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嫁妖孽世子》第164章


,角落里无人,咱们就到那儿去。”
宋歌无声点头,脚步轻轻,尽量不发出声音。小瑞眨了眨眼睛,不动声色护在宋歌身前,好不容易避开那些席地而坐的逃难者横七竖八的或脚或手,站到一个小小角落里的时候,他才长出一口气后怕道:“真感觉他们随时会上来撕了我们一样,心悸!”小瑞拍拍心口,一副惊恐的模样。
宋歌一笑,回头才发现温自惜还停在城口不远处,她皱眉,这才发现因为地上都是或坐或躺的人,他们能走过来已是不易,温自惜牵着缰绳,根本没办法让马车也过来,况且就算过得来,他们如今唯一的一席之地也不足够停下一辆马车。
宋歌刚想出声提醒温自惜不如弃车吧,结果不等她说话,有人已经抢先一步道:“奶奶的,都多少日子没见过荤腥了,啐——”那人话语粗俗,甚至随地吐了一口痰,正正巧巧落在他对面那睡着觉的人腿上,后者也不恼,随便蹭了两下翻身打个哈欠继续睡去,呼噜比先前还大声。
小瑞瞪大了眼,表情很明显是从未见过如此景象的惊讶。
“是啊!这畜生般的日子,半点油水都不见,天天吃馒头清粥腌菜,我做梦都闻着马肉香了!”另有一人接道,从宋歌的角度看不到是谁在说话,但很明显,那些人把主意打到了他们的马上。
“吵吵吵!吵什么吵!”那先前守门的侍卫过了来,一转头看到温自惜黑着脸控着缰绳,站在一群流着哈喇子的粗壮男人中间,忍不住头疼道,“嫌弃馒头腌菜还是怎么着?不乐意吃都给我出去!自个儿到林子里刨树根吃去!”侍卫瞪着眼凶巴巴道。
他实在也是看不惯这些个有手有脚的大老爷们,成天领完了司县府的免费菜食就躺在路中间睡大觉,甚至有的时候饿了未到饭点,还会抢其他人省下来的那一个半个馒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这群败类——难民里的侵略者。
城中多有难民之间的冲突,但几乎都是以那个首先开口的名叫熊大的男人为首起事,除了抢人食物,无聊了斗殴打架,闲散了调戏妇人,样样都有他参与的一份。
武城司县府的衙役光是处理每日剧增的逃难者就已经忙得脚不沾地,司县府也不是生产粮食的地方,此处距离帝京也有一段路,现在已经到了弹尽弓绝的地步,连司县大人一天都只吃一个馒头一碗清粥,还是不加腌菜的,这帮混小子竟还敢挑事,当真没天理!
侍卫很生气,可也没有办法,只能口头上唬吓两句,其实什么效果也没有。
僵持片刻,侍卫终是因为有事要忙离开了,而他一走,熊大立刻站了起来!而他一站,连带着以他为首的四五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也一起站出,呈包围姿态将温自惜团了起来。
“小子模样倒俊俏,可是一个男人,少坐马车少骑马,两条大长腿好好的,多走路才对!”熊大的声音和他人一样,粗壮雄厚,一听便知是西北来的汉子。
温自惜眉间戾气忽现,握着缰绳的手紧了又松开,似乎熊大再多说一句,他拳下捏着的,怕就是熊大的脖子了。
宋歌看了看情况,温自惜的脾性经过一番了解她现在摸出了七八分,他其实算得上“好人”一词,司空翊能够选择安排曾经刺了她一刀的温自惜随她同路,想必对于他也是放心的。当然还有一点,她身上的蛊毒,还得靠他。
不过惹恼了温自惜,宋歌也不知道他会有什么行动,似乎在相识的两个月里,她还未曾见过他动怒,虽说清楚他身手不错,但这不错到了何种地步,她也不了解。
“照阁下所言,你也该多走路不是?”温自惜眉头轻蹙,长袍微蓝,染了一身尘土,却遮不去他眉宇间散发的一贯温润。
熊大听不习惯这文绉绉的用词,只“诶”了一声挥手不耐道:“那必须啊!西北距此地上百里,我就是走过来的!”他说得自豪,脸上一副得意,连那粗眉都染了浓浓的倨傲。
“噢。”温自惜平平淡淡应了一声,直接挑起了熊大的怒火,敢情这一声“噢”充满了他不屑一顾的情绪,似乎回答他的是:噢,不过尔尔。
温自惜却还有后半句,“可你要是没了腿,还怎么走?嗯?”最后一声音调微扬,似反问,又似杀气一现而过。
宋歌一惊,抬头看到温自惜冷下来的脸,那神色不是在开玩笑。
他……动了砍那人双腿的念头?!
