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90之留学生》第37章


信了……
右脚伸向地面,右手伸出去扶车门门框,然后许是右手太过用力,他只感觉腹部伤口处抽动了一下,身子一个不平衡就向前倒去。
林易摔倒前的最后一个想法是,真tm的太丢脸了。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林易眼睛睁开一条小缝,庄城给他当了人肉垫子,还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腹部托起,不至于碰到伤口。
“有没有碰到伤口?痛不痛?”那焦急的样子,让林易都觉得是自己在无理取闹。
“行了行了,没事,我自己作我乐意行吧,轮椅。”他黑着脸坐到了轮椅上。
林易腹部伤口不大,但也不算小,医生表示半个月内最好卧床静养。
“我向学校请了假,你不用担心,好好养病就是了。”
“哎,不是,庄城,你真不用客气,你给我请个护工就行。”
庄城不说话了,只管削自己的苹果。
经过这几日非工作上的接触,林易也算看明白了,我们的庄大教授,不是一个很能表达自我的人,比如他眼前这种沉默,就是明摆着非暴力不合作。
啧啧啧,他上辈子咋没发现,他是这种人呢。
“这美国人烧的华国菜,跟华国人烧的就是不一样,怪得很。”林易将一块放着沙拉的糖醋排骨丢到一边,满脸嫌弃。
庄城若有所思地看了那块糖醋排骨一眼,默默将一块青菜放进了林易的碗里。
理智能否战胜情感,在遇到这个人之前,庄城一定会毫不迟疑地给出肯定答案,但是现在,他不确定了。
明明最先只是欣赏,对同出生于华国在外求学的后辈的欣赏,到底是什么时候演变成了现在这种情感?
是实验室的默契配合时还是那辆红色大切诺基向自己冲来的那刻,庄城自己也说不明白,但是他明白的是,他想和这人呆在一起,听他的嬉笑怒骂,甚至他一句话不讲,只要视线里能看到那个人,他就感觉到一种异样的满足。
这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
“我明天去找找地道的华国菜。”庄城听到自己这样答道。
“哎,不用,我也就发发牢骚,没那么金贵。”若是说第一第二天,林易还心安理得地接受庄城的照顾,但随着时间一日日过去,这吃喝拉撒都得庄教授亲自动手。
林易这小心脏还真是不大受得了,虽说把他已经努力把庄城在自己心中的定位从偶像变成朋友,但这也得有个过程不是,这一步到位的速度太快,让他产生了那么一丢丢心理负担。
而且吧,林易觉得,人家庄教授是做大事的人,他的电子量子流体现象成果还没出来呢,怎么能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
于是在那日庄城走后,林易给何群打了个电话。
“工资照付,还给出差补贴,去学院请个假,给我麻溜滚到纽约来。”照顾人这种事,何群这样的就行了。
另一边,庄城晚饭后离开林易病房后,开始寻找房屋中介。
这个时间点,很多中介都已经下班了,有些没下班的一听他只租一个月,也纷纷摇头。
庄城找到晚上十点多,才找到一家愿意接他单子的中介。
“我还真有那么一套房源,离医院近,私密性也好,一个月就一个月吧,但是要一次性付清,行吗?”
“好。”
厨艺是外国留学生必备的技能,外国消费水平高,如果你天天点外卖吃外食,一个学期就能吃掉一年的学费。
庄城也是一样,他是会做菜的,只是不常做而已。
从医院送完早餐回来,到附近超市买好食材,回到租的公寓,开火做菜。
他昨天晚上已经联系了好几次,所以中午很快就做出了三菜一汤,小心翼翼用饭盒装好,他脚步轻快地向医院走去。
“呦,没想到你小子还挺有心的,味道确实不错。”庄城还没走近病房,就听到林易愉悦的声音。
“您安排的酒店有电磁炉,所以我随便做了点。”何群挠挠自己的脑袋,林易昨天打的电话,罗根教授当天批假并给他订好了机票,于是何群就坐上了当天从旧金山飞往纽约的飞机。
酒店是林易安排的,实验室给报销,一进去,他就发现这房间不仅大,窗外景观好,居然还有电磁炉。
有电磁炉好啊,这就解决了他一大难题了。
林易是他上司,按理说去探病,他应该带点什么东西。但是林易的挑剔个性,何群是见识过的,他不认为自己买的东西能让林研究员满意。
华国人送礼讲究的是一份心意,他看到电磁炉的那刹那就想到,亲手做的一顿饭菜应该够心意的吧。
于是就有了今天这幅场景。
林易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庄城,“庄城,来吃饭。小何做的,比外面买的好吃多了。对了,我让何群从今天开始照顾我,你就不用为我忙前忙后了,怪浪费时间的。”
第三十四章 YB带材
“庄……庄教授!”何群立刻站起身来; 他从随身携带的蓝灰色包包里取出一双筷子递给庄城; “干……干净的!”
