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公仔》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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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以为自己很恨母亲,我以为她是我的假想敌,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爱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样,痛恨资产阶级家庭,但实际上我的家庭是工人阶级。我总希望很多年之后回来,自己会长得高大、美丽,且仁慈、慷慨、大度,拥有各种神奇的力量,宽容地原谅了当年扯我头发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岁那年,我暗恋的男生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他已经设计出了永动机,从而我知道自己不可能依靠设计永动机换取他的欢心。于是我总是盼望能够来一次真正的义无返顾的私奔,就像我当年不能用出走来争取母亲的注意一样,我知道我耍尽所有伎俩也不能够吸引我爱的人来爱我。同样地,设计永动机也是如出一辙的愚蠢。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为一盘孟庭苇的磁带。那是那一年我惟一能拥有的磁带。我用我的单放机反反复复地听了很久,那个单放机本来是用来听收音机和复习英语的,可它最后只是培养了一种精致的忧伤。我后来分析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听这些泡沫一样的孟庭苇,是因为她是一个怨妇,而我是一个有怨妇情结的人,总是想背叛抑或出走,离开我爱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别人误解,要别人误解之后更加爱我,这是一个小女人的阴险之处。我现在明白了我不可能只是端坐在那里,就会有人主动向我走来,告诉我他认识我并且爱我。我也知道等到我老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对我说,他依然爱我,他根本不可能不爱我。

我一直以为我的男友是这样的:英俊、善良,头脑简单,爱喝当地盛产的莲藕粉、冰糖绿豆。他有点懒惰,有点赖皮,胸无大志,不会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红,也常常忽视我新做的发型。他也许不是很爱我,但是又没有勇气更换。更何况,单位里已经没有更加像样的女孩。到了晚上,我们要到城里惟一的一家电影院去看电影,在马路上拖着手走路,让晚风轻轻地拂过新洗的头发。情人节到来之前,我要为他织出像样的毛衣。在恋爱几年之后,我们只好有结婚的嫌疑。但是他那刚过更年期的母亲可能不喜欢我,她可能会很凶地用扫帚把我们赶出去。所以,在嫁过去之前,我首先要学会的是跑步,飞快地跑开。
我与男友认识三个月之后就决定结婚了。他带我去见他的父母。
他母亲问:你是哪里毕业的?
我说:T大。
读什么专业?
建筑学。
家里还有姊妹吗?
只有我和母亲。
我穿的是白色的衬衣和深蓝的背带裙,并腿坐在沙发上,两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
他们对阿良的选择没有任何疑义。
阿良,就是他了,我高大的男友和未来的夫婿。

也许是因为预感到了青春的即将消逝和衰老的莅临,这个春天我忽然对爱情充满了无休无止、幽怨绵长的祈望。我停止了写诗,停止了唱歌,只是大量地阅读廉价的伤感故事,反复揣摩其中关于爱情的章节。它们或是节制或是轻浮,所有的激情都容易千篇一律。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我深深记住了淫乱也记住了爱情的自尊。我喜欢易朽的,却不相信与时光的抗衡。所以我认为那本书的结局只是想象之中的一种安慰,而非爱情的真正结果。我中止了对《追忆似水年华》的阅读,转向大量的无名作者的爱情小说,那些普通人恳切的叙述于我有更多的切肤之痛。我喜欢在深夜看她们咬文嚼字、无比矫情地叙述她们内心的欲望,隐秘而苦涩。过后我又深深鄙视她们,因为她们根本不是在写作,而只是在宣泄。于是我恢复了我的骄傲和坚强,恢复了沉默的生活。当一名年轻的男子向我倾诉他的忧伤,我想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头发,最后却轻蔑地对他说:你太看得起自己。
我痛恨忧伤是因为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滥用忧伤,以至于它永远地失去了真实的可能。只是在某些晚上,屋里女孩全部熟睡时,我忽然发现自己多么渴望描写不可预知的欲望,描写每一寸肌肤和每一次的呼吸。我知道所有的痛楚并非无端,它来自细节。我容易磕磕碰碰。我热爱电影的光和颜色,却断然不敢一个人看电影。我只是满足于廉价的爱情故事、电视里的肥皂剧和小女生们的闲聊以及购买打折裙子。我的生活琐屑而庸俗,没有人会想到这种节制和隐忍仅仅来自懦弱却强烈的爱情。
阿良很忙,所以很少和我说话。他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上网、查找资料或者用我所不了解的语言写程序,累了就打游戏——有关战争和魔法。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工作勤勉,得到了上级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没有不良嗜好,不吸烟喝酒,不吃绿豆冰水,也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他无可挑剔。
出走(2)
有一天晚上,阿良坐在电脑前。我洗完澡,走到他面前,慢慢地拿起他的手,放在我的睡裙里面。然后,我慢慢掀起我的棉布睡裙,露出了小腹、腰和乳房。脱完了身上的衣服,我垂手站立。我看见阿良的目光越过了我的身体,落在冰冷的电脑屏幕上。
我们仍然默不做声。
然后我穿上睡裙,躺在阿良身边的地上。
那天晚上,在轰鸣的电脑和空调噪音中,我过了很久才入睡。我开始做纷乱繁杂的梦。我梦见一个男人模糊的脸,但他不是阿良。
天微亮时我醒了。我看到阿良在离我很近很近的地方注视着我。
他说,阿慧,你永远不会爱上我。

