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我的老公万人迷》第50章


跞磺懔松怼?br /> 她手中莲花的花瓣划过了凌熙然嫩皮细肉的脸,凌熙然便侧脸伸出手去挡这朵硕大的莲花。
花是美的,粉白相间似乎还带着水汽,人也是美的,美的简单,只有如玉般的白面皮和黑的过于纯粹的眼珠睫羽。
阮晋江点点头,马向卓大哥不过是打招呼,招呼打过了,他客客气气带着阮晋江离开,阮晋江左手撑着手杖,转身走了才心脏“咚”的一声。
舞厅没了,四周的人没了,灯红酒绿的销金库没了,他茫茫然然的一望是无边无际的大雪地,大雪地的白茫茫上轻飘飘的落了一朵红色的梅花。
他一眨眼,张了嘴,发出一声叹息般的话,没人听见,听见了也是一声叹息,他那句叹息说的是——真美啊。
黑山白水第一眼不甚在意,再看转身才是惊心动魄,原来不过黑白就已是如此浓墨重彩。阮晋江一路带着笑“嗯嗯啊啊”的混混沌沌的应付着马鹏盛的话,直到进了包厢才是一路的恍然梦醒。
他想,怎么会有人这么美呢。
一个半小时后,秦步川还在舞池子里跳舞,刚开始一个人自得其乐的跳,后来和小孩子跳,凌熙然在舞池边也没有很能安静的看着他跳。
总有女士或者男士过来邀请他一起,凌熙然对女士就很没有绅士精神了,拒绝的很果断,对男士更是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冯丽丽和马向卓又是两尊大佛,如同凌熙然的左右护法一左一右的镇着,两人再次等来人想凌熙然邀请跳舞,不等凌熙然拒绝已经板着脸帮他拒绝了。
然后凌熙然就见一个转眼的功夫,秦步川手上就换了个人。
此刻秦步川右手搭肩,左手环腰,搭的肩膀和环的腰皆是出自同一位女士,凌熙然定睛一看,这位女士看起来是与秦步川差不多大的年龄,穿一身绿白相间的洋装,下面露腿上面露胳膊。
再细看,这位绿小姐脸白面嫩,和秦步川搭着手跳舞两人看着是十分相配的可爱美丽。
马向卓和冯丽丽也看到了,因为二人现在对秦步川已经没有了恋爱的意思,二人很公正的评价:“到是一对儿璧人的感觉。”
凌熙然向来不进舞池——因为他不会跳舞也懒得学,马向卓和冯丽丽就见向来不进舞池的凌熙然几乎是能称得上生气的走进了池子。
秦步川正搂着小妹妹跳舞,这位妹妹虽然来这里玩,人却是真的很单纯,秦步川性子里也还总有些孩童的单纯,与这位妹妹就驴头不对马尾的很开心的聊起来。
正聊着,一只手横空出来挡在他和这位妹妹之间,秦步川一抬头,凌熙然两道浓黑俊秀的长眉隐隐有了竖“八”趋势,凌熙然道:“回家了,你也不看看几点了?”
秦步川手一松,身子一矮,那位小妹妹捂着嘴惊叹:“你是谁呀?”
这惊叹,是很惊艳的惊叹,秦步川心想,凌熙然这个花孔雀又来招人喜欢了,身子已经灵活的躲过凌熙然那只横冲直撞的手和胳膊,很伶俐的拉着这位眼见就要被凌熙然勾走魂魄的妹妹快步钻进了舞池人群深处。
凌熙然不肯放过秦步川,跟在后面追,但秦步川向来是尾泥鳅,进了人群像是进了泥潭,他追到人群深处是举步维艰,秦步川却是鱼入深水转眼游得不见踪影。
凌熙然愤愤的喘了口气,寻着人少的地方走出了舞池,一路走得他捂着鼻子,各种脂粉香水气味往鼻子里钻,还总有女人和男人带着笑拦他。
凌熙然一路几乎作呕般的走出舞池,来到了舞厅的露台上,露台上也有人,但是这里昏暗幽明,如果没人细看另一个人,就不会很容易看到这个人的面容相貌。
凌熙然总算得了清净,他靠在露台铁艺栏杆上,身子探出了一小半,下面种了蔷薇,正在开发,夜风吹过来,凌熙然叹了口气,叹出来他才发现是很哀伤的一口气。
“密斯特凌。”
一声内敛的让人感觉不出情绪的男声接在了这声叹气之后。
凌熙然一眨眼,身子一转看向来人,仔细看,得出这个人能看,比马向卓那张脸强,再看,琢磨出了点这人是有“气质”的。
“密斯特阮。”凌熙然点点头,他很吝啬自己的笑,无关紧要的人没必要笑,他冷冷淡淡的一点头,“我告辞了。”
阮晋江不拦他,但阮晋江说道:“我最近看了本小说,名为《长恨歌》,不知为何看着密斯特凌就想到这小说中的男主角。”
凌熙然脚步就顿住了,他缓缓地一转身,面上是压抑着兴奋的不动声色,凌熙然问:“哦,这是一本什么样的小说,阮先生怎么会觉得我与一本小说的男主角相像呢?”
