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下的独白》第3章


女独立不应寄托子大夫的分劳而当寄托于洗衣机、洗碗机、吸尘器、电器冰箱、电话送货,……把家务的操劳转嫁给工业文明,这样家庭才不成为女人的羁绊,女人不必一定要嫁狗随狗倚狗为生她才能在婚前让感情奔放,选择潇洒重于职业的男人,热情多于金钱的丈夫。但是这怎么可能呢?现实是那么咄咄逼人,结婚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的时候,谁还把恋爱和感情放在第一排呢?爱情毕竟是奢侈品,毕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落伍玩意儿,现代中国的女孩子很少肯为爱而爱,她们的母亲也压根儿不肯这样指导她们,她们人人都用妈妈的感情套在自己年轻的心灵上,不会让爱情这匹马在感情的原野上奔跑,-除非马脖子上挂上部终身大事的老木车!凡是没有做哈老哥条件的人都着予免议了,‘恋爱,’妈妈说,‘谁要跟你这穷小子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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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了一下,晃了晃脑袋,又接着说:“偶尔有些小女人,不知天高地厚,暗违母命和一个男子大谈柏拉图式的爱情,可是那只是昙花一现的美事,感情的瓦解是指日可待的。这并非因女人善变,而是使女人不变的客观条件不够,女孩子要被迫系一身安全于丈夫身上,她们是可怜的,她们穿的是七十年代的摩登衣服,却走的是十七世纪老祖母的路线。同时社会也给她们外在压力,人们很容易就用她母亲选女婿的眼光去看她的男朋友,善意的也好,恶意的也罢,他们总要假定那男孩子就是她未来的配偶,他们不衡量他的头脑,却揣度着他的荷包,爱情的本身拖着严重的生活担子,谁还敢流露真情呢:因此我-一个否定我们中国女孩子的人-实在感觉到我不要她们了,这并不是我不想要她们,而是我没有资格要她们,我这个三尺微命的文人,静不能测字,动不能救人,仰不足事父母,俯不足蓄妻子,文章不见容于联合报,教书不见纳一女中,只会喝几杯老酒,吟几句臭诗,谈一谈风花雪月式的恋爱,最后还鼻涕眼泪焚书退信以终,看巧妇伴拙夫而去,自己则以‘佳人已属沙吒利’自哀,人间还有比这更公式化的事吗?”
我静听完这段漫长的蒿论,然后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没说话,也没回头,一直朝宿舍走去,我知道我不可能跟他做朋友,他的言论与偏见使我燃烧、使我困惑。我甘愿做做沙吒利!
三年过去了,我又走过那块草地,可是莠草淹没了它,风吹过来,吹动了几朵小黄花,但我也看不到那个不要女人的男人。他睡在大贝湖畔的一个黄土坡里,也许他正在神游乐土,那里有散花仙子、美女霓裳。我想我知道,知道他一定还在继续他的否定,否定使他远离了她们,也失掉了自己。在永隔的幽明与重泉底下,他漠视成片的云彩永远不会属于他,它只向他默默地招手,深情地、无语地,在黯淡的天边消失了黯淡的影子。
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一日在台北“四席小屋”
《联合报》副刊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七日
三 一封神气的情书
亲爱的××:
你先不要神气!
你收到这封信,小心眼里一定想:“从十六岁以来,平均每个礼拜都要接到一封信,陆军海军空军联勤,教员学生科长和隔壁的小太保各色各样的男人都给我写过信,有文言、有白话、有恭楷、有血书,我真看得腻了,今天这封信又是谁写的呀?”
我再说一遍,你先不要神气!
准写的?猜猜看,猜呀猜的,你一定猜不到,我是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生在一个扑朔迷离的地方,读过几册捕风捉影的书本,写过儿篇强词夺理的文章。你见过我,可是我断言我的尊容下会留给你任何印象,我是一个丑八怪,五官七窍皆自由发展,丝毫没有配合的企图,他们说我像那“钟楼怪人”,可是钟楼怪人我也不能比,因为他面貌虽丑,人却忠厚痴情,他不会对女人发脾气,他永远为她效忠,为她拿大顶,为她丢石头打别的男人。
可是我呢?我不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只听到那些女侨生们用广东话骂我“咸湿老”,听说那就是国语里边“大情棍”的意思。
其实这真是冤枉我,不错,我乱写情书,如她们所说,我是一个“情书满天飞,人人都想追”的人,平心而论,我为什么会这样?还不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追上过一个女人,我写的信平均十封中至少有五封被火葬,四封被退回,另外一封给贴到公告栏去了,我昔命如此,不灰心不自卑就算是好的了,你还能怪我信写得多吗?
