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语娃娃》第14章


种神经、血管和其他附属物切掉以后,把脑髓取出来,称一下分量,解剖成小块,以便以后用显微镜观察。基本上,到此为止,一个比较完整的解剖过程才算告一段落。
当然,一个必要的善后工作是:缝好尸体身上大的切口,作为法医,你不能把一堆支离破碎的肉块还给死者家属……
女法医琳达详细地讲述这具尸体的解剖和鉴定工作,没有耗费多长时间,毕竟那具科德角发现的女尸已经是衣服包着骨头了。
教授在一边认真地听,不时插嘴问些问题。他忽然觉得这很像大学毕业时候的答辩……
现在的问题是,死者的年龄缺乏准确的判定。琳达在之前根据“骨化中心”——颅骨缝(所谓“骨化中心”,就是钙和其他矿物质沉淀形成骨骼的地方,通过一系列公式,可以相当精确地对年龄作出估计。)已经做了初步估算。不过,由于尸体陈尸地点和可能遭受生物侵害的影响,这个估算值并不一定足够精准。还有一个有助于判断的地方就是骨盆,因为骨盆的骨骼连续变化,时间间隔为5年,但就因为这5年的区间,造成了需要查找人群数量的大大增加。
格雷兹教授先是按部就班地检验了尸体,这是每一个接手人员所必须做的。他没有发现什么出入,他预先也知道不会有,因为他相信琳达的出色解剖能力和推理能力(法医需要很好的推理力,才可以根据肌体的小小变异判断出原因)。
人类学教授格雷兹把大大小小的骨头按照解剖顺序罗列好,开始了他最擅长的工作。说起来简单的工作(跟照相差不多)一直进行入夜,中间教授停下来一次。
“看看这里,”他指着片子给她看,“这里,死者左前臂,在桡骨的两寸左右的位置,有一个接合的痕迹。”
“您的意思是说,”琳达想起那个时候汉考克侦探长正好在她的房间里,“这里曾经骨折。”
“是的,我们可以着手查查,一定会有医疗记录的。”
又过了一个小时,格雷兹教授终于干完了,他对死者年龄的判断是27-28岁之间。他伸了个懒腰,跟着琳达走出放射室。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谈论着,突然被楼下一阵吵闹声惊动。
琳达正在发愣的时候,看见“菜鸟侦探”杨克?拉尔夫匆匆跑过身边。
“发生了什么?”她向他的背影大喊。我为什么会关心他的去向?她很奇怪自己这种不经大脑的冲动。
“刚刚接到报案,可能和我今天发现的尸体有关联……”杨克头也不回地说,急冲冲下了楼……
第七章 火焰
致T?D?琼斯博士:别来无恙啊!
我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去你的小房子里看望你了,你和你的那些尸体相处得还好吗?我现在在马赛诸塞州的普利茅斯写信给你,你一定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会跑到这里吧?
我呆在消防局的客房里,从这边走到那边是25步,从那边走到这边是25步,生活好像是一成不变的,不过,有时候,我却不这么看。你是否觉得我精神错乱才会说这样的话呢,请你听我慢慢解释。
自从今年1月份的那个失误我丢掉了一只眼睛之后,他们就给了我长假,图片社方面也没有催促什么,这看上去很惬意,不是吗?我偶而也会对报社工作感到厌烦,老天知道,这个报社有多久的历史,也就有多久的撒谎史,在这一点上和我们的国家是一样的。因而,这个假期也算是正中下怀。
在假期的前两个月,我随便走访几个地方,为《国家地理杂志》拍了几张照片,他们依照我的名头付给的报酬超过报社两个月的薪水,正好为我那辆黑色丰田凑足了费用。
随后,我像1855年犹他州那一群摩门教徒一样,怀揣着希望来到拉斯维加斯,体会着他们那种开拓者的悲哀(因为沙漠),却发现到处都是人!这里白天强烈的日照和摄氏40度以上的高温弄得我魂不守舍。我从豪华的麦卡伦国际机场走出,惊讶地注视着候机大厅里摆满的吃角子老虎机,看来这里连游客旅行的间歇时间都丝毫不肯放过。我想呆在那里超过半个小时,那只瞎眼一定会爆出来的!