我就是那个叫阿慧的无名女子,个子不高,资质平平,相貌平平,从来就不是男人目光落在身上的女子。我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循规蹈矩,谨慎克己。我经历过小儿麻疹,打过天花疫苗,以军鼓手的身分参加过小学的文艺演出,长过青春痘,读过三毛和席慕容,暗恋过男体育委员。我有过生涩的初恋,有过不欢而散和伤心的日记,最后我按照一个设计好的模板成长为一个普通的姑娘。我准备找一份工作和一个男友,准备和他一起好好生活和心平气和地结婚。我准备平实地度过一生,任凭春天复春天。
你知道,这是不公平的,如果普通人不能和普通人相爱,如果我和阿良不可以厮守终身。

八月的某一天,我拨打阿良的手机,它告诉我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我于是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的同事告诉我阿良已经在半个月前辞职。
我打电话到他们家,无论什么时候都没有人接。我去摁他们家的门铃,邻居告诉我说,这户人家已经搬走。
我想向阿良的朋友们打听他的下落,却发现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他们的电话。
阿良的手机再也没有开机。
阿良,男,25岁,身高1米78。在和我平静相处了一年零四个月之后,毫无预兆地突然消失。

一年后,我认识了长跑冠军南生。
读到这里,一个写长篇的女人长舒了一口气。她说,噢,你的小说终于出现了另外一个人物,我期待他发出别样的声音,你知道,我赞成小说有多个声部。我听到这番关于创作的劝导时,对她露出了一个凄楚的笑容:不管她有多么诚挚,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对我而言毫无帮助。长跑冠军南生的过早出现,只意味着他会更快消失,他不会有自己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是我一个人发出,对于一个毫无写作天才的小女人而言,任何规劝都只能是对牛弹琴。这让我想起小学一年级的音乐课。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唱《歌唱二小放牛郎》: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我总是要比其他的小孩要高出一个嗓子,或者快出半拍来。在自己的调子和节拍中我完全是合乎规范的,我并没有走调,且永远只是比别人快半拍。这首歌是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虽然只有四句,却要重复七次,它用非常凄美委婉的小调,讲述了一个无比悲惨的故事。这是我在最年幼的歌声中所能体会的最凄美的死亡,所以我常常眼睛潮湿,忘我歌唱。老师却在我最忘情的时候叫大家停住,说,你虽然是对的,但是你还是要和大家一起唱才对。后来,我就不唱了,学别人一样把嘴一张一合,像鱼一样,面无表情地吐无声泡泡。老师很满意,于是合唱得以顺利进行。我后来也没有资格加入任何一个合唱队。
好吧,我们来谈论一下长跑冠军南生。他是北方人,但是他妈妈在生他的当晚梦见了南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只大熊,所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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