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房毒药》第16章


哎,说到底,我也算是沈公子的正牌女友,在公司里当着别人的面打听他的情史,恐怕不好。
话虽如此,我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
赶通告的路上,我忍不住试探琳达:“琳达,你进公司多久了?”
琳达想了想:“挺久的,也有五六年了吧。”
“那你一定认识姜穗喽?”
我这话一问出口,琳达的脸色就有些变了,闪烁其词道:“认是认识,不过我那时候还是个小助理,跟她也没太大接触……”
我说:“你就别装了,跟我说说姜穗跟沈总的事呗,听说他俩以前好过?”
琳达吓得提高了声音:“你听谁说的?没,没这事!”
“没这事你蹦那么高干嘛?”我把她稳住,语重心长道,“琳达,前几天沈总跟我提起过要换经纪人的事……”
“啊!我记得了!”琳达迅速打断我。
我笑眯眯地说:“记得就好,跟我说说呗。”
“这……”琳达苦着脸,终究还是屈服在了我的淫威之下,她说,“其实沈总和姜穗的事,一开始只是公司内部的传闻,没人证实过。可是后来,有人听见沈总和姜穗大吵了一架,然后姜穗就哭哭啼啼地跑了,没多久她就跟公司解约,所以大家一直猜测可能是他俩感情破裂,导致姜穗离开公司的。”
原来当年还有这么一出啊?听完琳达的话,我陷入了沉思。
琳达以为我介意了,赶紧过来好言相劝:“蓦然,其实刚才我说的,也都是听别人说的,没什么真凭实据。再说了,就算姜穗当年真跟沈总有什么,那也是四五年前的事了,现在你才是沈总公开的女朋友,何况他对你还那么好,多少女人羡慕你还来不及,你就别瞎想了,安安心心多好。”
天地良心,我哪有多想啊!
我只是有点奇怪,如果姜穗和沈林奇真如琳达所说的那样不欢而散,那今天她来找沈林奇又是为了什么?难不成真的是想再续前缘?那一刻,我忽然有些紧张起来,万一他俩真又好上了,沈林奇跟当年踹姜穗似地,一脚把我踹出星天,那可怎么办?
我不是姜穗,不像她有演技,有实力,一个人闯荡江湖依旧活得潇潇洒洒,钞票大把大把地往口袋里赚。我要是离开了星天,那就真的只有去卖身了!
想到这儿,我对琳达说:“琳达,这通告我不去了!”
琳达吃惊地看着我:“啊?那你要去哪儿?”
“回公司!”我握拳,坚定道,“我要去捉奸!”
我不是光说说的,我是真的去了。
当我急急忙忙赶往公司,风风火火冲到沈林奇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坐在门口的小秘书被我的气势吓到了。
她说:“白小姐,沈总有客人,恐怕……”
“恐什么恐!”我说完,绕开秘书,一把推开了总监办公室的门。
我、沈林奇、姜穗,三人面面相觑。
那一刻,我后悔了。
喵了个咪的,来得太快,忘记给自己找借口了!
“有什么事吗?”沈林奇坐在办公桌前,对于我的突然闯入,他看上去有些不悦。
我看看他,又看看坐在沙发上,衣衫整齐、大方得体的姜穗,只好硬着头皮说:“其实……也没什么事,我就是来问问,你饭吃了没。”
气氛忽然变得很尴尬,沈林奇的神色一变,眼睛饶有趣味地看着我,手指又开始轻轻敲击桌面。
那一刻,我的脸都烫到了脖子根,深深觉得自己的脑袋一定是被门夹过了,不然怎么会问出这么没水准的问题?还吃饭呢,吃屎长大都比我有脑子。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沙发上的姜穗站了起来,面带笑容,要和我握手。她说:“白小姐你好,初次见面,我是姜穗。”
姜穗表现出来的友好态度令我颇感意外,我本以为新旧女友一碰面,起码得大战三百回合,不是你用眼神杀死我,就是我用高跟鞋踩死你,哪有可能和平相处?可现在这情况……该不会是琳达的情报有误,我抓错奸了吧?!
