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第29章


薄?br />
难道是娇娇女痛失旧情人,后悔莫及,想要来进行抢夺?猜疑的目光纷纷向她扫射,明秀压下心中的难堪感坐正了让他们打量。
阿强也显出担忧的神情,几次对她使眼色,明秀都俏皮地眨眨眼让他放心。
明秀坐稳了,先向戚薇问好,见她态度不善,也不以为然。这才无事开始观察周围,一段时间的独立生活让她学会的首先便是观察环境的本领,好在必要的时候知道如何进退。
正对面坐了一个瘦高个的中年男人,穿着体面,脖子上还挂着一根金光闪闪的粗金链子。一看就知道是老板级人物,正是阿强口中的领导。
他的话很少,脸像秦情一样呆板木讷,一般别人不开口,他也不出声。
她又转过去看正在和他说话的于翔,这下才看清他的怀里抱着的原来是个少年,尖下巴圆脸,眼角上钩,很是妩媚。年纪看上去比自己还小。
明秀心里百转千回,想道:真是乱套了,为什么和她概念里的完全不一样。
在场的每个人怀里或男或女地都倚着一个美人,明秀瞟过李景知,他正轻挑地抱着陌生美女调笑,立刻调过眼睛不去看他,这里的气氛让人窒息,她一刻都不想多呆。
戚薇正轻言媚语地和于牧说着些什么,偶尔娇笑两声,做一些捶打的小动作,引得沙发垫都发出颤抖的共鸣,两个人看上去十分融洽快乐的样子。
明秀一直寻找时机开口,她只要稍微一动,就能感觉到黑暗中有人看着她。她有些无奈,但这件事她必须要做。
于牧终于起身出去了,明秀松了一口气,拍拍自己热烫的脸,和戚薇靠近了一些。她小声说:“能不能请你帮我在于牧家里找一个檀木盒子?”在虚空中比划一下大小和形状,补充解释一句,“上面贴了一张全家福,盒子四周雕了镂空的花纹。”
戚薇警觉地离她远了一点:“你要这个干什么?”
明秀沉默片刻:“里面有我的身份证等一些东西,没有它们我哪里也去不了。”
“你要走!”戚薇差点惊呼出声,看看其他人没有注意到这边,低下头问她,“什么时候要。”
她的反应太快,明秀险些没跟上,她想了想:“总是迟早的事,你越早给我越好,下学期高考报名是肯定要的。”
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要离开这里,经戚薇这么一说,她反而产生了思考:也许我是应该换个环境了,找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一切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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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酒吧暗夜(下) 。。。 
满室的欢声笑语都与她无关,目的达到,也是该走的时候了。
现在情绪缓过来,她去向阿强正式表示了感谢,并承诺今后有机会一定请他吃饭,拒绝了他的相送,一个人走了。
带上门出来,一股香烟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一惊,呛咳两声,转头去看。
门边墙上的阴影处斜倚了一个人,一手插口袋,一手掐了根香烟,嘴里吞吐着白色的烟雾,姿态颇为颓然。
她想起那天晚上在医院的雨夜,于牧也是这个样子,耷拉着脑袋,头上还在不停地滴水,身上的痛苦情绪自然而然散发出来。
她心中一酸,顿住脚步,觉得自己不管怎么样还欠他一个道歉。
于牧看见她就站直了身子,下意识地想掐灭烟头,想了想,又把手拿下来,将烟放在嘴里叼着,也不吸,任它自燃。
明秀更难受了,以前她从未见他抽过烟,家里甚至连一个烟灰缸也找不到,就是偶尔家里来了客人,也从不让他们抽。
什么时候染上了这个习惯?
她没有资格问了。
走到他的面前,郑重地鞠个躬,道歉说:“对不起,我不太会说话,只能在这里说,无论今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是我一辈子的亲人。”
她从不说假话,说过的话绝对会做到。对她来说,这是极重的承诺,不管今后相距多远,只要他需要帮助,她都会竭尽全力去做。
这样的告别意味谁听不出来,于牧讥笑一声,放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大的笑话,猛吸一口烟之后,随手在墙上使劲按灭,将烟雾尽数喷在她的脸上:“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我从前养的一条小猫小狗,没事逗着乐而已。我从没想过要什么亲人,以前没有过,以后更不会有,你可别瞎认。不然将来有了什么麻烦,还拿着亲人的身份老来缠着我呢!”
