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奥丁)》第226章


“那姑娘可不简单,说不定,我们尊贵的储君饮了鸩酒也不自知。”
一瞬间,怒气在他的血脉中激荡,心脏里搏动的宛若沸腾的岩浆。
有人胆敢亵渎他的爱情!将他的婚礼鄙夷为政治上的因素!用嘲弄的口吻指责他的挚爱!
即将到来的,是他此生中唯一的婚礼,完美神圣无暇,怎能让愚蠢的流言蜚语给玷污!
这些人真当他懦弱得不会生气么?皇室的教育,让他熟读《君王论》,他有几百种法子,让无事生非者尝到最毒辣的苦难,让所有心怀不轨的人瞧瞧,拜伦未来的皇帝,发怒时是何等的威严。
仁慈不代表无知,大度不代表软弱。
他刚准备快步走上前去,想瞧清楚是谁在冒犯。
“殿下,仪式正式开始了,请迎接您的新娘。”礼仪官的声音。
说闲话的人被惊动,走廊转角处传来慌张的脚步声。
他无心去追了,因为他看到了世间无双的美人儿。
金丝般的秀头梳成了漂亮的发髻,额上竖着迷迭香花瓣造型的蓝钻王冠,纯洁的拖地薄绢白婚纱包裹着那美妙的身躯,脸颊涂了淡淡的金粉,嫣红的唇娇艳欲滴。
“你终于是我的了。”他想。
铺着红地毯,漫长走道的两侧,宾客们已然坐好;身着红衣法袍的主教,正将掺了玫瑰香露的清水放在弥撒台上;父王在二楼的观礼小阳台,隔得太远,瞧不清父亲脸上的表情,只看见他倚靠在御座的右侧,左侧放置着由洁白羚羊角堆砌成的几案,上面躺着一本厚厚的福音书。
那是皇室婚礼古老的传统,传说当主教宣布两人正式结为合法夫妻时,天国的父会莅临人间,端坐于凡世之王的左边,为新人祝福。
圣洁的音乐,隆重的礼炮,教堂外万民的欢呼,随着两位新人在红地毯上前行的步伐,纷纷起立的嘉宾。
“……在天国的见证下,朱利尔斯·冯·科摩与佩姬·唐·莱因施曼,正式结为夫妻,此婚姻受世俗律法与神授之权庇佑,神圣不容侵犯。”
……
“我想吻你,吻你的红唇,吻你白净的肌肤,吻你芬芳的身躯,只要想到你,我便能战胜世间最邪恶的妖魔鬼怪。”朱利尔斯呢喃着,他继续回忆着。
……
婚典和蜜月旅行,奢华而且迷醉。
他对新婚之夜应当发生的场景,早已盘算了无数遍,那将是充满情欲和爱的,是滚烫的,有鲜红的葡萄酒,有爱人轻拂的鼻息,她会偎依在自己的怀里,龙胆蓝的明亮眼眸中满是朦胧的雾,他会给她述说世间最甜蜜的话语,也许她还会说,“好吧,亲爱的朱利尔斯,我想我一直弄错了,你是个能给我幸福的男人。”
这一幕没有发生。
美好的梦境消逝,残酷的现实重新包围住他。
“我想我们应该分床睡。”
“可我们是夫妻!”
“这世上,有哪个国家的哪条律法,规定妻子一定得和丈夫交配?”她回答。
瞧瞧,这是什么词,交配?
古朴的说,那发乎本能的行为,叫夜礼;罗曼蒂克的说,叫爱之旅,百科辞典上叫交媾,民间没文化的人直接喊上床。
她非得故意用这种粗俗到极点的词来形容么?
