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雄风录》第179章


在这个时期。循吏出现了几个著名的代表人物。最为抢眼的当属孝文皇帝时期的庭尉张释之。
有一次,孝文皇帝出行有一人无疑中惊扰乘舆马。文帝使人捕之。押送廷尉张释之审判。不久,张释之奏报审案结论:按照“犯跸”之法处以罚金。汉文帝大怒:“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张释之从容解释:“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错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至此,汉文帝也不得不承认张释之是依法断案。张释之的“执法观”有两点最为重要:其一,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共同拥有、应该共同遵守的;其二,廷尉作为最高地专职司法官,一旦经手案件,就只能依法办事,而不能顺从皇帝个人的意旨。张释之的观点当然有其局限性,但在要求皇帝尊重执法官的独立办案权力上,他无疑走在了当时人的前列。
因此在这种情况况下,临邛官学出身的年轻官员们干一些循吏的事情,并不会了人注意,但是他们却偏偏是毕业于官学中,接受到了系统,的法制教育,也接触到了大量地知识与典故。
李云办教育首重辩论,他认为,学生学知识不能刻板的按照书上面说的去做,还应该细心的体察实际情况,加以判断。
譬如针对法家和儒家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学派,他也一并教授下去,甚至还丝毫也不避讳的为此多次发起辩论,以求在辩论中让学子自己去找寻真理,毕竟真要他自己去说个三四五六七,他根本就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却不想,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法家思想和儒家的思想的进一步结合儒家思想中‘原心定罪’地思维被无数学子彻夜分析。
事实上在目前地社会背景之下,严奇地法律并不能起到遏止犯罪的作用,相反只会激化宗族矛盾,但是‘原心定罪’地理论却又有着先天的不足,倘若承认‘原心定罪’这便意味着现在大多数的罪犯将无罪释放,而且还将导致贪污的大规模出现,因为原心定罪理论在事实上有着极大的漏洞,这个稍微有点法制观念的就可以想像出来。
为此这些新上任的官员们感到有些茫然,在执法过程中经常无法准确的判断出到底是该用严法还是宽平,毕竟他们都还年轻的很。
不过也所幸他们还年轻,可以自己去追寻答案,而且由于年轻,他们所担任的官职也大多数是副职,尚还不需要自己独立判断,可以慢慢学习。
第一第三十二节 制度
一纸信笺放在李云的面前,这封奢侈的用白纸写就的信,##蜀郡。写信人是张正范之子,去年被举为孝廉而获得广汉县丞任命的张思远。
信中只讲述了一件事情,一件困扰了帝国数代政治家的大难题:执法严奇还是执法宽平。
张思远在信中极力阐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广汉当地民风向来彪悍,宗族间冲突械斗十分激烈,作为专门负责协助县令管理治安的他,初到任时,也曾大下力气整顿地方,抓了不少挑头闹事者,但是效果很小,宗族的矛盾非但没有得到缓解,反是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广汉县令告诉他,这些宗族间的矛盾,政府还是不要插手的好,因为宗族势力在地方上盘根错节,你若是真个要去管,根本就管不过来。
而且当今帝国的主流是无为而治,只要不出人命,只要没有出什么大乱子,地方官员还是不要管的好。
为此,张思远很不理解,并没有在临邛官学上过学,而是自小拜在当世法家大学者胡德门下的他自是想不清楚,为何韩非子,申不害当初赖以为治世的理论,在现在却再行不通。
因此他写信回家与表弟东方朔讨论了起来,却不知东方朔却是标准的杂家,年纪虽不过十六,却已精通法,儒等多派学说。
对于地方治安,东方朔显然并不支持法家的那套古板的理论,为此两人开始了长达数月的信笺辩论,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因为很明显,真理越辩越明,到最后,不管是东方朔也好,张思远也罢,都明白到了各自的理论显然都存在着先天的缺陷。
为此张思远忽然想到了被父亲称赞过的李云。便书写了这信,送来辽东,将这难题交到李云手中。