熊大的脑子转得没有宋歌快,但也只是片刻,他反应了过来。不明白不要紧,一明白登时熊大就气红了脸,他古怪一笑,啐了一口咬牙道:“好小子,口气倒不小,爷爷我这双腿既然能安安稳稳走了三十多年,也能安安稳稳再走五十年,再不济也不至于折在这武城!折在你手里!”
战火一触即发,温自惜眉头微挑,手已放开缰绳,脚下步子微动,眸子盯在熊大身上。
宋歌抿唇,觉得今日温自惜似乎情绪有失,他们才刚进城,要住上几天休整一番才能继续赶路,不能一来就得罪这难民里的小头目。
宋歌抬头,趁两人还未动手,声音清亮道:“把马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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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大这名字有点跳戏,动画片里的哈哈哈~(≧▽≦)/~今天去剪头发,我的及腰长发变回了不披肩短发〒_〒哭死了〒_〒
☆、第六十五章 多么欢喜
温自惜一怔,有些意外地看了宋歌一眼,后者隐在角落里轻轻摇头,重复道:“把马给他们。”
小瑞着急劝道:“小歌!没有马咱们接下去——”
宋歌摆手阻断了小瑞的话,随即从拐角处出来,她一身狼藉,熊大和几个起事的男人并未多看她几眼,却对着温自惜挤眉弄眼道:“哟,你小子衣冠楚楚,倒喜欢这么个脏丫头呢。”
小瑞一皱眉,还没来得及说话,宋歌已经平静回答道:“嗯,和你一样脏。”
“你!”熊大一愣,反应过来后有些恼,“牙尖嘴利!”
宋歌不再与他多言,温自惜叹口气,松了缰绳在马屁股上轻轻一拍,那马叫了声,熊大一乐,用眼神指使一个离得最近的男人上去牵了马。
熊大得了便宜,还不忘挤兑温自惜两句,“想不到竟是个听婆娘话的男人,啧啧,没意思哟没意思——”他误以为两人是夫妻,话里很明显在鄙夷温自惜怕媳妇儿。
这次温自惜倒没有怒,相反他斜眼,想看宋歌怎么回答。
宋歌依旧很平静,抬眼不看熊大,只把目光放在那马身上,“嗯,总比没有婆娘话可听的男人强。”意思同样明显,鄙夷熊大三十多岁了还没娶媳妇。
这下熊大真恼了,他原本皮肤就黑,宋歌一语直接让他气成了黑红色。可他又不知道该不该动手,那男人一看就是有点手脚的,而且说他们挑事吧,他们把马给自己了,说他们和顺吧,又总在话头上找茬,真真气恼!
“老大,怎么说?”那牵马过来的人算是熊大的心腹,姓郑,单名一个冲字,个头小,站在熊大旁边就跟猴儿似的,也不知熊大是怎么挑中了郑冲。
“哼,”熊大冷哼一声,转头不再理睬宋歌,“将车卸了生火,将马宰了烤肉!”
“得令儿!”郑冲眉开眼笑,似乎已经闻到了阵阵马肉飘香。
温自惜冷瞧了几人一眼,最终走回角落跟宋歌和小瑞会合,小瑞皱眉道:“接下去路还长,咱们到下一座城必须得备辆马车啊,”他顿了顿,似乎怕宋歌误会又解释道,“我不是怕累,只是……”他想说怕宋歌累,而且越往西北天气变化越无常,万一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下雨了,很容易受凉。
温自惜摇头彻底粉碎了小瑞的念头,“这才是去往西北的第一城就已经人满为患,越往后走越是人多地少,这里都已经用不着银两了,后面又怎么可能还有店家卖马车呢?”他说完,看着小瑞垮下来的脸又补充道,“再说马车在前端时间瘟疫初发时可是逃难的必要工具,估计有点钱的都买光了。”
宋歌颔首,表示赞同温自惜的分析:“咱们要去西北,但不一定就是走着去了。”
小瑞一愣,温自惜也是有些意外,后者想了想问道:“怎么说?”
宋歌只笑不语:“等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这边话还在继续,那头熊大几人动作倒快,不多时已经渐渐有肉香传来。宋歌顺着味儿望去,架起的火堆很大,在这初春晚暮下无端添了丝温暖。
马几乎是没怎么处理,刚才宋歌几人谈话,估计郑冲和另外几个拖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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