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炎弟子入主北大文科,必然预示着桐城派的没落。
英美留学生的归来,也就必然预示着留日学生和太炎弟子的失落。
历史就是这样更替的,谁也阻挡不了。
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从中华民国教育部的朱红大门里,走出了一个矮个儿、蓄着浓浓的如隶书一字黑胡须的中年人,他就是后来在大陆编写的现代文化史和文学史上,地位最高,声名最大,非议也最多的周树人先生,笔名鲁迅者是也。
鲁迅的幸与不幸(1)
从教育部出来,鲁迅回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独自一人住着三间房子,他叫它补树书屋。是寂寞也是心性,他用抄录古碑帖来打发时光。天黑了,蚊子多了,踱出居室,摇着蒲扇坐在院里的槐树下,仰头从密叶缝里看那一点一点的青天,晚出的槐虫每每冰凉的落在他的额头上。
这是一九一七年夏季的一天,鲁迅已是三十六岁的中年人了。此时的心境,且看他的自述:
只是我自己的寂寞是不可不驱除的,因为这于我太痛苦。我于是用了种种法,来麻醉自己的灵魂,使我沉入于国民中,使我回到古代去,后来也亲历或旁观过几件更寂寞更悲哀的事,都为我所不愿追怀,甘心使他们和我的脑一同消灭在泥土里的,但我的麻醉法却也似乎奏了效,再没有青年时候的慷慨激昂的意思了。(《呐喊·自序》)
正是在这样的心境下,一天下午,他的留日时期的好朋友,同为太炎门生的钱玄同来访,谈到夜半时分始离去。两人有这样一番对话:
“你抄这些有什么用?”钱玄同翻着鲁迅古碑的抄本。
“没有什么用。”鲁迅说。
“那么,你抄它是什么意思呢?”
“没有什么意思。”
“我想,你可以做点文章……”
这番对话,后来鲁迅把它写在小说集《呐喊》的自序里。接着说,我懂得他的意思了,他们正在办《新青年》,然而那时仿佛不仅没有人赞同,并且也还没有人反对,我想,他们许是感到寂寞了。
几番交谈之后,鲁迅终于答应做文章,这便是转年四月间写的小说《狂人日记》。“从此以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每写些小说模样的文章,以敷衍朋友们的嘱托,积久就有了十余篇”,出了本名为《呐喊》的小说集。
这是鲁迅的幸。若没有《新青年》的创办,没有较早参与《新青年》编务的钱玄同的督促,这位十多年前就雄心勃勃翻译出版《域外短篇小说集》的老文学青年,会在抄古碑的日子里销蚀下去。
正是这些短篇小说,奠定了鲁迅最初的声名。
鲁迅是教育部的佥事,这是个不小的官儿,若他一直以票友的身份参与新文化运动,保持一种局外人的心态,也就不会有后来那么多的麻烦了。
鲁迅的不幸在于,后来以兼职的身份进了北京大学教书,这就把他拖进是非的漩涡里了。
是二弟周作人,把鲁迅引进北大的。
一九一七年春天,鲁迅托蔡元培的面子,把二弟从南方叫到北京,进了北大。初来时,因是四月间,只有美学课需人,此外便是预科的国文,这些课周作人说他都不能胜任。当时国史馆刚由北大接收,改为国史编纂处,蔡元培让他去做编译员,到了八月,中文系有了空缺,改任文科教授。
转眼到了一九二○年八月,中文系安排下学期的课程,系主任马幼渔想让周作人开一门叫中国小说史的课,每周两小时,周作人答应了。回家和鲁迅说起,觉得哥哥去教更为合适,鲁迅说去试试也好。鲁迅的本事,马幼渔是知道的,自然不会见怪周作人的举贤不避亲。八月六日晚间,马幼渔便将北京大学的聘书送到绍兴会馆补树书屋,交到鲁迅手上。因为鲁迅是教育部的现任官员,属兼职,按北大的规定只能聘为讲师。当年的讲师和教授,没有学术资格上的差别,只是专职与兼职的区分。
如果说一九一七年的北京大学,蔡元培刚主政不久,正在援引人才,各种改革措施纷纷出台,英美派和太炎门生的矛盾还不怎么彰显的话,经过五四运动,随着更多的英美留学生进入北大,这种矛盾,和由矛盾而引起的斗争,就一天甚似一天了。因为北大老人中,还有一部分是留学法国的,而这些留学法国的,和留学日本的,有着同一渊源(好些是先去日本后去法国),因此有些书上,将英美派与太炎门生的矛盾,扩大一点称作与法日派的矛盾。通俗一点,也可说是新派与旧派。
