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天帅》第2章


第一章 来到汉末
第一章来到汉末
皎洁的月亮,星光点点,一望无际的天空,在这静悄悄的夜里是多么的美丽。太行山山脚下,一中年男子围坐在篝火旁,抬头凝视着这宁静而又美丽的星空。眼中写尽了沧桑。那人轻轻的叹了口气,随手捡起身旁的树枝丢进熊熊燃烧的篝火中,起身整理行囊,准备歇息,因为他明天一早还要继续赶路。男子行囊简单,只是几件破旧的麻衣,一些发硬的肉干还有一把还算锋利的铁铸长刀。这长刀微微有点生锈,刀身的锈迹上还掺杂着一点一点干枯了的血迹。
璀璨的星空中,星星在夜空下一闪一闪的,就像是在眨眼睛似的,可爱极了。突然星空中闪现出一束蓝紫色的光亮,那光亮类似流星般在美丽的夜空上划出一道艳丽而又夺目的伤痕,但艳丽也只是一瞬而已,伤痕一闪即逝。光芒急速下落。正在整理行囊的男子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向他接近,这是危险的预兆,男子手握长刀,借着篝火所发出的光芒,警惕四周动静。他把刀横在胸前警惕地戒备着。男子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但他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到底怎么回事。未知的东西对人而言是可以让人感到比平时多出一倍的恐惧。
中年男子心中“扑通!扑通!”地跳着。他深吸一口气,仰望远方的星空。只见一束蓝紫色的光亮急速地向他这个方位靠近。距离越来越近,蓝紫色的光逐渐慢慢的变大,光芒越来越强,眩亮的光芒直刺得让人眼睁不开。中年男子被耀眼的光芒刺得眼睛生疼,本能地紧闭双眼。“砰”的一声巨响,光亮直击地面,扬起层层土灰。
一声巨响过后,中年男子慢慢睁开双眼,看了看四周尘土飞扬,灰尘呛得他咳嗽不止。过了一会儿,尘土消散。中年男子到篝火边点燃了一火把,左手举着火把,右手握着长刀,向刚才光亮下落的地点走去。在火光的照耀下,一个人型大坑呈现在中年男子面前。他走近一看,发现大坑内躺着一个人!!一个男人。这人身上的衣裳破烂不堪,到了已经不能遮住身上关键部位的程度。中年男子把火把举近,见坑中男子,面若玉琢,皮肤白皙,一双剑眉微微皱起,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真一佳公子也!虽是衣裳破烂,但也丝毫没有遮掩他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华贵。“不想天下有此等俊杰!”中年男子发出一声感慨……
坑中的佳公子正是郑永圣。当永圣醒来已是翌日清晨。永圣睁开双眼,发现躺在土坑里,他立起身子,发觉后背好似被撕裂了般,疼痛无比。永圣咧了咧嘴,倒吸几口清气,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永圣忍着疼痛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发现自己已不是身在翼王府,而是在荒郊野外。身上的衣裳已经破烂不堪,只有一件粗布的麻衣盖在身上,也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留下的。
“这位兄弟你醒了啊!”中年男子手中提着几只山鸡,腰间别着一把长刀,刀尖的血液,一滴滴往下渗。永圣转过脸看见一身长约有八尺,国字脸,浓眉大眼,鼻正口方,气质严毅威重,头发上用青色麻布还绾了一个辑,年约三十左右的中年男子向他走来。永圣心中定论“此人乃忠义之士也!”
“多谢兄台救命之恩!”永圣忍着后背的剧痛,站起身子,躬身作辑,开口谢道。
“这位兄弟你有伤在身,就不需如此多礼,昨夜某家见你从天而降,身受重伤,也只不过是为你盖了一件麻衣尔,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快快坐下说话。”那中年男子道。
“兄台真义士也,如若换作是其他人,怕是置之不理了,要是没有这麻衣,我岂不是冻死荒郊?救命之恩之谢兄台受之无愧。(PS:其实就算没有这麻衣郑永圣也不会冻死,后背受了那么严重的伤都没有死;而且现在正是夏季——会活活冻死吗?真是笑话,他这么说只是客气,为了下面好问话而已。)在下郑永圣,不知兄台任何称呼”
“哦,某家高顺!”高顺放下手中的山鸡,走过来,坐在永圣身旁。“高顺?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说过?挺熟的。”永圣心道。
“高兄,不知这里是何地界?”
