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夜话》第48章


挥谢荡Χ挥泻么α恕?br /> 把利害权衡一下,究竟围田和圩田对于农业生产是利多害少还是害多利少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看看历史事实。
以围田和圩田最发达的宋代为例子吧。据《宋史》卷一百七十三《食货志》上关于农田部分的记载:“绍兴五年,江东帅臣李光言:……本朝庆历、嘉祐间,始有盗湖为田者,其禁甚严。政和以来,剏为应奉,始废湖为田,自是两州之民,岁被水旱之患,余姚、上虞每县收租不过数千斛,而所失民田常赋动以万计。莫若先罢两邑湖田。其会稽之鉴湖、鄞之广德湖、萧山之湘湖等处尚多,望诏漕臣尽废之。其江东西圩田、苏秀围田,令监司守令条上。”
这就证明,围田和圩田等等都是与水争地,盗湖为田,其结果必遭水旱之灾,农业生产将受到严重损失。这个道理在绍兴二十三年谏议大夫史才的奏疏中,说得更加清楚。他写道:“浙西民田最广,而平时无甚害者,太湖之利也。近年濒湖之也,多为兵卒侵据,累土增高,长堤弥望,名曰坝田。旱则据之以溉,而民田不沾其利;涝则远近泛滥,不得入湖,而民田尽没。”
后来又有一位户部尚书袁说友,在庆元二年的一篇奏疏中说:“浙西周田相望,皆千百亩,陂塘oe*渎,悉为田畴。有水则无地可潴,有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无复稔岁矣。”由此可知,围田和圩田的害处是主要的,而且它们的害处并不因为人们兴修许多水利工程,就能够从根本上被克服。如果有的地方由于特殊需要,打算筑起围田,那倒不如采用浮筏式的水上园田,即所谓架田、葑田等,完全不与水争地,却同样可以扩大耕种面积,增加农业生产,这比围田的效果要好得多了。
有人说,搞围田的地方总是因为耕地不足,不得不搞,所以历代围田常常废除了很久以后又兴起了。我们如能批判地接受这个经验,难道不好吗?
这个论调显然还是不对的。殊不知我们现在的社会历史条件,根本不同于过去的任何时代。如果说,过去在人多地少的南方水乡,人们与水争地似乎出于不得已,那末,我们现在一切都能通盘筹划,又何必偏偏要在人多地少的地方与水争地,而不肯另想办法去扩大耕地面积呢?
地下水和地上水
一封读者来信从新疆寄给我,问我“关于地下水和地上水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这位读者最近看到《燕山夜话》第一集,他对于其中的《堵塞不如开导》一文特别注意,问题就是“从这篇文章联想起来”的。因为他猜想我“写那样的题目一定懂得水利”,所以把问题提给我,要求解答。
很惭愧,我根本不懂得什么专门的水利知识,只能讲一些很普通的外行话。我觉得从“地下水和地上水的关系”这个角度提出问题,倒也新鲜。这恐怕不仅仅是这位读者碰到的特殊问题,可能还有不少读者对这个问题也有兴趣。因为这实际上是解决土地盐碱化问题的一个关键。
研究水利的人,首先必须知道如何防止水害;能够防止水害,才能变水害为水利。否则,水利反而会变为水害,不可不慎。
《管子》《度地篇》中说:“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他解释这五害是:“水一害也,旱一害也,风、雾、雹、霜一害也,厉一害也,虫一害也。”他还特别指出:“五害之属,水最为大。”由此可见,管仲把水列为五害之首,而我们的任务则是要把这最大之害,转变成为最大之利。
要想变水害为水利,又要对各种不同的水,加以区别。管仲讲了五种水,即所谓经水、枝水、谷水、川水、渊水。管仲认为;“此五水者,因其利而往之可也,因而扼之可也,而不久常有危殆矣。”所在他向齐桓公建议,要找有经验的水利人员,担任水官,随时修浚水道。后来讲水利的人,虽然有许多见解远远地超出管子之上,但是管子讲的道理仍然不可轻视。无论秦代的李冰,汉代的贾让,唐代的吴师孟,宋代的王十朋,元代的郭守敬,明代的虞翊、潘季驯等各家关于治水的意见,大体都离不了疏导和堵塞这两个方面。
从根本上说,堵塞不如疏导。传说中鲧的失败和禹的成功,具有极其深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这在以前的《夜话》中已经说过,现在不必重述了。如果就地下水和地上水的关系而论,疏导远胜于堵塞,这道理就更加显而易见了。
