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问仙路》第34章


其实还有一个把握更大的方法,那就是找到一个雷皇水体,水火相激,是有很大的机率觉醒的。若是能找到一个雷皇木体,木生火,那简直就有八成的机率了。而且雷皇木体和水体都有寻偶的限制,若真的存在一个她,她定会愿意的。但这样的想法他不敢有。
其实若说起来,雷皇体之人算是史上最多的一种上古体制了,但在这凡人界,他却不敢抱有任何妄想。因为比起其他更加少见的上古体制,雷皇体却是真正的贵族体制,它们是需要家族遗传的,能够流落凡人界的血脉,还能觉醒的,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那机率,甚至没有在凡人界寻找一个平民级的混元体的大。
但他是唯一的希望了,他是一定要找到觉醒的机会的,十年不行就百年,百年不行就千年,他还年轻,他还有五千年的时间,为了血脉传承,他等的起。
方瑾瑜一行人出了秘境,就开始各自清点起自己的收获,唯有方瑾瑜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众人望向储物戒的温柔目光,那叫一个憋屈,不过想想,自己可是比前世混的好多了,尤其是这次她还获得了一部青莲剑法,同时还有暂开发状态的空间。嗯,其实收获也挺好的,做人要知足啊!
好吧!方瑾瑜承认她是在自我安慰,但不得不说,这个方法确实很好很强大啊!瞧,她现在不是就心情好多了吗?啊!山清水绿,鸟语花香。
“这次收获很不错啊!我要赶紧回山门去消化一下啊!这次看老爹还敢嫌弃我,我回去就闭关,出来后最起码也是双灵根啊!以后看谁还敢叫我花花公子?爷想找几个美女就找几个美女,这是强者的权利懂不?”
慕容情那叫一个得意洋洋啊!正想着怎么在老爹面前炫耀的他没看到身边越狐的脸色已经黑的彻底。众人莫名其妙的退后一步,方瑾瑜和许士林若有所思的看了越狐一眼,只有韩允礼了然的笑了笑。
“既然如此,我们就一块儿吧!我和士林也要回去嗑药净化灵根了。”这是笑的像狐狸的韩允礼,只是能不能麻烦您老换一下用词?什么叫嗑药?没看到许士林的脸都黑了吗?(许士林:“滚……”)
“那就各奔东西吧!该进化灵根的就去进化灵根,想回山门的就回山门,反正我没事,我要继续历练去了。”方瑾瑜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一个人了,这么群强人跟着会打击到她的。
“那就这么着吧!不过方师姐记得三年后回山门去,听师傅说,十年一次的西虎洲交流大比就要开始了,三年后会提前筛选名额的。”一直少言寡语的许士林竟然主动开口了?
“那个什么,我知道了,先走了啊!”方瑾瑜略显惊奇的望了眼许士林,眼光却瞄到韩允礼扭曲发黑的脸,颤了颤,不等众人回话,立即遁走。太可怕了,不要把她当假想敌来防啊!
李大李二张了张嘴,又同时闭上了,这大姐似乎把他们俩给忘了?简直是罪无可恕啊!匆匆的道了别,兄弟俩就跟其他人分开了。眼前最要紧的是提升实力啊!
人生总是充满着别离,方瑾瑜突然想起那句著名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来,但奇怪的是,她为什么就没有感伤而情怀呢?或许确实是她太薄情?她现在只是感觉到天高任鸟飞啊!
现在她是要资质有资质,要功法有功法,甚至连法术剑术什么的也都齐全了,唯一缺少的就是灵石啊!果然没钱寸步难行,还没出去呢,她现在就已经感觉囊中羞涩了,她要开始凑空学习符录了,以后这东西花钱会越来越顺溜啊!
不过现在要紧的是赶紧找个目的地啊!三年听起来挺长,但但在修真界来说还真是挺短的了,她得趁着这三年赶紧把战斗经验给升上去啊!要不然在整个西虎洲丢下个绣花枕头漂亮花瓶的名声,她就不要做人了。
想到就做,本来想到人世间历练本心的方瑾瑜也顾不得去了,立马转战万妖森林。话说这万妖森林真的是个历练的好地方啊!
离丹隐门近不说,还各种级别的妖兽齐聚,简直是历练打怪的最好地点啊!而方瑾瑜的目标是森林的中部地区。那里是筑基期妖兽的地盘,正适合现在的她提升经验,顺便还能装些妖兽材料换灵石去。
话说妖兽真是个万能的存在啊!养着能当宠物当座骑当打手不说,打起来还能提升战斗经验,打死了更好,兽皮兽血能制作符录,有些兽皮还能做防御战甲,兽爪兽骨能制作攻击法宝,就连兽筋都能做鞭子啊!简直是万能油有木有?