庄城对他礼貌地点点头; 却没有接何群手里的筷子,他绕过何群,走到林易床头柜前; 自然地从抽屉里取出自己的筷子。
“我有。”
何群挠挠自己的脑袋; 也是; 庄教授天天和林研究员一起吃饭; 肯定有自己的筷子,他尴尬地笑笑把自己的筷子收了回去。
林易眼尖地看到了庄城另一只手上提着的袋子,他用鼻子使劲嗅了嗅,“你也买吃的了?”
“嗯。”庄城应了一声把自己带来的饭菜也摆到了桌上; “一起吃吧。”
“呦; 找到好的餐厅了?这个白灼虾做得不错嘛,就是我手不方便; 剥个虾也碍手碍脚的。”
“林研究员,我帮您剥!”何群立马接口道。
林易矜持地点点头; 心安理得地接受何群的服务,这才对嘛,不像他和庄城两个人的时候,庄城给他端茶递水; 他总觉得有一种负罪感; 恨不得自己立刻好了跑下去给大佬递水。
林易一口接一口吃着; 突然吃到一只虾; 虾被仔细地去了虾线,呦,小家伙做事越来越仔细了,他刚想抬头夸何群两句,就看到了在剥虾的庄城。
庄城用无名指小心地将虾线挑出,随即自然地放到林易碗中。
林易的第一反应是,哎呦妈呀!
“啊……哈哈,哈哈,其实我恢复得不错,可以自己剥虾的,哈哈哈。”
一顿气氛怪异的午饭过后,何群麻溜地滚去洗碗了,在场三个人,一个副教授,一个研究员,他不洗谁洗?
庄城把林易的床缓缓往下放。
“林易,你似乎很排斥我。”
“啊?”
“不是吗?你跟何群就没有这种距离感。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这是林易曾经对庄城说过的话,今天庄城原封不动地还了回去。
说出朋友这个词的时候,庄城心里有那么一丝丝说不出的复杂意味,林易会是他这辈子最好最珍惜的朋友,但也仅仅只能是朋友了……
“当然啊!”不是朋友我冒着生命危险救你干嘛!林易想都不想就回答道。
“就算是普通朋友,朋友受了伤,照顾两天有什么问题吗?更何况你是为我进的医院。但是……”庄城顿了顿认真地看他,“你似乎不愿意我来照顾你。”
林易眨巴眨巴眼睛,“哎呦,庄大教授,你这么严肃就为说这个?”
“你不懂。”林易摆摆手。
“您老在我心中的地位啊,那跟那庙里的菩萨差不多。”似乎意识到自己的表达有些不对,他干咳两声,“咳咳,我换个比喻。您在我心中的地位跟邓老先生差不多,那形象叫一个高大伟岸啊,你说如果邓老先生给我端茶送水……”
林易自己都不好意思说下去了。
庄城听得直皱眉,他至始至终都不知道林易对他尊敬到底是从何而来,这种尊敬已经完全超出了一个科研界后辈对前辈的推崇。
他苦笑两声,自己这是该高兴吗?
“或许你有你的想法,但是我也有我的原则,你救了我是事实,我希望做些什么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而且你说我们是朋友,但朋友不是该供在庙里,而是该站在身边的。”
林易觉得庄城这语气,跟他高中时上政治理论课的老师差不多。
他沉默了一会,开口道:“嗯……你说得对。”这正儿八经的口气对林易还挺管用,他还真听进去了。
确实,上辈子庄教授在他记忆里的印象太过深刻,深刻到即使这辈子他跟庄城成了朋友,还在时不时影响他对庄城的态度。
林易挠挠自己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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