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末萧笙寒》第90章


给读者的话:我知道你们想骂我。想骂就骂吧,嘴下留情点就好。林天萧是全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好吧,后面他的性格偏了很多,但终归是个好人。喜欢上一个人后,愿意无怨无悔的付出,这种人一直是我的大爱。所以,他死了,各位请相信,我绝对不会好过。只是,他的结局从最开始写时,就订好了的。关于他死亡的细节,若是各位不怕虐的话,以后我会写出来的。
正文 焚尸(3)
更新时间:2010…11…2 14:45:21 本章字数:1686
他越是这样,皇煜笙就越是担心。这句话,不是莫寒应该说出来的话。不对,不是在遇到这种情况下,还能说出这句话的莫寒。
莫寒见皇煜笙还是不愿意让开,遂向旁边挪动了一步,避开他后,默默的走了出去。
采篱愣愣的看着莫寒萧索的背影。他甚至不知道,刚刚为什么会因为莫寒的那句话而松了手。只是,看着他平静无波,却坚定异常的眼神,他瑟缩了。
皇煜笙心情复杂的看着他的背影被繁华的街道掩去,却最终没有了追上前去的勇气。
众人见没有好戏可看,也逐渐的四散开去。
瞬间,场地上只剩下采篱跟皇煜笙二人。
皇煜笙看着莫寒消失的方向沉默了好久,才道:“你跟我们一起走吧,关于林天萧死亡的过程,我还有些事想要问你。”
虽然十分不喜皇煜笙,可采篱却也明白,能为公子报仇的,也就只有他了。遂点了点头道:“只要是我知道的,我一定据实相告。”
皇煜笙颔首,“那好,我们边走边谈。”
莫寒抱着林天萧大喇喇的朝城外走去,一路上,也没什么人阻拦。虽然,羌国男风盛行,可是抱着一个死人走在大街上,却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见到他,众人纷纷避开,然后又快速的聚集在一起,对着他的背影指指点点。
城内繁华依旧,城外萧瑟如冬。莫寒抱着林天萧一步一步走在无人的小道上。羌国长时间干旱,龟裂的大地早就是千疮百孔,狰狞的裂纹在脚下蔓延出诡异的花朵。天气炎热,林天萧才仅仅去世一天而已,身上就发出了阵阵的恶臭。七窍流出的血液引得蚊子苍蝇嗡嗡的叫个不停。莫寒回过神来时,两人已经走到了一处悬崖峭壁上。
对面的山上灯影憧憧,即便是隔了一座山,却依然能听见对面欢快的对话声。他听见有人唱:“重阳节前把山登,遥望远方故里人。茱萸色红胜似血,不敌思乡游子泪。”
低头,吻了吻林天萧发黑的印堂,呢喃道:“天萧,原来明天就是重阳节了呢。”大皇国在重阳节是有祭祀大火的仪式的。十三岁以上的男子,都要参加。他十三岁时,被打入冷宫。出了冷宫后,第一个重阳节却是在羌国一个无人的山上。他搂紧了林天萧,将头埋进他冰冰凉凉的脖颈中,道:“天萧,你一定参加过祭祀大火的仪式吧。你现在,一定很想看见吧。”羌国与大皇国的国风不同。羌国在重阳节前的一晚,举家登上高山,赶在重阳节的早上下山。对面那些人,大概就是为了纪念重阳吧。他将林天萧轻手轻脚的放下,扯着白布将他细细密密的盖得严实。那样干净的一个人儿,怎么能让苍蝇蚊子亵渎了去。
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进入了深山老林。
夜风呼呼的刮,明月高高的挂。凄凄清清的夜晚没有蝉鸣鸟叫,只有树枝折断的声音噼噼啪啪的响个不停。
许久后,他抱着一捆干柴走了出来。在林天萧身边放下,又折回去,也不知重复了多少次,那一捆又一捆的柴终于堆得好似大皇国城北的山丘。
莫寒还记得,皇兄掉他去打扫马厩前,要求他骑马进宫。他那时,是怕马的吧。那天,上了马,就失了七魂六魄,就像被鬼上身般,不顾一切的鞭打着踏雪。踏雪受了惊,就一路直冲上城北的山丘。若不是林天萧及时赶到的话,他想,他现在一定早就去了阎王殿吧。他想着林天萧那时气不过的样子,忍不住轻轻的笑了起来。
那时的他,总是用一本正经的语气对他说:“莫寒,我是真的把你当成朋友的。”
“莫寒,朋友之间不就是要两肋插刀的吗?这点小事算得了什么?”