出于无聊,我把原定一周的行程缩短了一半,早上从总统套房出来(我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好的,热水和家里的差不多,只是屋子里多了些香味和看来累赘的摆设),准备订购返程机票。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起来。
电话是我的挚友打来的,大学毕业后,他沦落到了普利茅斯消防局。他告诉我将于近期举行婚礼,邀我出席。我想说的是,不论我想不想去,一旦我买了回俄勒冈的机票——因为懒得退票——肯定就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了。他的电话打在定票以前,才使得我有机会选择,也正是他的好运气造成我改变了主意,你是知道的,我原本就对热闹的场面心存芥蒂。
他和新娘在机场接我,然后告诉我已经定好了宾馆。这番好意被我拒绝了(你是否觉得有些过分?),因为这样的旅程本就无趣(我已经在该死的赌城耗费很多时间了),我提出要住在消防局的宿舍。这个要求令他们很惊讶,接下来我不得不费力解释我是一个多么不习惯享受的人,甚至说舒服的客房会令我神经衰弱之类的混蛋话。
最后,还是我的谎言取胜了,鲍勃为我超乎寻常的“友情”表示感动得差一点儿流下眼泪(我觉得自己有些卑鄙)。他们那里生活单调而乏味,不知为何,在我来的几天里,火灾都变得少了,我连一张照片都没拍,白天的时间基本耗在逛街上了。
今天,在我为自己接连的愚蠢决定而懊丧不已的时候, 凌晨一点左右,消防局接到报案,说是附近一辆车子失火了。我原本不打算这么晚了跟他们出去,不过反正睡不着,呆着也是呆着。
我驾着留守副局长的车子赶到现场(还是得益于我的声望,虚荣的东西越来越体现了它的价值),我远远地望着他们拉着高压水龙头对着那辆车子冲。火势不大,基本上燃烧得差不多了,没有必要使用高架车。我走过去跟那个紧张的报案人聊了几句,他说是被车子爆炸的轰鸣声惊醒的。我猜想这趟定是白跑了,正准备回去,这时候,他们把火弄灭了。
我刚刚掏出钥匙,就听见身后一名消防员的怪叫声,他看见在车子下面有一条烧焦的人腿。我拨开人群跑过去,果然看见一根炭棍状的东西和旁边一只变了形的鞋子。如果不是以前在战场上的经历,我想分辨它们也要花些时间的。
我认真地端详着车子,根据它面目全非的外表已经很难辨别了,你知道,我是吉普车爱好者,最后还是勉强认出这是“奔跑者”公司于九八年推出的一款新车。在他们忙着报警的时候,我跑到车子的另一侧面,隐约看到了死者的头顶部分。根据车子的宽度再加上伸出车子的半截小腿长度,我估计死者身长约五尺出头,应该来自一名女性。
在警察到来之前(他们可谓神速),我为一件事情深感头痛。琼斯博士,你大概已经猜到了。既然尸体被横置在车子下面,头部齐着车子的一侧,我们看到了一条腿,可是,另外的那一条腿去哪儿了?!
惊讶一个接着一个,真是令人应接不暇。警局的车子还没停稳,一个个子高瘦的毛头小子就跳了出来,后面跟着下来一位漂亮的中年女性和一个上了岁数的男人。这个男人颇具学者风范,一眼就可以认出和你从事着类似的职业,只是,我对前面的这对儿搭档感到相当好奇。后面的车子里走出了几名警员,他们查看了现场,然后开始讨论是该移出尸体还是挪开车子,你比我更清楚政府部门可怜的工作效率。那个年轻警官(看起来真的不像)斩钉截铁地下令移开车子,我想他是怕毁坏尸体,毕竟它经过了一番燃烧已经脆弱不堪了。
看到尸体,那小子就露出了和之前的干练毫不相称的表现,我猜他一定与翻腾的胃液做了不小的斗争。说实话,我也吓了一跳,琼斯教授,我认为即使如你这般阅尸无数的法医也不会对这样凄惨的场面无动于衷的。
这具女性的尸体已经面目全非,头部还没有完全烧焦,扭曲的面部肌肉展现出死前的强烈恐惧。她的双手徒然保持着死前的挣扎状态,五指呈奇异的姿势,伸向空中。她的身体烧得也不很彻底,但是可能导致了身长的微缩。我在她的小腿上(那条仅剩的右腿)看到了撞击造成的凹陷,很遗憾,她的拼命挣扎并没能使她拜托悲惨的困境。傻子都看得出来,她是被活活烧死的。
我注意到刚才放置车子的地面上有一些颜色不同的痕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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