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甘情圆》第111章


说着说着,丁大东自嘲的摇摇头:“我爸妈很疼我,对我几乎是有求必应。但是他们彼此关系很差,从我有记忆开始,他们就成天吵架。我那时候小,什么都不懂,只会哭,我爸嫌我碍事,就把我反锁在房间里……我把电视声音开到最大,想要盖住他们的声音,可是盖不过啊。他们摔东西,打架,我就在电视声音里哇哇大哭,他们吵多久,我就哭多久。”丁大东问,“……悠悠,你会不会觉得,哭鼻子的我特别怂啊?”
赵悠悠想了想:“没关系,你现在也怂啊。”
丁大东被他逗笑了,他搓搓鼻子,重新严肃起来:“但是当时那么怂的我,还是有个可以倾诉的朋友的,没错,就是那只小乌龟。它当时已经很大了,它会从缸里爬出来,爬过来找我。乌龟不像狗,它不会舔你,它不会温暖你,但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它是唯一一个和我共同承担这段痛苦的伙伴。我当时想,等我上大学了,我就能离开那种要命的环境了,我也会带着它走。它那么安静,我往床底下一藏,宿管老师不会发现的。”
“可是……”丁大东说,“没等我把它带走,它就死了。”
“它是摔死的。”
“我爸妈吵架,又一次把离婚这件事搬出来说,我听得筋疲力竭,我劝过他们无数次,我说你们离吧离吧,我能接受,但是他们觉得我是小孩子在说胡话,爸妈吵架孩子怎么能劝离啊,应该劝合啊。我受够了,当时我年轻气盛,打算离家出走。我想的很简单,打算先去同学家躲一阵,他们在客厅吵,我回房间拿了东西就走,除了一张银行卡以外,我就带了乌龟。我把它从缸里捞出来,直接捏在手里,怒气冲冲的往外走。当时他们都在气头上,我的行为惹恼了他们,所以在我经过他们身边,他们居然联合起来把乌龟抢走了,说我就是头没有感情的白眼狼,对父母的感情还不如对乌龟深厚。”
“然后……”丁大东深吸了一口气,接着缓缓的,慢慢的,重重的,把这口浊气吐了出来,“他们当着我的面,把它从阳台扔了下去。”
赵悠悠下意识的握住了丁大东的手。
若是往常,丁大东早为这段肢体接触开心的手舞足蹈了,可现在的他依然沉浸在回忆当中,每吐出一个字,都伴随着身体的颤抖。赵悠悠认识的丁大东向来都是笑眯眯的,好像这世上的一切在他眼里都微不足道,可现在的他,好像再一次变成了当年那个只有十八岁的毫无反抗力的男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朋友被当作了可以威胁自己的筹码。
“我养了它十几年,从手心这么大开始养,养到皮球那么大。”
“十几年啊,那相当于我当时的整个人生啊。”
“都说乌龟壳硬,可再硬硬的过人心吗?它从六层摔下去,侧甲着地,整个胸甲背甲全部摔碎了,摔得满嘴是血,眼珠子都丢了一颗。骨头渣子和血肉混在一起,我把它捧在手心里,我看着在那片摔烂了的背甲里,有一颗小小的心脏,在噗通,噗通的跳。那是我头一次见到乌龟的甲壳里面长什么样,也是最后一次。”
丁大东苦笑一声,眉毛耷拉着,嘴角也耷拉着:“所有后来我就想,我以后再养宠物,我绝对要养有翅膀的。我要养鸟,它们能飞,它们是最自由的,即使遇到多大的危险,它们也能逃脱。”
丁大东的故事很简短,也很悲伤,它让一个男孩初次反抗父母,也让他头一次体会到了失去的痛苦。从那时起,他觉得所有的爱都是虚假的,到最后都会成为伤害,所以他才会放浪形骸,所以他才会今朝有酒今朝醉。
然而在遇到赵悠悠后,这种对感情的不信赖感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只有一种信念飘荡在脑海中——没有百分之百的付出,就配不上百分之百的他。
“悠悠,你对我而言,就是一只鸟。你有着最轻盈的身姿,有着最丰满的羽毛,天不管有多高,你都飞得上去,没人困得住你。和你比起来,我就是一根外表光鲜的木雕,我想长成树,想尽力伸展枝芽靠近你,却忘了自己只是插在土里的一块破木头,根本长不成参天大树。”
“……丁大东,别以为你是作家,就能给我整这些酸词儿。”赵悠悠抢过鱿鱼塞到了他的嘴里,堵住了那张喋喋不休的嘴,“什么鸟啊树啊我听不懂。再说了,我就算是鸟,我也不可能飞一辈子,扇翅膀很累的,你总得让我落下来歇一歇吧?”
