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湮华》第77章


她最后说:“甘做他人生命的附庸,随时都有可能被抛弃,只有做他人生命的主宰,方可谓至高无上,摸摸你胸口的伤痕,告诉我,你的选择是什么?”
这便是籁魄耶的任务,一步步,引导扶楚,登峰造极。
胸口的伤痕,还在隐隐作痛,那是由她曾爱恋过的男子留下的,亲昵的时候,他说要将漫天星辰赏给她,可到头来,竟是赏她不得好死;想起芙幺,甘做钟离琇生命的附庸,他爱她时,可为她耗十年时间,开凿运河,可遭遇爱和权势,二选其一时,钟离琇能将深爱他的芙幺碎尸万段;最后是眼前以邪功续命的籁魄耶,或许尧天是真的爱她,才没舍得杀了她,一了百了,可那又能如何,他说陪她一生一世,可籁魄耶这一生一世,再也没走出地宫,七十多年来,他不见她,她连为自己辩解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半个月后,扶楚做出自己的选择:“籁魄耶,助我成煞。”
这本就是籁魄耶意料之中的要求,可她仍要问:“你确定自己要付出什么?”
扶楚点头:“我确定,从今往后,绝情弃爱。”
始终面无表情的籁魄耶,终于翘起了嘴角,她已百岁,活得实在倦怠,只要完成使命,便可以安心的去了,这一生,太累,太痛苦,她不想再等下去,其实梦早就醒了——他不会来听她解释了……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时光荏苒,不曾觉察,已溜过三年。
尧天仍在努力活着,他一百零九岁了,不过,他早已不叫尧天,从他把籁魄耶镇在地宫的那一日起,他便成了玄乙。
十年九载闭关中的玄乙真人,从这年初秋开始反常,进了冬,更是不同以往,且将一直在外的小徒弟子墨秘密召回。
月白鹤氅,泼墨青丝,清眉秀目,气度绝佳,踏着第一场雪回到元极宫,这人,比雪更要冷三分,见他鹤发童颜的师傅,也没现出格外亲昵的表情,倒是玄乙真人激动起来,拉着他看了又看,最后颤手抚上他半束的青丝,激动道:“终于变成黑色的,真好。”
子墨淡淡道:“世人皆传弟子乃皓发雪肤,医它,只为方便行事。”
玄乙真人颔首,拉着子墨上坐,开口问他:“小白,为师交由你保存的腕镯还在么?”
子墨伸出手来,轻拽袖摆,露出一小截雪白手臂,上面扣着只黑白相间的金属腕镯。
看见腕镯的一瞬,玄乙真人眼底闪过一抹异样的流光,可转瞬即逝,他沉默着,子墨便安静陪他,不知过了多久,才听见玄乙真人长叹一声,道:“小白,为师一直不曾与你讲过这腕镯的来历,可有些事情,你是必须知道的。”
子墨竖耳聆听,玄乙真人艰难的陈述:“几十年的道貌岸然,换得一个圣人虚号,可这虚号的背后,又有谁知为师的痛苦?”
子墨表示他不知。
玄乙兀自继续:“我在你这个年纪,遇上了个女子,她是那样的艳光四射,令人无法忽视,我有些心动,可对我来说,总有忙不完的事要去处理,没时间耗费在儿女私情上,几年后,我们再次相遇,她愈发明媚,我也越来越难以忽视她的存在,可就在我确定自己已经爱上她的时候,却发现她非比寻常的身份,我本打算杀了她永绝后患,可终究下不了手,最后到底顺从心意,娶了她,赌上一辈子压制住她,你手腕上的这只腕镯,就是她给我的信物,她曾告诉过我,妖煞可以自己集齐信物,几件信物中藏着个秘密,但那秘密究竟是什么,她也不知,为师一直惶恐,怕那秘密会是芸芸众生的劫数,当然,妖煞可以集齐信物,可没有与之配套的钥匙,那信物也是毫无用处的,所以,只要你保存好这腕镯,妖煞就无法破解那秘密。”
子墨面无表情的看着那腕镯,暗道:人不可貌相,原来,物也不可!
听见玄乙真人不甚磊落的过往,子墨并无特别的感想,但凡上了些年纪的人,哪个不是从年少荒唐时走过来的呢!