“据我所知,此乃并州太行山山脚。”
“并州太行山?没听说过,异域大陆好像没有这山吧。并州,好像在《三国演义》里见到这个名称,等等!《三国演义》,高顺!莫非!”郑永圣好似想到了什么急忙问道:“高兄,今时几时?”
高顺看了看太阳,答道:“现已辰时。”
“我不是问你时辰,而是问今夕是何年?”
“哦,现是光和七年六月初九,郑兄弟,你有何要事?”高顺询问道。
“光和七年六月初九?!光和七年!”郑永圣喃喃自语,忽地大笑,心道:“成功了!我成功了!终于成功了,哈哈哈……”
高顺不解的看着大笑的郑永圣,听了个时间而已,至于大笑成这样吗?等到郑永圣平复大笑后,高顺问道:“郑兄弟,不知昨夜为何会从天而降,而且身上还发着蓝光?”
郑永圣身受重伤,开始心情比较沮丧,可是知道自己成功空间移动后好不容易高兴一回,听到高顺的问题后立马在脑中思量着怎么应对。“怎么办?难道和他说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啊,因为空间移动的缘故,所以才会从天而降。这大大的实话,说出去打死高顺都不会相信,干掉他!干掉他不就没人知道我是怎么来的吗?可是现在身受重伤,能不能干掉他还是个问题,体内魔力没有恢复,利用魔法杀人更是免谈。只能硬着头皮编一个理由了。”
郑永圣想好后,傻笑道:“这个嘛……呵呵,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本是官家子弟,但因家父得罪了十常侍的某一个亲戚,我们全家被安了个罪名,被发配到边疆,父亲为了不让我这不孝子受这等苦头,就买通了一官员偷偷将我放了,可是父亲因为老迈,在途中病死。可怜我那父亲,还未等到我这不孝子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他就离我而去。得到父亲病死的消息后,我变卖了家产,拿出了父亲偷偷交给我的钱财,费了许多精力托关系将父亲的遗体赎回,办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我就靠着父亲留下的钱财,开始了游荡求学生活。以求出人头地,为父亲报仇。(答非所问!永圣:“先打好悲情牌,让人同情就不会计较那么多了。”)前天夜里本来还客栈好好的在睡觉,谁知道今早一醒来就成这样了!”(PS:晕!这样也行。)
高顺听完郑永圣的悲惨经历后,羞愧道:“不想某让郑兄弟,想起此等伤心之事,吾之过也。”
“高兄不用自责,我也是豪爽之人,陈年往事,早已不再伤心了。”永圣轻松的说道。
“兄弟真男儿也,汝突然从天而降与某相遇,这也是一种缘分,你这朋友,高顺交定了,某表字子昌(PS:网络上找不到高顺表字,顺应潮流,自己杜撰一个吧!所谓‘顺者昌’故高顺表字子昌。)兄弟只需称呼我表字即可。”高顺说道。
“呵呵,子昌兄如此好(念4声)友,我岂能不交?子昌,只需称呼我表字明德(PS:孔子曰:所谓圣者,明并日月。所谓圣者,德合于天地,变通无方……)即可。”就这样两个人七七八八地说了些话。
“时已过辰时,想必明德贤弟已经饿了,稍等片刻,待某将这些山鸡处理掉……”高顺说完,捡了一堆树枝,点起篝火……永圣也实在很饿,受了这么重的伤,还陪聊了这么长时间,不吃点东西进补一下,那怎么行呢?看着高顺忙碌着,他坐在坑上,先慢慢的用光系魔法修复自己的伤口。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高顺将烤好的山鸡递给永圣。永圣接过山鸡,嗅了嗅,觉得还算不错,猛地咬了几口。高顺看着永圣的吃相,觉得满滑稽的。自己也吃了几口山鸡。用袖子擦了擦嘴,问道:“不知明德接下来有何打算?”
永圣舔了舔嘴角的油水,答道:“我也不清楚,当务之急先将自己的伤养好再说。”顿了顿,咬了一口手中的山鸡又道:“子昌兄看你带有行囊,不知前往何处?”
“现天下祸乱四起,某欲往并州刺史丁原处投军,以求闯出一番事业。”高顺自豪地答道。
第二章 开始旅程
第二章开始旅程
光和七年六月十二日,又是一个悠然的清晨。,太行山上,山林中一群鸟兽相互嬉闹着,初晨的太阳向宣告他的存在般绽放着自身耀阳的光芒。大自然的美丽是如此的和谐,浑然天成。太行山最高峰小五台山山顶,一悬崖边一位身穿黄色锦袍的男子如老僧入定般坐在悬崖边。整个画面笼罩在清晨的阳光下,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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