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第40章


于牧直视前方:“他不会死。”
他说的那么淡漠肯定,好像料定了是这个结果,一切都按照他设计的轨道在正常运行。
可是他不知道自己是唯一的例外。
明秀一口恶气上不来,狠狠地扑到他身上,对着他的嘴就咬下去,咬的嘴里全是腥甜的血味才松口。
“这是你自己的血,怎么样,感觉如何,痛不痛!”
痛,怎么会不痛!
他按住自己的心:“其实我这里更痛。”
看她眼露不屑,继续道,“我知道你不信,所以恨不得拿把刀子将心脏掏出来给你看。”
他的嗓音生硬而又有力,是一种压抑出来的发泄。忽然倾身过来抱住她,抱的那样紧,一丝缝隙都不留:“你不要那样看着我,我是真痛,痛到没有办法可以承受,我真的只有你了啊,你不要和我闹脾气,更不能不要我,我爱你啊,爱到可以为你付出一切,你为什么就是不信。”
明秀能感到他身上轻微的颤抖,这原是正常人害怕时的姿态……
可是,她的回应是:“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再继续相信你。”
明秀没想到自己的声音这么冷静,这算不算是一种近墨者黑,和那么冷血的人待在一起时间久了,自己也被传染的这么残忍,她清晰地听见自己在说,“你的爱那么浓烈,想来就来,想撤就撤,曾经一度让我生活在整天提心吊胆的日子里,昨天,你为了利益将我让给别人,难保明天你不会再次做出类似的决定。”
她说:“我受够了,身体给了你,鲜血也给了你,我们两清了。”
这次她没有哭,态度沉稳的吓人。
于牧扶着她的肩头,仔细在她脸上来回巡视,想发现一点伪装的破绽。
但是,没有……
她的脸上甚至有一种麻木的冷酷,是一种浴火重生后的觉悟。
于牧的手不自觉用上了劲道,还没止住血的胳膊又开始如小溪一般流淌,明秀索性放开捂着胳膊的手让他发泄。
车厢里很快就弥漫了一层淡淡的血腥味。
于牧猛然惊醒,连忙用手去堵伤口,被明秀一次次地让开。
“我要走,你放我离开!”她说的那么决绝,让他的心都跟着抖了。
他闭了闭眼,想到的居然是:原来无情这样伤人!
半晌,他才沙哑着嗓子开口:“好,不过这么晚了,我不太放心,我要送你回去。”这是他最后的底线。
明秀不信,她还记得上次吵架,于牧也是这样的姿态,说要让她送他最后一程,结果呢!
她怀疑的反应那么明显,真是自食其果。
于牧苦笑,无力地说道:“快些吧,等送完你,我就去医院。”他顿了一下,没有办法之下,把自己的脆弱抛开来给她看,“其实,我并不是没有心的。”
明秀不想回家,让于牧把她送到简飞鸿楼下。
直到看着简飞鸿下来楼来,嘱咐她一定要把明秀的胳膊包扎好,看对方认真地连连答应,他才放心开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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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飞鸿的父母不是市里人,她在N市上学一直是和姑姑简悦住在一起。
两个单身女子的公寓十分干净,室内的光线也很亮敞。
明秀坐到松软的沙发上,清爽明亮的环境让她轻松了一点。
简飞鸿一进屋,赶紧去房间里取出医药箱,和简悦两个人共同细心地帮她处理好伤口,看她不大有精神的样子,很多疑问也问不出口了。
明秀来之前,两人在看新闻,刚才忙着给她包扎伤口,也没来得及关。
电视机正好对着明秀坐着的方向,上面正在播报玉田集团对这次走私案件的回应。
场景是医院里,在回答记者问话的是于昶,他的白衬衫稍有褶皱,头发也有些凌乱,说话却很沉着稳定:“这次事件警方正在调察中,在未明了之前我们不应该对媒体做出任何猜测。”
他说的正义凛然,完成是一个良好市民配合警方所做出的正确态度。
记者有点尴尬的笑笑,机灵地将话题掉转:“那我想问一下,于老先生这次突发疾病被连夜送进医院,原因又是什么呢?是不是和这几天公司传闻有关,被气的呢?”又问回了点子上。
“我爸爸年轻的时候为公司付出了太多,老了自然会有些大的小的问题,我很难过,却知道这是天理循环,无法避免。”
“哎,真是件令人感到心痛的事情,那于先生,你做为政府要员,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呢?”这个问题就问的很犀利了。
“我已经向上级领导打了报告,不会参与这件案子的任何事务,领导也批准了,所以很抱歉。”三个问题都回答的大方得体,滴水不露,最后还提到了政府介入,提问似乎应该在这里打住……
人群中不知哪个人眼尖,突然叫了起来:“呀,那不是于总经理于牧嘛,他终于现身了!”
