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套路得人心》第91章


饼对日子穷苦的人家来说都是个吃不到的好东西。
小永坐在牛车上,这摸摸那看看很是新奇,牛车在村里是个宝贵物件,牛是种地的好手,平日里大牛家伺候更是精细,轻易不让人骑。
哪个孩子骑过牛,在小伙伴中都是被羡慕的存在。
“呦,小喜儿一家这是去赶集?”坐在车前头一个围着头巾的中年妇人开口问,这个人是郭家二婶。
整个村子都连着亲戚,不过都不是直线亲属,七拐八拐很远的亲戚,称呼也就是那么一叫,实际上除了直系亲属,其余的没有那么亲。
“这不是去卖鞋挣俩儿钱么,二婶子去看莲姐?”郭二婶家女儿嫁给了景洛城酒庄的活计,定居在景洛城,郭二婶家就这么一个孩子,便时不时的去城里看望。
“是,这不地里刚忙完,我就去看看。”说到女儿郭二婶满脸笑意。
牛车上氛围很好,说说笑笑的聊着天,柳献之抱着小永也不说话,抬着笑脸听大家说话。
“啊!”郭二婶的侄女尖叫一声,往后一仰刚好靠在了柳献之的后背上。
柳献之立马往前挪了挪,顺手将怀中的儿子转了过来,算是隔开两人的‘接触’,因这一声叫喊,车上人的视线都看向郭二婶的侄女——兰姐儿。
兰姐儿红着脸说:“刚刚有一个大拇指那么粗的飞虫子。”想起刚刚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男子的后背上,兰姐儿脸臊得发红。
“兰姐儿干活做事什么都勤快,就是怕大虫子,没事没事。”二婶笑着打趣,缓解着侄女的尴尬。
慕喜也笑应着,刚刚的插曲就算翻过了,夏朝民风开放,女子能够逛街上酒楼,男女大防没有那么多的规矩。
车上继续说笑,兰姐儿回想起刚刚的情况,心依旧跳个不停,偷偷抬眼看下柳献之,脸庞俊逸,谦谦君子温如玉,兰姐读过书,心中向往的是儒雅公子,可不是村中的糙汉,思绪越飞越远,脸红久久不退。
牛车赶了约大半个时辰,慕喜就见到了景洛城的城门,白色城门气派雄壮,三个黑体大字写着景洛城。
进了城,大牛把人放在集市的那条街,下午的时候就还这块等着,一起回村子里。只有慕喜这一家回去,郭二婶带着侄女在女儿家住上几日再走。
定好了时间大牛就赶着牛走了,郭二婶也带着侄女去商业街的酒楼找女儿,慕喜三人站在街口,第一次来城里,慕喜分不清哪是哪。
四周看了一眼对柳献之道:“走吧,先找个你摆摊的地方。”
柳献之点点头,轻车熟路的走到了一个路口,铺上草席,鞋子一双双摆上。
整条街的商贩三三俩俩,他们来的太早,许多商贩还没有出摊子,按理来说应该没多少人,但柳献之的鞋却一双接着一双卖。
因为码头力工只能赶个大早逛集,柳献之编得草鞋结实不容易烂,这些人都认准了他这个摊,很多人事先拿着一文钱定的鞋。
所以大家都知道柳献之什么时候来,他们再过来取,不坐牛车的话,柳献之披着月光就开始往城里走,这个时间点和他平日步行来到城里差不多。
一个时辰左右,柳献之就把鞋子卖光了,
也让在一边坐着的慕喜发现了他的另一面,这人没有表现出的那么软弱呆木,讨价还价一点亏没吃。半点优惠没享到的买家,还笑盈盈的念一句好才离开。
“你都卖完了?我是第一次来着城里,你领着我们逛逛。”站起身的慕喜牵起了小永的手。
心中感叹,这孩子真的很懂事,明明对这个集市很好奇,却乖巧的坐在一旁,不吵不闹,那个拎着糖葫芦串的老头走了两圈了,小永馋的直咽口水也不说要吃,别的孩子早就打滚哭闹要了。
平日柳献之卖完鞋子就走回家,因为太晚回去,没人做饭小永该饿一天了,今天不着急,那就好好逛一逛。
低头一瞧,被儿子的样子逗笑了。
小永抿着嘴,黝黑的肤色依旧掩盖不住脸上的红晕,这小家伙儿被慕喜牵着不好意思呢。
每次和小伙伴们玩,他们的娘来叫他们回去吃饭,都是牵着他们的手,或者背着回家,小永可羡慕了,现在他娘也牵他了呢。小永的心都要飞到天上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时间应该会比较晚~每天的第二更熊猫码字速度出奇的慢…( _ _)ノ|壁
第76章 泼辣娘子vs文弱相公
柳献之把草席收好; 背上筐子一家三口人开始逛集市,慕喜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买两串糖葫芦,给小永一串; 给柳献之一串。
看着柳献之一脸诧异的表情; 慕喜扬了扬下巴骄横的说道:“吃吧,我说了会对你们好的,我不喜欢山楂酸甜的味道; 你们一人一串; 不够吃再向我要!”
