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魂夜恸》第14章


切列维说:“和我做个交易。”
“我帮你阻止哈德克,而你……去杀了阿洛尔!”
“为什么?”
“因为……即使你败给了朗修,我也始终认为[冥河]的第一杀手是你!”
宾布的拳头开始握紧。
“听着,这是一个机会,去杀了阿洛尔,再打败朗修夺回第一杀手的称号,然后——”
“然后什么?”
“……你知道的,世界是我们的。”
宾布松开了拳头,他冲切列维笑笑:“我没有剑。”
“我的剑丢了。”
切列维沉默片刻,说:“看你的背后。”
宾布随随便便地转过头,如果是在两年前,这时的宾布会右脚移后一步,侧着身子回头,使得自己随时可以应付来自背后的攻击,然而现在他把背后的空档完全暴露在切列维面前,黑暗中的切列维不禁皱起了眉头。
背后不远处插着一把剑。
宾布的剑。
不长不短,不宽不窄,不怎么惹人注目的剑。
这柄剑并不是出自哪个赫赫有名的矮人工匠之手,也并没有经由英雄豪杰的历代传承,它只是一柄普普通通的剑,也许只是诞生在一间简陋打铁铺的铁砧上,由一个蹩脚的铁匠打造出来,曾经和其它一样普普通通的乡村铁器随意摆放在一块儿。
然而它却不同。
剑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拿剑的手,持剑的人!
“我花了一年时间找回来的,可惜没能原物奉还,以前套在剑柄上的巨人戒指不知失落在哪里了。”切列维略带歉意地说,随即他命令道:“拿你的剑!”
宾布弯腰拾起脚边的一片落叶,放在手里瞧了又瞧,再丢下,看着它打着转落回脚边。
切列维似乎理解了宾布的用意,他说:“你还是喜欢猜谜,宾布,你想告诉我:昔日的理想,现在只和枯叶一样被你丢在脚边,是吗?”
宾布不置可否,他问:“恨我吗?”
“是!我一直把你当成可敬佩的大哥,可是你却在即将成功的时候全无理由地放弃……你不会不知道,[冥河]表面上虽然只是秘密杀手集团,可是它的实力已足以同一个国家抗衡,等到资金和人力积攒足够的时候,我们最终将得到整个世界!”
“为什么放弃,为什么?”
宾布无精打采地抬起头,望着树林之上的天空:“我累了……”然后他的目光又转回切列维身上,“如果我不按你说的办,你就让哈德克引爆尸体?”
“是。”
宾布突然一扬手,脚下的一堆枯叶被风卷起,吹散,飞向身侧的树丛。
树丛里有另一个声音惊呼一声,同时宾布面前的黑暗消散开来,身穿黑色短披风的切列维在面前显现。
这声音来自哈德克,准备使用黑魔法的哈德克一直站在宾布和切列维的旁边,宾布用枯叶干扰了他的施法,让他也暴露在自己的视线之下。
切列维有些诧异地问:“你怎么知道哈德克就在身边?”
宾布笑了笑:“你对阻止哈德克施展尸爆术那么有信心,我的剑又突然在背后出现,而你一直隐身于不自然的黑暗中,以上三点,让我知道了哈德克的位置。”
切列维点点头:“但是我们的优势并没有改变……”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因为他注意到站在一边的哈德克脸上变了颜色。
哈德克两只眼球骇人地突出,他用颤抖的手臂指向宾布,嘴里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呜……你……”随即他的嘴角和鼻孔里淌出黑色的血,身体僵直扑倒在地上。
切列维俊美的脸庞充溢了惊讶之色。
宾布开口道:“奇怪吗?我刚才将一根毒刺别在枯叶上,然后用魔法吹过去,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只是哈德克的运气不好——他的运气总是不好。”
切列维看着宾布,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看,终于他笑了起来:“好!绝妙的主意!你现在不用剑而是用魔法……可惜,像你这样的三脚猫魔法还是比不了一把好剑,拔剑和我斗!”