阮晋江微微一笑,笑的温和包容,他年龄大概快三十了,是比凌熙然大了快一轮的年龄,看着凌熙然好像看一个后辈般的慈爱:“是本爱情小说,我本闲着无事翻看两眼,没想到写的到是挺有意思,要说书中男主为何我觉得和凌先生很像,大概是因为书中的男主角外貌形容之描述简直是谪仙下凡,不像人间能有的人物。”
“我便想,这作者未免太不现实,世间怎会有如此惊尘绝艳之人。”
凌熙然一点头:“哦。”不明白阮晋江这是要说什么,是要贬低这本小说?
阮晋江看着他,笑意加深了:“但今日一见凌先生,才明白,原来世间是真有如此人物的。”
第52章 阮晋江(3)
阮晋江这夸奖,凌熙然听得,是拐了个弯借着小说夸赞他,拐了弯的夸赞和直接的夸赞凌熙然生来听到现在,耳朵不是听出了茧子而是早已听得心不动面不改。
但阮晋江这个弯拐的好,因为《长恨歌》此书乃是凌熙然的第一部巨作,整部作品全文四十万字,从男主人公的出生写到他的灭亡,可谓是一部男主人公的一生传记。
但就这么一篇巨作,不仅书局不欣赏,凌熙然硬按着头让秦步川读完了,秦步川就给了两个评价,一是然哥儿你的文笔实在需要加强,这写的也太狗屁不通了。
二是惨,虽然全文语句狗屁不通,但也马马虎虎的把一个人的一生写完,就冲着这个有头有尾的一生,秦步川也还是有点感慨,但感慨不过半分钟,就兴冲冲的跑出去玩啦!
凌熙然觉得自己写的挺好,好到如今不用自费出版自己的小说了,他依旧觉得他目前最好的作品仍是这第一本他自费出版的《长恨歌》。
凌熙然掏了一百大洋自费出了二百本,给亲友每人各送去两本,余下的就放在书局卖,因为全文四十万字出了三本,定价不菲又是新作者新作品,至今凌熙然没听说卖出去过一本。
凌熙然看着阮晋江,神色就有些微妙了:“这本书……阮先生是何处看到的?”
阮晋江微微的笑,知道鱼儿上了钩,他看着凌熙然,想即使在这么昏暗的状态下看,也还是美,美的他坚信不疑的相信,他这一生都不会见到比凌熙然更美的人了。
“差遣家中佣人去购一批新书,偶然得到。”
阮晋江面上的笑很温和,回答了凌熙然,凌熙然瞅着他,发现这人很有些绅士气质。又因为年龄比他大,凌熙然看着想到了自己大哥,因此对阮晋江有了一点、一点点的好感,觉得这人是个温和有礼的老大哥式的人物。
阮晋江那颗大脑也在想,且是如同上了润滑油正在疯狂高速转动的齿轮,是在非常快速的想,不过十来秒的时间,他很快的想过了自己目前的一生——是个苦命孩子。没爹没娘乞儿长大,十一二的时候跟着混子混,十四五动手杀人,之后就靠人命来赚钱,来一步一步的往上爬。
他杀的人,有坏人,但更多的是不好不坏的人,甚至还有能称得上好人的人。但他从杀第一个人开始,就是心中毫无波动的,他活得苦,以至于并体验不出活着这件事就何好处。
但若是让他去死,那确实也是不愿意,不过他对“活着”毫无感触,也因此对生命毫无敬畏。虽然本能般的舔着刀尖爬到了“人上人”的地位,但其实他不觉得高兴,不高兴也不难过,他只是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这样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竟然能体会到凌熙然的美,且看到他的笑,阮晋江只觉自己也想笑。
他那颗正在高速转动的大脑便生出一个想法,他想——这个人真美,美的我只是看着他就心中突然满足了。
但是又不能长长久久的看着他,阮晋江温和的笑冷了一分,他目光专注的看着凌熙然,这一番不过十来秒的想法已经得出了结论。
“凌先生看来也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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