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新势力·风华》第26章


在心里想着。
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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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指间少年
指间少年
最近我已经习惯了早起,这似乎是个好现象,什么都能慢慢转变的,这也将成为我的习惯,而不会过度的沉迷在网络里。
宿舍里不适合我这样的人生活,太吵,但我挺喜欢这里的环境。这里是我们学校的人民武装学院,但是管理松散。有很大的操场,很高的树。我坐在围墙上头,这围墙很高,砌成一个一个回字的形状。全部由青石条砌成,看起来很牢固和伟大。
我坐在这里,看下面的人在打篮球。和经过身边的几个朋友打打招呼,说说笑话。天气很好,昨天刚下了一场暴雨,石头上的青苔显得特别的绿。
他们在下面打着球,大声叫喊,很青春很热情。我想起几天前我在这里和朋友打球,累了就直接躺在操场上,看着天空,很蓝很高很大,朵朵白云都像棉花糖。
这里遥远而空阔,我在这个空间里,而蚂蚁在我的身边爬来爬去。
不知道我面对这些的意义,不知道我在为什么而努力。
我总是有着一些小孩子的心情,敏感而脆弱。
有时候看起来很坚强,因为小小的自恋。
收到了一本样刊,这是一个纯文学杂志,算起来这也应该是我在媒体上发表的处女作,只是这么久了才收到。当时还是满心喜悦的,想和人分享,可是想着第一个时间让她知道的那个人不在QQ上,只好到论坛里去给她留言,其实也就是希望她能够看到,没有回复也罢。
突然明白,收到一本有自己文字的书永远没有被一个人理解和分享来的快乐,甚至因为先前的快乐而变得更加的不快乐起来。
我有点惆怅,我站着看天空,假装严肃和认真。当一朵白云从我的眼睛里消失的时候,太阳也变得温柔了,很多时候,我看着云朵,很美好的东西,却开始伤感。
蓝天很白,阳光明媚灼人,我的身边有一个沙堆,想起童年常玩的游戏,我双手合拢,捧起一些沙子,阳光下,它们很干净,有着淡黄的光泽,细细潺潺地从我的指间流落到地面,有风吹过,轻轻地晃动,是很好看的弧线。
微笑中,那些年华就像沙子一样在我指缝间流失。
现在我的身边很安静,没有声音是最美的,这样很温柔,像她细长的手指,曾经拂过我的脸,我的青春。
这时候有音乐轻轻响起,女孩沙哑的歌声像树叶飘零的声音,她黑色的长发,她白色的衣裙,旋转,飘起,飘起……
我一直微笑着,想起自己像个小孩子,小孩子容易哄人开心,也容易被别人哄得开心,但我从来没有拒绝过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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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寂寞的时钟
寂寞的时钟
(一)
常常记起这样的一个场景,充满阳光的房间,窗台一个透明的鱼缸,一只大眼睛吐泡泡的红尾金鱼,一本半打开的什么内容也没有的书,雪白的墙壁上挂着一面古老的时钟,一个人站在下面,仰起头静静聆听,一寸一寸的光阴被埋在一格一格的坟墓里,像火车一节一节地开过,消失的心跳,对着呼啸的风呐喊,歇斯底里。
于是开始诅咒,发明时钟的人是最伟大也最无聊的人。他希望全世界的人跟着他一起听着空洞的心跳,一起像鱼缸里的鱼一样,呼吸着寂寞。
不停地诅咒生命,像心跳一样不肯停息。
我诅咒的时候,十指紧扣,低着头,闭着眼,像在做一次祈祷。
一次又一次,请求宽恕。
我从来不戴手表,在夜里把闹钟的电池拿掉,安静的时候,我怕听到那滴答,滴答,有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看着我,微笑。
我害怕这样见证一场谋杀。她说,你有权保持沉默。
夜幕早早地降临,这个冬天一开始,就在我的体内变得很阴晦。跟血一样慢慢流淌,一样浓稠,一样冻结。
我经常用自己的手捂住脸;不知道哪个温度更高;可以用来温暖另外一方。
