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偷来的爱情》第31章


字,不停的说骗子,骗子!”
他浑身颤抖著,显然已经愤怒到了极点,“你跟我们海澄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总该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吧?海澄就跟他爸爸一样,从来最是冷静理智。从小到大,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他逼到这个份上!让他居然去飙车,还失控的出了车祸!”
“不是的……”谷心杨听得心头难受之极,想替男孩解释几句,“小明也是真关心他,所以才在他的车上加了……”
“我知道!”何家悦愤然的将他的话截断,“他在他车上加了安全气囊,也加了防护装置,如果不是这样,海澄这回出这样大的车祸,只怕当场就会丧命。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不是他,海澄又怎麽会出车祸?你要我以此来原谅他,那岂不是相当於在一个凶手捅了我儿子一刀之後,我还要感谢他没有一刀致命?对不起,我不是圣人,我没那麽大的肚量!”
深吸了口气,何家悦最後告诉他,“我知道你也是没办法,毕竟他也算是你的弟弟,可你毕竟没有做过人家的父母,体会不到我的这种心情。但你回去问问你的爸爸,如果你们几个出这种事,他们是什麽心情?”
谷心杨真的无话可说了。
何家悦怒气冲冲的甩下他离开,心头却丝毫没有发泄的快意,只有止不住一阵阵的酸楚。
儿子平安夜那天偷偷回来时,应该是怀著无比美好而愉悦的心情吧,可谁料到短短几小时後,就发生这样的惨剧?
如果那天,他早点发现儿子,或者在发现他回来之後,及时给他打个电话,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天下的父母总是这样,在孩子受伤时,不会想到别人的责任,而是深深的自责。如果他们能保护得再好一点,是不是就能让孩子少受些伤害?
可对面的男孩看不到何家悦的难过,他能看到的,是他刚才额上青筋的爆起,和周身的怒火。
就跟从前他在某处看见某只小鸡被人踩在脚底,那只母鸡的神情一模一样。就算面对数十数百倍於自己的敌人,母鸡仍是不死不休的冲上去拼命。
难道自己,真的把人逼到这个份上了?
突然之间,心就寸寸成灰了。象是燃到尽头的香柱,轻轻一触就散落一地,就连最轻微的风吹过,都能让它消失得毫无踪影。
在谷心杨拖著沈重的步伐走过去,艰难的想著要怎麽开口劝劝他时,男孩突然开口了,“走吧。”
谷心杨一怔,还没明白男孩的意思,“小明,你这是……小明!” 最後一声,是惊呼出来的。
三天不吃不喝不睡觉的男孩只往前踏了一小步,却是立即如抽走了全部的精气神般,昏迷了过去。
在眼前黑掉的瞬间,男孩却只觉得安心。 如果他就此死掉,恐怕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最好的结局吧。
只是──
海澄,若我死了,你会不会为我流一滴眼泪?或者,转过头来看我一眼。就只要一眼,可不可以?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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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心 24
神从来不会轻易饶恕罪孽深重的人。
当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苏明就知道,自己背负的罪孽深重。
身下铺著柔和的樱草色的床单,还能闻得到那带著阳光和淡淡的姜花香气的味道。不用第二眼,苏明知道,自己回到了谷家。
他生命中为数不多,可以称作为家的地方。
窗上的挂锺指向九点二十,不知道自己睡了几天,可时间现在对他来说又有什麽意义?
反正也睡不著,男孩坐了起来,头有些晕沈沈的,靠著床头茫然的发了好一阵子呆,才算是缓过劲来。
靠窗的白色小书桌上摆著漂亮的甜点,苏明却毫无兴趣。就算几天没进食,肚子也一点也不知道饿,只是觉得自己应该去做点什麽。
那去做什麽呢?他不知道。
只是趿著拖鞋,走出了房间。
这里的感觉太温暖,不是他这样冷血的人配拥有的。
路过起居室的时候,他听到了里面的争吵,虽然刻意压低了声音,但受过特殊训练的人还是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那孩子现在都这样了,咱们怎麽能再逼他回去?”
