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娶我吧》第17章


因不知孙时初去了何处,他已与沈凝烟在这里苦等了一夜。眼看子时将至,前方的路口,忽然出现了一个摇摇晃晃的人影。
沈凝烟与叶昔迟相视一眼,立刻上前堵在了他的必经之路,而叶昔迟则是向后退了几步,退至大树后面。
孙时初跌跌撞撞中看到前面地上有一个人影,还以为是自己酒喝多了产生的幻觉,并未在意,继续往前走。可走着走着,却发现那个人影也似乎随着他向前而不停地挪动。他诧异地停下脚步,扶墙站稳,由于喝多了酒的关系,面色潮红,双眼迷离,眸中尽显醉态。
他抬起头,努力掀开迷蒙的双眸,看着眼前有几分眼熟的年轻女子,断断续续道:“你……你是谁?为、为什么要……挡……挡我的路?”
沈凝烟嫣然一笑,稳步靠近他,低声道:“我是谁,你当真认不出了吗?”
孙时初甩了甩头,似是想要驱散酒性,可脑袋却昏得发胀。他努力地直起身子,凑近沈凝烟的脸仔细瞧了好几眼,却还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
见状,沈凝烟抿了抿唇,左手亲昵地搭上了他的右臂,身子微微前倾,靠近他的耳边,轻声呢喃,犹若鬼魅,道:“相公,才半年不见,你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孙时初听到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浑身一抖,刹时酒醒了大半。再仔细一看离自己只有几寸距离的脸,可不正是那个被他休了的娘子嘛!
“啊!”他怎么也没想到竟然会是她!
手里的酒壶应声倒在地上,尚未来得及喝完的半壶酒洒了一地。孙时初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颤颤巍巍道:“你……你不是疯了吗?怎么会在这里的?”
沈凝烟抱着双臂蹲了下来,头侧歪着枕在自己的手臂上,如月牙般弯弯的眼睫轻轻扇动……这是李家姑娘最爱做的动作。
还记得有一次孙时初同她一块儿去栽树,孙时初在挖土埋种子的时候,她就是这么安静地蹲在他的身旁,歪着头将他望着,眼底尽是爱意。
沈凝烟平静道:“多亏了隔壁的周大夫,我的病已经痊愈了,今日来这里,自然是在等你了。”
“等……等我做什么?”孙时初又往墙边挪了几分,脸上写满了恐惧。明明她与他之间已经毫无瓜葛了,她为何还要等他?白天人多的时候也就罢了,可现下三更半夜的,旁边又没有别人,她的出现怎能让他不害怕呢?
沈凝烟听他的声音就已经知道他心里有鬼。既然想要知道的已经证实,这戏也该尽快进入主题才是。她挑了挑嘴角,幽声道:“难道你忘了我们成亲之日发生的事情了吗?我今天,就是来找你讨个说法的。”
孙时初的后背紧贴墙角,额上渗出了几滴冷汗,颤声道:“我和你没什么可说的!”
沈凝烟眸色一深,想不到居然连喝醉酒的他依旧对此事守口如瓶,看来之前她与叶昔迟真是低估他了。
不过她沈凝烟既然掺了这趟浑水,那就绝不会有半途而废的道理。就算他是铁齿铜牙,她今日也一定要撬了开来!
“那好,那夜的事情我们暂且不提,但第二日你既然将我休了,又为何还要以我夫君的名义去倚翠轩偷菜谱,让倚翠轩的赵老板误以为这事是我们一家指使你去做的?”
孙时初别过头,道:“菜谱不是我偷的。”
“何以证明?”不让他有半分喘息的机会。
孙时初轻哼道:“我寒窗苦读数十年,这点仁义之道还是懂的!”
沈凝烟来了兴趣,“懂道理并不代表你就能做到。若菜谱真不是你所盗,赵老板又如何能够将你人赃并获呢?这话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吧。”
孙时初猛得转头。半年不见,眼前的女子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个发现让孙时初又惊又惧。见事情瞒不过去,孙时初不得不承认道:“你们走后我的确去了倚翠轩,但却不是去偷菜谱的。”
“那是去做什么?”沈凝烟言辞犀利,步步紧逼。黑夜中,她的双眸却异常明亮。
孙时初差点为她的双眼所震慑,回过神来之后却依旧咬紧牙关,道:“这不关你的事,你无需知道。”
说完,他便从地上爬了起来,正准备离开,沈凝烟沉稳冷静的声音在身侧响起,“究竟是我无需知道还是你故意隐瞒,我想你心里比任何人都要明白。在你落了榜回扬州的路上,一定发生过什么事吧?当时是倚翠轩的赵老板救了你,我说的对不对?”
