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那对情侣》第45章


迟信坐在他的对面,一边看着他和手机另一端的人说说笑笑的模样,一边机械性地往嘴里塞东西。
这两人总是这样,一聊起来就完全忘记了周围还有别人。
他拿起桌上的啤酒,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
周围也有不少结束了两周的训练,和教官一起出来喝酒撸串的年轻学生们。他们笑着,哭着,闹着,组成了一段段无比嘈杂的背景音乐。
但是迟信觉得这些都和他没有一点关系。
现在的他,关心就只有两个人。
一个人叫做齐向天,此刻的他正在和一个叫做刘夏至的人讲电话。
另一个叫做刘夏至,现在的他正在和一个叫做齐向天的人通视频。
他,叫做迟信。
他喜欢齐向天,也喜欢刘夏至。
他喜欢看到齐向天爽朗的笑容,而现在的齐向天正对着镜头笑的见眉不见眼。
他喜欢看到刘夏至古灵精怪的狡黠表情,不用想,现在这个臭小子一定满脸表情包地逗得齐向天开怀大笑。
你看,他喜欢的两个人都那么快乐。
但是他一点都不快乐。
迟信觉得自己在此刻就是只可怜的狗,正在给自己的嘴里赛狗粮呢。
“哎,迟信,你要不要和刘夏至说会儿?”
齐向天干了两瓶啤酒,总算想起迟信被他单挂了挺久了。
这时候迟信已经干了三四瓶,自己把自己灌的差不多了。
他拿着空罐子,晃晃悠悠地走到齐向天身边,一屁~股坐下。
“刘夏至啊……”
迟信打了一个酒嗝,“军训的时候,记得多涂防晒霜……”
话音刚落,就一个猛子扎到了桌子上,很干脆地睡着了。
齐向天无语地看着他,手机那头的刘夏至也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
“对了,我刚才忘了跟你说了。”
齐向天脱下帽子,垫在迟信的脑袋下面,让他睡得舒服点。
“我交了女朋友了。”
“什么?不是吧你?你,你都在部队里还能交到女朋友?”
单身狗刘夏至表示愤怒无比。
“是谁?是女兵么?通讯兵还是文艺兵?你小子可以啊,我们拼死拼活在高三的地狱里苟延残喘呢。本来以为你在部队里受苦,结果你居然在部队里谈恋爱了?”
“哎,不是女兵,你认识的。”
“我认识?谁啊?”
齐向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叶美雪。”
“What?”
正坐在书桌旁看书的李青蓝再一次被刘夏至的尖叫声吓了一跳。
这同学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没想到那么奔放啊。
他心有余悸地带上了耳机。
“叶美雪?副班长?”
刘夏至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你们两个……你们两个这三年除了吵架有正常说过话么?不对,你们两个什么时候搞到一起去了?”
“也就……就我去了部队之后吧。”
齐向天瞥了一眼身边睡得人事不省的迟信,羞涩地笑了,“还是她主动联系我的。我本来以为她是要传达什么学校的通知呢,没想到……没想到她突然向我告白了。”
“叶美雪主动告白你?我哩个去……”
刘夏至摇了摇脑袋,“你这小子,居然快我们一步脱单了。”
当个兵还能当出个女朋友,他天天在满是小妹妹,小姐姐,大姐姐,小阿姨,怪阿姨的学校里走着,居然连一个看对眼的都没有,这人比人真的气死人啊!
两人唠了将尽一个小时,直到迟信的手机彻底没点之前才悻悻地挂断了。约定等齐向天有假期的时候,到时候他们三个人一起在B市附近好好玩玩。
齐向天挂了电话,看了眼身边睡得跟死猪一样的迟信。叹了口气,把人背到肩膀上,送回了宿舍。
趴在齐向天的背后,迟信咕哝了一声,又沉沉睡去。
齐向天歪着脑袋听了听,貌似在叫着谁的名字。
是“向天”,还是“夏至”?
