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上天堂_作者:李修文》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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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钟的样子,雨才刚刚稍微小了一点,沈囡囡要走了,说是必须要在九点半之前赶到汉口,我问她是怎么回事情,她告诉我说现在做着两份工作,每天晚上都要在汉口沿江大道上的一家酒吧里打工,具体说来就是端盘子,一直要端到十二点过了才能回家,其实还不是她自己的家,她是借住在姑妈的家里,她自己的父母在另外一个城市里,她说了那城市的名字,我没听清楚,但是也没有问。 
此前她已经去卫生间里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尽管没有干透,但真的要是穿着我的衣服出门的话,多少还是有些不成体统。我原本是想送她到可以坐上公共汽车的车站的,她只说不必,我也只好罢休,之后,我们互相留了手机号码,这样,她就走出了门,一手扶住门框一只手穿鞋,刚穿了一只,还是找我要了一把伞,我连忙去找了把伞出来给她,她接过去,鞋也穿好了,原地走了几步,“好了,”她说,“我会来找你玩的,到时候再还你伞。” 
“现在不怕我是变态狂了吧?”我笑着问她。 
“切,谁怕你呀,反正我是没怕过的,”她像个美国大兵般对我麻利地敬了一个军礼,蹦蹦跳跳着跑下楼梯,跑到楼梯中间的时候一回头,“不过你还真是有点变态哦,一个大男人又是养花又是烧菜的——真变态!” 
五月将近的时候,我的书也差不多要编完了,这次编的不再是人生格言,而是一本《中外刺客传》,虽说工作要复杂得多,但是绝对不会更有趣,好在收入还算令人满意。我每天还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哦不,差不多半个月都没出过太阳了,起床之后就听着音乐在那只东北小炕桌上工作,如此这般,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就这么飞也般度过了。 
我差不多已经作出了决定:编完这本书我就罢手不干了,现在存在银行里的钱,应该足够我充裕地度过在尘世里的最后一段时光,尽管我并不知道这最后一段时光究竟要到哪一天才算戛然而止。 
期间沈囡囡经常打电话过来,我偶尔也打电话过去,比如今天晚上,我本来都睡着了,她来了电话,劈头就问:“林忆莲的演唱会想去看吗?” 
“可以啊——”我惺忪中抓着手机,稍微迟疑了一下说,“什么时候?” 
一般而言,流行歌手里我只喜欢香港的一支乐队,就是刘以达和黄耀明组成的达明一派,在短暂而又一言难尽的青春期,我终日都在听他们的歌,什么《十个救火的少年》啦,《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啦,只要听到旋律就会不自禁地哼唱起来,总是舍不得放下,到现在也还是。林忆莲就要听得少些了,虽说谈不上有多么喜欢,但也绝不反感。 
“哦对了!”我只稍微一迟疑,沈囡囡就听出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忘了你是要听英文歌曲的人啦,算了,我还是另找别人吧。” 
“别呀,就我了,给我个为你服务的机会啊,呵呵。” 
“哈,这还差不多,那好吧,下个星期二晚上,在球场街的体育场西门门口见,正好把你的伞还给你。”停了停继续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吧,这两张票也不是我花钱买的,是偷的。” 
“偷的?” 
“是啊,其实也不算偷,酒吧里的客人掉在桌子上了,被我捡着了,等了几天都没有人找回来,那就只好让我去享用了。不过说真的,捡了之后也没对别人说,感觉自己倒真有点像偷了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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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跟你说件事。” 
“什么?” 
“要是和我在一起玩的话,尽量别听英文歌曲啊什么的,像我们这种高中都没毕业的人,你越听不越是骂我们没文化么?要是再碰上脾气不好的人,比如我吧,没准就和你打翻了哦。” 
这种说法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倒也新鲜,便说:“保证做到,其实我也就是一个俗人。” 
听罢我的话,她在话筒那边笑了起来,“那好吧,我们下星期二晚上见?” 