话说开来,我何尝愿意写什么捞什子的情书?情书真是费力不讨好的玩意儿,现在不是阿伯拉德与爱绿依丝的年头了,也不是萧伯纳“纸上罗曼斯”的时代了,并且谁也不愿意将那些海誓山盟的情话写在纸上,把柄留在别人手里,一朝有了三心两意总是不方便。并且现在的女孩子那有闲工夫去写信,写信会耽误舞会,耽误去教堂,耽误看《乱点鸳鸯谱》。一些乖巧的男孩子早就看到这一点,所以他们都纷纷跑到女生宿舍,直接约会了,这多干脆!
多利落!多有男人气!
可是对我说来,不写情书你教我怎么样办?我怕鬼,可是不信神,教堂没我的份儿,我四肢齐全,可是笨手笨脚;跳起舞来像一只喝醉的猩猩,舞会说什么也不能再去。我的脸皮虽厚,可是太难看了,我的背影还不坏,但我不能总是背着脸去找女孩子,先教她欣赏我的背影,我总要转过脸来才行,但是,老天爷呀!我是“不堪回首”的呀!
看了我家的妹妹和弟弟,你一定以为我必然是个美男子,我家的妹妹个个都是中国小姐的候选人,弟弟也有“中国的约翰克尔”的外号。小姐们也未尝不帮我的忙,可是当她们的同学一见到我的庐山真面目的时候,她们都要倒抽一口冷气!这时我赶忙把我的背影转给她们看,可是,太迟了,我竟先看到她们的背影!最可恨的是,在她们的背影后面跟着的就是“中国的约翰克尔”,每次他都是以逸待劳,我掏腰包,他却享成果!
我不能恨上帝,因为上帝照他自己的模样造人,他决不会造个这么丑的化身;我也不能恨老子和老太,因为那样人家就会说我不孝顺;于是我只好恨我家的小姐和小少爷,我恨他们的缺点都集中在一起长到我头上来了,可是我恨又有什么用?最后小姐们摊牌了:“老哥,请别怪我们不再帮你的忙,请不要再请客、再贿赂了,上帝保佑你,你自己想法子吧!”
于是我一赌气,决心自己想法子。大丈夫、奇男子,为了找个女人,还要求别人帮忙,这能算是好汉吗?于是,我穿上外衣,开始在雨中漫步,吸引女人。可是我跑了一下午,一个女孩子也没吸引到,反倒在新生南路三段的转角地方,吸引了一条癫狗。它不声不响地,贼头贼脑跟在我后边,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不知是“仰之弥高”呢?,还是“狗眼看人低”,总之,它鬼鬼祟祟的。非常讨厌,令人油然而生后顾之忧。最后我忍无可忍了,只好折腰一次,抓起石头,这下子它识相了,掉转狗头夹尾落荒而走,伴同着数声狂吠,表示它所追随的夫子不过乃尔!我这时还站在街心,却满面杀气,手里紧抓着石头,正在庆祝全面性胜利,忽然想到那酷好石头战术的“钟楼怪人”,于是赶忙把石头丢了,糟糕的是,又太晚了,终于被一个女孩子看到了,她笑了一下,笑得很美、很甜、很“看我没有起”,我尴尬极了,心想这么一场斯文扫地的战斗,竟被这么一个动人的小丫头看到了,这不太难为情了吗,于是我又恨了,我恨那只混账的癫狗,我真恨不得剥它的皮,吃它的香肉,何况自政府禁止以来,我很久没吃狗肉了,不吃狗肉身上就不发热,身上不发热就没有热情,没有热情还能谈情说爱我为卿狂吗?
望着那只远走高飞的畜生,我禁不住淌了口水,不过话又得说回不,我即使吃到狗肉也是没用的,我这么丑,脾气又这么暴燥,这两点都是交女朋友的致命伤。
我知道我脾气不大好,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脾气柔和的男人,她们喜欢男人向她们低三下四摇乞怜,喜欢他们再接再厉尾随不舍。换句话说,她们喜欢有点奴才味儿的男人,这种男人会伺候、会体贴、会受气、会一跪三小时,他不怕风雨、不怕等待、不怕女生宿舍的传达、不怕女孩子的“不”字、不怕碰任何号码的钉子!
就是这种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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