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第21章


不禁深深看了他一眼。
说是为了明秀,事实上,她吃的很少,多喝的一大碗乌鸡山药汤还是被于牧逼着灌下去,两个男人吃的也不是很多,一餐饭结束的很快。
结完帐,盛嘉要去卫生间,盛岩怕他找不到地方乱跑,拜脱了明秀陪他一起。
包厢里就剩下两个大人,盛岩抽出烟去递给于牧,被他拒绝了,笑了一下,自己凋了根再嘴上却不点。于牧看在眼里,盛嘉几次做事都顾忌着自己,显然不会自恋到他是因为敬畏才这样。他于牧说白了只是个打工的,因着于丰玉私生子的生份才在于氏占了一席之位。所谓无事献殷情非奸既盗,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也不知道今天摆的这桌是不是鸿门宴!
盛岩没卖关子,上来就开门见山:“我想请你帮个忙。”
于牧不动声色:“如果我能帮的绝对没问题。”言下之意,并不一定会帮。
回答的滴水不露,也不会让人觉得过分,年轻人果然没让他看错。把烟按断在碟里,他说:“我在海南延海那一带结交了几个朋友,他们帮了我很多,尤其是这次能调回N市,他们在其中出力不少,我这人向来最讲义气,别人进我一尺我就还他一仗,所以这次朋友有求,我没有理由不帮。”于牧点头表示理解,他继续说:“他们在沿海那边弄了些货物,但不太好弄进内陆地区,需要有人能够接应一下。”
话说的不太白,于牧已经听明白,就是走私的想找人打通关卡。这是件犯法的事情,于牧道:“你为什么不去找我大哥,他认识的人多,权利也比我大,甚至可以去找作为秘书长的二哥,哪个都比我方便。”
盛岩架起腿笑起来,他都考虑清楚的了:“你那个大哥不过是个花天酒地的顽绔,成日里呼朋引伴,不过都是些狐朋狗友。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目中无人还骄傲自大,做事情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他顿了一下,粗大的指节敲击桌面,“阿昶倒是个不凡的,但他为人正直,很讲原则,这种事情他肯定不会答应。”
说来说去,只有找他了。
盛岩仔细观察他的面色,见他眼神闪烁面露迟疑,又道:“听说那个领头的不良少年在狱中死了!攻击秀秀的幕后主使暂时没了头绪……”
见于牧眉头皱的死紧,沉吟不语。盛岩轻松的举起茶杯喝口茶:“嘉嘉最近总吵着要到祈福山去看大佛,不如你也带着秀秀一起去,也许可以帮她拜拜佛转转运,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说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节日归来
大家看文愉快!
21
21、寺庙祈福 。。。 
听着前排传来的异动和喘息,明秀再次后悔,为什么要听一个小孩子的话来看电影。片是经典美国爱情大片,泰坦尼克,场景都是浪漫而唯美的,奈何明秀早就看过两次,已经失去了当初看片时的热情。
荧幕上JACK和ROSE躲进了旧汽车里,两人对视笑了起来。然后开始拥吻。他们的热情让车窗玻璃都升了温,染上一层迷幻的雾气。
四周都是黑暗的,感觉器官就变得格外灵敏,旁边有温热的躯体慢慢靠上来,双手禁锢住她的腰。她的心跳加快,却不敢动,有些心虚,深怕别人也听到了他们的动作。
男人的呼吸有些急促,喷在她耳边挠人心肝的痒,她忍不住挪了一下,碰到座位旁的把手发出暗沉的一声轻响,她真不敢动了,甚至都不敢将视线转向四周,生怕看到别人投向这边的异样眼光。
她一动不动地盯住屏幕,身子直挺挺的僵着。心思却全部集中在脖颈处,男人火热干燥的唇正在那里四处游移。
明秀全身气温不断上升,也不知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男人。
不知什么时候手也摸上了她的胸,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服或轻或重的揉捏,好不让人难堪。明秀把身子尽量往另一边倾斜,不平衡的坐姿让她很累。
身体忽然悬空,她被抱了起来,于牧竟然把她抱坐他的腿边,两人挤一个座位,大腿贴着大腿,慢慢摩挲着。
中间没有了阻碍,于牧的动作更加放肆,直接把她的搂进怀里,两人之间几乎没有了距离。
明秀刚想惊呼,被于牧狠狠地吻住了唇,力道之大像是要把她吞进肚里。他的吻霸道中含着缱绻的温柔,明秀晕晕乎乎的大脑完全放空,手不知不觉扶上了他劲瘦的腰。
于牧的手从背后渐渐地伸进了她的衣服,由下而上感受女孩光滑细腻的肌肤,又顺着向下一直伸进牛仔裤里,触手满手温软。不由得更加用力摁向自己,只想近一些再近一些。
明秀的大脑开始觉得有些缺氧,她开始不自觉的挣扎,无意间腹部碰到什么坚硬的异物,以前有过的几次不好的经历浮现出来,人一下子清醒了,猛然发力推开于牧。
撞击的声音绝对大,四周的责怪眼神像激光灯一样射了过来,明秀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脸上火辣辣的热,赶紧低下头,竟然还能想到自己上午吃海鲜,过敏了,脸上红斑根本没有消退,丑的不能见人,于牧怎么还能又亲又啃像是在品尝天下最好的美味。
影片终于闭幕,明秀还是忍不住心酸:难道世界上美丽的爱情都不会得到美好的结局么?