齐向天摇了摇头,无所谓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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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结束后,迟信收拾包袱,回到了他位于B市的老家——就是迟家在举家搬迁到S市之前在B室的住所。
房子位于三环内,是一件将近三百平米的复式别墅。
虽然全家都搬到S市定居,但是这房子既没有转卖,也没有出租,就这么空关了几年,每个月都有人来定期打扫,所以房子还算整洁。
不过迟信也没有在这里久居的打算。
过年的时候,迟许就答应给他买间房子——就跟当年给刚考上大学的迟雅一样。
迟许看中了好几个S市的高档楼盘,给儿子挑选,没想到迟信却提出想要在B市买一间房。
作为父亲,迟许非常支持儿子回到B市发展,虽然S市的金融产业世界领先,但是B市才是天~朝的政治经济中心,将来迟信毕业后,能够在B市开拓市场,对于迟父来说非常喜闻乐见。
不过自己的老婆自己知道,她是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儿子脱离自己的掌控的。于是迟父瞒着妻子,在B市买下房子,在高考结束后,就直接带着迟信飞了一次B市做好过户手续。
他们买的是套全精装修的现房,一百二十多平米的三室一厅。另外还花了三十多万给迟信配了一部车——迟信趁着暑假已经考出了驾照。
迟信向学校提交了不住校的申请,然后提了车打算把老屋子里的东西一点点搬到新家去。
三四年前的衣服家具自然是用不着了,但是他房间里几百册的珍藏漫画和小说书,迟信自从搬到S市后,这三年没有一天不是日思夜想的。
迟信拿着个硕大的瓦楞纸箱,把漫画书整齐地叠放好,从他二楼的房间里往车库里走,刚到门口,就看到一个人影探头探脑地往他家院子里看。
“哎,这谁啊,这不是阿信么?”
那人懒洋洋地靠在迟信他家门口的石柱子栏杆上,摘下墨镜,朝他挥了挥手,“哥们,还记得我不?”
作者有话要说:
猜到了么?嘎嘎嘎
第四卷 今我来思
第33章 故友
“嘿,你小子行啊,这车真不赖。”
迟信把装着漫画书的箱子放进了车子的后备箱里,回头钻进驾驶座,就看到身边的小痞子正一脸兴奋地在副驾驶上东摸西摸的。
“大哥,我这车才多少钱?您三年前就开宝马6系的人有必要这么嘲讽我么?”
迟信无奈笑道。
“我这不是一年多没开车了,我眼馋啊。”
小痞子顿时皱起了眉头,“酒驾被扣了十二分,至今还没把驾照领回来呢。”
“该!”
迟信嗤之以鼻。
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小痞子,站没个站相,坐没个坐像,油光水滑的看上去恍如二十出头的小青年。实际上整整比迟信大了七八岁,目前已经是快要三张的人了。要不是迟信从小和他一起长大,还真要被这老妖怪的外表给骗了。
“佟哲,怎么那么多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
虽然年纪比自己大,但是就冲他这万年中二病晚期的样子,迟信可一点儿都不想管他叫哥。
“心态年轻,自然就年轻。”
佟哲对他的没大没小也毫不在意,掏出墨镜支棱在自己翘~起的小鼻子上,“走,既然有车,就送哥哥一程。这大热天的,没车真不方便。”
迟信瞥了他一眼,往导航系统里输入他报出的地址,然后油门一踩,开了出去。
佟哲对迟信这三年的经历非常关心,不过当他得知迟信这次考上了M大后,倒没有表露出特殊的惊讶。
“我从小就知道你小子聪明,就是没有把心思放到学习上。不像我,根本不是念书的料。”
佟哲将头靠在玻璃窗户上,波澜不惊地说道,“我要是有你脑子的一半,也不至于就混个大专文凭……还是野鸡学校的那种。”
迟信闻言嗤笑了一声,一边用余光瞄了他这位往日好友几眼。
佟哲是迟信的邻居,就住在他们隔壁那栋小楼里。
两家都是做生意的人家,又是邻居,家里又是两个男孩子,自然走的近些。
迟信觉得自己之前过的挺不靠谱,多多少少和佟哲这家伙有莫大的联系。
毕竟自己第一次爬树,第一次掏鸟窝,第一次去小区水塘里捞鱼,第一次掀女孩子的裙子,都是在佟哲的“指导”下干的。
读书的时候,佟哲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乍一看像个害羞的小姑娘。实际上性子野得很,一天不打架浑身难受,跟过他的小弟估计都可以组好几只足球队。而且他非常讨厌念书,属于一拿起书本就想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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