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病也要谈恋爱》第41章


这一招很好用,真的。但是,这哪里是叫人起床,分明就是投怀送抱的节奏啊我去!
莫筝合上手里的书,关上灯准备睡觉。明天又是个星期四,得做好准备才行。
睡到一半,迷迷糊糊的莫筝突然惊醒:要是哪一天秦风觉得亲脸颊不行了要怎么办?!越想越害怕,越害怕就越睡不着,越是睡不着就越是在想这件事。
而另一个房间里,秦风数着“早安吻星期四”的次数,想着哪一天要把这个“早安吻星期四”变成“不用上班星期四”就好了。或许哪一天可以……秦风邪恶且无声地在黑暗里笑了。
2。吐槽对方的生活习惯
新婚夫妇生活在一起,难免有些小矛盾。纵使秦风是个疼老婆的,莫筝也是个听话的,两个人还是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小纠纷。
譬如说吃早饭的时候。
秦风嫌弃地看了一眼莫筝手里沾满果酱的勺子,把刀子递给她:“下次抹果酱的时候记得用刀。”莫筝抬头看他一眼,决定不理他,自顾自地吃着面包片。最后把勺子上的果酱舔干净,直接去喝自己碗里的牛奶燕麦粥。
秦风看着她碗里搅来搅去的那柄小勺子,像是要在上面盯出一个洞来。
第二天早上秦风早早就把小刀放在莫筝的盘子里,莫筝先是用刀子抹了两下,大概是觉得不顺手,索性又改用勺子。然而那勺子还没伸出来,果酱瓶子就被秦风拿远了。莫筝愣了一下,然后便看着秦风从自己手里拿过两片吐司,细心地给自己往上面均匀地抹了一层厚厚的橘子酱。
“何必这么麻烦?”莫筝汗了一汗:“我自己来就行,不用麻烦你。”
“不行。”秦风严肃地板着脸:“在我们家,果酱要用刀子抹才行。”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莫筝有点不耐烦地用她干净的勺子去喝粥,总觉得少了点酸酸甜甜的味道。太淡了,莫筝想。
第三天的时候,不用秦风提醒,莫筝也自动自发地用了刀子。虽说速度慢了点,果酱也抹得很难看,但是秦风很满意。愿意学总是好的,秦风不相信自己的老婆连这点小事都学不成。
本来只是件再小不过的事情,莫筝习惯一下也就好了。谁想有一天,莫筝不领情了。
“砰!”刀子被人放回盘子,莫筝无视秦风疑惑的眼神,拿出了自己的勺子。“我不喜欢用刀子。”莫筝说着就趁秦风尚未来得及反应前舀了一大勺蛋黄酱扣在面包上,心说让你昨天不给我买电影盘?你都不理解我,我干什么理解你呢哼!
秦风也急了,把勺子从莫筝手里夺过来,有点生气的样子:“你干什么总是用勺子呢!看着多不好!”
莫筝也气了,理直气壮地顶回去:“因为可以少洗一个刀啊!”
“一个刀而已!”秦风又说:“多洗一个刀怎么了!”
“那我就是不乐意用刀子怎么了!”心里一气就什么话都往外说了:“我最讨厌你这样龟毛的人了!”
被叫做龟毛的秦风悻悻地松开手:“随你!”
由此可见,一般发生在秦风与莫筝之间的冲突,大部分时间都是莫筝获胜。你可以把这看做是秦风疼老婆,或者是莫筝其实没那么听话。
翌日。
前一天闹得不欢而散的两人先是别扭地看了对方一眼,然后秦风拿起了勺子,莫筝拿起了刀子。两个人同时惊讶了一下子,然后又都笑起来。
习惯你的生活方式,有时候也是说对不起的一种方式。
某日因为工作原因和秦风一起出差的时候,吴言发现秦风在用勺子抹果酱。觉得很奇怪:“你怎么用勺子了?以前不是用刀子吗?”
“因为可以少洗一个刀。”秦风面无表情地回答,然后用他沾着果酱的勺子去喝白粥。边喝边想:果然是酸酸甜甜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吧,钟情妄想大概可以完结了,所以今天放番外!