宾布暧昧地笑着,转身走近自己的剑,他看着这柄剑,眼神中似乎有一丝哀伤。剑和自己的主人是有感情的,它是手臂的延伸,是力量,是信念,是决不会背叛你的朋友。
然而宾布怪怪地笑了一下,抛下自己的朋友头也不回拔腿便逃,奔跑如急速的北风,在法缔尔大陆上只有极少数人能追上他。
可是切列维就是极少数人之一。
“逃跑?把后背留给你的对手,抛弃战士所有的尊严逃走吗?”切列维身子一低,拔出了地上宾布的剑,迈开大步向宾布追去。
宾布不答话,树木的影子飞快地在两个人的身上掠过,踩踏枯叶的声音和光影的交织组成了诡异的图画。
切列维跃身挡到了宾布面前。
“你简直成了个废人!”切列维有意刺激宾布,希望能从宾布眼睛里看见以往那刀一样锐利的目光,然而他只看见了宾布淡蓝色的,慵懒的眼睛。
“他们都说你死了,我不相信,可是我现在觉得你这样子还不如死了好!”切列维忍不住接着喊道。
宾布抬起一只手无力地来回摇晃:“我还没死,你看到的,没有了剑,我用魔法……”
切列维愤怒地打断宾布的话:“魔法?魔法是懦弱和卑怯的人才用的!魔法战士是战士中的败类!这难道不是以前你对我说过的话吗?”
宾布摇头晃脑地反驳:“其实魔法也不错啊,魔法可以攻击到很远的地方,比剑方便多了……”
切列维把手中的剑横在胸前,那是宾布的剑,在两年前还被杀手界视为最高价凶器的死亡之剑。
“你认为一把剑的攻击范围永远只能在一臂之遥吗?”
切列维盯着宾布的眼睛接着说下去。
“[剑圣]迪姆丹玛斯在十六年前使用过一种叫做[剑斗气]的战技。”
“它不是魔法,但是却可以和魔法一样进行远程攻击,用凌厉的风刃撕裂对手,而且几乎不需要准备时间,如果获得这种力量,魔法只不过是猴戏罢了。”
宾布稍微睁大了眼睛:“可是自从迪姆丹玛斯之后没有人掌握剑斗气。”
切列维瞧瞧手里的剑,又瞧瞧宾布,淡淡地问:“想看吗?”
切列维将手中的剑一抖!
一阵劲风吹过,宾布的头发被刮得狂乱地跃动,脑后的发带也随风飞扬起来,发出猎猎的响声,当切列维的剑停住后,狂风依然过了很久才停息。
宾布站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
切列维转身离去。
“我给你一个月时间,你必须恢复到从前的水准。在这之后,无论是继续和圣武士一起作战,还是回到[冥河]完成我们的理想,都由你决定。总之,你一定要取回以前失去的东西,首先,取回你心中的剑,然后到我这里取回你手里的剑。”
“一个月过后,我就杀死阿洛尔,一个歌若肯的圣武士在我眼里算不了什么。凭剑斗气,我可以轻易解决掉所有的敌人。”
“等你回来。”
树林里只剩下宾布一个人,他孤零零地站着,从脸上渗下了条条汗水汇成的河道,他四肢僵硬,久久不肯活动,片片枯叶从空中飘落下来。终于,宾布身后发出了清脆的断裂声。
身后的十几棵树拦腰齐齐断为两截,轰然倒下,断口处光滑如洗。
正文第十章两条路( 更新时间:2003…11…28 21:38:00 本章字数:3824)
狂战士第六次从地上爬了起来。
如果他的智能没有被愤怒吞噬,狂战士是否是最强的生物?
“呼……呼……”
狂战士低吼着,他身上的肌肉已经被神圣之火烧尽,焦黑的全身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燃烧的了,有的地方露出了森森白骨。可是他还活着,或者说他早已死了,总之狂战士绝不会先于自己的敌人倒下。
召唤法术涉及到[绝对魔法]中相对于[时间魔法]的[空间魔法],理论上讲生物召唤与许愿魔法有相似之处,由契约女神亚玛在两个领域生物——召唤者与被召唤者之间建立契约,由召唤者的精神力维持领域门的开启状态。
如果被召唤生物还未回到原来的领域之前召唤者就被杀死,那么该生物的下场通常是立即死亡。
狂战士例外。
召唤狂战士需要愤怒之心,为了可以随时随地燃起怒火,瘦弱的黑魔法师哈德克经常去招惹市井无赖,让他们将自己饱揍一顿,好以此来积攒自己的愤怒。每天早晨对着镜子咬牙切齿是哈德克必修的课程,他迫使自己仇恨周围的所有人,艳羡达官贵人的显赫,忌妒寻常百姓的安适,然后再转化为愤怒返给自己,将自己弄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才勉强可以召唤狂战士。
可人类的愤怒毕竟是有限的。
或者说,以人类的愤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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