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高手过招》第78章


他已经原谅你了。”
那样强硬的男人说出原谅,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让步,那个男人并不是真的不爱自己的儿子。
叶铭晨不动声色地叹了口气,“这不是一句原谅就能解决的问题。”
不远处飘来一阵乐声,有人在演奏Jim Bnickman的Senenade(小夜曲),充满了现代感的曲风节奏与这座高楼的格局贴合得完美无比。叶铭晨转头望去,一楼东南角放置的钢琴遮和驻足流连欣赏的人群挡了弹奏者的身影。
“这真是……太棒了!”陈寻忍不住感叹,天知道要得到他的认同有多难。
深沉淳郁的弹奏足以击入每个听众的耳膜,哪怕只是偶然路过听到几个音节,都无法避免被其吸引。流畅的乐曲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夜晚时分,月亮从海平线缓缓升起,白色皎洁的光透过薄薄的云层,透过海上那层朦胧的雾霭,照射在暗涌不息的海面上——
转眼间,波涛涌动,在月光下翻腾,白色的浪花欢快地跳跃,奔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们拍打向沙滩,浸湿坐在海边的恋人赤裸的双足,湿热的海水带着夏天的温度,他们握着彼此的手,接吻,身体摩擦碰撞,反复咬着对方的嘴唇,确认彼此的存在,然后在爱意缠绵时立下永生不离的誓言,从瞬间,到永恒,至死方休。
按下重音宣告曲终落幕,乐声消失,观赏的人群陷入一片沉寂,足足过了几分钟,他们才彷如从醉梦中惊醒,狂热地喝彩鼓掌。
叶铭晨去过无数演奏会现场,却从没听到过弹奏到这般境界的钢琴曲,它如此地魅惑人心,牵动人的所有感官,不,不仅仅是这样而已,每一个细胞称为之兴奋,全身血液好像在沸腾涌动,奔流不息。究竟是谁能拥有这么巧妙的一双手,不讣是人是鬼他都要见识一下!
他疾步向前,挤过人群,走到最前方,站定身子,看清了对方的样子,微微愣住——
花希越抬起头,被汗水浸湿的留海服帖地垂在他的前额上,浅咖色的头发在自玻璃窗照下的夕阳光线中被镀上一层金色。他的笑容不自觉地展露,那种最原始的,最真实的笑容,“一切顺利?”
“花希越,”没有回答对方的话,叶铭晨定定注视花希越的双眼,表情中带着一股近乎决绝的肯定,话语掷地有声,“我要定你了。”
一字一顿,是宣言,也意味着霸占。事到如今,叶铭晨终于感受到了身体里那股力量的强大。
无关身份,无关外表,无关性格,当然也无关性别,那种灵魂上的吸引彻底征服了他的心。
花希越放下琴盖,他的目光自始至终没有从叶铭晨脸上移开,笑了笑,道,“似乎有人说过 我是本很难读懂的书?”
“什么类型的书?”嘴角溢起的笑容将叶铭晨的脸部线条完全柔和,灼灼的视线炽热坚定,他觉得他已经找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和花希越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有这样的感觉。
花希越站起来,与将手放在钢琴上顶盖上的叶铭晨面对着面,“中文类的。”
“文科生说话都这么校猾?”叶铭晨摊开一只手,眼晴微微眯了起来。
“谁告诉你我是学文的?”策划乍看是个文科的专业,但也有少数一部分理科毕业的人结束考高后,会选择它。加上花希越艺术方面的天赋,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难道潮汕人就一定会说广东话?”他挑眉,“你的逻辑越来越让我觉得不可高攀了。”
“也对,”叶铭晨发觉自己竟然已经习惯对方这种绵里带针的嘲讽了,“这年头进男厕所的都不一定是男人了。”
“你觉得……李斯特是不是恋爱了?”花希越的目光转向窗外,帅得像好莱坞影帝一般的金发男人在路边买了一大束玫瑰花,叶铭晨皱起一边眉头微笑,“送花、送礼、请客,老三样。”
这是外国人恋爱的固有套路,他们看上一个人,想表达爱意时,这三样通常是不可避免的。
“外国人就是老实。”花希越轻轻摇头。