“可他不回去面对的话,难道要逃避一辈子吗?心杨带回来的话,你也都听见了。家悦没有说错,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小明的身上,你想想我们会是什麽心情?恐怕你都要去找海澄拼命了吧?凯泛,我跟你一样,同样心疼小明,可正因为疼他,所以才非得让他回去面对不可。我相信小明是真的喜欢海澄,否则不会一夜工夫连头发都白了。所以才更应该让他努力去挽救这段感情,而不是逃避。”
“可是延捷,你也不是没听到,家悦是怎麽说的?他那麽恨小明,怎麽肯让他见海澄?”
“可如果不去,这当中的误会怎麽会解得开?尤其是现在,海澄伤得这麽重,正是需要支持的时候。哪怕是小明去了,给他们家人打一顿,也比现在这样好过。你看看小明都成什麽样子了,简直就是行尸走肉!”
……
争吵还在继续,男孩默默的走开了。
他就是个祸害,走到哪儿都会引起别人家里的不和,还是离开要好一些。
推开门,顿时一股寒意袭来。天空中飘著雨,不大,却已经濡湿了大地。趿著拖鞋走在雨中,男孩只觉得那疼得快要炸开的大脑终於得到了暂时的清明。
於是,他继续走了下去。浑然不觉周遭的人看著他是什麽样的眼光,只是漫无目的的走下去。
经过了什麽地方,走过了什麽人,他统统没有在意,眼神飘忽得好象是随时会断的风筝,只有那副瘦骨嶙峋的躯壳,还硬生生的拖著他,一步一步走下去。
……
寒冷的天气,出来执勤就是个辛苦的差事。
但夏孝则却做得认真无比,当然,如果你跟他一样,刚从警官学校毕业,到警署入职还不到三个月,也会有这样的热情。
穿著烫得笔挺的制服,夏孝则半点不惧凛冽的寒风,反而很是神气的一手搭著警棍,一手搭著配枪,尽量摆出一副威武的模样走在巡逻的大街上。
明亮的橱窗玻璃映出他的身影,一八二的身高,宽肩厚背,结实而有力,标准的警察形象,可比身边那个带他的鸡仔大叔强多了。
可相比於他的偷瞄,旁边的鸡仔大叔就大方得多。
主动对著橱窗整理下造型,还挤眉弄眼的问新徒弟,“帅不帅?”
夏孝则懒得吐槽了,穿鞋才到一七零的身高,瘦小干瘪的就象小鸡仔似的,开起荦笑话的时候猥琐不已,真不知道这种家夥是怎麽混进威武雄壮的警察队伍里的。还干了快二十年了,听说还得过不少表彰。
夏孝则完全无法想象,一样一位鸡仔大叔也能维护社会安定。他高度怀疑,这位大叔所得的表彰只是些全勤、或者友好亲善而已?
突然,大叔拍了他一下。夏孝则跟著看过去,就见地铁口那儿站著两个年轻的女孩,打扮得跟杂志上的模特儿似的,全是长靴短裙,化著夸张的烟熏妆,腮红拍得红通通的,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好象在等人。
夏孝则顿时来神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援交少女?
可大叔拉了他一把,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
正在夏孝则纳闷的时间,大叔又带到进到旁边的小便利店去买了瓶水。
大冷的天,喝什麽水?正在纳闷,就见一个三十多岁,西装革履的男人出现了,跟那两个女生开始搭讪。
大叔猛地推了夏孝则一把,“快!抓住他!”
一看有警察冲出来,男人本能的就想逃跑,还撞倒了一个路人。夏孝则如下山猛虎般冲了出去,警校冠军可不是浪得虚名,三两下就抓住了这个家夥。
而鸡仔大叔来到被傻的两个女孩面前,劈头盖脸就骂,“不想通知学校,闹得人尽皆知的话,快把姓名、年龄还有家长的联系方式报上来!这才断奶几天,就学人家翘课来做明星梦了吗?又不是国色天香,天上就是有馅饼,怎麽会这麽巧就砸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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