可能她是气愤于婚姻中的政治因素,没关系,他会慢慢让她相信,他对她的爱没半点杂质。
一切都会好转的。
……
他笑出声来,痴狂的笑声在寂静的房间中,无形地显得略微诡异。
渎神者的魂灵无言地倾听着,它一直在琢磨储君所经历的这场绑架,其中的疑点。
它需要这个可怜蛋的身体,但在占据之后,想恢复以往的神力,还需要拿回永恒之柜。它可不想重生没多久,就被区区的绑匪撕票,扔进海里。
不过从匪徒的态度中来看,他们似乎不想伤害朱利尔斯。
圣城安诺并不是一片充满纯洁信仰的净土,他昔日见识多了各种阴谋诡计,它推测到,这群绑匪想对付,或者想得到的,另有其人。
储君只不过是被利用的对象。
当然,这推断没必要好心地说给朱利尔斯听,它只需要静候事态的发展,来等待最恰当的时机。
※※※※
从窥探孔望进去,那个年轻的男人,嘴角带着笑,眼神却呆涩,整个人显得死气沉沉。
“我是否干得太过了,毕竟他并非我的仇人。”福兰合上窥探孔的遮板,皱着眉头想,就算他用所能提供的最好环境,礼遇着储君,除了人身自由,他不会受到任何苦痛,也一直运用自己的学识,研制药物,来治疗对方精神上的顽疾,但这些行径都是虚伪的,掩盖不了幕后阴险的罪恶。
这念想只能徒增良心上的煎熬,福兰早已无法回头。
“你又心软了?”劳薇塔敏感地察觉到,头儿神情中的阴郁。
她其实很难理解这种别扭的思维模式,既然决定复仇,就得抱着放弃一切的决心。
头儿不缺乏决断力,具备着足够的意志力,懂得驾御事物和人心,但太过清醒,清醒得开始厌恶自身。
邪恶得无视任何道德的人,在世间是不存在的。任何人干坏事时,总会为自个找借口。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就如一棵树上没有完全相同的叶子,世上即便公认的正义观,折射到每个人的心中时,都会因为各种的理解,产生变化。
强盗抢劫富人,会喊着劫富济贫的口号,让自己的行径宛若是公正大义的美德骑士;黑帮拿着刀具枪械,为了地盘互相砍杀时,会念叨着都是为了兄弟手足;暴君剥削人民,也会想着既然神灵让他坐上御座,就代表着认同他的所作所为。
人擅于麻痹自己的精神,让他们的言行显得正确凛然。
“他们有罪,我便代替公义来审判”、“复仇是天赐的权利,这无关善恶,是人无法剥夺的天性”、“干,老子没错,错的是他们”,任何借口都好,只要随便找一个,头儿就不会表面上坚强,内心却不停受到煎熬。
他无法掩盖仇恨,于是走上复仇之路,可同时,他也没觉得自己就是正义的使者,正在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地狱中仰望天国?
这简直是傻子的逻辑,只存在于书中的浅薄句子。
否则以凡人的精神,是支持不住的。
“不是心软。”在灰眼姑娘胡思乱想时,福兰回答道,“只是,我觉得自个挺虚伪。”
“虚伪不是贬义词。”劳薇塔说道,“那代表人终于长大了。”
“长大?”福兰哑然失笑,“我很久以前,就不是孩子了。”
“也是。”姑娘微微靠近点,手缓缓伸向男人的裆部,技巧性的挑逗着,“嗯,的确不是孩子的了。”
……
对就对,错就是错,黑白分明。
只有孩童才这么觉得。
世上的事儿,哪有这般清晰明了的。
在炙热的坚挺,挤开紧实湿濡的通道时,劳薇塔爱怜地摸着男人的头发,想。
第四十七章 政局
做为名门望族的府邸,金雀花庄园是拜伦最华丽的住宅之一,它建在坦丁城外开阔的平原上,位于环绕城市的台伯河东岸,拥有十六处富丽堂皇的主建筑和别馆,以及近百位受过良好训练的仆佣,装潢和摆设古典优雅,宛若一座辉煌的行宫,有三条私人修建的马车道连向公路,沿途有私人卫队把守。
金雀花家的纨绔公子里德尔·唐·莱因施曼,刚刚快马加鞭地赶回了庄园。
“瞧瞧,咱们这位深受社交界名媛们爱慕的小弟,总算舍得从女士们的软榻上爬出来。”
才走进主楼,他就听见有人调侃道。
说话的是托曼·唐·莱因施曼,时年三十五岁,可看上去比他的年龄要老得多,身体已经开始发福,个头不高,远远看上去像个啤酒桶。
他长得也不像父亲,以至于当初很多人怀疑这位大公家的长子,实际上是红杏出墙的结果。但很快,没人在这么说了,因为他的行事手腕,活脱一个小公爵。
托曼长年生活在南部,已有两年没回坦丁了,有人猜测这是他父亲一手操办的,强势的人,总是讨厌有另外个和自己个性相像的人存在于视野中,哪怕那人是嫡亲的儿子。
“噢,也许是少了个指头,名媛们讨厌和一个残疾上床。”又有人嘲弄地接口道。
弗朗士·唐·莱因施曼走了过来,他是公爵的幼子,刚二十出头,自视甚高,为人刻薄,说出嘴的话也像刀子般锋利。
里德尔脸色变了变,眸子里散过一丝冰凉,他很快恢复了平静,故作欢笑,勉强开了个带色的玩笑,“嗨,在床上,我只需要两根手指,就能让姑娘们软绵绵地求饶。”
“好啦,斗嘴只是孩子们的把戏,而莱因施曼不需要孩子。”托曼用兄长的口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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