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捕震关东》第54章


沃校萌谩吧袂够帷钡娜擞兴思桑桓曳潘痢?br />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插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街。”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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