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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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风含笑看着他,“你是不是还喜欢她啊?”
钱深登时像一只炸了尾巴的猫,脸红脖子粗地道,“我们早就是过去式了,分开好几年了好吗?老宋都换了好几任对象了,我们现在那是哥们,哥们儿!”
“哦。”程风点头,“别激动。”
“我这不是怕你误解吗?”钱深说,“大神你这思想不对,你说能对哥们有那心思吗?就像你,能喜欢默爷吗?”
“喜欢”那俩字突然撞上来,竟让程风的心一颤。
不仅喜欢,还喜欢得不得了。
“诶大神你笑什么啊?”
“嗯你看这梧桐树,墨绿墨绿的,真好看。”
“……这一溜的树不都是绿色的吗?”
“钱深。”程风转头看他,“我喜欢的不是宋一琳。”
钱深:???
“你忘了我们早就讨论过了,当时我和宋一琳根本没见着面。”程风道。
这么一说,钱深想起来,程风喜欢的不是个身材高大,不喜欢电子产品、不化妆、还吸烟的包租婆吗?
这和游戏控的小矮子宋一琳哪里像了?
钱深诡异地心头一松,笑嘻嘻地想拍程风的肩,被躲过后也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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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回来后,程默明显感觉到他们彼此达成了一种莫名的心照不宣。
校园里游客比学生多,不远处有一对母子,那孩子约莫是念高中的年纪,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减了块石头,旁边的母亲拿餐巾纸把石头包了起来。
孩子的脸被晒得通红,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妈妈,等我考上N大,我再把这块石头放回来!”
“好。”母亲笑着把石头收进包里。
“这是枚学霸。”钱深啧啧称赞,“从小就树立上什么大学的目标,很有志气。”
“……我小时候也干过这事。”程默讪讪摸了摸鼻子,“当年学校有什么高考誓师大会,然后讲师说去理想中的大学,捡块石头也好,其他什么也好,天天就这么看着摸着,加深去这个大学的志向。”
“嗯?”程风很感兴趣,“所以你也捡了块石头?”
“对。”程默缅怀地道,“我姐不知道我那块宝贝石头是千里迢迢带回来的,还给扔了,我那时候心一咯噔啊,心想要完,考不上这大学了。”
“然后呢?”
“然后我姐去垃圾桶那边扒拉,好在收垃圾的还没把垃圾收走,她把那块石头捡回来了。”
“这还能捡回来?”
“我当时觉得稳了,这说明什么?缘分啊。”程默说,“后来考上了我还想把石头带回去,结果我姐说,谁真去扒拉垃圾桶啊臭不臭啊,这石头是路上捡的。”
钱深哈哈大笑,“是什么大学啊,让默爷这么念念不忘,还迷信?”
“就是……”
程默脸色微变,欲说出口的话戛然而止。
他们正路过一栋教学楼,此时有两人边说着话,边下楼梯。
一人满头花白,戴着老花眼镜,身形微胖,拿着一份材料讲述着什么。
另一人还是少年,瘦高个子,皮肤黝黑,眼睛亮亮的,在认真倾听。
那两人看到了他们一怔,同时出声——
“程默?”
“程老师?”
☆、程老师,好好干啊
程默和老者打了个招呼,“李老师。”
“嘿真是你小子。”李教授笑着走过来,回头又看了一眼少年,“文骏,你也认识他?刚才听你叫他老师?”
周文骏站得端端正正,有些不安地看着程默,发现他的目光并不在自己身上,又低下头小声说,“程老师是在高中教过我一段时间的老师。”
“我想起来了。”李教授道,“我记得你大四的时候回你老家的高中实习过,来来来,外面热,去我办公室聊会儿?”
程默说,“行。”
钱深落后了几步,宋一琳问,“不走?”
