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上人ABO》第70章


可无论是谁,这个人都不该是林溪月。
哪怕从他未承认过,哪怕他们之间有过巨大的隔阂,疏离的仿佛陌路人……但无法否认的是,他们的关系是由“兄弟”开始,尽管并没有血缘关系。
林厌承认,在小少爷哭着缠着自己不要抛弃他、又或是抱着自己才能入睡的时候,他有过那么一点儿不值钱的怜惜——这个世界有多冰冷,只有感受过的人才知道,没有谁能够在见过光明后继续忍受黑暗,就如同当年的他遇到了那个太阳一样莽撞却也炽热的少年。
但发展到这个地步,却是他始料未及的……其实有些事情,在事发后细细回想,便也能寻到些蛛丝马迹,比如无数次过于亲密的拥抱……比如那个夜晚,Alpha哭着坐在地上,狼狈又可怜的求他帮忙纾解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们,就已经不单纯了。
只是林厌身在局中,又实在缺乏这方面的经验,没有看透罢了。
可如今伴随着那人孤注一掷的告白,林厌看着眼前这段破裂的关系,又突然产生了那么一点儿的不忍。
他不讨厌林溪月,不讨厌对方的接触,不讨厌对方的眼泪……
但这并不代表就是喜欢。
所以最大的仁慈,就是干脆利落的拒绝——林厌刚想张口,却听那人又道:“还剩下半个月。”
“半个月之后,我就会……会去属于我自己的战场,你说的对,我应该学会不依靠别人,选择自己的路,所以要拒绝的话,可以等到分别的那一天再说吗?”Alpha的眼底闪烁着些许泪光,他很控制着自己不要再哭了,却又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说不定我一个不甘心,就能赢着回来……你希望我赢吗?”
“……”林厌沉默了一下,纵使毒舌如他,也没忍心说不。
关于遗产的事情他了解不多,但之前的车祸已经宣告了对手的丧心病狂……那群良心被狗吃了的资本家,为了利益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相较之下,自小被捧在掌心宠爱着长大的小少爷就像误入狼口的小白兔,尽管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但只要踏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
他承认他心有不忍。
每到这种情绪翻滚的时刻,林厌下意识就想抽烟……但他只摸出了几根棒棒糖,所以就算有点破坏气氛,他还是拆了一根丢进嘴里。
完了抬头时见林溪月仍然泪眼汪汪的盯着自己,嘴角的弧度都有些颤抖……叹了口气,林厌递过去一根:“要么?”
后者先是楞了一下,末了双手珍重的接过了那根糖……表情虔诚的让林厌产生自己给他的不是小卖部五毛一根的便宜货,而是什么传国玉玺。
想到这里,他没忍住笑了一下,又叹了口气。
“你们这些小年轻,整天满脑子情情爱爱的……我看就是太闲了,出去找点乐子不好么?偏要跟我这么个……性冷淡的Beta纠缠,多没意思。”林厌想起早上迟纵的那番告白,嘴角抽搐了一下,心想自己招的都是什么破烂桃花,不由得头疼起来。
“喜欢一个人,便能把对方所有的缺点都想成好的,哥哥在我心里便是完美无缺的存在——我还可以这么叫你,这是你说的。”
林厌差点把嘴里的糖咬碎了:“……我可以收回吗?”
“不可以,”小少爷任性道:“连迟纵都能叫你林哥,我为了和他区分,就只能继续叫哥哥了……你比我们都大嘛!”
林厌:“……”他是个SB,你也是吗?
但这句话有些不文明,所以他最终选择低下头,捡起差点就被遗忘的画笔……
或许是为了避开身边人炽热的目光,林厌这一低头就是一下午过去,直到夕阳西下,光线越来越差时,才准备起来回家。
在他收拾用过的画具的时候,林溪月突然起身,跑到水池边上丢了个银币,完了还回头问他:“你猜我许了什么愿望?”