我不禁有些疑惑起来,看姜穗的手一直悬着,心一横,过去握上,示好道:“穗姐您客气了,您哪用得着自我介绍,我八岁就知道您了。”话一说出口我就发现,自己说的这番话好像有点像是在暗示她,她已经老了的意思。
天地良心,我可真没这意思,我赶紧说:“我记错了,好像是十八岁。”
姜穗一怔,忽然就笑了,她转过头朝沈林奇道:“林奇,你这女朋友挺有意思的。”
我被她说得有点懵,什么叫有意思?我哪儿有意思了?你到底啥意思啊?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可姜穗却似乎一点儿都没察觉到我对她的敌意,她只是收回手,坦然道:“时间也不早了,我就先走一步,不打扰你们吃饭了。”她说到这儿,好像又想起什么,接着道,“林奇,你答应我的事你可别忘了。”
沈林奇点头,算是答应了。
“那我就放心了,白小姐,下次见。”姜穗走到门口,还不忘朝我挥手道别。
我被她这种平民影后的态度,吓得傻了眼,直到沈林奇站到我身后,才回过神,然后又被他吓了一跳。
我说:“你鬼啊!突然出现想吓死人吗?”
“你不也是突然闯进我办公室?”沈林奇反问。
“这怎么能一样呢?”我急着道,“我们性质不同,我可是来抓……对了,她刚才说你答应她什么了?”
“当然是答应她重拾旧爱,破镜重圆。”说完,沈公子平静地扫了眼目瞪口呆的我,说“不然,岂不是让你白跑一趟了?”
“呵呵……”我干笑了两声,心里在想,马勒隔壁的,这地方呆不下去了,我还是先撤了吧!
“啊!我记起来我还有个通告要赶,我先走了!”我说完,拔腿就走。
只可惜前脚才跨出门口,后脚就听到沈林奇在那儿自言自语,他说:“我还真没吃饭。”
我的脚步停住了,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继续道:“我不介意你请我吃饭。”
我脊背一僵,脑子里嗡嗡作响。
然后,他又说:“吃饱了才有体力。”
我一口鲜血喷在总监办公室的大门上,尼玛这人调戏我上瘾了是不是?!
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这么畏惧过和沈公子一起吃饭。
以前,他看上去总是冷冰冰的,板着张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他钱似地,虽然凶神恶煞了些,但至少我还吃得下饭。
可是现在呢?我发现他变了,变得阴晴不定,忽冷忽热,难以捉摸……不不不!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竟然学会了耍流氓,语不惊人死不休,偶尔一句话就把我吓得心惊胆战,胃口全无,六神无主,月经不调。
我深深觉得,如果任其发展,我一定会心脏病发,猝死在血淋淋的牛排前。
我的我的生命安全,也为了西餐馆的生意着想,我壮着胆子提议:“既然我请客,不如我们去吃火锅吧?”
然后,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答!应!了! 
我一直觉得,中西方饮食文化的差异不仅仅是体现在食材和烹饪方法上的,更重要的是表现在进食的方式上。
比如西餐,通常是两个人一张长桌,你在这头,我在那头,各吃各的,就算想说句话,还得想想适不适合,该不该说。可中餐就不一样了,一群人,围着个大火锅,你往里抓把香菜,我往里丢盘羊肉,他往里倒几片肥牛,虽然味道上不一定胜得过西餐,但气氛绝对是有了。如果再配两瓶二锅头,那就算是有天大的仇恨,也都不太会去计较了。
就像现在,隔着热气腾腾的鸳鸯锅,我就觉得沈公子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柔和得多。
在这样的气氛带动之下,我很脑残地给沈公子夹了筷牛百叶。
“我不吃内脏。”他很平静地拒绝了。
你不吃我吃,我把牛百叶又夹回了我碗里。
过一会儿,羊肉熟了,我又给他夹了筷羊肉。
他说:“我不吃羊肉。”
还真挑剔,我嘟了嘟嘴,又把羊肉给夹了回来。
又过了一会儿,肥牛熟了,还没等我伸筷子,他说:“你别管我了,自己吃吧。”
那一刻,我真的是怒了。
喵了个咪的,你要是不想吃,你刚才就说啊,等现在坐下开始吃了,你才一动不动的,嫌这个不好吃,那个不要吃,就算我点面子,啃几片生菜叶子会SHI吗?
“行!”我说,“你别吃了,我吃!”
然后,在服务生惊讶的目光里,我一个人英勇地吃完了整个鸳鸯锅,还顺便喝了三两二锅头。
再然后,就好像所有小白文里的二缺女主角一样,我醉了。
但是,请不要激动,和那些二缺女主角不同的是,我不怕喝醉。因为我喝醉了,比我不喝醉还清醒,不撒酒疯,不说胡话,腰板笔直,连普通话都比平时标准。我妈生前老说我,你要是有喝醉时候一半懂事,我就真省心了,可惜现在我想让她省心都找不到机会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