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为皇》第144章


内阁里,韩载道看着手中奏折,面沉如水。
“首辅,新野城正卡在南方和燕京交通要道上,此回被黄贼夺了,朝廷损失重大,新野城莫提督当数首罪。”
因八百里加急被招进宫的一众臣子中,有一文官出列斥责。
“莫提督已经殉国了,合族全家。”云止面无表情的说。
“就算殉国,亦不能免他误国之罪,此乃两码事,云都尉莫要混淆。”那文官皱眉。
“不错,这是军国大事,云贤侄莫要意气用事。”韩载道开口。
“母后,黄升……就是上回打来的那个人吗?朕是不是要迁都了呀,去幽州吗?那里好玩吗?”御坐里,小皇帝转身回头,伸手想拉隐在幔帘后的生母。
韩太后就低声劝他,“乖儿莫闹,听你外祖父的,黄贼既提了条件,就不会打过来。”
内部矛盾在怎么厉害,该团结一致对外的时候,她就不会闹妖掉琏子。
要不然,两人不能合作这么多年,早在小皇帝还未长成的时节,她就得被韩载道灭口了。
“还得留在这里啊,朕还想出宫走走呢。”小皇帝不大满意的嘟囔着。
“区区乡野逆贼,竟敢自称‘天神王’,还要求娶公主下嫁,黄贼当他自己是什么?真真,羞煞我等。”有人掩面而悲。
“莫贼误国,莫贼误国。”有人破口大骂。
“破城之事,怎能怪莫提督?”一旁,云止听着,忍不住插嘴。
就有人立刻反驳,“怎不怪他?若他能守住新野,要道未失,黄贼哪敢如此张狂?都是他丢城误国。”
“黄升率八万人攻城,莫提督五千兵把守,整整八天没有援军赶到相助,生生被耗死了,他……还真是误国啊!”见云止被噎的直翻白眼儿,姚千枝闲闲开口。
野新城是接连灵州和并州的要道,平素有晋朝大将——跟姜熙齐名的冠军候君潭把守,不过,因为前段日子黄升诈攻五里县,吓的朝臣们急急将他调回燕京,结果,他率军没到五里县呢,黄升退了,转头令人偷袭野新城……
这操作有点骚,君潭回援不及,野新城那般重要的地方,转头就丢了。
不过,这一场大仗,黄升分兵两路,打的同样有点虚,便暂缓下来,自封做了‘天神王’,还给朝廷这边送了文书,想要求娶公主,自立国中国,从此听调不听宣。
当然,话嘛,他没说的那么明白,然而,意思就是那么个意思。
多多少少,有点服软儿。
“大国教化,黄贼许是受朝廷感恩……”
“下嫁公主,算是蒙恩了吧。”
“朝廷或能得一员大将……”
叙叙叨叨,被拉到内阁这一众朝臣们,仿佛有点松动的意思。
“约莫是粮草不足,怕是想拖拖。”看着他们那样儿,姚千枝拽过云止,低声对他说。
云止面无表情,“我想打。”
“他们能让你打?”姚千枝指了指内阁一众朝臣,嗤笑出声。
云止悲愤异常,“今朝没有公主。”
先帝就两个儿子,姐妹们早嫁光了。
“但是有郡主,有县主,还有县君……实在不行,随便拎出个宗室女封一封就行了,反正我估摸着,黄升就是找个理由缓缓,顺便占波儿便宜。”
姚千枝就道,顺便还翻了个白眼儿,“不过,就算这样,大家伙心知肚明……”她一指朝臣们,“能得喘息功夫,不用大兵临境,他们还是会妥协的。”
“大晋立国,太祖有训:不割地,不赔款,不称臣,不和亲,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云止喃喃。
“太祖已经崩逝两百多年了,如今君临天下的,是御座上的那位。”打手一指因为不能迁都出去玩儿,一脸不高兴的小皇帝,姚千枝低声。
云止:……
面如死灰!
