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怎能不爱你》第28章


B市,心理系。只这两样,便是我志愿填报的所有要求。
把手中的照片捂在胸口,我独自喃喃:
赵翰墨,我要去B市念大学了。
你呢?回B市后还开心吗?一切顺利吗?
赵翰墨,我们还会见面吗?
还是,你已经忘了我了?
赵翰墨,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你是,知道的吧。
第23章 贰三(番外·欠)重要】
番外:欠
沙漏的上瓶流空,一曲《Somewhere In Time》收了尾音。午后的阳光从百叶窗中射入,斜照黑色的三角钢琴,顶盖上的黑胡桃木相架里,女孩明媚的笑容被轻覆一层淡金色的光晕。
我拿起相架,唇角不自觉地扬起,心中某处柔软如记忆里她的声音——“赵翰墨”——她总是这么连名带姓地叫我,却是不带一点儿生分的,就如她总喊她的父亲为“辛校长”,与别人喊起来,都是不同。这是她独有的声线魅力,总能把冷硬的词句表达出一种婉转的亲密。
我也总喊她“辛澜”,那声“澜澜”时常藏在心里,不欲让任何人知道她在我心中的何处。
我想,聪慧而早熟如她,有很多无法表达的微妙,她是懂得。那双充满灵气的眼睛安静地看着你,总仿佛在说“了解”。但她了解什么呢?她了解的最多也只是我无意隐瞒的,就比如,我对她的不同。还有很多事情,她还那么小,却是不懂的。我和她只能到这样了。
其实,我若能在最初的时候就再多些理智,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都是过分。她就不必每每看着我露出迷惑又挣扎的目光。不必在每次道别时一步三回头或是仿佛和自己赌气般低头大步流星地走。更不会贪恋我的怀抱,当她如自我放弃般得不顾一切箍住我,指甲都隔着衬衣嵌进了我的后背,我并不觉得疼,只是为她心疼。
是我错了,没控制好自己,害她这样。看不得她明明青春洋溢的身体却总散发出陈年的萧索味道,便总忍不住多宠她一点点,想激起她一丝活气。到最后,那宠她的滋味,险些把我自己都栽倒进去,她浅浅的笑更是令人上瘾的药。
不是不愿一直这么对她好下去,也不是不该,只是不能。
她还那么小,接触的人还那么少。眼见着她渐渐地对我越来越依赖,看到了我便眼里忽略了周围的其他人,我不能成为她一叶障目的那片叶子。
她那么聪明,什么新奇的几乎都一学就会,但我却无能教会她所有。
我自然可以尽我所能给她最好的,但她却需要体会更多更丰富的世界。
所以,我果断地走了。
她会恨我吗?
最后一次见面时,她安静而乖巧到刻意生分的样子,或许她早就预料到什么了吧。
还欠她一场演唱会没有看,那两张票不知最后落得了个什么样的结局。
我苦笑,若论藏心的本事,真要比起来,她也是高手。我又如何能猜透她?一直以来,都是她对我毫不设防罢了。可我却一开始就对她隐藏了太多。
真真是不公平的,可这看似精明的丫头,却总想不到要跟我计较。
甚至我说要走,她都只有刹那来不及掩藏眼中的受伤,尔后给我微笑,祝我走好,还傻气地谢我那些日子真心实意的照顾。
我笑,她谢我做什么呢?若论付出那一颗真心的大小,是我欠她太多。
这一份还不了亏欠,总存在心里,哪怕试图用最繁忙的工作麻痹自己,却依旧念念不忘。
叮铃铃铃……
侄子奶声奶气的童音,“小叔,奶奶问你回家吃晚饭么?”
“……不了,告诉奶奶,小叔今天有事。”
“老三,什么事这么重要啊!”在旁听的母亲接过了电话,“你张伯伯两口子要带张怡过来呢,说是张怡这次的事要好好感谢你!人家小丫头大老远从加州跑回来,你好意思让人家白跑一趟?”
我苦笑,“妈,你这话怎么说的这么……她也不是为了谢我才回来的。”
“怎么不是啊?你张伯伯这次可是乐坏了,小丫头终于松口,愿意回国了。你张伯伯说都是你的功劳!”
“张怡比我小不了一两岁,你别喊什么小丫头了,听着肉麻!”
“你这什么口气跟妈说话啊!哦,我快六十的人管一个二十多岁的喊小丫头不对啊?”
