色的,白衣容易脏,所以我一旦玩得狠了,衣服就惨不忍睹。”
他不常说起童年,但如今说起童年趣事,光是听着都觉得妙趣彭生,仿若那个笑起来天真灿烂的皮孩子蹦蹦跳跳地跑到了明琇眼前。明琇侧头看他,微微一笑,“你的父亲真聪明,换一身衣服就能制小皮猴啦。”
李青莲摇摇头,“也就制了大半年。后来我很快筑基、开光,学会了运气术,身手变得矫健起来,即便是穿着白衣上树掏鸟蛋,也不容易弄脏了。”
明琇又将话题转回了看大夫这件事上。
“明琇,先去客栈吧。”兴许是受了伤后他变得更随性。
“疼,受不了,我真的得喝点酒,不然得疼死。”
“先去看大夫!”明琇坚持道。
“我这一身血衣,一看就是亡命之徒的样子,哪个医馆敢收?也就只有经常有江湖客出入的酒馆客栈敢收我了。”李青莲亲了亲她,“我的乾坤袋里有上好伤药,一会儿我喝几口酒,就不疼了,到时候且先给自己处理一下伤口,指不定比这里的赤脚大夫管用!”
他为了那一口,真的是什么理由都能想出来。明琇拿他没办法,实也狠不下心对他说半个不字。
“好吧,都依你。”
就在这时,一枚锦囊从明琇怀中漏了出来,李青莲抽出一看,“这是什么?”
明琇吓得立刻抢回来,小心塞回衣襟中,“没什么!”
李青莲到底是十分聪敏,哪怕明琇什么也不说,他光是看了一眼也猜到了一二,“那是男子的荷包吧?上面绣着吉祥纹,应该是大匡的东西……阿壑给你的?”
“奇怪,从来没听说阿壑和哪个姑娘家亲近的,还送荷包……”然后就被自己的猜测震惊了,“难道他和你……?”
明琇脱口而出:“胡说!他要喜欢也是喜欢你!”
说完了又后悔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幸好,李青莲并没当真,只当这是一句玩笑。“你又说笑,阿壑不厌恶我,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明琇激动道:“李成壑怎么可能厌恶你!”
虽然她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以为是李成壑夺了属于李青莲的母爱和继承权,也是他毫不顾忌兄弟之情将李青莲赶出城。
“阿壑小时候真的跟我挺亲的,我跟了父亲,他就在边城陪母亲,但每次我回来,他往往整天整天地粘着我。”烟雨蒙蒙之中他回忆起了往昔无忧无虑的时光,“好像是在十五岁那年吧,我因为一件小事得罪了他,他就开始疏远于我……”
明琇挑了挑眉:“小事?”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还说什么从那时起就“想通了”?
“信我。真的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没回评论,但感谢留言的小天使,你的支持是我码字时的小甜品动力,请继续鞭策我吧~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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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吟留别】1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
两人找到一家偏僻的客栈,也不顾掌柜战战兢兢的目光; 上来就点了几坛酒。李青莲抓起酒坛; 倒上一大碗酒; 大口饮尽。
朔风又起,白驹过隙,自李青莲辞亲远游之日算起,转眼间已十二年过去。他广杰天下英豪名士,与五湖四海的好友饮了无数场; 却是很久、很久没有与自家兄弟一起喝过酒了。明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却疏远多年,形同陌路,如此想来; 他口中的美酒也不甚合意了。
“我得罪阿壑那会儿; 已是八年前的事了。”李青莲追忆道; “那时候我常年在蜀中学剑,每年就回边城一次。我们十五六岁的那年除夕; 阿壑给其余人都准备了礼物唯独缺了我; 我本也没注意他送没送礼物,是后来听他特意向我道歉说给我的礼物还没准备好,要等到上元节才能送我。阿壑从小就老成; 其实什么礼物都无所谓的,我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他却老是一本正经的。”
明琇问:“那后来他给了你什么?”
“你肯定猜不到他送了什么。他竟然送了我两只兔子,还让我带去蜀中养着和我作伴。”他笑了一声; “阿壑那是不知道,蜀人最喜欢吃兔了,光是兔头就有一百种做法。”
明琇:“你不会把人家专门给你养的兔子给吃了吧!?”
李青莲又给自己斟了一碗酒,他生性豪爽,遇事无论好坏,都可浮三大白。这才饮了第一碗,又算什么?
“没,那两只兔子我没吃。我成天供着那两位祖宗,几年后寿终正寝了我还专门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将它们埋了。不过我看那两只兔子都是公的,就买了一窝母兔子给他们作伴。他二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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