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夹雪时代》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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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是两节文学概论课,讲课的是一“糟老头”,其“糟”在于不修边幅,不剃胡须,不剪指甲,不换衣服,以至于一年到头篷头灰面满腮胡茬指甲发黄外加一身蓝布中山装,衬衫领口早就积了一层黑垢,板硬板硬的,上衣对襟还掉了两粒扣子,两只袖口油晃晃的,怕有好几斤重。都说古怪人皆是“大行不顾小节”之辈,自打上了大学算是有缘一睹在世圣贤之风范了。这老头上课有一特点,就是纯粹照本宣科并且还不停地让你记笔记,其频率大有赶超电视剧插播广告之势,没有过硬的腕力基础,一节课下来,准能把你累得吐半截肥舌。明知苦不堪言,你还就是不敢怠慢,因为期末考试就等着他老人家给这些笔记划重点呢。尽管这老头有很多不是,但我并不讨厌他,甚至觉得他有不少可爱处。譬如他有时叫人回答问题,总是喜欢在学生的名字后面加一个“同志”。记得上大一时有堂课他提问我,当唤我为“腾翀同志”时,竟令我诚惶恐地差点没掉下两大颗感动的泪珠,太难得了,试问有几个大学教授如此称呼自己的学生?这还只是一方面。老头子有一辆古董级别的自行专车,浑身上下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有时候他骑着车在校园水泥路上,总会有几个懂礼貌的孩子喊他一声“余教授”(老头姓余名飞)不叫倒好,一叫他便下车,跟你点一点头,笑一下,笑得绝对诚恳,绝非应景之态。然后再上车,行不多远,若再有人喊,他便照例下车,点头微笑再上车。有一次我数了一下,他在不到三十米的路程里上下了六次车。他的这一“癖好”导致凡是知情的学生以后在路上再也不忍心喊他了。由此,我们私底下又把他称为“愚教授”。然而事实上“愚教授”并不愚,他的私人论作已不下十数本,并且他还兼写小说,据说已出版了两本长篇小说,可惜我一直没有机会拜读,实在是一大遗憾。在这个追名逐利之风日益侵蚀着学术文化的大背景之下,余教授仍能洁身自好,秉持自古文人放荡不羁之本性,实为难得。我看余教授经常在校园里独来独往,大有“自古圣贤皆寂寞”之大隐风范。当然,与时俱进的我也只能默默欣赏他,不敢效仿。
上午的两节课余教授并未讲新课,而是布置了一份作业,让我们写一篇小说。诗我倒写了不少,但小说却很少涉猎。我看了看虫子,他正将一篇刊登在《小说月刊》上的小说工工整整的眷抄在自己的练习本上,只不过小说作者的名字换上了他的大名。再看班上其他同学,大多都是在走这条“捷径”,只有极少数在咬牙构思,这几个家伙看来在幼儿园时思想品德课功底打的很扎实。余教授对底下的“偷梁换柱”毫不知情,他正伏在讲台上神色凝重,似乎在思考着某个学术问题呢。
我经过一番剧烈的思想斗争,最终决定还是自己写,不就一篇小说嘛?小case。话虽这么说,可到下笔时,脑子里却尽现不争气的空白。无奈之下只好两眼珠不停地乱转,以期能转出一个伟大的灵感来。莫料轮来转去竟转到邻排的赵清雅身上。自从上回她当众骂我之后,我就下定决心冷淡她,其中包括上课时绝不让自己的目光为这个女人浪费一丁点。但现在却再次落到她身上。我发现她自从兼职模特之后,衣着打扮相当“新人类”了,松高鞋,超短裙,露脐装,甚至连吊带都敢穿,嘴涂的跟刚喝过血似的,眼毛拉得跟针似的,耳朵上也挂得琳瑯满目了,头发染的更是五彩斑斓。
以前虽孤傲冷艳但不乏清纯高雅,如今则怎么看怎么俗,简直就像是从电影中的“春满楼”里走出来的似的。我越瞅越不自在。居然生出一个灵感来。我打算就以赵清雅为原型写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里,她的角色最终被定性为烟花女。不知道这是不是我潜意识里的恶毒报复在作怪。我甚至还不知廉耻地把自己假想成小说里的那位京师第一大嫖客!尽管我努力克制自己不要让小说与“黄色”挂钩,但写出来后还是发现里面少儿不宜的内容过多。但转念一想,小说界正在流行这类题材,怕他作甚。
令我激动万分的是,虫子在看完我的这篇小说之后,竟然向我投来长达三分二十二秒的崇拜眼神,但考虑到他嘴角淌出来的口水量着实大幅超标,因此,当作业交上去时,这篇小说还是被我残忍地砍了几“刀”。
下课时,虫子突然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他已在校外租了间房子,并且一脸坏笑地向我透露他已找到了心仪的夏娃。我问是谁?他说是政教系一个女生,长得蛮标致的,还是新生。我便骂他禽兽不如老牛啃嫩草。他不屑地“切”了一声,道:这年头就兴男的比女的大,这叫成熟,女人会有一种依靠感。我哑然失笑,就你这副德性,还能让女人有依靠感?