“莫寒,我只想要看你开心而已。”
“莫寒,若是有天有人找你嫌,我林天萧就算是肝脑涂地,也一定会帮你教训那些眉眼的混球。”他咬着唇低低的笑了起来,他还真是说话算话。当真是肝脑涂地的帮他教训了那些没眼的混球,也肝脑涂地的保全了那一干没有眼的人的性命。
怎么会迟疑呢?
他应该对雒昙说,就算你杀了我们所有人,我也不会让你带走林天萧。怎么就迟疑了呢?怎么就听信了林天萧的划算论呢,一人换五十人人性命,当真是划算,划算得很啊。
正文 辛末(1)
更新时间:2010…11…2 14:45:21 本章字数:1820
他喃喃自语着。干涩的眼眶内却是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胸口,明明就像是被千万跟针扎着,每一次,都是透心过,可是,为什么这么痛,都还是流不出眼泪。
广袤的夜空不见半粒星子,唯有一轮圆月孤零零的挂着。也不知道,那月亮少了星子的陪伴,会不会孤独。可是,他现在抱着林天萧的身体,却依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全身冰冷得厉害。
林天萧是在什么时候说喜欢的呢?
那次,好像是因为马厩内的麻六吧。
皇兄说;“你若是跟其他男人站在一起,就是大皇国的耻辱。因为,你是莫王爷,你是有龙阳之好的莫王爷。”
在他失落的想要放弃一切的时候,是林天萧陪在他的身边的吧。
他说:“不是的,莫寒,你不要这样自暴自弃。我只是要让你明白,你是恭亲王的儿子,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你不需要去依附着某个人才可以生存。你也可以强大,可以像你父亲一样做个大英雄,做个举足轻重的王爷。只要你自己不看轻你自己,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打倒你。”
他还说 “既然莫寒不想让自己强大,那么,我会让自己变得强大。总有一天,我会让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跟皇煜笙对峙,我不会在让你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他说“永别。”
林天萧说:“若要永别,除非我死。”
莫寒吸了吸鼻子,兀自的傻笑着。天萧,你变得强大了,保护了我。以后,该是我变得强大了,我一定会变得强大,会将那些侮辱了你的人十倍、百倍、甚至千倍的还回来。就算,辛末真的是莫家人,我也绝对不会原谅。
他的性格就是这样,别人怎么对待自己是无所谓的。可是,伤害了自己在乎的人,他会跟他拼命。
辛末毁了林天萧,那么他对他自然不会再有任何一点情义。
树枝上的秃鹫声嘶力竭的叫着,看着那躺在地上的男子时刻扑棱着翅膀。张牙舞爪的风,将盖在林天萧身上的白布卷上了天空,就像是招魂幡一样隐隐的飘动。莫寒除下长袍,轻手轻脚的穿在林天萧身上,又吻了吻他的额头,才将他的尸体放在柴堆上。
取下簪在头上的貔貅发簪,嘶的一声割破手腕,血流如注,衬得他那张惨白的脸恍如鬼魅。血液一滴一滴落在林天萧的额头,他道:“腿上的伤,是用来忘记一个人。手腕上的伤,是用来记住一个人。天萧,我会记住你,生生世世,绝不改变。”
血液在林天萧的额头凝聚,就像是一滴豆大的朱砂,妖艳得好似那盛开的罂粟,又像是从地底深处蔓延开来的曼珠沙华。
滔天大火将天空染成了血一样的颜色。木材燃烧的嗤嗤声,在静谧的夜晚中格外的刺耳。焦糊的味道,犹如夺命使者的勾魂链,将他跟他的最后一丝牵绊也彻彻底底的断了个干干净净。
他既然是干干净净的来,那么,他自然也该让他干干净净的去。血沿着手腕顺流而下,红彤彤的五指与熊熊的火光相互辉映。
痛,必先伤己。从此,我会用这只带血的手染红这如画江山。
握紧拳头,决然转身。
大火如同群魔乱舞,张牙舞爪的冲天而起。万物肃穆,天地之间,唯有那一场火以燎原之势,张开血盆大口,焚烧了苍穹。
“怎么样,对于我送你的礼物还满意吧。”山道的拐弯处,含讥带诮的声音响起。莫寒止住脚步,便看见辛末摇着一柄桃花扇,风度翩翩、仪态万千的款款而来。
“永生难忘。”简简单单的四字,字字带血。
辛末笑得好似偷腥的猫;“那是,我什么时候让你失望过。”
莫寒点头:“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你送我如此大礼,那我,又怎么能继续吝啬了。”他早就应该想到,他所说的礼物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既然,他想玩这样的游戏,他奉陪到底。
辛末低头看着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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