孙时初震惊地回过神,惶恐道:“你怎么知道?”
沈凝烟仿佛没有听到他的问题,继续道:“当时的他没留名字,所以你不知道他是谁。直到有一天在扬州城里无意中看到他,你一眼便认出了他,原本只是想要向他道谢,却没想到赵老板最后会给了你一大笔银子,而条件便是,让你答应为他做事,对吗?”
孙时初瞪大双眼,已经惊讶到说不出话来。这些事情他明明没有与任何一人提起,她怎么会知道的?
“你不知道是好是坏,起初并不想答应。可家里为了让你能上京赶考,已经变卖了所有的家当,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可你从小游手好闲,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根本帮不上家里的忙,但心里又内疚爹娘是受了自己的拖累才过得那么苦,所以即便不愿意,最后还是不得不答应了赵老板的要求。”
听她不再继续往下说,孙时初缓缓地垂下头,良久,轻叹道:“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要来问我呢?”
他承认她说的没错,他除了读书以外什么都不会,在街坊四邻的眼中,他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此次赶考失败,对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回家无颜见含辛茹苦养育他长大的爹娘,他也曾想过一走了之,去一个谁都找不到他的地方算了。可终究还是舍不得家里的二老,好不容易跋山涉水回到江南,却在离城外不到十里的山坡上遭强盗打劫,抢走了他仅剩的盘缠。当日若没有赵老板相救,只怕自己早已身首异处。但他最后却为了报恩,为了自己可悲的虚荣心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而这些日子以来,他又有哪天是过得舒坦的呢?
“你我二人毕竟做过一夜夫妻,我想听你亲口将事情的真相告诉我,还我一个清白。”
、第十四章 大白
“你我二人毕竟做过一夜夫妻,我想听你亲口将事情的真相告诉我,还我一个清白。”
波澜不惊的一句话,没有不甘,没有指责,亦没有憎恨。孙时初蓦地抬头望向身旁的女子,对上她目光的那一霎那,他的心头仿佛被一把尖锐的刀刺穿,再狠狠地剜下了一块肉,再大的疼痛也不及此刻的麻木。
还记得一年前初次见她时,她只是一个不爱与人说话的女子,除了平时在老李酒楼帮着李家二老上菜刷碗之外,没事的时候总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低头绣着手中的女红。
他受了赵老板的吩咐去接近她,原本是十分不愿意的,他堂堂一个七尺男儿,怎能沦落到要靠着取悦一个女子苟延残喘的地步?可一想到家里年迈的双亲,垂在身侧的双拳不自觉地收紧,心里也挣扎过这么做究竟是对还是错,可理智终究还是输给了一直潜藏在心底的那份虚荣心。
对,就是虚荣心。他虽苦读圣贤书,可毕竟不是一个圣人。自小爹娘的期望,亲戚朋友的期望,都一直像个重担一样压在他的心上,长年累月,心底原本应有的豪情壮志渐渐扭曲了,他一心想要考上状元,可初衷早已随着时光的流逝逐步消磨,不复存在。
所以,他答应了赵老板为他做事,得到的回报恰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接下来的日子,他只要一得闲,便去老李酒楼吃饭,想方设法地接近李姑娘,讨好她。若是换做其他女子,只怕早已向他投怀送抱。可唯独只有她,每次他才靠近一点点,她就含羞带怯地躲开,犹若一只受惊的小鹿。避无可避之时,连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那时的她,柔弱中有带了几分倔强,竟叫他一时也移不开视线。
也正是那份较弱柔美,激起了他心里的征服欲。他忽然发现,他一点都不了解这个女子。于是,无关于赵老板交代的任务,他开始发自内心地想要去了解她,熟悉她的一切。他太过急切地想弄明白她的想法,以至于一直忽略了自己心底真实的感受。
那一日正是中秋之夜,他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约她出门散步,本不抱希望,却未料她竟然答应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带着她逛夜市,放花灯,游遍了集市的每一个角落,她依旧是一副怯生生地模样,可华灯初上,却显得楚楚动人,分外惹人怜爱。
他一时难以把持,情不自禁地将她的柔荑裹在掌心。而她,亦没有反抗,只是别扭地转过身,唇边的笑意渐渐加深。
在?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