事实上,执法宽平还是严格,从来都是人类法制社会中一个难以回避的课题。即使是现代,法制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譬如在西方国家,法制过于人性化和松散,这直接导致了法兰西共和国的有趣场景。李云在现代就有个表哥留学法国,他表哥多次在与聊天地时候谈起了法国的趣事,这就包括了法国人随意的罢工和游行,据李云的表哥说,法国人可以为了任何一个理由大罢工,他们会了政府提高税收罢工,也会为了政府降低税收罢工,他们会为了某某没有当选罢工,同样也会为了某某当选罢工,可以说。他们已将罢工当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纯粹为罢工而罢工。
而在一直以法律缺乏人性地东方。严格的法律禁止和限制了罢工以及游行等自由,这又导致了东方国家一直被人诰病为缺乏民主,自由。
这就足以向李云说明一个事实了这世界的法律永远不可能做到对每一个人公平。公正,法律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这社会本身就存在不公平和不公正。
李云自问没什么大能可以超越几千年人类的智慧了他唯一可做地便是从中汲取足够的经验教训,综观帝国的现状,李云很明白,宗族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究其原因的根本,无非是双方之间互不服输,为了一点点小利或是面子问题,这些帝国最基本的成员,就可以大打出手,而浑然不顾一切。
而偏偏这些宗族势力却是帝国最基本的力量构成,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一直延续到了帝国的高层,军队之中,即使在远离帝国权利中心的辽东,这些随之而来地宗族矛盾也不可避免。
这样子下去,长此以往必将成为帝国的心腹大患,国家发展地严重阻碍。
在交通落后,信息闭塞的今天,要想有利的安抚这些宗族势力,无为而治其实是一种治标之法,由于政府不干涉宗族地矛盾,所以有矛盾地宗族经过一械斗,就可充分发泄心中怨气,使得矛盾暂时得到缓解,但是这绝不会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李云左思右想,从西方地法制进程,一直想到东方的法律制度,终是被他想出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好的处理方法 陪审员制度。
是的,西方的陪审员制度确实是针对刻下越来越激烈的民间宗族矛盾的一剂良药。
尽管李云并不是很认同西方人的民主观念,以及自由倾向,但是在陪审员制度上,李云倒是非常认可,因为这个制度充满人性,即可有效遏止法官贪污,徇私枉法的出现,又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使每一个人都机会近距离接触到法律,了解到它的组成。
这是启蒙民智的一个重要手段,使得人们可了解到法律以及官府存在的意义,从而不再畏惧它。
当然现阶段来说,要想在所有的法律和案例中执行这个制度,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没有那个大臣会答应。
但是相对于目前地方官员普遍感到苦恼的宗族矛盾,这个方法却或许还有通过的可能性。
首先,帝国讲究无为而治,率民自治,而陪审员制度中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陪审员全部来自当地民众的抽签,裁判罪犯是否有罪,完全由陪审团共同决定,官员只需要在量刑上做出抉择。
这样一来,由于审判罪犯的可能就是他们的同族,即使罪犯被判有罪,那么宗族的矛盾也不可能被激化,而且如此一来还可起到启蒙民智的积极作用。
再者,宗族间的矛盾,大不了也不过是地域与田地之争,又或者是口角之类的恩怨,在量刑上,秉承着无为而治国策的官员们,大都不会判罚很重,因此在这类案件方面,实行陪审员制度,并不会损害目前即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也不会掀起什么革命的浪潮。
但是它便如潘多拉魔盒一般,一旦开了个头,谁也不知它将来会发展成什么样,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冤假错案的发生率在这个制度面前,将得到极大的减少。
李云想到这里,便按照自己的想法结合现状,稍稍润色,便回了一封信与张思远,阐述了陪审员制度构成以及实施方法,建议他在当地就地实习实习。
这是因为帝国的官员制度决定的,事实上,张思远在广汉县私自执行这样一套在不违反帝国法律的前提下,缓解当地矛盾的新方法,并不会受到人们的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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