35
35、番外3 。。。 
男人要应酬,必须得喝酒。这事儿不论是摊在谁身上都这么实在,酒桌上见感情,同样酒桌上也见胃病。
秦风是个不爱喝酒的人,倒不是说酒会伤身这种事情,而是自己喝醉之后干什么事情都不走脑子。大学里有一次和吴言一起出去喝酒,醉倒之后,也不知做了些什么事情,第二天吴言看自己的眼神一直怪怪的。后来秦风威逼利诱之下才逼得吴言开口,原来那日晚上秦风趁着喝醉的功夫把学校里所有的树都给唠叨了一遍,大意就是作为一棵树也要尽力发光发热什么的。
吴言又说:“见过有人酒后乱性的,见过有人发酒疯的,还没见过有人喝多了去给树做咨询的。”
这话说完,秦风连着三天都没和吴言说话。一个人上课吃饭,恨不得埋进书桌里。也是吴言死皮赖脸地道歉过后两人才说上话的。不过这之后秦风再也不敢喝醉了,哪怕是和导师一起去应酬,也控制着自己的酒量。吴言也不敢多劝,生怕又把人得罪一番。
大学和后来读研的时候,要应酬的不过是几位学术上的老师,那时候推托倒也容易。更何况秦风的导师又是个极其护短的,秦风和吴言在他手上就没吃过亏。每一次要喝酒的时候,精神抖擞的老头就撸起袖子,也不管正在谈什么高深的话题,冲几个打交道打了一辈子的老学究豪爽道:“我秦风徒弟不能喝,小吴言晚上还得去给我做个实验,你们几个老头要喝的冲我来,好几十的年纪了欺负小辈算的了什么!”
都是几个一起共事多年的老朋友,也都知道老张头护犊子的心态。平日里对学生一脸严肃的老学究也不生气,丢下跟着来的徒弟一起喝酒去了。
有几次吴言偷偷问秦风:“张老师不会是自己想要喝酒,又怕老婆生气,所以才带上我们的吧?师母管他管得厉害,听说平日里是一滴酒也沾不了的……怎么好像有一种被卖了的感觉?”
秦风心说我们这就是被卖了。不过看在张老师为自己挡酒的份上,也不戳穿。碰见师母的时候也一概闭口不言。
然而现在秦风已经工作了,没有老师为他挡酒【其实是自己想喝】,也没有吴言偶尔帮他说两句岔开话题。该喝的就得喝,稍微怠慢一点儿都会招人话柄。虽说秦风是咨询师,不需要和来访者应酬什么。但是一些找他来做的培训的老板还是推脱不了的。
以前秦风喝醉了,家里没人,谁管他到底和桌子腿聊了多久,或者又是抱着花瓶絮絮叨叨。如今莫筝和他住在一起之后,秦风一直都注意着不让自己喝太多,免得吓着她。要是真的觉得喝得太多,索性找个酒店住一晚上也省得吐得家里都是。所以莫筝倒是没发现秦风这个“喝醉就会变话唠”的习惯。
真正让莫筝切实了解到这一点,是两个人住在一起一年半以后。
可是不要小看了这个数字,能在一年半之后才被莫筝发现自己的酒癖,不得不说秦风也是用了心隐瞒的。
那日,秦风刚给一个公司做完心态培训,就被公司老板拉去喝酒了。那老板是个能喝的,也以为秦风是个能喝的。再加上老板那日心情好,很豪爽地啤酒白酒红酒轮番上,整整一桌子的五颜六色,直看得秦风胃抽抽。
推了几次之后那老板不高兴了,把酒杯一推:“秦老板这是怎么回事?瞧不起我?听我几个朋友都说你酒量不错,怎么到我这就推三阻四的?秦老板要是再这样,可就太扫兴了!”
秦风面无表情地想:谁告诉你我酒量不错的?我酒量是不错,来多少喝多少,就是喝完了发酒疯而已。
其实青峰最想说的还是,没有几个人像这个老板一样不要命的。单是红酒或者白酒也就算了,这么掺着来是怎么个节奏?
到底还是推不掉了。秦风犹豫一番,心道大不了今天再去哪个小酒店蹲一晚上吧,毅然决然地端起酒杯“咕噜咕噜”一口干了,旁边的老板也高兴了,拍着大手给他鼓劲:“好好好!秦老板果然是个痛快的!再给你满上!”
这一喝起酒来就真是什么都忘了。起初秦风还记得喝酒要缓一缓,结果这老板委实太能喝。自己灌进去一瓶白的两瓶红的还有一扎啤酒,
也给秦风照样灌了进去,一杯没差。秦风喝的有点晕,那老板却还清醒得很:“再喝点儿!今天喝个痛快!”
“这个,实在是……”秦风一手撑着额头一边正要起身告辞,谁想那老板直接塞给他一大瓶白的:“把这个喝完,咱今天的酒桌就散了吧,也算痛快!”
你是痛快了,我这边是痛了。秦风看着那度数不低的白酒,觉得今天自己可能得把胃交代在这了。不过好不容易看见结束的征兆,喝得双眼通红的秦风也顾不得许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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