我们对于地上水如果不善于利用,不加以正确的引导,使它能灌能排,而把它堵塞起来,使它停留在一个地方,只能灌而不能排,甚至于既不能灌、又不能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水道没有水门汀等防止渗透的设备,地上水必然会漏到地里,逐渐同地下水连接起来。这样,地下水的水位就会很快上升,把地下土壤中所含的盐分,推到土地的表层,并且蒸发到地面,于是土地盐渍化的现象就产生了。任何肥沃的农田,一旦盐渍化,如果不赶紧采取措施加以治理,而任其发展,这块地板就算毁了。再要恢复地力,还得经过相当长期的努力。
那末,对于已经盐渍化的土地,应该怎么办呢?办法当然也不少,但是最根本的办法,是赶快排水。正如釜底抽薪,火自然就会熄灭,这是同样的道理。只要地面上能够顺畅地排水,地下水位就会随着下降,土壤中的盐分也就不会继续上升,盐渍化的过程自然能够停止,接着采取其他措施才能发生效力。如果不加紧排水,则地下水位不能下降,盐分继续上升和蒸发,即便采取其他多种措施,都将徒劳无功,至少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
当然,排水工程如果太大,切不可要求过急,不要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应该因地制宜,分几个步骤,逐渐争取实现。在这些步骤中首要的一步,是促进土壤脱盐,并且防止返盐。为了这个目的,有的地方可以造林,有的可以种植苜蓿等牧草。这些都是有效的办法。还有一种主张,是对盐渍化的土地进行深翻,配合着灌溉,冲涮盐分,促使土地加快脱盐。采用这个做法的,似乎有必要对当地的水土情况做具体的分析。在某种条件下,翻耕土地反而会把盐分翻上来,促成了返盐的现象。这一点应该经过细心的研究,才好决定具体的措施。
除了这些办法以外,我觉得特别应该提出的,是要进一步利用地层深处的泉水,抽出地面,进行灌溉。这是一举两利的好办法。我们平常说的地下水,一般都不包括地层深处的泉水。如果能把深层的泉水抽出,用来灌溉,一方面将促使地下水位迅速下降,另一方面又可以用来冲涮地表的盐分。
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这个办法用在平原地区最为适宜。我们在河北平原到处可以看见许多机井,它们所抽取的正是地下深层的泉水。虽然,打机井花费较多,有的地方未必办得到。但是,这毕竟是处理地下水和地上水的一个有效方法啊!
大豆是个宝
有几位研究农业科学的朋友在一起谈话,大家兴高采烈地谈到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大豆的原产地,而大豆的全身都是宝,值得大大提倡,多多种植。我非常赞成这几位朋友的意见,并且愿意加以补充和阐述。
大豆的确是我们中国最古的原产作物之一。《诗经》《豳风》《七月》有一句说:“七月烹葵及菽。”《小雅》《小宛》又有一句说:“中原有菽,庶民采之。”宋代朱熹注曰:“菽,豆也。”清代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更详细地引证说:“战国策张仪说韩王曰:五谷所生,非麦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姚宏注曰:史记作饭菽而麦,下文亦作菽。古语但称菽,汉以后方谓之豆。”事实的确是这样。汉以前的典籍中,只称“菽”而不称“豆”,到了汉以后才开始称“豆”。
约在公元一世纪前后,“菽”的种子由中国本部传到西域各地,后来又从西域传到欧洲各国所以大豆的译名,在俄语里称为“cor”,在英语里称为“soy”,都是“菽之遗”也。
虽然大豆在中国古语中称为“菽”,而“菽”却不仅仅指的大豆。据宋代罗愿在《尔雅翼》中解释:“菽,豆也。其类最多。故凡谷之中居其二。又古人说百谷,以为梁者黍稷之总名,稻者溉种之总名,菽者众豆之总名。”这就证明,不只大豆在古代被称为菽,一切豆类都被称为菽。我们现在特别称赞大豆,意思无非是把它作为豆类的代表罢了。
宋人编的《延年秘录》,有一段文字对大豆备加称赞。这个秘录的编者,根据故老相传的经验,写道:“服食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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