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腹黑弟弟》第11章


力,每次一听说他有了新作,我和敏言都迫不及待地要拿来看,说是要帮他修改,其实最终改的地方很少很少,毕竟每个人的曲风不同,对别人的作品也只能提出适当的修改意见,好的话就接受,不然,还是维持原稿比较好。
陆陆续续地在S城的各大高校都巡演过来,庄子乐队的人气也越来越高,颇有点当年水木年华的感觉。而此时,改变我们人生轨迹的事情也随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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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毕业时,一个内地很有名的娱乐公司找上门来了。派人跟我们谈了合作事宜。
我们三人商量之后认为,大四的课已经很少了,而且也不是很重要的课,当然学分是必须要拿的。上学期除了几门课主要是找工作,或考研。下学期完全没课了,就是一篇论文。
对于我们来说,当然都不需要找工作(凌志的爸爸也是一个公司的老总,公司规模也挺大,当然比起我家的就差远了),也不打算考研,论文还早,等下学期再说,现在有这个机会可以去娱乐公司玩一下,也算是一种人生体验。
至于这家娱乐公司天马,在内地算是数一数二的了,于是,就跟他们签约了,合同上定的时间是三年,三年之内,我们都必须接受他们公司的安排,当然,我们也有一定的自主权,只是这种权利少得可怜。
签合同时,我很谨慎地叫上了爸爸公司法务部的两个资深律师,倒不是怕被骗了,只是他们常年接触合同,熟知该注意什么,哪些可以讨价还价。天马派来的负责人显然没想到我们还会叫来专业律师,有点吃惊,但随即就释然了。他们来之前,肯定调查过我们的家世背景了。所以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合同上的时间本来是十年,但两位律师显然得到了老爸的指示,要求将年限缩短,不能超过三年,一开始天马自然不肯,一般的新人能签到他们公司都要抱佛脚了,哪里还会要求缩短时间到这么短的,毕竟他们公司可是内地数一数二的,除非你要到香港或台湾去发展,不然在内地也找不到更好的公司了。
但我们情况显然有点特殊,又不需要靠这个吃饭,即使将来大红大紫,也赚不了什么大钱,汗,这是相对于集团公司的利润而言。
所以在签约的事情上,双方僵持住了。对方负责人走到一边去打电话,我们都是优哉游哉地喝茶聊天,丝毫不在意能不能签。即使不能跟这家签,还有下一家会找上门来,只要乐队有真才实学,还怕没人欣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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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粒在宿舍的囧人囧事之“贱人,轮到你踩蟑螂了!”
宿舍在五楼,是最古老的那种不带厕所的八人间,不过只住了我和鑫鑫两个人。
搬到这边宿舍才一个多月,三次遭遇蟑螂。第一次,在鑫鑫的尖叫声中,我屈服了,认命地拿起拖鞋,英勇地拍死了蟑螂,收拾了尸体。
第二次,鑫鑫出人意料地勇敢,可惜,她太爱干净,不愿意用拖鞋直接去踩蟑螂,于是将三张纸巾叠起来,扔到蟑螂身上,然后意图踩死它,可是,最终以失败告终,蟑螂哪会在身上覆盖了“裹尸单”之后还乖乖地等人来踩啊!于是在踩了几次不果之后,最终鑫鑫用扫把把蟑螂赶出了宿舍,我们眼睁睁看着它爬到了对门宿舍。(对门宿舍没人住!)
第三次,我在码字,鑫鑫尖叫,好大的蟑螂啊!快来踩啊!我怒:“贱人!你为啥不踩?”
“贱人!上次是我赶走蟑螂的!”
“靠!上上次是我踩死蟑螂的!”
在我的据理力争下,鑫鑫屈服了,也没敢再拿纸巾去盖蟑螂,直接用拖鞋打死了,不过,还是我收尸!
第十四章 庄子的崛起
最终,合约还是签了下来,时间也就是三年,但我们的自主权相对减少了一些,听从公司安排要多一些,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只有三年时间,当然要好好剥削利用了。我方律师也明白必须在这方面让一点步,不过还是尽量给我们争取了多一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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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三的假期也就没空回家了,要配合公司做宣传,拍广告,还要练习跳舞!
