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养成记》第65章


我的好心情只持续了一顿饭时间。
饭是在楼下和大家一起吃的,车队里都是些淳朴善良的人,一路上他们非但没嫌弃我这个麻烦精,还对我有诸多照顾。
饭闭,福伯将我拉去一边,“小姐,我们得先走。”
彼时,我手里还拿着半个馒头,嘴里的一口还没咽下,闻言,含含糊糊反问:“先走?走去哪里?”
福伯道:“接下来咱们与他们不同路,这沙漠里的天气说变就变,能早走一天是一天。”
“不同路吗?”我疑惑,“先前不是说了可以一直送我们到最近的绿洲?”
福伯道:“昨晚遭了马贼,为了谨慎行事,商队可能要改道。今早他们已经派人跟我通过气儿了,我想,此去离咱们第一站也不远,与商队分开走反而能节省不少时日。”
我想想也是,毕竟他们这么多人,安全是安全,可行程就大大拖下了。
福伯难得高效,当天中午我们便出发了。
“福伯,你从哪儿弄来的马车?”我掀开车帘,探头去问车外的福伯。
福伯道:“那家客店正好有,我就买下了。小姐,还是马车舒服吧。”
我点头,舒服太多了,最最重要的是不用晒太阳。我想了想,说:“福伯,要不停停,你也进来休息一会儿,反正我们也不急着赶路。”现在的日头是有些毒的。
福伯笑说不用。
马车摇摇晃晃向前驶去,马蹄哒哒,车轮滚滚,这些声音陷在风沙里,找不见。我所不知道的是,那马儿一路向前行去,行的却不是我要的方向。
马车快速向前驶去,一驶便是几天,中间都不带停的,真可谓日夜兼程了。终于,在一个满月的夜晚,马车停了下来。
这里是一处断壁残垣,被黄沙侵蚀,早已没了往昔模样。我想,在很多年前,它或许是一座城堡。
夜晚风大,这处断壁正好挡了风沙,福伯似乎是个很擅长在沙漠里生存的人。
生了一堆柴火,明明灭灭的火光里,我与福伯相对而坐。
不是很想吃东西,我只喝了点水,“福伯,我们还要走多久?”之前说的绿洲,不是还有两三天的脚程?可马儿都连着跑了五六天,为什么感觉还是在沙海里打转?除了黄沙还是黄沙……
福伯没说话,却是做出一副凝视倾听的样子。
有什么声音吗?
我拢了拢大衣,也不由精神紧张起来。
听了一会儿,福伯突地站起来。
“怎么了?”我被他弄得一惊一乍。
福伯低头看我,闪烁的光亮里,福伯的脸好似被一层阴霾笼罩,我突地有些害怕起来。
远远的,有马儿的嘶鸣声传来,很多很多匹马。
福伯在我面前坐下,他说:“我们已经到了。”
很显然,我们被包围了。
当先的那骑士率先下马,一身异族装扮的大汉上来便跪倒,朝福伯深深一拜:“主人。”
“起来吧。人都到齐了?”
“是的,主人。”
福伯背着手,向前走出几步,用洪亮的声音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鸟语。马上的骑士立时发出一声欢腾,引得马儿又是一阵长长嘶鸣。
我看着他的背影,怎么就没发现福伯的身影愈发高大了呢?
许是察觉到我的视线,他回头看我,仍旧是福伯那种略显苍老的脸,可那眼中是藏不住的侵略与占有。
我不由连连后退,脚下一畔,险些摔倒。
然后,他便当着我的面扯下了脸上的人皮面具。
果然是易容术啊!
其实,关于易容术,师傅曾短暂给我上过半节课,说其实易容术一点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当你的心不得分辨时,再拙劣的易容术也会将你蒙蔽。我觉得师傅说得真是好呀!可当时我在干吗来着?反正没认真听。那么,眼下遇上了倒霉事,也是……么有办法了。
其实,这阵仗一出来,我反倒不怕了,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味道。我比较担心的是真正的福伯在哪里?
人皮面具下是一张年轻男人的脸,哦,也不年轻了。那人有着草原男人特有的粗犷外貌,不过,在粗犷中又似乎参杂了些许柔和,让他的脸看起来不那么生硬。
我稳住自己的声音:“你们把福伯怎么样了?”
