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第19章


公子旦摇头:“我只是想告诉你,阿珩定会退婚,而退婚后虽会与载保持联系,却会半丝男女之情,你介时莫要寻她的麻烦,为她,也为你好。”
公子旦不认为朝云是阿珩的对手,诚然,二人的地位天差地别,可公子旦始终记得清离世时对女儿的牵挂。并非怕女儿被人欺负,而是清觉得,自己的女儿只要有一丝活下去的欲望,谁也无法取走她的性命,因此他所担心的是阿珩是否会成为为祸世间的祸害。
公子旦虽不知为何,但多年老友,他看得出,清对阿珩遗臭万年的信心极足,在阿珩保证了不会用医术胡来后仍坚持为阿珩量身定制了医者三戒。
虽不知那对父女为何出现在齐国北境时那般落魄,但在阿珩立誓时,公子旦似乎有点理解清的忧虑了。
阿珩立誓时,字字句句铿锵有力,满腔诚挚。
公子旦想,他一定会觉得清死时脑子犯糊涂了,竟如此残忍苛刻的疑心一个垂髫稚童。
可惜他不经意间留意到了稚童一手三指竖起对天立誓,另一手却背于身后,手指交叉指地。
一个人是否危险,看得从来都不是出身,而是其隐匿在骨髓最深处的性格。
朝云确有手段,若循着这个时代的游戏规则来,阿珩绝不是她的对手,确切说,阿珩在这方面谁的对手也不是。然阿珩有一个优点,她从不遵守游戏规则,怎么痛快怎么来。
无招胜有招,阿珩深谙此中三昧。
也是在那一日,朝云觉得,阿珩命真好,有这样一位真正关心爱护她的长辈。
灵前退婚打消了朝云大半的疑心,而仅剩的一丝疑心也在见到真人时如春日暖阳下的积雪一般消融了。
此女子,绝不会回头。
既已退婚,必不会自甘下贱为婢妾。
而听朝云提起公子旦,阿珩微怔,默然无言。
刎颈之交源于捭阖时代,亦是捭阖时代的华族文明中有着极深的符号。
君既亡,吾随之。
这不是传说,捭阖时代却有人在刎颈之交被害后为义而从容赴死。
也因此,十年前在北境与公子旦重逢时,清对女儿说:“此乃为父刎颈之交,你日后待他要如待我一般。”
阿珩人品虽混账,但孝顺这方面却是不错,至少不会明着违背。因此,初时阿珩对公子旦,心里如何想不得而知,但态度却始终恭敬。
渡过一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难熬日子后,阿珩的察言观色已然炼出来了,不炼出来,命早没了。
若没有后来的事,阿珩与公子旦的关系应也就那样,然清终究熬尽了心血,临终托孤给公子旦。
阿珩虽是面子工程,公子旦却不是,极认真的照顾阿珩,如待亲生骨肉,两人这才亲近起来。
尽管明白对方待自己是因为清,但阿珩并不介意这一点,只要没有恶意就行,阿珩对此要求很低。而之后公子旦待她,确实真心。
“何事?”阿珩问朝云。
无事不登三宝殿,若不是来对付情敌的,那就是有别的事了,阿珩琢磨了下,琢磨不到。她三年不曾踏足条邑,条邑如今的情况,着实不了解,也就无从分析。
“我请你去救一个人。”朝云道,她今日来此,一是为情敌,不过这个目的在见到真人的那一刻就没必要了;二是请医者,如果阿珩有真材实料的话。
“先说是何毛病,非疑难杂症我可没兴趣。”阿珩懒洋洋道。
好困,偏偏睡不着,想做研究提提神,这客栈里也不敢随便玩,一个不留神,整个客栈的人都可能被她给弄死。
瞅着阿珩的模样,朝云略气不顺,倨傲的医者并非没见过,然阿珩这样的,少见。
虽然,阿珩确实有些本事,苏神医之名早已深入牧云原的每寸土壤与血脉。
思及此,朝云终是把气给理顺了。“丹毒。”
阿珩闻言略微错愕,这是哪家贵族子弟磕丹磕出问题来了?
