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骚一朵,暗贱难防》第38章


“老婆!丛风来看你了!”唐季城露出秒杀级微笑,坐在床边为宁丛风打冲锋。
郁北白了宁丛风一眼没搭理,继续啃着手里的东西。而宁丛风也没和她打个招呼什么的,只是面无表情的朝她微微点头,随即便被床边摇篮里的婴儿所吸引。
他走过去,手扶在摇篮旁向里面看去,只见那婴儿粉嫩嫩的,脑袋只有拳头大小,被红色的裹布包着,好小好小,见他在观望,便迷迷蒙蒙的睁开了眼,小拳头在空中比划着,还不会笑,但从小家伙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很高兴。
“唐鱼。。。小宝?”宁丛风用拇指轻轻的滑过他的小脸,试着叫他的名字。
唐鱼小宝像是听到了一样,小拳头又挥了一下,这个动作,让阴霾了好几天的宁丛风第一次弯起了眼睛。
要是他和她也生个孩子,肯定比这个小肉球要好看。宁丛风偷偷的在心里想。
唐是唐季城的唐,鱼取自郁北的外号“小鱼”,所以便取了这么个名字,和《仙剑》里的那个唐鱼小宝同音。
看得出来,宁丛风有多喜欢孩子,他的眼睛含着笑,宽厚的手掌握着唐鱼小宝的拳头,两个人竟这样玩起来了。
可是,自己家的闺蜜被气走的郁北,可有点不高兴了。
“你别勾引我儿子啊!我儿子是直男!”
此言一出,一旁站着的唐季城满脸黑线。
而宁丛风却丝毫不理会她的抗议,干脆坐在摇篮旁和小宝玩。
要说宁丛风对郁北总是不冷不热,那是有原因的。
郁北从小便被家里当做男孩养,无论是样貌还是气质都被人误以为是男孩子,上学的时候便和沈西珂形影不离,直到结了婚才被人知晓是女人,所以,宁丛风那个时候在郁北身上吃了不少暗醋。
郁北最讨厌他这副不理人的态度了,明明有事相求却还是不表立场,当即气的那小脸鼓成了包子,还要说什么,却被自家老公摁住了脑袋。
“小鱼,你少说两句。”
“不要按我的头!”
郁北炸毛!
唐季城立刻条件反射的拿开手,嘴角抽了抽,“我习惯了。。。你现在的头很金贵,这要是在古代,坐月子要围上红布条的。。。”
“唐季城你休想打我脑袋的主意!要我系那种东西还不如让我去死!”
“好了好了,谁说让你系了,你乖乖啃猪蹄啊。。。”唐季城说着,又想伸手揉她的头,但很及时的便收了手。
宁丛风在一旁听着小两口拌嘴,不禁又想起了沈西珂,心里有些空荡荡的,她已经走了三天了,只留下一张字条说要带沈井原去旅游散散心,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可他知道,说是旅游,其实是为了生气躲开。她没说去哪,也没说什么时候回来,如果他真想知道也未必找不到,只是现在她在气头上,就算找到了也不会和他回家的。
他转过身,很平静的对郁北说,“你帮我劝劝她吧,让她早点回家,就说,就说我想她。”
郁北抬头与唐季城对视,夫妻俩相视一笑,郁北说,“这个想,还得你亲自说,不过,我倒是可以给你样东西。”
在宁丛风的注视下,郁北从床头的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
。。。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发烧,勉勉强强写出几个字来,证明我还活着,对付看吧,明天尽量更。
、小屋
作者有话要说:更了四千弥补一下你们,宿舍网线正在维修,我过两天去买网卡,这几天又没什么时间,更新不定时希望能谅解
yabao5bao,亲爱的,你上次的长评有800,在写两百个字和上次的凑一千一起发上来吧,这样才会变成文右边的长评
宁丛风接过那串钥匙放在手心,细细看去,不禁蹙起了眉,这把旧的有些发黑的金属,看起来是那样的熟悉,熟悉到模糊,很遥远的那一种模糊。明明就在脑子里的某个位置边角,可就是想不起来。
直到从郁北口中说出那一串久远的地址,宁丛风才如同雷击。他惊讶的看着郁北,有些不可置信,
“你怎么会。。。有那里的钥匙?”
“那里”,是指好久好久以前,他们一同居住过的房子。
郁北意味不明的笑笑,倚在唐季城身上回答,“哦,去了你就知道咯!”