于牧的脸在黑暗中像是大卫手下的雕像,轮角刚硬,岿然不动,在暗光的照影下找不到一丝缺陷,极富男人的魅力,一点也看不出任何表情,好像刚才的不愉从来也没有发生过。
他突然凑近明秀耳边,低沉地说:“I jump;you jump。 You jump;i jump。”——我若不能和你一起活,便愿和你一起死。
祈福山之所以如此命名,有一个传说。
从前有一个农夫,从小父母早逝,家境贫寒,天天为生计发愁,于是他决定发奋图强,出人头地。听人家说读书能当官,当官又能赚钱,他就开始读书。起早贪黑,吃尽苦头,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18岁的时候考上了秀才,手里有了一些小钱,想着自己一个人又要读书又要种田,便听别人的劝说讨了一房妻子。妻子原是一个村子的,不仅长相貌美还极为能干,种田家务样样精通,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秀才没了后顾之忧,把心思完全投入到考取功名,头一年落榜,下一次再考,三次以后有人劝他放弃,开个小学堂教孩子念书。他这次不听了,心心念念想了这么多年的愿望哪能这样就放弃,他还想离开这个小村子去富贵的大城里去发展,住美房,拥娇婢,那将是件多么风光无限的事情。
妻子再次在村头送他去赶考,直到看不见人影才返回家中,米缸里空的连老鼠都不愿再钻。她只能吃吃糠咽菜充饥。她没告诉任何人,丈夫每次赶考的大笔费用都是她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舍不得给自己做,总是穿着补了再补,洗的发白的旧衣服。这么多年过来了,别说不像别的姑娘家,有丈夫知冷知热,就连最基本的养家糊口,丈夫都不能做到,然而,她从来没有抱怨过。
秀才又落榜了,已经数不清是多少次了,看他那成天垂头丧气的模样,妻子实在忍不住,到处打听有没有什么法子。有人告诉她,山上有一座小庙,庙里的大佛很灵,但是必须要人的真心来换,999级台阶都要跪着上去。妻子信了,从此天没亮就去爬山,不管刮风下雨,冰雪酷寒没有落下过一天。终于有一天她的腿不能动了。
丈夫在床头看她,昏黄的灯光下,妻子满脸蜡黄,枯瘦如柴,连头发都已经花白。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这还是当年那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妻么!
妻子油尽灯枯之时,娘家的人打上了门,他这才知道这些年妻子为他一直做的傻事,当场震在那里,一句话都说不出。
妻子弥留之际他跪在床边,听妻子说出了最后一件未了的事,竟是希望自己再背她上一次后山。他答应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背起妻子,一步一个脚印踏上台阶,背上的人轻的没有一点重量,他却觉得自己快被压的喘不过气了。终于来到山上,妻子久久跪在佛前没了气息。
这一年,秀才考上了功名,离开村子时第一次回了头,可是后面已空无一人,再没了妻子伫立期盼的身影。他猛地呕出一口血,鲜红的颜色是他心头的颜色。他突然仰天大笑,直到泪花都散了出来,痴痴颠颠地跑出村去,不知所向。
“从此,村民就叫这座山为祈福山。”
盛嘉听明秀讲的入神,急急问道:“真的很灵么,爬上去拜佛真能梦想成真?”
明秀看他那双眼亮晶晶的样子,想道:男孩子就是男孩子,听了这么一段感人的故事,居然想的只是关于祈福山的真假。刚要回答他,人已经大叫着往上冲。
“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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