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教育》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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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年轻一代的这种道德意识正在不断提高和深化。这种意识是同荣誉感和自尊心的提高紧密联系着的。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从孩子入学后第一天起,培养他们逐步养成这种高尚情感。社会关系中的美的最大意义,就充分表现在人的自尊心和荣誉感上。任何损害人的自尊心的行为,特别是自我损害,都是卑鄙的反常行为。如果把这种卑鄙反常行为放在我们社会的高度人道主义原则的背景上就显得更加刺目,这是社会和个人、英雄豪迈行为和日常现象相对立的极不协调的现象。培养自尊心和荣誉感是男女之间建立真正的人道关系的条件,就此我想再说上几句。但我仅想强调以下一点:人的自尊心应当是学生集体的生活和劳动的重要原则,是个人和集体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如果没有这项原则,既不会有友谊,也不会有爱情。上面所援引的姑娘们的两段话就充满女性的自尊心和荣誉感。这也说明她们已充分意识到社会的道德进步在很大程度。
为在男女之间建立起真正的人道关系,就必须在他们之间公正地分配有关教育孩子的义务和操劳事宜。生活表明,妇女的精神需求越多,就越会坚决反对把一生中的许多宝贵时光消耗在养儿育女上。
男人对承担养儿育女的义务和操劳事宜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性欲是否高尚,他对妇女的特点是否尊重,他对下述问题是否理解,即男人和女人对性欲和爱情的需求远非一样。在这个领域里的道德趋于高尚完美,将对全社会的道德进步,对各个精神生活领域里的妇女平等地位的加强,对正确地解决家庭中的抚育子女问题,都有着极重大的意义。很遗憾,许多男人对此问题表现得漠不关心,把满足性欲置于一切问题之上,对妇女的精神世界缺乏起码的尊重。
只有往爱情里增添道德因素,增强男人对女人的尊重感,尊重她们享受丰富的精神生活的权利,享受一切智力和审美乐趣的权利,才能够消除和防止这种不道德现象。列宁在同克拉拉?蔡特金谈话时曾强调指出,对待爱情需要克己自律。毫无疑问,在体现这些道德和意志品质方面,起主导作用的是男人。男人在这方面表现出来的坚强意志,只能使女人从精神心理和道德审美方面更加依恋男人,使彼此在相互关系中更加相互尊重。
在一些年轻夫妇的生活中,爱情的精神心理因素在夫妻生活的头几个月就荡然无存了。这是因为相互属于对方的关系仅仅局限在爱情的自然本能属性方面,而更多地追求性欲的满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首先是夫妻双方的精神心理和道德审美需求太贫乏,它的直接罪魁祸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男人。男人的道德品质、精神面貌在这方面起很大作用,实际上决定着爱情具有多少道德审美因素。
夫妻生活充满高度文化教养,丈夫和妻子,特别是丈夫经常注意加强道德情操修养,这是保证多年的性关系、相亲相爱的夫妻生活不走向自己反面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永葆爱情的青春和魁力。否则,性关系对妇女来说就会变成一种使她感到痛苦和屈辱、由衷厌恶、损害她的道德尊严、折磨她的感情和意志、摧残她的心灵和肉体的暴力行为。如果再做些补充的话,可以说,生活在这种家庭里的妇女被剥夺了积极参加社会生活的机会,她的兴趣只是满足丈夫和孩子的需要。显然,这种生活是痛苦难忍的。
在我国已经建立了使家庭成为坚实细胞的一切条件。进一步把妇女从日常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是推动实现这些条件的因素,也是促进道德继续进步的前提。她们执著追求更高的、更自由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为此提供的相应物质条件(托儿所、幼儿园、全日制学校),这一切将把妇女的道德尊严提到了更高的水平,使她们不仅在物质方面,而且在同男人的精神交往方面居于更主动的地位。
扩大幼儿园机构网,这在今后也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父母之间合理分担教育子女的义务问题可以束之高阁了。生活表明,家庭的物质水平越高,物质上的顺遂同精神生活的充实,同夫妻间爱情的道德审美因素结合得越紧密(特别是同后者的结合具有决定性意义),他们就越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寄宿学校里。家长把孩子送进寄宿学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经济困难或自己不会抚育孩子。可是要知道,没有孩子的家庭不会是美满的家庭。
照料孩子的生活,承担教育孩子的义务,这不仅需要付出一定的体力劳动,而且是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审美的活动。它在父母和孩子的心里都会留下印记。有孩子的家庭是进行情感教育的必要条件,否则便不能培养和巩固孩子对父母的感情,以及人对人的一般道德义务感。那种认为在寄宿学校里较之在家庭里更具有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的有利条件的人,是既没有考虑到人民的物质福利状况将不断改善的前景,也没有考虑到孩子在巩固家庭的精神心理和道德审美关系方面所起的作用。妇女劳动日的缩短,在不久便会成为现实,这种情况将使儿童的家庭教育被更多的人认为是一种社会义务。
在那些夫妻情深意笃、致力于道德情操日臻完美的家庭里,孩子不仅是爱情的最好化身,也是相互间的道德义务感的体现。为使所有家庭里的道德修养都达到如此崇高的境界,必须教育为社会人口半数的男人对妇女抱正确的态度。如果可以这样表达的话,就是说男人要防止用私有者满足自己需要的态度来对待妇女。须知,这种态度在精神心理生活中的反映十分离奇古怪。
女人须从步入自觉生活的最初期起,就树立自尊心,不要认为自己在爱情中起着某种特殊作用,更不要把自己看作是生活中的装饰品。对妇女来说,这种观点越少,她的美就越有魅力,越具有道德尊严的性质。那些指望脱离社会生活和劳动而使女性美更富有魅力的妇女,是大错特错了。关于女性美的标准,将用专章论述。总之,它不是体现在消极的活动中,而是体现在积极的精神活动中;它是在具体条件下通过妇女的才能、天才、提高自己行为美的能力表现出来的。
妇女的柔弱(男人把它看作是美)和她的精神、理智、天才的力量之间的交相辉映,这才是女性美的标准。
精神心理和道德审美关系的统一,是建立稳定的、牢固的、白头偕老的爱情的极重要条件。要把社会最少直接干预的人们相互关系领域里的道德提高到新的水平,不仅需要克服旧世界遗留下来的各种旧的残余,而且应当从根本上彻底改变关于人对人的道德义务的观点。
社会的道德进步常受到被传统势力弄得僵化了的教育工作中的缺点的牵制。在需要用新的关系来坚决反对旧的传统和习俗的时候,学校往往落后于其他部门。在1959年付诸执行的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中,把女生(5……7 年级 )在木工车间进行的劳动课改为家政课了。主张做这种改动的人所遵循的指导思想,显然是对学校与生活联系所持的粗浅观点。看来,他们认为一个人学了木工技术,将来就应当去做木工,而女孩子既然不会去做木工,又何必给她们开设木工课呢?如果按这种逻辑推论下去,那么就会得出绝大多数男孩子也不需要学习木工的结论,因为将来可能做木工的只是极少数人。他们不知道在木工课上所获得的技巧,不仅有实用意义,而且有心理意义:掌握这些技巧,说明他们已面向社会生产。再者,如果深入考虑一下,男孩子也需要有管理家务的能力。因为在家务劳动中,总有些事需要男子汉去做。未来家庭中的父亲需要成为自己妻子的得力助手。
人们在心理上对管理家务的认识也总是存有偏见的。一提到家务就想到女人不过是“生活的装饰品”。在许多学校里,一般都过高地估计了家务劳动对训练女生适应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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