——
那日内阁里,黄升称王,求娶公主事件,终归没吵出什么正经结果。
毕竟,朝臣们还是要脸的,谁都没主动说出‘白送公主求放过’这样无耻的话,事情就暂时拖了下来。
反正冠军候君潭已经率军到了新野城外,一时半会儿的,黄升打不过来。
满可以慢慢磨,总会有胆小的顶不住,主动站出来的。
到时候,他们跟着说句‘臣附议’就是了。
燕京朝廷里这波儿烂腔子的,姚千枝观察了这么长时间,真是挑捡不出一个有用的,关键是,皇帝不顶事儿,朝臣们纷纷只顾自保,或静待明主,谁都不出头。看不出哪个有用,而且,能上朝参加君国大事的,基本都三品往上,不是人到中年就是垂垂老矣,凭她这‘等级’根本拉拢不来,干脆就放弃了……
专门奔郁郁不得志的小官儿们使劲。
毕竟黄升称王不称王,公主下嫁不下嫁……她都决定不了,与其静陪末座,看着大臣们‘话在心,口难开’,到不如请个病假,专心干点旁的事儿。
反正韩载道最近忙的脚打后脑勺,已经没心思来盯她了,她可以专心的浪。
就这般,燕京里勉勉强强算是‘平静’……关外草原中,悠悠白云,天空碧蓝如洗,微风轻抚绿草,白珍一身女奴打扮,慢步在赫里尔部落里。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回,我觉得,我算是把云止稍微立起来点了!
第八十四章 
赫里尔部落; 草原上赫赫有名的大部族,他们头人的女儿是可汗叱阿利的可敦; 虽然不是大可敦; 却是最最受宠的那个; 肚皮还争气,生了三子二女; 儿子如狼似虎; 个个英勇强悍; 女儿貌美如花; 草原明珠……
叱阿利对她爱如珍宝。
借着叱阿利可汗的势,不过十几年的功夫; 赫里尔部落就成了草原上最大的几个群落之一。
每年投奔他们的人不计其数。
不过,他们只收来历清楚的胡人部族; 汉人嘛; 除了跟随胡人而来的奴隶外,余者; 都是不要的。
还算多少有点防备意识。
但是,终归赫里尔部落正在大规矩扩展期间; 鱼龙游杂,难免会收进些不怀好意的人; 就比如说——白珍一行。
头发绞的狗啃也似,满脸细灰,一身酱衣短打,外套杂毛老羊皮袄; 平白老了十八岁模样的白珍,手里捧着瓦罐,低垂着头,拘搂着腰,在赫里尔部落里行走着。
路过那些笑闹着如草原花朵般正盛开的女孩儿、挥舞着翁大拳头,浑身肌肉的胡汉,白珍溜着边儿,小心闪过几个梳着三络辩儿,尖叫着呼啸而过的孩子,一路来到赫里尔边缘,最偏僻破旧的帐篷群处。
一眼望不到远,圆圆鼓包儿,灰仆仆的帐篷群,无数衣衫破旧,满面麻木的汉人奴隶在这里忙碌着,偶尔还夹杂着几个胡人模样的汉子,或一脸丧然,或挥舞着皮鞭。
白珍侧目,小心瞧了两眼,避过拿皮鞭的胡人,快步来到一处羊皮帐篷前,抬手掀帘子走了进来。
空阔简陋的帐篷里,坐着五、六个胡人汉子,个个身材高大,满身肌肉纠结,见她走进来,俱都站起身,“白姑,您回来了。”他们纷纷打着招呼。
白珍蹙起眉,左右望望,小心将帘子放下,“咱们在赫里尔部落,你们是主人,我是女奴,言语小心些。”她低声叮嘱。
“哦,哦!”胡人汉子们缩着脖子,俱都低头。
他们——看着膀大腰圆,个个虎背熊腰,实则没有一个超过二十的,俱是当初被胡狸儿等人忽悠进大刀寨的北地各城小胡儿。此回入关外,他们长相身材占便宜,三百姚家军护卫队,挑的都是他们。
披上羊皮袄,戴着大毡戴,打眼儿一瞧,跟胡人没有半点区别。
得了胡人勾结加庸关高层的消息,蓝康和胡逆急着奔回大晋报信儿,偏偏白珍犟着要留下,态度还特别坚决,胡逆劝她不得——此回主事者是她——万般无奈下,只能挑了几个最像胡人的姚家军留下保护她,余者,尽随他而行。
带着六个‘胡’兵,白珍在大草原上摸了小半个月的功夫,成功带着人混进了个因为瘟病瘟死牲畜,随时都能消亡的小部落,打探清楚情况后,侧面言语诱导他们投靠赫里尔,自个儿也带着‘胡’兵们跟来了。
以那小部落勇士的名义。
不过,赫里尔部落对晋人实在太不友好了,白珍万般无奈,只能装做女奴,好在几个‘主人’都是彪形大汉,翁大的拳头,牛般的眼,站出一个是一个,等闲没人敢招惹。
她还狠心绞了头发,把自个儿打扮成那样儿……但凡有点‘追求’的男人,都不会来找她麻烦。
——容易被人怀疑审美观。
“白姑,您想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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