“好,到时候再见。” 
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是外面却有月光,淡淡的、薄纱似的幽光透过窗子洒进来,房间里的衣柜、电视、一堆堆的书和CD在幽光里影影绰绰,使我不禁疑心根本不在自己的房间,而是重回了小学二年级时的一次春游:掉了队,一个人在山间的竹林里走着,直到天黑了都转不出竹林,但是我根本就不觉得害怕,甚至觉得永远都转不出去才好,月光照得竹林间的小路简直可以称得上雪白,松鼠和果子狸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奔跑,在堆积于地的竹叶上踩出沙沙的声响,即使仅仅只在读小学二年级的我,也无法不觉得心醉神迷。 
我点了根烟,暗自想:睡是睡不着了,反正时间也还早,还不如出去走走。于是胡乱套了件衣服起床,下了楼梯,路过草坪时找了几根小木棍,给那排连日来饱受雨水折磨的紫薇搭了几个花架,这才出了院子。到哪里去呢?想来想去,决定到旁边的师专里去走走,毕竟校园还是最有生机的地方。 
校园里也是有好几条林阴道的,我想找人少的地方走走,竟然不好找,一对对年轻的情侣从我身边走过,又消隐在树影和花丛的深处,这并不奇怪,此时的校园里要是没有情侣的踪影的话,在我看来反倒是不正常的事情了。在一座葡萄架的下面,我找了僻静的靠角落的地方坐下,满怀喜悦地看着那些或坐在石凳上或躺在草地上的要比我小几岁的年轻面孔,其实也看不清楚,可就是忍不住想看。一定会有人觉得我是那种患上了某种不好启齿的病症的人吧,要不然为什么老是盯着谈恋爱的人看呢? 
这并不是第一次。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平日里走在大街上,只要看到手牵手的情侣,我总是忍不住要跟着他们多看两眼,哪怕一看便知的早恋的中学生,我也不放过,看得简直是津津有味,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觉得高兴,觉得自己正在过的生活是美的,身边有人正在谈恋爱就是证据,如此而已。 
可是,今天晚上,在被月光映照、被西风吹拂的葡萄架下,看着看着,我却顿生了伤感。 
我也是谈过恋爱的,我也是有过女友的:有的人死了,有的人还活着;有的像我一样时至今日还是独自一人,有的却早早就变成了别人的妻子。 
我几乎是狂奔着跑出师专的大门的。就是想跑,就是不想回家,从湖滨公路跑到梨园广场,跑过东湖鸟语林,跑过著名的东湖宾馆,在快靠近水果湖的地方停下了,喘着粗气往前走。没什么特别的目的要跑到这里来,看到这里人多就停下来了,是啊,想找个人多的地方呆呆,想找个人说说话,不是在电话里说的那种,而是面对面地坐下来,可以清晰看见对方脸上的表情,听到他的鼻息。 
最好是个女孩子。 
最好是个可以做爱的女孩子。 
说起来,在我的三步之内,已经太长时间没出现过可以做爱的女孩子,奇怪的是处于我这样的年纪,却并没有太想和女孩子赤裸地躺在一起,也没有自慰,偶尔一闪念的时候,我也经常不免觉得纳闷: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呢?这世界上必然有个掌管此事的神灵,平日里是沉睡不醒的,惟独今天却醒了,施了魔法要我身体里掩藏着的那一部分袒露出本来的面目,就像我本来是好好睡着的,却有人拿了一株狗尾巴草撩拨我的耳朵,神灵的目的达到了,我坐在汉白玉桥上,不自禁想起过往里赤裸着和女孩子躺在一起的情景:温热的嘴唇,湿润的毛丛和双方的身体散发出的海风般咸腥的气息,以及更多更多。 
今天究竟是怎么了? 
满脑子想的都是要和女孩子一起。 
蓦然地,一个电话号码被我记了起来,电话的主人是我从前的女友,好几年已经没有联络过,还是在去年,突然在司门口的一家专卖店里碰见了,我是独自一人,她却和丈夫在一起,怀里抱着他们刚刚出生的婴儿,一见之下,颇觉尴尬,可能也正是为了掩饰住尴尬吧,不约而同地打了招呼,还留了电话号码,整个过程下来,多少有些慌乱,但应该还不至于到被她的丈夫看出什么端倪的地步。不久前,她忽然打了个电话给我,但是并没说什么,只说突然想找个人聊聊,终了也没多聊就挂了电话。 
我突然想见见她,她的电话号码一旦浮上心来,立刻就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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