我和敏言都有跆拳道底子,韧带比较松,可是苦了凌志。还好,我们跳的是街舞,对韧带要求不是太高,但如果韧带不拉开,动作幅度就拉不开,跳起来也就不会好看,所以还是必须每天拉筋,我和敏言其实不太需要这个步骤了,不过看凌志这么痛苦,也就陪着他一起了。
还好,我们三人还算有运动细胞的,舞蹈学得很顺利,舞蹈老师都夸我们学得又快又好。
要说我们是乐队成员,搞搞乐器,唱唱歌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练街舞?经纪人是这么跟我们说的,现在娱乐圈竞争激烈,光靠单一的才艺是行不通的,必须三艺皆通:唱歌,跳舞,演戏!你们看现在哪个歌手不会跳舞?即使是乐队,当红的哪个不会耍两下?就算公司不要求,人家也自己要求学,哪像你们,一点都不上进!让你们学个舞还这么多话!最后憋着嗓子吼了一句:还想不想在娱乐圈混了?!
我们憋着笑意,继续拉筋。终于等经纪人监视工作完毕,背影都走得不见了,我们才爆发出来,捧腹大笑!把舞蹈老师弄得一头雾水,不明白我们笑什么。
我们笑的是经纪人最后那句话:还想不想在娱乐圈混了!说话时字正腔圆,气势浑厚,架势十足,效果极像混黑社会的小头头,对着手下一帮小弟吼:你们还想不想在道上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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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就在忙碌中渡过。我们的知名度也因为广告的播出而迅速飞涨!甚至因为比一般偶像明星还要优秀的外型,公司甚至想让我们放弃音乐,改去拍戏,当然遭到了我们的一致拒绝,开玩笑,我们又不是靠脸吃饭的!当然长得好看也会占很多优势,不然你看韩红,再怎么红也红不过SHE啊!
老爸还是忙得不见人影,但视频电话还是时不时地会通上几个,他对我们也不多做干涉,只说我们玩得开心就好,但不能玩物丧志,将来公司还是要我们接手的。我和敏言相视无言。玩物丧志?这是什么形容?
大四刚开学,室友就跟我要签名,我笑着说,如果是自己要一律不给。
她们问为什么。我说,我们以后可以电话联系,给了你们签名,难道你们是想不联系我了吗?
她们都很激动,说以后有个明星朋友了,还可以随时联系,真是长脸啊!
我说随时联系也是不行的。
她们都楞了楞,我马上补充道,三更半夜的,你们难道也想打骚扰电话给我?
大家同时笑了。
然后,卧谈会一直开了很久。
自从大二下学期末组了乐队之后,我就忙了很多,跟室友碰面也越来越少,很久没跟她们一起开卧谈会了。
而这学期也不知道能在宿舍住几晚了,公司不会放我们在学校逍遥多久的,估计也就让我们开学待几天,把剩下的几门课搞定,也就是说跟老师打个招呼,将来别因为没到课就不给资格考试,那就拿不到学分了。至于考试,只要考前花几天抱佛脚,就能过了,因为剩下的课不重要,我们也就准备这么对付着过了。任何事都不能两全其美啊!
李莹,都快忘了这个人了,这一年来由于乐队的成立,敏言根本没有时间找她,倒是她主动联系了敏言,敏言也都回应了她,虽然不是很热情,但总是回应了。两人这一年怕是也没见过几次面,每次还都是李莹主动。敏言从来不主动找她。他们这恋爱谈的,唉。
在不多的几次见面中,李莹倒是经常会跟敏言提起我,还说有个室友想见见我。但因为本来她和敏言见面次数就少,我又很忙,也就没找到机会见她室友。
这次开学正好有一点空,去见见李莹和她这位室友好了。
地点约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我和凌志去过的那家。
我现在也算是公众人物了,尤其在T大,更是上至80岁的老教授,下至8岁的教职工子女,都知道有我们这几号人,毕竟,一个学校能出几个明星也是很稀有的事。因此,路上我都戴着鸭舌帽,低着头走路。这样虽然有时候也会被认出来,但总比大咧咧地出门好多了。
到咖啡馆时。李莹和她的室友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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