“难怪生意场上老被骗得团团转。”叶铭晨抬起眉头阐述事实,老外,特别是美国人的生意总是最好做的,而在他们眼中,中国人是非常狡猾的。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李斯特捧着玫瑰花一转身进了旋转门,向着他们这边走来,欠身鞠躬,将红艳艳的玫瑰献给了花希越,“很棒的演奏,你是个有才华的男人。”冰冷的话语声中浮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热度。
“谢谢你的赏识。”花希越对李斯特的这个举动感到意外,前一秒他还欺笑对方的老套,完全没想到这束玫瑰代表着欣赏。
李斯特将玫瑰交到花希越手上,直起身,转头看向叶铭晨,简短道,“你很幸运。”
“我向来很幸运。”话里有些只有他们才懂的东西在其中,叶铭晨看着李斯特,漆黑的眼瞳中升起一抹阴郁的火焰。
李斯特也毫不相让,湖蓝色眸底释出的冷意,像块极寒的冰,“运气并不能为你赢得全部。”
直刺心窝的一句话,叶铭晨知道李斯特的意思,他和花希越一直处于拉锯战中,就像某种讲求平衡的竞技运动,相斥博弈的同时必须拉紧彼此,不然就会摔出界外,惨遭淘汰。
而观在,强大的第三方外力的介入打破了这种平衡,即便是叶铭晨,也必须承认李斯特是个很有分量的对手。
目光对撞,冰火交融,剩下的观众受到二人身上散发出的强大气场的对冲影响,都本能地产生出一种危机感,不敢多做逗留,识相地散开了。
短暂的对峙后他们同时收回了视线,叶铭晨微微笑道,“谁知道我会不会做点别的呢?”
高手过招 第二部 反戈一击 Love 79 烧钱
现在的局面有点尴尬,花希越知道造成这个状况,有一部分他的责任在里面,所以他必须想办法化解,“李斯特,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他从花束中抽出一朵玫瑰,折断枝条,放在西装胸前的口袋里,火红的玫瑰点缀着黑色西装,将他原本的贵族气质加深。
把剩下的转赠给站在一旁的郑爽,郑爽不介意这样的二手转送,抱着玫瑰挺开心地欣赏,手指在花瓣上按捻,埋头下去,深深嗅了一口芳香,“不错的花哇!”但是下一句很让人倒胃口,“适合摆在我家厕所。”
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他其实只是想杏这束花非常香,足以和厕所的邪恶臭气对抗。
花希越绕过钢琴,走到李斯特面前,轻声开口,笑容中有着歉意,“实在抱歉,我对混血不是很感冒。”
这并非偏向叶铭晨,而是花希越本身就喜欢古典,比起外国人,他更喜欢原汁原味的中国人,特别是那种身上散发着传统气息的人,不论男女都更容易博得他的好感。
“难能可贵。”李斯特没有为对方的干脆的拒绝感到懊恼,反倒欣赏花希越的这种品质,他清楚自己的爱好与口味,只选择自己喜欢的,而不是任何人的好意都会接受。
这个回应看似绝情,实际上却恰恰相反,它让李斯特觉得,他不是输给叶铭晨,只是刚好不合花希越的喜好。
简短的道别过后,李斯特负责送郑爽回家,于是两人一起坐上那辆炫黑的限量版豪车,绝尘而去了。
叶铭晨接了一通雷猛打来的电话,花希越听到他提起了琼驷的名宇,心里大概知道他们接下来要去哪了。
“我们要去趟消防大队,你呢?”叶铭晨收起手机,问坐在车上,放下车窗的陈寻,陈寻手指间正夹着支烟,浅浅地吸了口,呼出一团氤氲的雾气,“有点事要解决,所以去见个老朋友,叙叙旧。”
“辛苦你了。”花希越知道陈寻应该是要去找警局的副队杨长安谈谈,老让一个职业杀手替他做白工,多少有点过意不去,所以口头表达一下谢意。
花希越什么时候谢过别人,叶铭晨显然为这句话不高兴了,“他辛苦,我不辛苦?”
“你拖着一群人陪你辛苦,真是劳苦功高……谢谢你把我们卷入麻烦。”这句道谢就显得毫无谢意了,甚至带着些嘲讽的味道。
叶铭晨抱起手臂冷哼,“噢,敢情出现问题都是我的,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陈寻为这副画面感到好笑,两个大男人,发生口角的时候却跟孩子似的,“不用介意,花希越,我只是想出去透透气了。”说着,不想卷入这场幼稚争吵的他踩下了踏板。
三人就此别过,引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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