我默,是我任性……听由这三个字形容别人,心里便不太舒服。
意识里,小丫头便只是她,那个在人群中总把腰背挺得笔直,骄傲飒爽的姑娘;那个在夏日午后,猫样慵懒的姑娘;那个午睡醒来,会用半睁的双眼寻找我,目光朦胧却满是干净的信任的姑娘。
“老三,你在不在听我说话啊?张怡她……”
我心头泛起淡淡的抵触,自回京后,母亲这般旁敲侧击牵线搭桥的事情已干了不少。转来转去不过圈子里的人,老一辈当年共事,小一辈彼此有些认识。这个圈子论起盘根错节的关系可以扩得很大,但真正够格门当户对的核心,也不过就那么几个人而已。
这几个无不是在外头玩了一圈灯红酒绿,到岁数了也玩够了,方才收了性子接受了家里安排的一门亲。与其说结婚不如说合作更明确些,就比如我的大哥和大嫂。也不能说就不会幸福,只是少了些人味而已。
看得太多,还未经历就厌倦了这样的婚姻。可是,终究,我还是要回归这里的。就如我虽不好一官半职,但抗拒了一番,终究还是踏入了某个深水衙门。
“妈,不过举手之劳,没什么需客气的,你便帮我回了他们吧。我明天又要出差,部里还有好多事没交待,确实没空回来。”
由于知道我工作性质的特殊,母亲便也没再多说什么。
有些疲惫地抿了一口干邑。其实今天并不忙碌,我刻意地躲着那些冗杂的人事,偷得清净。
今天是辛澜的生日,小丫头,十八岁了。
分别已快一年。
不知她如今在哪?考取了哪所城市的大学?有没有人为她庆生?不知今年的生日,她能否展露笑颜?去年生日时她的眼泪,此时依旧令我有揪心的感觉。
她不是爱哭的女孩子,可我的记忆里,却存了太多她的眼泪。
第一次见她,她便在哭。那首《欢笑之歌》委实令全场惊骇。或许在别人耳中,只有她格格不入的歌声和笑声,可我却看见了她眼角的泪痕,也听出了她为了那个男孩与命运的抗争,原来,笑声真的可以将悲伤透彻诠释。
听周围人碎语,她与那遗像上的男孩是青梅竹马的一对。一时间,竟有些嫉妒死者,如此纯粹真挚的感情不是每个人在最好的年华里都能有幸得到的。
我的心开始因她而柔软,多么实心眼的傻丫头,和整个殡仪馆较上了劲儿,理所当然得激起了所有人的愤怒。
忍不住帮她挡住推搡的人群,忍不住帮她制止污耳的谩骂。
那傻孩子还犯糊涂劲儿推我拧我,我只好苦笑,好心当成驴肝肺,偏生我还就一点不动气。
时至今日,我已分不清最初的关心是不是出于职业习惯——对一株个性奇葩的好奇。
然而,悄然埋下了一份关心,便会不自觉地留意相关信息,由点成片。她或许不知道,第二次见到她,当我还在向她作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对她,已了解了很多。
S大心理组有意与雾茗中学合作学生心理问题早期干预的项目,我一反原则自荐去拜访辛校长,心底却是念着那个女孩。
我答应了辛校长帮他看一下辛澜的情况,作为交换,S大与雾茗合作的项目一事他会尽力帮忙。为了怕辛澜产生抵触情绪,我们双方约定对此保密,而我以一个朋友的方式进入她的生活。
这是错的,从一开始便大错特错。我们都低估了这个女孩的聪慧和敏感,低估了她似乎与生俱来的灵气。
她很快便察觉到我的来意,其实我们才不过只有一次正式的接触。看着她的愤怒和受伤,我早已存着的些许悔意便一下子将我淹没。瞧我,干了多蠢的一件事。
仅仅一念之差,有些珍贵的美好便被我粗心地糟蹋了。
我告诉她,我没有当她是病人,只愿意做她的朋友。这不是真相,却是我的真心。
我之所以隔了很久都不在她面前出现,是在犹豫,不知该如何面对她。哪怕确实看出了她性格的略微偏颇,却总不愿将一个病字与她挂钩。她只是个在三岔路口徘徊的孩子,需要的只是一个指路人而已。
而我,不单愿意做那个指路人,看不得她孤单的身影,更愿意陪她走一程。
从专业的角度看来,其实我这个咨询师早已犯了移情的大忌,根本不可能完成治疗,辜负了辛校长的委托。
辛澜听我说了半晌,却痛苦地闭着眼,让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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