那人对我笑了笑,“放心,你的福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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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不求留言了o(╯□)o
第二章 被绑架了(1)
事情就是这样,我被绑架了。
马车摇摇晃晃向前走,还是原来那架马车,只是换了个赶车人,周边多了数不清的马与人。星夜赶路,到了现在,天边已现了鱼肚白。大漠里的朝阳很美,我看得心不在焉。只因实在不明白这些不知名的异族为何要绑了我,仔细想想,我真的是一没财二没色呀!
迷迷糊糊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外面男人们的欢呼声和马儿的嘶鸣声,似久行的旅人终于来到了归程。
掀开帘子向外看去,隔着高大马背上的人群,我看见了一座沙漠之城。
房间里充满了异域风情,精致又带着诱惑的狂野。一路被蒙着眼带入室内,我并不清楚这是哪里,只依稀明白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地方,房间无数。
纱窗洞开,吹起床上帷幕,*的帷幔飘荡,我好似到了梦幻之境。可惜不是,我从床上爬起来,四肢绵软。
身上的衣服早在初初进来时便被一群女人换了,她们不仅扒我衣服,还搜身。反抗自然是不成功的,最后,我只好把自己裹紧被子里。然后现在,身上只一件松落落长袍。这长袍好像是这里女人的传统服装,从脖子一路包到脚踝,防晒!可问题是,我太矮了,这衣袍穿在我身上不伦不类不说,我怕会被自己畔死。
我的随身小布包竟没被拿走,就放在床边凳子上。我扑上去一通检查,东西没少,只我挂脖子上的,空桑哥哥送我的玉佩不见了,呜……
我把袖子挽起再挽起,又在脚踝处打了个大结,最后,用一根发带往腰上一系,唔……总算能走路了。
就有一群女人鱼贯而入,她们个个人高马大体格健壮,我堪堪只到她们胸部上面一点点。唔,她们的胸部……也好大。
高大威猛女人们来给我送吃的。
林林总总的吃食摆了一大堆,我表示各种不认识各种难吃,最后,只啃了两个白馒头了事。
只当先一个穿浅灰长袍的女人能说些只言片语的汉话。经过一番吃力的手脚比划加半蒙带猜,我想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她让我不要挑食,白面馒头是好吃,可是太贵了,我早上吃了两个,中午晚上就没得吃。
我:……
勉勉强强填饱肚子,那灰袍女人便说要带我去见她家主人。
见就见吧。
那些女人都赤脚走路,我从没这个习惯,是以,穿过重重庭院与回廊,待停下时,我的脚板生疼生疼,起水泡了。
她说的主人便是假扮福伯的那人。
到底一开始便不是福伯呢,还是我们半路让人钻了空子?
我想了很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后者。前半段时间,我跟福伯一直配合地很好,那种对我自然而然流露出的关心,长辈对晚辈的悉心疼爱,装是装不出来的。我想,问题可能就出现在遭马贼的那天晚上。
装饰华丽的内室里,男人换上了一袭长身锦袍,衣袍纹饰繁复,环佩叮当,显示了主人身份的与众不同。我从没见过穿成这么花的男人。
室内采光很好,书案很矮很小,书案后的男人很威猛很高大,他席地而坐,整个一超级不和谐的画面。
看见我时,他眼睛亮了一下,随后皱眉,对尾随在后的侍女说了句什么,那侍女便领命退了出去。
“我让人给你找合适的衣服。”
我不说话,我想,我应该不用跟他说谢谢了吧。
他邀我在他对面坐下。
没有椅子,地上铺了艳丽颜色的毯子,我找了个离他远远的角落,坐下。
他笑了一下,也不说话。一时间,室内只余唰唰纸页翻动的声音。他在看折子。
果然还是我先沉不住气,我问他:“福伯在哪里?”
他未抬头,说话的声音是沙哑的,“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我倏然抬头。
他低低笑开了,“你们汉人真是容易胡思乱想。放心,自有人一路护送他回天朝。”
我悄悄松了口气,又问:“你是谁?这是哪里?”
男人发出了愉悦的笑,他说:“你终于回到正题了。”
正题?
“可还记得我?”
我觉得莫名其妙,“初次见面,哪儿来的记得不记得?”
我的口气有些冲,他也不生气,“半年之前,凉都城内,你买了我的玉佩。”
我买了他的玉佩?半年前?
好像我是有买过一块玉佩来着,对了,那玉佩还给我惹了小麻烦呢!不过,当时卖我玉佩的是个乞丐吧?
“当日那乞儿正是我,萧延。”
第二章 被绑架了(2)
对于不相干的人或事,我通常都是不过脑子的。当日的事,我已经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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