明秀深吸一口气,抬起头往上看,生怕眼泪流下来图惹别人厌恶,多余的话也不说了,转身就要离去。
转头的刹那,于牧瞟到明秀脖颈上一块红印,刺的他眼睛都发疼,忽而尖锐地耻笑出声:“倒是没看出来,你还真是深藏不露啊。我说哪家的好姑娘大晚上的跑来这种地方,原来是来做援交的!”
明秀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死死盯着他,没想到曾经那么好的牧哥哥有一天会对自己说出这样羞辱的话!她死死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既然对方认为自己已经下贱到可以随意践踏的地步,她绝不能
再流露出半丝懦弱,像电视上苦情戏里的女主角一样,乞求能够用自己低下的姿态来讨得男人可笑的怜悯。
暗光中看不清楚表情,这样的沉默就代表了默认。
于牧唇角现出残酷的冷笑,从西装裤口袋里掏出皮夹,抽出一沓纸钞就往她脸上一甩:“我说怎么老赶我走呢,原来是嫌我给的不够多啊,这些够不够,一晚上可以了吧,没开苞的雏都能买两只了。”
红色的纸张砸在脸上毛刺刺的疼,随风散开来四处飘飞。
明秀清晰地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七零八碎地散落在地上,数都数不清楚。
她弯下腰,一张一张去捡,一直捡到男人光亮的皮鞋下,一丝要挪开脚的意思都没有。
颤抖着手去抽,男人却故意不抬脚,她只有用自己的双手去抬。
于牧居高临下地冷视她:这样卑微的姿态,也该让她体会一次了。
他在心里恶意的笑,可为什么一点儿报复人的快感都感觉不到,反而整颗心有种泡在冰水里的麻木感。
再站起来,整(。。)理的整整齐齐的一沓大红纸钞,明秀双手奉还给他,低头说:“我现在还不可以,我什么都没有,还要上学,总有一天会全部都还给你!”她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漂浮在半空中,晃晃悠悠地找不到方向。
“跪下!”
于牧突然厉声一喝,“我再也不相信你了,拿出诚意来给我看!”
明秀浑身一震!他居然让她下跪!
这是她的尊严啊,是她仅剩下的一点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她最后赖以生存的信念,她甚至连亲生父母都没有跪过……
两手握拳,短短的指甲都差不多嵌进肉里。
指尖感觉到温热的湿意,神经上却怎么也感觉不到痛。
片刻,颤抖的双膝缓缓下弯,她做了,因为这是她欠他的……
周围开始围了几个过路人,讥笑地声音充斥了她的耳膜,她闭上眼,脑中有白雾笼罩,周遭的一切都开始渐渐远离。
即将要碰到地面。
一只脚挑了过来,生生撑起了她的膝盖。
“于牧,你不要太过分了,她如果今天真的在这里给你跪了,你就不知道会发生后果了么!”气到极点,连平时不敢直呼的名字也叫了出来,这个声音是许久不见的秦情。
明秀迷茫地转过头看她,像是不认识她,又不明白她为什么阻止自己。
女孩惨白的脸上泪痕清晰可见,在暗蓝色的光影中像泛着月光的山涧小溪。刚一眨眼又是一大颗泪珠,晶莹剔透,顺着泪痕往下快速地滑落。
关键是在她脸上看不到悲伤,微张着唇像刚出世的孩童一样懵懂。
秦情心惊,这不是正常的明秀!
她连忙使劲摇晃她,大声叫她:“秀秀!秀秀!我是秦情啊,你不认识我啦!”
明秀眨眨眼好像认出来了又好像没有认出。她被晃的头昏脑胀,扶住脑袋叫她:“停,我头疼!你别动,再动我就更想不清楚了。”
原是漂漂亮亮,柔柔弱弱的一个女孩子,这样的梨花带雨,没有人能够忍心。不知是不是被逼的,精神上好像出了点问题。路人看的也不好受了,快速的一哄而散。
明秀推开秦情,祈求地看着她,重复地说道:“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秦情看一眼已经呆住的于牧,也顾不上他,忙打了个电话,叫了于昶过来。
10分钟就已经赶到,明秀仍然无知无觉,眼泪倒是没有了,站在酒吧门口抱着她的胳膊,一步也不愿意离开她。
秦情在电话里没说清楚,于昶只知道明秀出了问题。仔仔细细地打量她,明显发现到她精神上不对劲,重声叫了几遍“秀秀!” 得到的回应只有她朦胧的双眼。
她好像除了秦情,谁都不理不踩。看到自己叫她,也只是努力地皱着眉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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