明秀看到这里低头喝了口热水,热气薰的她眼睛微湿,原来他这次没有骗她,果真去了医院。
他看上去来的很急,连衣服都没换,还是那件撕了下摆的深蓝色衬衫,小跑着来到急救室门口。
记者们马上一窝蜂地围上去,劈头盖脸的就举着话筒提问:“请问于先生,您这两天都去了哪里?怎么都不见人影”
“父亲发病都快三个小时了,您怎么才赶到!”
“于翔先生入狱了,下一届继承人是不是就是您!”
这一系列问题,一个比一个咄咄逼人。
于牧眼里布满血丝,情绪非常恶劣:“滚开!你们不知道里面躺着的是我父亲么,他到现在生死未卜,你们却在这里吵吵嚷嚷!”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你们还有没有良心!”他说的悲愤极了,仿佛面临崩溃的边缘,完全是一个孝子的形象,记者们都被他震住了,连忙不自觉地给他让开一条路,不一会儿就有保安上来赶人。
看到这里,新闻就跳掉了,简悦姑侄俩默默关掉电视,不由去看明秀。
她正双手握着玻璃杯低头不语。
屋里太安静反而让人感觉不适,简悦轻咳两声,对明秀道:“家里没有别的床了,我晚上要赶稿,怕影响你们休息,就委屈你和飞鸿了,你们俩睡我的主卧,那床大,我就去飞鸿的房间。”
她这么一说,明秀不好意思了,忙起来和她道谦:“不,简阿姨,是我打扰了你们才是,怎么还能让你让地方呢。”
简悦淡笑坚持:“不,这是我应该的!”
暑假快要接近尾声,简飞鸿也要去新大学报道,这两天要收拾的行李很多。
明秀天天两耳不闻窗外事,倒也十分清闲,便主动帮她一起收拾,离别在即,多少有点伤感,卧室里十分安静。
简飞鸿心里有个疙瘩,这次要走了,她不想带着遗憾,正好趁此空闲问出了口:“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和于昶在一起,他那么的优秀,对你又那么深情,我想是个女孩都会被他所感动。”看明秀脱口就要回答,她又连忙多加了一句,“你不要敷衍我,我知道其实你对他也是有好感的。”
听她这么一抢白,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手按住膝盖上一件刚叠好的衣服不动了,顿了一会儿,静静地说:“我和于牧上过床了。”
简飞鸿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订婚那天夜晚。
这个话题对她们这个年龄段的青春期少女是很敏感的,简飞鸿看她情绪低靡,咽了咽口水:“也许于昶并不会介意,现在有很多女人的第一次并不都是给了自己丈夫的。”
她说的有点牵强,重点是明秀会很在意,她是个有感情洁僻的人,更何况两个男人还是亲兄弟……
明秀坚决地摇摇头:“我们是不可能的了,昶哥哥那么好,我已经配不上她了。”她想起吴老和她说过的那个痴心追随的女孩,更加惭愧黯然,低声道:“他值得更好的女孩去爱。”
可是他只喜欢你啊,简飞鸿苦涩的在心里想,爱情里果然是谁先爱,就注定伤害的比较深,优秀如于昶也逃不脱这个命运。
收拾好东西,腰也已经酸的不行,明秀站起来,大大地伸展懒腰,环顾一圈简悦的房间,真的是很简洁。
墙壁上呈阶梯状排着一排相框,里面不是风景画也不是写真照,而是纸张发黄的旧年名人报导,不由说道:“你姑姑的爱好真是特别,喜欢留这些有年头的旧人。”
“是的,我常说她是捡破烂的,这些个都是人家不要的破烂报纸,就她一人捡回来,还把像一件艺术品一样保存着。”
听她说的语气轻慢,明秀忍不住为简悦辩解:“不会啊,这些东西细看满有味道的,看起来很有复古的时代感,”说着,侧头俏皮地冲她眨眨眼:“没准过个多少年这些东西就成了传世的宝贝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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