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暗黑之夜·晨露篇》第1章



漫步暗黑之夜·晨露篇 by 圈圈猫
文案:
生为人类与妖魔的混血,莫菲斯却没有妖魔的力量,跟人类一样易碎。对生存的欲望几乎为零的他,却成了妖魔之王暗夜的宠物。
对魔王暗夜而言,这不哭不闹不求饶的「宠物」,不但没让他厌烦,还让他体会了焦躁的滋味……妖魔应该是没情绪的吧?
未知的感觉透露出一丝危险的味道,让这一半人一妖魔都开始觉得不自在……
谜之音:我说魔王啊,这就是爱啊!
……
第一章
清晨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在缝隙中形成金色光柱投射下来。十几人才能合抱的树木下,庞大根系露出地面,纠结成团。
许多蕨类和寄生植物将其中大部分覆盖。
一缕金色的阳光投射下来,许多伸展着透明翅膀的美丽小虫轻盈的绕着光柱旋转,穿插交错,形成一幅美妙的画面。
阳光的尽头是一株翠绿的小草,淡淡的黄色花苞半开半合,散发出跟它的细小不成比例的浓郁香味——居然是百里香!
莫菲斯将药草小心的挖出来,施展了一个魔法师中级冰系魔法「绝对冰冻」,将这株稀罕的百里香保持在最新鲜的状态。
百里香是调配魔法师各种药剂的梦幻药草,不但能将例如精神力补充药剂之类的效果提升二至三倍,而且将它的汁液稀释一百倍后,只要在药剂中加入一滴,就能使各种酸涩难喝的药剂变成可口的饮料。
对于莫菲斯而言,后面这一点尤为重要。
黑暗森林真是个宝库!短短两天,他的空间袋就快要满了。除了各种各样的草药之外,魔兽们的皮、筋、骨和结晶也占了很大的空间。这都是些入药的好材料。
传说中黑暗森林是魔王的沉睡之地,充满了被魔王强大力量强行变异的魔兽。可这两天下来,除了中级魔兽,莫菲斯连两种属性以上的魔兽都没有碰到。
这使得莫菲斯警觉起来!
生存在黑暗中的非自然生物对力量极其敏感,力量越强的魔兽对力量的差距感也更敏锐。以目前的现象看来,至少有一只以上大型地盘性的怪物占据了这片森林。
这次冒险的收获至少是预计的三倍。虽然对更深处的珍贵药材垂涎不已,莫菲斯还是明智的决定——该回去了。
不安的预警不断的出现在心灵之中。这种感觉在今天更加明确——连森林的气息都开始不稳定了!
决定来黑暗森林冒险之前,莫菲斯搜集了很多有关黑暗森林的资料。可惜敢来魔王沉睡之地的人不多,而且大多数的冒险队伍,都因为遇见各种变异魔兽而伤痕累累,消耗了所有补给,不得不打道回府。
莫菲斯决定到这传说中最恐怖的森林来冒险,实是无奈的选择。
由于拒婚而被太阳公国通缉之后,所有爱慕星星公主的达官贵人,以及曾经被太阳公国第一美人拒绝过的各国王公贵族们,有志一同的联合起来,使得身为药师兼魔法师的他不得不隐藏身分,流落在各国的边缘地区。
想到这里,莫菲斯不禁叹了口气。答应为星星公主治病,是他活了八十多年来最失策的决定吧?若非这个决定,他也不会沦落至此。在这药师跟魔法师都奇缺的时代,他不管哪个身分都是非常受欢迎的!
莫菲斯从空间袋里取出一块肉干和一个水袋,决定不为已经发生的事情烦恼、懊悔了。从奈特村庄来到这里用了两天时间,吃完东西就回去的话,扣除采药的时间,大概一天就能回到村庄里。林大伯还等着他的药回去治病呢!
草草的把一块肉干三两口咬下去,再灌了半袋子水,收拾好东西,莫菲斯仔细辨识出来时的方向——嗯,出发回去吧。
以最快的速度赶路,一个小时后,莫菲斯发现他再以这样的速度前进,不要说一天,就是再加上两天也赶不回去!
黑暗森林本身是没有路的,莫菲斯只能辨识大致的方向前行。不过能走出森林就能找到村庄。
问题是,这条路上的药草真是太丰富了!
像黑暗森林这样茂密的森林,尽管已是挑选树木不怎么茂盛的地方走,但这只是相对而言的。说不怎么茂盛,可是每走两三步就得拿砍刀来砍下些横生的树枝才能过去。
至于茂盛的地方,那完全是举步维艰,非得开出一条路来才行。
以这样的速度前进,想对那些药草视而不见都不可能!更糟糕的是对莫菲斯而言,无论什么草药都是珍贵的!