刚刚卖糖葫芦的老头来回吆喝的时候,慕喜也发现到了柳献之追随的目光,想来应该也是喜欢吃。
“谢谢。”柳献之呆愣过后,笑着接了过来。这时的小永已经吃没一半了; 小孩子内心简单; 心里想着糖葫芦真好吃; 他娘真好。
小永是个记吃不记打的; 慕喜的一串糖葫芦; 一个牵手,就让他忘了之前慕喜对他的恶劣,脑子里全都是娘对他真好; 给他买糖葫芦吃; 还带他来赶集。
见父子俩吃的香甜; 慕喜心里也甜滋滋的很满足。
原主的父母留了不少银两; 昨个儿慕喜打开自己的小金库,发现其实她是个富婆来着; 原主父母常年在外经商,说白了就是倒货,这的货拉那去卖,那得货拉到别处去卖。
这些年挣了不少钱,慕喜的爷爷奶奶死了,夫妻俩就停了生意,准备和女儿在老家定居下来,结果就最后一次外出去城里看房子,遇到逃命的恶匪丧了命。
但银钱早就在家中藏了好,并且告诉了女儿,整整三百两,还有一锭黄金。
普通农户人家一年都花不上一两,有的农户甚至一辈子都用不到整块一两的银子,平日花销都是抠着铜板来用。
慕喜见到散散碎碎加在一起三百两的银子,立马有了信心,难怪原身父母要去城里找房子,有这些银两傍底,在景洛城中也算得上中等之家。
原主以前对银子没概念,只知道一点一点的能够换取小零嘴吃,再加上不敢离了全围村,不然钱也存不住这些年。
有了钱慕喜就有了底气,让她有时间慢慢来研究怎么将日子越过越好。
买糖葫芦的时候,柳献之想付钱,被慕喜拦住,而后恶狠狠开口道:“你赚的钱就是我的,我们家的钱都是归婆娘管,你可不服?”
柳献之吃着糖葫芦,两颊鼓鼓听了慕喜的话,很是乖顺的把钱袋拿出来递了过去。
慕喜一脸理所当然的接过钱袋,实则内心很是失落,她这个恶婆娘当得很没有成就感啊!
集市上卖东西的小商贩很多,各种各样的物品都有,夏朝做菜的调料很丰富,和现代有得一拼。
村落里吃的没那么多讲究,做饭炒菜的调味料只有一个,那就是盐。若不是没了油盐食物实在难吃,这两样都能舍了去。
慕喜却实在受不了这清淡口味,先是买了一些调料,然后到肉铺买了一些新鲜猪肉,虽说旱灾连年,但一些贵族世家吃的却是一点不差,所以世面上仍有猪肉,糕点等食物,只不过价格稍贵一些。过日子的百姓舍不得买也买不起。
夏朝不时兴喝汤,所以猪骨头基本都是作废料,喂家里的看门狗,从来没有人买。慕喜最爱骨头汤,家里这两个也实在瘦,该是好好补补。
询问屠夫这骨头能不能舍给她,屠夫自然同意,最后慕喜以三文钱的价格,买了两只猪的大腿骨,另外买了一些排骨和后鞧肉外加四只猪蹄,总共花了八十文。
柳献之编了半个月的草鞋,也才卖了四十文钱,所以说平常百姓压根买不起。
慕喜又在布庄扯了五尺棉布,这些东西就让柳献之背过来的篮筐装满了。
烈日当空,正值晌午最热的时候。早晨起得太早慕喜一点胃口没有,到现在什么都没吃,柳献之和小永早上也只是吃了半块昨晚的馒头。
柳献之本来想带些红薯来吃,慕喜不让,说是嫌丢人,柳献之不知道这有什么丢人的,但也依言没有带。
慕喜是想到了城里带着父子在小馆子吃,还带着红薯干什么,看他往里装脱口而出:丢人,正是符合原著好面的性子。
“咱们去吃馄饨。”慕喜指了指前面露天铺子,每次赶大集街尾都会有临时支起来的小摊,逛街累得的人可以坐下来吃饭歇脚,相较于城中的大酒楼价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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