凡药带三分毒,丹药亦然。
没事别乱吃药,丹药也是。
阿珩学过炼丹,与苍凛相识的第一年,她是苍凛的药人,被喂了整整一年五花八门的毒。药,她对毒。药的高深造诣便是那时打下的基础,搁谁拿毒。药当饭吃,且一天两顿加宵夜绝无重复,都会对毒。药出神入化。
第二年,没被苍凛玩死的她终于得以拜苍凛为师,苍凛这才想尽法子救人。没病尚且不能吃良药,何况苍凛那花样百出的毒。药,熬过药人的那一年后,阿珩的身体简直就是个筛子,千疮百孔。阿珩一直都很佩服自己,这都未死,真是命硬。自然,这与苍凛医术卓绝也有一定关系,没苍凛的医术,她命再硬也没用。
阿珩的炼丹术基础便是在第二年打下的,那一年,苍凛手把手的教她炼丹,炼出来的丹药给她当饭吃,吃了一年,身体这才堪堪养正常了。
虽然苍凛心狠手辣,不拿弟子的命当命,时不时拿弟子试药,但有一点却是无可指摘的,苍凛是真的见多识广,学识渊博。
丹毒这种东西,苍凛为阿珩讲解过。
丹毒严格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专门炼制的毒,另一种则是乱磕丹磕出来的毛病。
苍凛对后者了解不深,他炼丹绝不可能炼出有问题的丹药来,反倒是前者,他门清,阿珩在第一年就没少吃他炼制的丹毒。
虽然苍凛不曾深入研究,清却研究过,得出一个结论:丹药这玩意,吃不得。
炼丹时加入了大量的丹砂、铅汞等物,清每一样皆取了一些喂兔子,日积月累,兔子全死了。
死因?主要为内脏衰竭。
拿有毒的东西炼丹,吃不出问题来,除非太阳自西边升起。
阿珩将两者的研究加以比对,得出一个结论:丹砂、铅汞等物,喂死人的话,却能保存尸体,然生死是一道界限,死者能用的东西,生者不一定能用。且,死人尸体不腐不朽,并非尸解成仙,实为可防腐的金属吃多了以至尸体防腐。
不过,丹砂铅汞等物,寻常人用不起,有能力磕丹养生寻求长生的都是贵族。
会是谁呢?
☆、第十一章齐王
王是个非常古老的字。
古早的时候,人族的文字里是没有这个字的,它始现于蛮荒纪末期。
燧人氏被灭族后,以其为首的部落联盟也遭到了重创,炎帝在燧人氏废墟之上重建联盟时,初时追随她的人极少,直到她后来做出了成绩,加上羽民王朝对其它种族的统治越来越高压,因此别的人族部落才纷纷来投。
当炎帝的威望超过了曾经所有的联盟首领后,有人提议炎帝应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称谓,炎帝觉得有道理,然后。。。。。。随手指了一头猛虎额头上的花纹做了新称谓,即王。
这随便的。。。。。。每个读这段史书的人都不禁无语凝噎,吾等知您老有个性,却也不必如此个□□。
阿珩对此有新的理解,炎帝当年或许并不是随手而为。
何谓虎,择人而噬者谓虎。
王难道不是择人而噬者吗?且,猛虎噬人,尚知吐骨头。王者却不然,食人不吐骨头的同时以愚民之法令庶人黔首认为如此理所应当。
以上是阿珩见到齐王宫时跳出来的想法。
齐国的宫室不少,每次迁都都会营建新的宫室,加之每代国君都会修建行宫。齐国的宫室数量之众,无国能及。
众多宫阙中,最大气堂皇的当属位于条邑的王宫,几百年前齐庄王动用数万人力,累死上千民夫,耗费二十余年修建而成。之后数百年,每代齐王都会扩建几座宫室,到如今成了阿珩所见的占地万顷的千层宫阙,殿宇楼阁鳞次栉比,层层叠叠,一眼望不到头,端的气势非凡。
阿珩忍不住估算,若将这座王宫给变卖了,价值几何,可让自己做多少研究,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无价。
暴殄天物,钱多的没处花为何不给她做研究呢?
阿珩颇为痛心疾首。
浪费啊!
可耻啊!
朝云额头青筋忍不住跳了跳。
阿珩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肆无忌惮,大多时候,心里想什么,脸上就差写上什么。
朝云破天荒的痛恨起自己察言观色的能力,看这么一个人在想什么,真的挺。。。。。。她亦不知用什么词来描绘,只知阿珩的脑子与所有人皆迥异。
朝云道:“你若能治好阿翁,定会有重赏。”
“治不好则人头落地。”阿珩似笑非笑,当她不了解王宫里乱七八糟的风格吗?在民间为人治病,只要不是故意将病人治死,即便救不回来,也只需尽力了即可。然在王宫,尽力与否并不重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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