“不是……我说……”钱深呆住,“哎操敢情我们四个人里面只有我是学渣吗?这种冲击就像隔壁经常遛弯碰到的老大爷,其实是亿万富翁一样大。”
“面对现实吧钱先生。”宋一琳同情地拍拍他的肩,“人蠢不是你的错,不用太自责的。”
钱深说,“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点的安慰一下我受伤的小心灵吗宋女士?”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宋一琳从后面推着他走,“面对现实吧小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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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师,一生中会教出千千万万的学生。尤其是像李教授这样的年纪,教出的学生已经称得上“桃李满天下”。
所以,要老师记得所有教过的学生的名字,就有点苛求了。
但如果时隔多年,老师还能叫得上的名字,说明这个学生,在他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印象又分两种。
一种是好的印象,一种是坏的印象。
程默给李教授留下的,两者皆有。
李教授是文学院的教授,他上课有自己的规矩——学生无论什么原因不许请假,缺课三次,就算不及格。
不管考出多高的分数,摆出多好的姿态,该挂的科,还是得挂。
所以事先摸清他脾气的学生,大部分都很乖。极少数稀里糊涂逃课的,只能重修了。
程默在上文学赏析时逃了很多次课,却神奇的没有重修。
不是因为期末考成绩太好让李教授觉得应该网开一面,而是这位程同学非常固执地走上了论文刊登期刊换学分的道路。
李教授特意关注了下事态的后续发展,程同学还当真成功了。
此后,关于程同学的消息很多,譬如当选了学生会主席又因为工作繁重让位,譬如去B市参与“捭阖杯”辩论赛舌战群雄等等。
所以毕业论文导师选择学生,他就选了程默。
他想看看这位特立独行的学生,到底是什么牛鬼蛇神。
结果程默在对待学术的时候,不像他想的那么刺儿头。少年才华外露,轻狂张扬,却也能潜心认真、专注仔细。
在某一刻他觉得,这孩子,前途似锦。
毕业典礼时,校长会和每届学子说,“祝同学们事业有成,前程似锦。”
这是一句官方的套话,不见得所有的学生都能“前程似锦”,不少人会成为芸芸大众中的普通人。
但他相信,程默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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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老家当老师了。”程默说。
李教授怀疑自己没听清,“什么?”
程默解释,“在我们那里的一所高中,教语文,好几年了。”
“你怎么……”李教授不可置信,“有那么多工作可以让你大展拳脚,你怎么偏偏……程默你要知道,人没几次机会去选择的,一旦选错了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程默笑了笑,“我心里有数的教授。”
“你有个屁数!”李教授情急之下爆了粗口,“我记得你当时已经保研了,为什么没来上学?年轻人不要因为什么情情爱爱的事儿耽误自己的前程,还是想躲懒?我跟你讲……”
“老师。”程默平静地看着他,“我现在挺好的。”
“你!”李教授哼哧哼哧喘了几口气,喝了口茶后也慢慢静下来,“有什么好,能有什么好,你本来应该去……算了,我年纪大了,你就当我这个固执的老头子多说几句,我知道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我们觉得好的,你们年轻人不一定觉得。我只是……程默,我只是……”
我只是替你感到可惜。
这句话,他没说出来。
他说,“教书育人,很不错,不错的,程默,你长大了。”
想了想,他又说,“做了一份工作呢,别浮躁啊,你要用心去做,别像读大学那会儿一样,尽敛些自己喜欢的,能躲懒就躲懒。你现在是个老师了,我再说教你也会觉得我啰嗦,我最后再说一句,程老师,好好干啊。”
程默,你长大了。
程老师,好好干啊。
程默眼眶一热,赶紧转开眼,他怕自己没出息地哭出来。
李教授叹了口气,“我知道的,我知道你一直是个心里有数的孩子。”
周文骏一直站在旁边,他几次想开口说话,却又插不上话,本来急得满头冒汗,但听着听着,他沉默下来,垂着头,两手握拳垂在腿侧,握得死紧。
等程默一行人告别李教授要离开时,周文骏叫住他,少年没敢看他的眼睛,乞求道,“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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