这一切造成的结果是——除了空间袋里完全装满药草外,莫菲斯甚至把外衣脱下来做了包裹,将他认为珍贵的药材全部仔细收了起来!
他已经很收敛了!看到那么多好药材却不能动手采集,对莫菲斯来说真是最大的苦恼!
莫菲斯一边用砍刀在横生的枝节上砍出几个口子,一边习惯性随意左右看了几眼。树枝下的正前方有一丛泛着淡淡红光的柔软小草,开着粉红色小花。
止血的好药草。采不采?
莫菲斯苦恼的衡量着包裹的大小、重量和药草的重要性。虽然药草们本身都很轻,但是加了绝对冰冻的药草从重量到体积都增加了许多倍,因为无法在森林里就近晾成干药材,也只能以魔法来尽力保存它们的新鲜度。
如果无法保持药草最旺盛的药性,那么采收多少药草都是浪费。
还未思考完这难以抉择的两难,不知不觉间挡路的粗壮树枝已经清除了。这让无法取舍的莫菲斯只能凭着本能行事。既然是凭本能——当然要采!
收好砍刀换上药铲正要开始劳动,倏然一道白光以极快的速度窜过,在莫菲斯手背留下三道深深抓痕,跃上他身侧的树枝,嘴巴里咬着两三株他正要采的止血草药!
好像是……长爪血貂?
辨识半晌,莫菲斯确定这只对着他横眉竖目、毛发直立的小家伙,确实是一只宠物血貂的变异品种。
长爪血貂通常性格温顺,速度奇快。如果剪去牠们的变异长爪,就跟普通小宠物没什么两样,即使也算变异兽,却与变异后的莽牛、妖蛇完全没有可比性,是没攻击性的小家伙。
血貂号称速度最快的魔兽,全速奔跑之下,能看到牠们行动的路线已经是非常不易了,更不要说捕捉牠们——何况是变异血貂!
迄今为止,还没听说过能不使用陷阱,徒手捕捉到血貂的。对这样弱小的宠物动用大型魔法只能得到尸体。而像迟缓术、石化术这样的辅助小魔法,就不用奢望能施展在这迅速的小东西身上了。
不过莫菲斯自信,他要捕捉眼前这小家伙做宠物还是很简单的——因为这小家伙伤势很严重!
血红艳丽的毛色,完全掩盖了伤口里不断流出的血液。可是纠结的绒毛和滴落在地的血滴却透露了小家伙的伤势。
难怪这小家伙这么有攻击性,不但全身的毛竖起,还露出尖利的牙齿——这种程度的威胁实在无法让人觉得害怕。
对血貂的挑衅不在意,莫菲斯拔出几株药草,嚼成一团敷在伤口上,然后撕了一块衣角包扎起来。
单单使用一只手来包扎,实在不是什么展现灵巧的活计,等莫菲斯艰难的包扎完毕,再抬起头来,发现那小家伙好似确定他没有多大危险性,自顾自开始将咬碎的药草四处贴在毛上止血。
小家伙爪子虽长却不够灵活,徒增伤口,敷药的工作却没做好。
兽类不是都喜欢用嘴巴、舌头和牙齿来做这种工作的吗?莫菲斯百思不得其解——这小家伙难道想跟人类一样,用手完成这艰巨的任务?
两分钟后,莫菲斯真的看不下去了。哪有这样疗伤的?说不定这小家伙身上一半多的伤口,都是牠自己爪子抓的也说不定。
「小家伙过来,我给你包扎吧!」莫菲斯说道,尽量轻言轻语展示善意。
莫菲斯并不希望小家伙能听懂他说的话,可至少,声音和语调能让兽类感受到善意。
从刚才飞跃的速度看,受了伤的小家伙速度仍旧很迅速。为了帮牠上药却没有获得牠的信任,只会让牠的伤势更严重!
小家伙警惕的盯住他,剔透的眼眸灵动而警觉,似乎在衡量危险度。想要在黑暗森林里生存,单靠实力是远远不够的,很多时候警觉心比实力更重要。
莫菲斯明白这一点,大方的任小家伙打量。
默默对视几秒,小家伙放松下来,继续自己的上药任务,不打算接受这种莫名其妙的好意。
不过莫菲斯总觉得自己从牠的眼睛里,看到「不屑」两个字……
不屑?
莫菲斯无法确切形容他目前的感觉。如此人性化的情绪居然会出现在血貂身上,这简直比喝水噎到还要奇怪!
从未想过会有被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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