林厌自然不会与他玩“你猜我猜不猜”的幼稚游戏,便听对方又道:“我的愿望是,你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人……不管那个人是不是我。”
林溪月说这话时,情深似海的望着他,带着点儿显而易见的悲伤,却还强撑着维持笑容……林厌默默盖起画板,冷笑一声。
“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你当我不知道吗?混小子。”
第五十五章 
对于林厌而言,虽然莫名其妙收到了两朵烂桃花,却对他的日常生活也没有太大的改变……除了有时候眼神对上会尴尬之外。
林溪月说他半个月后就会离开,到时候他也没有继续住在迟家的必要了,事先开始准备总没错的。迟纵有注意到他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心下有些难过,嘴上却也什么都没说。
他知道自己留不住对方……目前能做的,也只有把情敌赶远一点。
林溪月倒是神出鬼没起来,一连两天林厌都没见到他人,直到第三日清晨,他起早准备出去晨跑的时候,正好遇上了风尘仆仆回来的青年。两人在玄关处撞上,分别都是一愣,反倒是林溪月先弯起干燥开裂的嘴唇,露出了一个笑容:“早上好哥哥……不欢迎一下我吗?”
林厌见他苍白的两颊被风吹得泛了红,眼下的乌青都快耷拉到嘴角,整个人都是一副遮掩不住的疲态,难免有些心软:“……辛苦了。”
林溪月眼梢的弧度加深了些许,他摇摇晃晃的走上前,给了林厌一个算不上温暖的拥抱,就连Alpha香甜的信息素也被风霜染上了冷意,像是冬日开在枝头的梅——
又赶在对方排斥前快速松开了,他对着他笑了一下,缓缓走进温暖的室内。
林厌在门口目送他转过拐角,才转身推开了门。
晨跑花费的时间大概在一个小时左右,约莫八点多时,林厌带着一身薄汗回到了迟宅。这时候迟纵已经起床了,正坐在桌前吃早饭,手机放在跟前,正一条接着一条播放着微信语音,脸色有些沉重。
他听到动静抬头,看见来人时脸上闪过显而易见的欣喜,先前工作时沉稳严肃的表情瞬间消失,一下子仿佛年轻了几岁。
“……今天起这么早?”没话找话的迟纵有些紧张,“你、你吃饭了吗?我让管家给你弄一点……”
“我要先去洗个澡。”林厌简单招呼了一下,直径上了楼,在经过林溪月房门前脚步略有停顿,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进一步打扰。
在关系变质之后,保持一定的距离对双方都好。
等洗完澡重新下楼,本该出门的迟纵却还未走,他穿着套着一件西装大衣,正将一条灰棕色的围巾裹在脖子上,完了愣愣的站在客厅里,就跟断了电似的,直到看见林厌才重新激活。
“我、我有个东西想给你……”他有些匆忙的走过来,手里捏着一枚信封,轻轻放在林厌的早餐旁:“这是……明天晚上的一个文化交流会,到时候会有很多艺术家到场……咳,因为迟家是赞助商之一,我、我有名额……所以如果你想去的话,可以去看看……”
大少爷噼里啪啦的丢下一堆话后,也不等对方回答,又风风火火的走了,直到玄关处传来一声关门声,林厌才终于回过神,有些哭笑不得。
末了却想到,昨天晚上无意间听到管家报日程的时候,有提到今早似乎有个紧急会议来着……
怪不得这小子先前的脸色那么臭。
还有那人刚才一直没走,是在等他洗完澡、把这个交给自己吗?林厌想到这里,心里突然浮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古怪感……像是习惯了独自行走的人,突然有人开着车特地等在路边,只为了载他一程。
但迟纵明显搞错了一个事情,那就是自己对这种“艺术家”高浓度存在的场合并无太大的兴趣,他只是个充满铜臭味的商人而已——看着信封上古朴设计的烫金,林厌叹了口气。
但迄今为止,他还未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兴趣”所在。
一上午又耗在了画室,但或许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罕见的没了灵感……午饭的时候,林溪月也醒了,迷迷糊糊的从楼上走下来,跟他打了个招呼。
两人同桌吃了一顿午饭,之后林溪月又着急着出门,只来得及抱他一下,匆忙到林厌甚至没来得及推开。
等他出了门,四周又安静下来,林厌在餐桌前发了会儿呆,突然觉得现在的生活有一点空虚。
明明是和以往类似的日常,可或许是一个人生活了太久的原因,久而久之没了对比,也就没觉得有什么。如今被迫搬到迟家以后,以往大多有个没长大的林溪月缠着他,有时候会觉得烦人,但到底算不上讨厌……人养成习惯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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