可玄乙真人却要逼他来点表示,扑通一声,跪他眼前。
第七十九章 并不纯洁
出入凡尘俗世,他是龙胎凤种的天之骄子;决断万丈红尘,他是高高在上的一代宗师,怎料到,竟有一日,甘拜下风。
以一百零九岁的高寿,屈膝于自己一手带大的弟子眼前,行的是毕恭毕敬的跪拜大礼。
纵是寡情如子墨,也无法做到不为所动,俯身搀他:“师父,您这是……”却被玄乙顺势推开,隐忍不住的悲凉:“一念之差,铸成大错,这是我的罪过,却要天下苍生来承受,我大限将至,心有余而力不足,子墨,我知王权霸业皆不在你眼,可你比谁都清楚,这毕竟是你的子民,你的江山,算我为老不尊,倚老卖老,求你——求求你,护得黎民一线生机,镇杀妖煞。”
这个事,听着,貌似不怎么轻松。
看子墨无动于衷,玄乙再接再厉:“你的悟性远高于我,且自幼集天罡正气成长,古往今来,邪不压正,妖煞不会是你的对手。”
子墨终于出声,仍是淡淡的语调:“依着师父的意思,师娘不过是妖煞的随侍吧?”
玄乙莫名其妙:“什么——哦,是,她是护煞圣使。”
子墨漫不经心:“却令师父赔上了一生?”
老半天,玄乙才接上了话:“而今你的能力已远在我之上,我再将毕生功力尽数传予你,合你我二人之力,就算当真动起手来,那妖煞也未必一定能高过你,何况,她不过是邪门歪道,为了众生着想,不必与她讲究光明正大,只要能压制住她,再多手段,也只算是迫不得已的计策而已,若仍不敌她……”长叹一声:“你应该知道,就算你什么都不做,这世上,也没多少女人能敌得过你,只要你稍微花些心思——你是纯阳之体……”
不必玄乙坦白从宽,子墨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师父绝不像外界传言的那般刚直不阿,他就是一个老不修!
望着赖在地上不肯起来,对他软磨硬泡的老头子,子墨开始怀疑当年玄乙收养自己时的初衷,大概和他的人一样——并不像大家想象中的纯洁。
不过,那又能如何?
一百多岁的年纪,许多思想已是根深蒂固,不可动摇,为了他一心一意守护着的江山社稷,他连自己最爱的女人都可以牺牲,何况其他!
子墨若不点头,玄乙便长跪不起,子墨的淡薄不敌玄乙的顽固,子墨选择妥协。
给自己找个事做,也很有趣——那年曾给扶楚下过一封隐藏的战书,可还没玩起来,对手就失踪了,很是扫兴,希望这次可得尽兴。
只是,镇煞么?
子墨承接了玄乙的担子,玄乙说到做到,果真就将毕生功力度给了子墨,除此之外,还送了一株特别的花给子墨。
咋一眼看它,是一株精雕细琢的玉花,晶莹剔透,欺霜赛雪,可仔细研究才发现,它竟是有生命的,这玉样的曼陀罗华,是玄乙这些年闭关的关键,玄乙同子墨说,用对方法,这株曼陀罗华,可以要了妖煞的命……
第八十章 我不恨他
籁魄耶姿容艳丽,平素只穿红衣,尧天还不知她的根底,几分真心、几分调笑:“不知是这红衬出你的风采,还是你将这红衬得明媚。”因不了解,所以红的动人。
看她生饮人的心头血,才恍然大悟,因着嗜血,所以爱红,这是她身为妖邪一族的癖性,他开始厌恶她一身红装的模样。
可将她镇入地宫后,一年四季,送下来的内衣外裳,无不是比血更艳的大红,是因再也看不到她穿红衣的模样,眼不见心不烦;还是,只因她喜欢,所以爱屋及乌,大概只有尧天自己清楚。
籁魄耶不想深究,从那一天起,她便讨厌上了红,因它也是嫁衣的颜色,穿上它,会让她想起自己遭遇的不公,她并不是真正冷血无情的妖邪,偌大的地宫,寂寞无边,孤枕难眠,她的心会痛,很痛很痛……寒来暑往,七十二个冬夏,她就这样一丝不。挂的走过,事到如今,习惯成自然。
地宫中七十二洞,纵横贯通,错综复杂,不过所有洞子都可直通地宫中心的地渊,就好像是一片叶子的纹路,再怎么冗杂,也脱离不开主脉络的输送给养。
地渊的水是温暖的,轻滚着浅红的浪花,氤氲出淡粉的水雾,那是扶楚初来咋到时所见的情境,而今三年已过,再看地渊,翻腾出殷红的浪头,弥漫着紫色的雾气,无瑕女体沉浸其间,久不见动,彷如玉雕。
紫红的发丝铺展于水面,如花绽放,寻常不见的煞印此时清晰而深刻,额间的火纹自眉心偏转向左。沿着眉形蜿蜒舒展,在眉梢眼尾绽开曼珠沙华,羊脂玉色的肌肤衬着紫红的煞印。更显分明。
“煞尊。”极恭敬的一声轻唤,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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