鲁迅一进入北大,以他的留学出身,师承,还有籍贯,很快便和太炎门生们打成一片。他本人就是太炎门生。对新派人物取怎样一种态度,也就不难想见了。其时北大旧派的势力还是相当大的,只能说新派对旧派造成一种心理上的威胁,却不能说新派主动对旧派施以攻击。至于旧派对新派的攻击,周作人晚年谈到蔡元培时是这样说的:
他的成功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学校里边先有人表示不满,新的一边还没有表示排斥旧的意思,旧的方面却首先表示出来了。最初是造谣言,因为北大最初开讲元曲,便说在教室里唱起戏文来了,又因提倡白话文的缘故,便说用金瓶梅当教科书了。其次是旧教员在教室中谩骂,别的人还隐藏一点,黄季刚最大胆,往往直言不讳。他骂一般新的教员附和蔡孑民,说他们“曲学阿世”,所以后来滑稽的人便给蔡孑民起了一个绰号叫做“世”,如去校长室一趟,自称去“阿世”去。知道这个名称,而且常常使用的,有马幼渔、钱玄同、刘半农诸人,鲁迅也是其中之一,往往见诸书简中,成为一个典故。(《知堂回想录》第523页)
新派对旧派心理上的威胁,最典型的例子该是刘半农的留法读博士了。周作人也有记述:
现在要讲刘半农,这也与胡适之有关,因为他之成为法国博士,乃是胡适之所促成的。我们普通称胡适之为胡博士,也叫刘半农为刘博士,但是很有区别,刘的博士是被动的,多半含有同情和怜悯的性质。胡的博士却是能动的,纯粹是出于嘲讽的了。刘半农当初在上海卖文为活,写“礼拜六派”的文章。但是响应了《新青年》的号召,成为文学革命的战士,确有不可及的地方……可是英美派的绅士很看他不起,明嘲暗讽,使他不安于位,遂想往外国留学,民九乃以公费赴法国。留法六年,始获得博士学位,而这学位乃是国家授与的,与别国的由私立大学所授的不同,他屡自称国家博士,虽然有点可笑,但这是可以原谅的。(《知堂回想录》第358页)
鲁迅的幸与不幸(2)
这两则资料很有意味。周作人的书,写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对胡适的态度不能不受时局的影响,他本人是太炎门生,笔下不会不有所倚侧。称刘半农为博士是同情和怜悯,称胡适是嘲讽,这心态先就不对。除去这两点,应当说所记基本是实情。至于说英美派绅士即胡适等人,看不起刘半农且明嘲暗讽,怕言重了。心里看不起,脸上或许会不屑,言语上怎样伤害,想来不会吧。他们的存在,他们与日俱隆的声誉,对刘半农这样没有留学经历,且与太炎门生们过从甚密的教授,无形间就是一种巨大的压力。
再就是,刘半农不前不后,恰于“民九”即一九二○年赴法留学,也是很值得玩味的。五四运动的热闹劲儿过去了,要在北大这样的学术重镇生存,凭靠的不是一时的痛快,而是学术上的建树,这样的情势之下,刘半农就不能不考虑自己的资历了。就是英美派绅士不明嘲暗讽,自己还不知道自己的本事吗?只能说刘半农是个有上进之心的人,是个能与时俱进的人。这一点,他比那些太炎门生们,要高明多了。这与他当时年龄不太大也有关系,刘半农当年不过二十九岁,与胡适同年出生。
黄侃的心态就是鲁迅的心态,刘半农的处境就是鲁迅的处境,还没有进入北大,鲁迅的心态和处境,已大致确定了。这是我们事后的分析,当时鲁迅怕是懵然不知的。
经过四个月的准备,一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鲁迅高高兴兴地踏上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讲堂,讲起他精心准备的中国小说史了。
这就是鲁迅的不幸。没有赶上昔日的辉煌,却恰好承担了今天的艰窘。好在他是有大本事的,自负与才学让他一时还感受不到历史的冷落。已然掀起的新文化运动,更让他兴奋不已,一展雄才,此其时矣。只有当豪华落尽之际,才会感到岁月的无情,人生流转的无奈。
以上只是就北大的情形而言,若是放眼那个大的时代,对鲁迅的处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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