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采朵野花戴头上》第3章


“你……哭完了?”揉了揉松醒的眼睛,打量着身前瘦弱的孟云清道。
“嗯……”孟云清深深地吸了下鼻子,那模样跟一个受尽婆婆虐待的小媳妇,对自己的夫君诉说心中委屈一般。
小媳妇……小媳妇……这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脑海内会出现这样的形容词,某人狠狠地摇摇头。
某人朝孟云清招招手,说:“过来床边坐。”
“不行,你又得说我占你便宜,是禽兽,是卑鄙小人,是色魔。”突然清醒的孟云清立在门边,死活都不愿过去。
又一阵风哗啦吹过,门板再度因为推力、反弹力弹了回来,重重打在孟云清的后脑勺上,于是,刚刚经历的一幕再度上演,只不过孟云清这次不是光哭了,他是抱着头,痛哭流涕地蹦上床,口里直呼“这门又打我。”
某人暗暗得意,纤细的手掌穿过他的手臂,在他背上安抚般地拍着。
“都说了让你过来了,你偏不听,本公子像是那么小气的人吗?”
“恩,我该听你话的,我为我先前让你掉地上和流鼻血道歉。”孟云清边躺眼泪边抽噎着。
什么?还让他掉地上过?他就说嘛,从来都不会受到一丝伤害的自己,怎么浑身淤青,就连头都痛得要死,原来都是他的功劳,好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某人在内心咬着牙,狠狠地发誓。
努力克制住那几乎要喷出来的怒火,某人微笑着问:“你叫什么名字?”等我回去后,我不让人抄你的家我就改姓!
“孟云清。”委屈的眼泪遇见那几乎将人都要融化的笑容时,刹拉间失去了表情。
原来这人不仅身材好,就连样貌也是一等一的好看,就是……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本公子叫墨沁,字安平。”
“原来姓莫啊,是莫公子啊,久仰久仰!”孟云清丝毫没有发现自己的词哪里用错了,一双眼睛似乎会发光的盯着墨沁看。
博墨沁在内心暗自流泪:本公子我姓博啊,不姓莫啊,这是要怎样啊!逆天吗!
被孟云清篡改了祖宗后,博墨沁的一张脸黑得跟地里刚挖出来的土豆一样,孟云清似乎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变化,眼眶里挂着眼泪,嘴上挂着笑,一幅又哭又笑的表情,让博墨沁恨不得拿头撞墙。
“莫公子,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从此在蓬勃寨咱们就互相有个照应,我是真的想离开这个土匪窝子,我受够了他们,他们都那么丑,为什么要出来祸害黎明百姓的眼睛,如果让我生在美人堆子里该多好!天天看着那样的美人,此生够了。”孟云清的眼里满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博墨沁拢了拢额头的长发,将挡在眼前的发丝绾向耳后,这一动作显得优雅无比,孟云清看见后生生的像根钉子一般钉在了他的手上。
“莫公子,你果然是个美人啊!”用手擦了擦嘴角,“害得我都快流口水了。”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希望别人说自己美,当然博墨沁正是这种讨厌别人赞叹他容貌美丽的人,所以,他的手不慎用力过猛,拽下了几根发丝。
“我是男人。”博墨沁好心的提醒。
“我知道啊。”
“男人怎么可以比作美人?”
“那比作什么?倾城美人?”
“孟云清,你活了几年?”
“算上今年,正好二十年又三个月。”
“你希望明年的今天是你的忌日,就继续说本公子是个美人。”
他总是很委婉,委婉的每句话都能加上一个漂亮的外衣,可惜,有些人对于委婉什么的都是耳旁风,压根听不懂。
“你放心,我还不会死,因为有个大美人在我身边啊,我要看够美人才能死,不然多遗憾。”
“咔嚓”一声,床上的床板不小心断了一根,孟云清左瞄右瞄,没有发现床板的尸体。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已经快要晌午,往常这个时候孟云清一定正在厨房忙东忙西,而今天因为有这样一个美人突然降临,导致他的进程完全被打乱,如此,等他想起来的时候,厨房的门外已经有一群土匪正排着长队,拿着筷子敲着盆,一边敲,一边喊:“给点吧……”
请试想,一群穿着花花绿绿的壮丁们,一个个都跟讨饭的一样对着厨房那打饭的地方敲着盆,一声又一声地喊“给点吧”,那壮烈景象,孟云清该有多着急。
午饭压根没有做,而厨房又是他一个人的天下,找一个进来帮忙只会让他手忙脚乱乱无章法。
孟云清只能一个人顶十个人用,他恨不得将自己掰成三份,一份淘米煮饭,一份添柴烧火,另外一份炒菜下锅。
就在他哭天无路的时候,他的神仙终于下凡来普度他出苦海,只见一身素衣的博墨沁端着手臂正一脸严肃地看着他忙碌的身影。
博墨沁将头发拢到脑后,抽出袖子里孟云清塞的发绳,松松垮垮的绑了个马尾,又将本就不是太长的衣袖扁起,拿起挂在门上的围裙,走到桌案前,拿起菜刀和一旁的大白菜,掂量了掂量问道:“小云是要大片还是中片还是小片?”