你小子可别门缝里看人,不信中午到我那儿瞅瞅,不怕把你吓着,我和她已同居一个星期了。
听虫子这么一说,我确实吃惊不小。什么?同居一星期了?这么说那姑娘已被你上了?
yes!虫子得意地朝我扬了扬眉毛,笑嘻嘻地咂了咂嘴,味道还不赖哦!
虫子先生,你可知道我现在最想干的一件事是什么?
什么?
就是扔你小子一吨手榴弹!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在虫子的月租房里,我很荣幸地见到了他的夏娃。看起来年龄不大,就像是一个高中小女生,个子中等,长相确实不错。我真纳闷,就虫子这副尊颜,整个儿一上帝半成品,怎么就钓上来这么一条可怜见儿的美人鱼呢?
中午在虫子这里吃了顿便饭,自始至终都是那女孩忙上忙下的,俨然一个家庭小主妇。乘女孩不在旁边时,我低声问虫子:你小子能呵!咋就把这么个水滴滴的小美人给整得服服帖帖的?
虫子立马黄牙一龇,脸上堆出一副成就感无边的死样子。那当然还得靠这个厉害咯。说罢拿手指了指自个儿的下阴。
我冷笑一声。拉倒吧,就你这熊样——刚好女孩过来,便连忙把话咽了回去。
女孩的手艺不错,饭菜做得相当可口,一打听,才知道她家是个厨师世家。她说据她家中的家谱记载,她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还是大清朝的宫廷御厨呢。说得我一个劲的咋舌称叹。心下对虫子更是嫉妒不已。好你个虫子,这桃花运撞的,敢情是既享鸟福又享口福,妈的上下通吃啊。
看着虫子小两口相亲相爱卿卿我我的,不由打心底里涌上一阵酸涩。想到自己和季敏佳,至今连手都没拉过,真是失败!
中午饭菜虽然可口,但内心却实在一片拔凉。况且也实在受不了虫子夫妇你一筷子菜来我一筷子肉去的露骨温存,因此,没扒下几口饭,便起身告辞。虫子也不挽留。他现在有温柔乡风流快活了,哪还顾得上朋友那颗受伤的心呢!
回去的路上,心绪颇为烦乱。居民区狭长的小巷如此逼仄,几乎所有的门和窗都别有用心地紧闭着,阴暗的光线将脚下的路掩饰得不怀好意。我大概是太触景生情了,以至于差点将迎面走来的一位八十岁的老太太看成了丁香一般的姑娘。待老人与我漠然地擦肩而过,我方才惊醒。于是苦笑。嘴里情不自禁地哼起了许志安的那首断肠歌:为什么你要背着我去爱别人?可谁又曾背着我去爱别人呢?我压根儿就不曾有过“谁”!
走到校门口时,我看到了赵清雅。她挎着一个小包,浓妆艳抹的,大概又是当模特去吧。她在校门口叫了辆出租车,朝市中心方向去了。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看来感情这玩意儿注定是要靠缘分的。
正旧“伤”复发黯然惆怅之际,大宇迎面赶过来。看他面色红润精神抖擞,像是买彩票中了五百万。没等我开口,他便说话了,你中午跑哪去了,害我找你半天。
有事吗?我问
当然啦,关于我们诗社未来的发展前途!
看着大宇两眼放光,我也跟着来了精神。复兴诗歌可是我们共同的夙愿啊。我们就近找了座凉亭,坐在透着深秋凉意的石凳上热火朝天地讨论着这个话题。
大宇先谈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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