丁大东:“……”
“没听说喜鹊还会嫌弃电线杆不够漂亮的。”
当初赵悠悠刚拜入师门时,大师父曾经给他批命,说他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
赵悠悠半懂不懂,只是觉得,自己的心很珍贵很珍贵。
这么一颗宝贝心,供在和尚庙里,他不甘心,放在娱乐圈里,他不放心。于是他只能把这颗心揣在身上,藏在胸膛的最深处,打算找到合适的地方再放下。
他曾经想过,究竟是什么样的容器才衬得起自己的心。是镶满了宝石的锦盒,还是朴实却柔软的棉垫?
后来他隐约明白,再没有什么地方比另一个胸膛更适合摆放他的这颗真心了。
丁大东被自己的父母伤了感情,胸口空荡荡的,那他把自己的心填进去,不就满了嘛。
第八十七章任院长的尴尬
晚上九点; “默默哒手作工作室”的大门被敲响了。
正在厨房里忙碌的王默达抬起头; 一边高声喊着“稍等”,一边迅速的把烤盘里剩下的最后两根扭扭饼干条夹到了晾晒架上。
他脱下围裙; 借着冰箱门上模糊的镜面反射审视着自己的仪容; 待确认一切无恙; 他快步向着大门走去。
他走出两步,又迅速回头——果不其然; 脖子上系着一条牛仔小方巾的大松鼠正伸直了短胳臂去偷刚出炉的饼干; 结果很倒霉的被主人抓了包。
“不准偷吃。”王默达隔空点了点它的脑袋,大松鼠委屈巴巴的蹲下了身。
大门推开; 认真宠物医院的院长面带微笑的出现在了王默达的视线中。
“不好意思; 这么晚打扰你。”任真歉意的同他打招呼; 他穿着一身挺括的呢子大衣,脖子上的浅灰色羊毛围巾底部绣着一只抽象的松鼠形象——这是上次见面时,王默达送给他的。
门厅里摆着一双拖鞋,毛茸茸的鞋面上绣着两只卡通松鼠; 看起来肥嘟嘟的。任真脱掉鞋; 把脚踩了进去; 软韧的鞋底脚感很好,任真心里不禁怀疑,不会这双拖鞋也是王默达亲手做的吧?
与上次踏进这里相比,王默达家中装饰变化了不少,这套复式公寓既是他的工作室也是他家,处处都装点着他亲手制作的手工艺品。记得上次来时; 任真称赞了一番他沙发前的波西米亚风编织拼接地毯,结果震惊的得知那一块足有两平方米的长方形地毯是王默达亲手做的,而且原料来源于撕成条的旧tee。
任真把手里提着的袋子放到了桌上:“这就是我说的那罐可可粉,我不懂做菜,你看这个是那种可以用在甜品里的可可粉吗?”
王默达很擅长烹饪,除了做菜以外,他对甜点制作也小有研究,任真吃过他做的慕斯蛋糕——即使任真不爱吃甜点,也必须承认那种入口即化的美妙口感令他念念不忘。
王默达接过罐子看了看说明:“不太一样,这是冲饮用的,做甜点用的可可粉纯度更高,而且不会添加其他成分。”
任真有些失望,他勉强笑笑:“用不上就扔了吧。”
就在任真伸手想要拿回罐子的时候,王默达后退一步,把罐子夹在了胳臂下:“谁说用不上。这种刚好可以用在成品装饰上,找好模具,就可以撒出很漂亮的花纹。”
任真看着他走向厨房,把那罐可可粉放到了橱柜的最上层。
王默达家的厨房是中式厨房,但是空间非常大,黑色的大理石台面擦的一尘不染,银色的灶台和抽油烟机不见一点油星,桌上整齐的摆放着二十几种调料(任真凑过去看了看,发现光酱油就有四种),洗涮干净的抹布搭在架子上,一切都是那么的井井有条。在明亮的白色灯光下,这里整洁的简直像是样板间。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甜甜的味道,烤箱里安静的躺着一只圆圆长长的红薯,长时间的翻烤,令糖汁从红薯的表面沁出,顺着铁架滴落到了下层的锡纸上,留下一个个深浅不一的斑痕。
任真虽然已经吃过了晚饭,但这时肚子却很不给面子的打起了鼓。
他脸上微微发烫,下意识的瞧了王默达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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