小云是谁?孟云清虽然疑惑却并没有搭理,只顾着两只手在米篮里淘洗,挑出碎谷壳和坏掉的米粒。
“孟云清!”一声冷喝,犹如三伏天里的一阵冰雹雨,让人不由地哆嗦了一下。
“什么事?”他转身,看着那一身素衣打扮的博墨沁,竟然痴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博墨沁都是个极品美人,不仅样貌好看,就连右手拎着菜刀的样子也是十分潇洒,洞开的窗户外,吹进来的阵阵热风将他青丝吹得飞散开来,显得格外出尘,恍若谪仙。
“好美……”孟云清呆呆地松开手中的米篮,结果白花花的大米就这么撒在了地上,让他心痛了半个月之久。
后来,凡是蓬勃寨的土匪,看见博墨沁便就翻白眼,但是又畏惧他的气势,也仅仅只是敢翻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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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得罪寨主,不得罪活爷'1' (1425字)
厨房里因为多了一个帮手,孟云清的速度自然就快了起来,火速地准备好米饭、三菜一汤后,日头正在头顶上方,外面排的队伍也越来越整齐。
屋外是一片葱翠的树林,虽正值夏季,但好在树大好乘凉,那些土匪们人手一把蒲扇,正在树下站着闲聊,最远的树下坐着一个抱着酒葫芦的中年男子,正是王大武,此刻他怀抱酒葫芦,点头如捣蒜,正在养瞌睡虫,浑然未曾发现厨房内发自孟云清的那一记眼刀。
要是眼神能杀人,估计王大武此刻已经被孟云清剜得骨头都成碎末了。
厨房虽然忙碌,但好在孟云清在这里生活了十年,自然能应付的过来,可博墨沁就不比他了,站在灶台边蒲扇扇得哗哗响,额头上的汗水仍然像是流不尽一样流。
孟云清看见他那头长发已经被汗水濡湿,虽是皱眉,脸上表情也依然优雅自然,很像是寨主屋里头挂墙上的那副水墨画上的——背影。
“要是热,就先去休息吧,谢谢莫公子帮我切菜,莫公子果然是我孟云清的福星。”不知是不是受寨主影响,孟云清想说谁好,便就用福星来夸赞。
博墨沁停下蒲扇,看他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嘴角不经意撇过一抹微笑,这一幕又好死不死的让孟云清看见,只听“哐啷”一声,孟云清手中端的汤锅就这么掉地上,豌豆蛋花汤撒了一地,满屋子都是蛋花跟豌豆煮熟时的芳香。
只听窗外发出一声又一声懊恼苦叹、低声嘶吼,土匪们互相攀附着肩膀,伤心万分。
从那之后,土匪们对博墨沁的白眼翻得更勤快了。
王大武从睡梦中醒来,闻到了撒地上的豌豆蛋花汤散发的香味,那口水哈喇子流了三千尺,摸出身后的大白碗,挤入人群,死皮赖脸地趴在窗柩上说:“小清儿快给大爷来碗汤,大爷我可最喜欢小清儿的蛋花汤了。”
看,人都是这样,有事相求,恬不知耻,无事相求,拳脚相加。
“不是吧!!!我的蛋花汤啊!!”王大武哀呼一声,直直晕了过去。
地上的汤四散开来,而孟云清还保持着汤锅掉地时的“美好”姿势,半天才回过神。
不公平!为什么这个姓莫的一出现他不是撒米就是泼汤,这下子,整个蓬勃寨的还不恨死他了,以后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博墨沁冷淡地看了众人一眼,越过脚下的蛋汤,淡然说道:“看来我不适合出现在这里,我还是先回房了,小…清…儿!”
人都走出好远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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