直到现在,她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个几乎无限大的空间了。虽然暂时不能当随身空间使用,但可以用来当储蓄物空间啊!绝对比戒指好用多了啊!果然是天生我才必有用啊!方瑾瑜握拳,从现在开始,踏上新的征程吧!实战。
东龙洲
“我准备明年就卸任掌门之位,时间不多了,我只能等你百年,希望你能在这百年内认真修炼,将来到了那边才有可能受到重视。”一个丰神俊朗的大叔貌似语重心长的教育眼前的青年。
“我知道了,父亲。”青年面无表情,心中却充满了无限渴望,只有到了那边,他才能变得更强,这条路上,谁也不能阻碍他。
中年人看着儿子常年如一日的面无表情,无奈的叹了口气。其实他知道,或许根本就用不了百年,儿子就会达到目标,之所以给他百年期限,不过是想让儿子学会如何打发这修真的漫长岁月罢了。
他还记得表妹温婉的笑脸,只是希望,她的女儿也能够如同她一般,让人能够开怀。也让儿子懂得一些生活的乐趣,没有**的人生确实能够心无杂念的修炼,但人终究还是有七情六欲的种族,若是儿子一直这样冷清,只怕是慧极必伤啊!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 男主终于出现了
ps:果然吃过肉后再喝汤是件无比折磨人的事情啊 这两天的订阅收藏又恢复“正常”了 囧
☆、第四十一章 万妖森林
放出飞剑;方瑾瑜转身飞向万妖森林的方向。这把飞剑还是当初那把闪耀人眼球的极品灵器,但临下山之前,她已经让老爹帮她送到练器长老那修改过了。
碧绿的剑身被黑耀石遮挡了一下,已经从耀眼的翠绿,变成淡雅的紫罗兰色了;还是很漂亮;却没有了之前的闪亮;不会再那么的引人觊觎。
其实方瑾瑜虽然也很喜欢紫色;但却是觉得这个颜色一点儿也不适合她。淡雅这样优美的形容词更不应该和她扯上关系;她还是更喜欢耀眼的红;但无奈红色太过闪亮,她现在还没有本事不被抢劫,只得退而求其次。但总有一天,她会光明正大的一身火红招摇撞市。
万妖森林就位于丹隐门和凌云山的中间,故而离此地并不是很远,御剑飞行不过片刻,便到了森林的边缘。 或许是因为凌云秘境开启的缘故,附近不管是散修还是门派弟子都去撞运气了,故而进入森林的修士并不是很多。
方瑾瑜跳下飞剑,徒步向森林里面走去。不只是万妖森林,几乎所有的妖兽聚集地最为忌讳的一点就是临空飞行,因为空中没有着力点,只要你进入了飞禽们的领地,那么等待着的便是群起而攻之。你会死的连肉末都不见的,因为大多说鸟类都是群居妖兽,而天空是它们的主战场。
出门在外,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方瑾瑜懂。故而尽管森林外围对她并没有什么用处,她还是沿着妖兽少的地方,一路向着中部走去了。遇上练气期妖兽,她是能躲过去就躲过去,实在是躲不过去了,也不浪费。
一剑一个,正好还练习了她新得的青莲剑法,顺便这战利品也不能浪费了,该抽筋抽筋,该扒皮就扒皮,顺便放点血,到她练习符录的时候,这低级妖兽的血液可是最好的材料。不止这些,她还打到了雪兔一只,火鸟两只,又顺手拔了几棵被人当做废物的花椒辣椒等一些调料品。
于是,方瑾瑜的第一次野外烧烤活动便开始了。但遗憾的是,她似乎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唯一的那只雪兔被她烤成了焦炭,两只火鸟吸取了烤雪兔的经验,一只怎么烤也烤不熟,一只熟倒是熟了,但谁知道这修真界竟然连辣椒都是升级版的啊?简直辣的没法下嘴。
于是,方瑾瑜的第一次野外烧烤正式结束,而她也悟到了一句至理名言,果然她就是个吃货,果然她就是来当公主的。不是因为她笨,实在是因为她是木体制啊!没有天然气,没有电磁炉的年代你伤不起啊!没听说过什么叫木生火吗?这实在不是她能够控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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