(二)
我想离开,我只是累了,可是走的路太长,我必须学会停留。
然后很多东西开始涌现,那一片一片坚硬而脆弱的落叶,那一个个熟悉的苍白的笑脸,轮廓越来越清晰,寂寞越来越近。风景靠得很后,乃至虚幻掉。
一阵风把我的闹钟吹落在地上,秒针断了,再也没有声音,这样很好,我把它放回原来的位置。时间开始变得缓慢。
不说告别不说再见不说怀念,时间停止的时候,该去的还是去了,该来的终究要来,带着眼泪带着欢笑走入一座无人把守的城。狮子开口说话的时候,世界就寂静无声。
它们说,欢迎光临,请把你的记忆打包通过这个电子探测器,为的是防止恐怖活动。我二十二年的时光全部被消毒。
我偷偷在眼角处藏了一滴眼泪。狮子张开大嘴,我把头伸进去。看清楚吧,这只是我忧伤的一粒痣。
这不是我的城,我是这个城里走过的一个客。我伸出右手,想有人能牵着我走,来来往往的人迅速将我淹没。
这只是空无一人的城。
城市广场上有一座尖顶的钟楼,一个控制时间的丑陋怪人,一个控制男人的美丽女子。
我只是走过的一个客,抬着头,聆听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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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青云慕花飞
邓芷辛,原名蒋离子,1985年生,新锐少女作家,19岁混迹文坛, 20岁出版长篇小说《俯仰之间》,《情流感》,著有短篇集《赤裸裸》,长篇《我家有女初长成》、《鱼嗜水之欢》等。现为某女性时尚杂志编辑。
青云慕花飞
陪妈妈去逛街,她买了一套漂亮的新衣服……我想起前阵子给她买的羽绒大衣,红色的,长及膝下,配上靴子刚刚够靓又够暖,哪里想到她一直不肯穿。花了那么多钱给她买的衣服,她不穿,我心里难免不太爽。后来她说是因为穿着那衣服不自在……到了她这样的年纪,穿什么最要紧的是舒服。
我买了一条裤子,尺寸比原来又小了一点,这个冬天我没有发胖,体重仍处于下降阶段。这一点,倒是我比较满意的。
要买一对大红灯笼的,挂在大门上,添一点喜庆。
买了糖果,还有很多吃的喝的。我还一口气买了五瓶葡糖糖注射液,我不是拿来注射的,而是直接喝下去。低血糖,这个最管用。免除了注射的皮肉之苦,而且那注射液喝起来甜甜的。这个习惯,是跟小白学的。小白会批发一箱,然后当饮料喝。喝这个比喝可乐好,尽管我疯狂喜欢百事。上了二十岁,多少要为自己的身体考虑一下。
很久没出去逛了,看着人群汹涌的街道,他们个个都带着喜气……忙一年了,是该开心一把了。在街上走着,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我记不得他是谁,可是觉得我们是认识的。我大概变太多了,虽然穿的是一年前的皮衣,可是头发很长,戴了眼镜,也瘦了许多。他不太敢认我,就这样笑了笑。他没怎么改变,照例是斯文,脸上黄黄的,如同一个重病人。
我想了很长时间,终于在记忆的垃圾堆里拣到了他的名字。可是,我知道我们不会再遇见。少年时代,我们牵着手,逛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然而,那时候,我就预料到,我们迟早会放弃对方。是的,我们不够勇敢。
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场婚礼,新娘和新郎在江边的小花园里拍照,他们的亲戚朋友在旁边看他们。新娘的礼服自然是白色的,可是不够好看,冬天太冷了,她的长裤在婚纱底下露出了一截。新郎很瘦,撑不起那套西装。可是毕竟,这是他们一生中相当重要的日子。
戏剧化地,我们还看到一场葬礼,死的大概是某位官大人,排场很大。器乐班的几个男人坐在一辆小货车上,嘻皮笑脸地鼓捣着各自的乐器。那个吹唢呐的憋红了脸,应该是又卖力演奏又在尽力收住笑容的。为什么会这么好笑?谁知道呢?万一我死了,坚决不请这帮人来演奏,简直不成体统的。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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