。。。
车子开的很急,宁丛风单手扶着方向盘,而另一只手则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英挺的鼻梁,这个动作表示他在思考,至于思着什么考着什么,就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人的思维是种很奇妙的东西,当你费尽心力想要想透一件事的时候,却偏偏云里雾里捉摸不通,但也许不经意什么时候,便一下子就豁然开朗。
也许他并非想不通,而是难以置信。
他看了眼车上的那把旧式防盗门的钥匙,心里有个念头破土而出,那间屋子还在。。。当初冷嘲热讽的她,两手一挥甩开他的她,精明薄情的她,会留着那间屋子?留着。。。做什么呢?
想不通,可郁北口中说出的那串地址,的的确确是那个地方没错。
一栋只有六层楼的老旧家属楼旁,缓缓的开进了一辆黑色的高级轿车,刚刚从市场上买完菜回来的大妈提着菜篮子不住的打量着这辆车,心想这么好看的车,一定要很多钱的。
而从车上竟下来一个高大的穿着灰色风衣的年轻男人,一下车就安静的打量着这栋楼房,大妈心里暗自喜欢,这是谁家的女儿呦,这么福气,找了个大款不说,还是个这么标致的男人。
大妈提着菜上了楼,那个男人竟也跟着上了楼去。
一进楼道就有一股酸酸的大蒜味,楼道里摆着一个小缸,不只是哪家人家腌的糖蒜。
他的黑色皮鞋终于在那栋门前停了下来,防盗门换了新的,竟然被主人格格不入的被镀上了一层粉红色的漆,很精致的样子。
这里,上学的时候也没觉得这里怎么旧,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沈西珂的家世,只知道她的家就在这里住,更没想到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女儿,她骗他说父母常年出差,自己一个人害怕,让他常来陪陪自己,那时候思想单纯,只觉得两个人有个没有大人的亲密空间,做着甘甜的鱼水之、欢,偶尔去陪她下楼买点小吃打包回来,或是坐在一起看着盗版碟片,便是最美好的时光了,没觉得有多相爱,可就是黏在一起分不开。
“小伙子啊!”他被一个声音从回忆里拉出来,一回头,一个胖胖的大妈正朝着自己眯眼睛微笑。
“小伙子,发什么呆呢,你认得这家的姑娘?”
“姑娘?”
“是啊,很漂亮的姑娘,以前这楼下是我儿子住的,后来被这姑娘花了很多钱买下了,哎呦对了!那姑娘好像是结婚了!前阵子回来收拾屋子的时候还给我这老太太带了喜糖呢!”
“你是说。。。她住在这儿?”
宁丛风有些惊讶。
“啊,对啊!”
大妈笑了笑,见他怔忪在门前没有动作,于是又问道,“你是姑娘的。。。?”
“丈夫。”
“哎呦呦!我就说嘛!呵呵,真好!真好!”
大妈笑眯眯的看着他,心里暗叹着,一表人才啊!
宁丛风朝她礼貌的点了点头,转回身来对着那扇门,手里的钥匙似有千斤重,怎么也提不起来。
这些年,她就住在这里。。。?
心里有太多太多不确定,他终于举起了钥匙打开了大门。
门才刚刚一开,一股熟悉的香水味幽幽的传来,是专属于她的味道。他的心房狠狠一次,跟着眼里瞬间升起了一层水雾,屋子里的摆设统统化作模糊的线条。
艰涩的迈开步子,将鞋子脱掉放到门口的鞋架上,一弯腰,眼角便落下一滴液体来,他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老大不小的男人了,竟然还这么丢脸,自己也笑了笑,用手心随意的抿了抿眼睛,嗓子干涩的轻咳了一声。
这屋子里安安静静的,只有墙上的时钟发出老旧的声响,旧时光重叠,宁丛风像是穿越回了厚重漫长的时光,走在他们曾住过的小屋,这里的一桌一凳,竟都是原来的位置,从未挪动过。
他知道她的,很懒的女人,很邋遢的女人,却在这些年逐渐了养成了一种类似于强迫症的毛病,就是无论怎么懒,也会把用过的东西放在原来的位置摆好。
沙发旁的塑料垃圾桶他还记得,是那时候两个人一起挑的,那上面裂开了一个口子,被她用难看的胶布沾上了,继续用着。。。
手掌滑过客厅的沙发,滑过柜子上的花瓶,宁丛风走到床边,凝视着那架不新却很干净的钢琴。
那架曾经被她用花盆砸过的钢琴,现在正用白色的蕾丝罩罩的好好的,钢琴上面摆着一盆谢了花的小茉莉,光秃秃的,由于很长时间没有浇水的缘故,小茉莉失去了生机,枝丫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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