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文读本-人与自我》人与自我-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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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对于儿童的影响是极微妙的;生就的性格是无法可想的。
但在多数情形中,大人颇可用初期的教育以改造儿童性格,这是人们难得想到的事。对于儿童,开始便当使他有有规律的习惯,因为凡是不懂得规律的人是注定要受苦的。人生和社会自有它们的无可动摇的铁律。疾病与工作决不会造成娇养的儿童。每个人用他的犁锄,用他的耐性和毅力,开辟出他自己的路。可是娇养的儿童,生活在一个神怪的虚伪的世界之中,他至死相信,一颦一笑,一怒一哀,可以激起别人的同情或温柔。他要无条件地被爱,如他的过于懦弱的父母一样爱他。我们大家都识得这种娇养的老小孩。如那些因为有天才爬到了威权的最高峰的人,末了终于由一种极幼稚的举动把一切都失掉了。又如那些在六十岁时还以为眉目之间足以表现胸中块垒的女子。要补救这些,做母亲的必得在儿童开始对于世界有潜默的主要的概念时,教他懂得规律。
阿特莱医生曾述及若干母亲因为手段拙劣之故,在好几个孩子中间不能抱着大公无私的态度,以致对于儿童发生极大的恶影响及神经刺激。在多数家庭中,兄弟姊妹的关系是友爱的模型。但假若以为这是天然的,就未免冒失了。仇敌般的兄弟,是自有文明以来早就被描写且是最悲惨的局面之一,这悲剧且亦永无穷尽。儿童诞生时的次序,在他性格的形成上颇有重大作用。第一个孩子 几乎常是娇养的。他的微笑,他的姿态,对于一对新婚的、爱情还极浓厚的夫妇,显得是新奇的魅人的现象。家庭的注意都集中于他。不要以为儿童自已是不觉得的;正是相反,他竟会把这种注意,这种中心地位,认作是人家对他应尽的义务。
第二个诞生了。第一个所受的父母的温情,必得要和这敌手分享,他甚至觉得自己为了新生的一个而被忽视,他感到痛苦。做母亲的呢,她感到最幼弱的一个最需要她,这亦是很自然的情操。她看着第一个孩子渐惭长大,未免惆怅;把大部分的爱抚灌注到新生的身上去了。而对于那刚 在成形的幼稚的长子,这确是剧烈的变动,深刻的悲哀,留下久难磨灭的痛苦的痕迹。儿童的情操甚至到悲剧化的程度。他们会诅咒不识趣的闯入者,祝祷他早死,因为他把他们所有的权威都剥夺了。有的想以怨艾的办法去重博父母的怜借。疾病往往是弱者取胜的一种方法。女人用使人垂怜的法子,使自己成为她生活圈内的人群的中心,已是人尽皆知的事,但儿童也会扮演这种无意识的喜剧。许多孩子,一闭很乖的,到了兄弟诞生的时候,会变得恶劣不堪,做出各式各种的丑事,使父母又是出惊又是愤怒;实在他们是努力要大人去重视他们。阿特莱医生确言(我亦相信如此),长子(或长女)的心理型,其终生都是可以辨识的。第一个生的常留恋以往;他是保守的,有时是悲哀的;他爱谈起他的幼年,因为那是他最幸福的时期,次子(或次女)却倾向于未来的追求,因为在未来他可以超越长兄(或长姊)。他常是破坏主义者,常是善于嘲弄的人。
最幼的季子,亦是一个娇养的孩子,尤其当他和长兄们年纪差得很远的时候,他更幸福,因为他所享的优遇永没有别的幼弟妹去夺掉他的了。他亦被长兄们优遇,他们此时抱着和父母差不多的长辈的态度。他是被“溺爱”的。这种孩子长大时,往往在人生中开始便顺利。能够有所成就,因为他有自信力;以后,和长兄长姊们一起生活时,他受着他们的陶冶而努力要迅速地追出他们;他本是落后的,必得要往前力追。
父母在好几个孩于中间,应得把母爱和父爱极力维持平等。即使事实上不是如此,(因为各个孩子的性格,其可爱的程度,总不免有所差别,)也得要维持表面上的平等。且当避免使儿童猜着父母间的不和。你们得想一想,在儿童脑海中,父母的世界不啻神仙的世界,一旦在这世界中发现神仙会得战争时,不将令儿童大大难堪么?先是他们感到痛苦,继而是失去尊敬之心。凡是那些在生活中对任何事物都要表示反抗的男人或女子,往往在幼年时看到极端的矛盾,即父母们一面告诫他不要做某种某种事,一面他们自己便做这种事。一个轻视她的母亲的女孩子,以后将轻视一切女人。一个专横的父亲,使他的儿女们,尤其是女儿,把婚姻看作一件可怕的苦役。“真能享受家庭之乐的父亲,能令儿女尊敬他,他亦尊敬儿女,尽量限令他们遵守纪律,可不过分。这种父母,永不会遇到儿女们要求自由独立的可怕的时间。”童年到青年的过渡时期,得因了这种父母,为了这种父母,而以最小限度的痛苦度过。他们比着专暴的父母快乐多了。“没有丝毫专制而经温柔澄清了的爱;比任何情绪更能产生甘美的乐趣。”
以上所述,是应当避免的障碍。以下我们再来讨论世代的正常关系。
母子这一个社会,在人生中永为最美满的集团之一。我们曾描写女人如何钟爱幼龄的小上帝。在中年时,尤其当父亲亡故以后,他们的关系变得十分美满了,因为一方面是儿子对于母亲的尊敬,另一方面是母亲对于这新家长的尊重和对儿子天然的爱护。在古代社会或农业社会中,在母亲继续管理着农庄的情形中,上述那种美妙的混合情操更为明显。新家庭与旧家庭之冲突有时固亦不免。一个爱用高压手段的母亲,不懂得爱她的儿子,不能了解儿子以后的幸福在于和另一个女子保持着美满的协调:这是小说家们常爱采用的题材。洛朗斯,我们说过,传达此种情境最为真切。例如Genitrix那种典型的母亲,(在实生活中,罗斯金夫人便是一个好例,)能够相信她加于儿子的爱是毫无性欲成分的,实际上可不然。“当罗斯金夫人说她的丈夫早应娶她的母亲时,她的确说得很对。”而洛朗斯之所以能描写此种冲突如是有力,因为他亦是其中的一员之故。
母女之间,情形便略有不同了。有时能结成永久的友谊:女儿们,即是结了婚,亦离不开她们的母亲,天天继续去看她,和她一起过生活。有时是相反,母女之间发生了一种女人与女人的竞争,或是因为一个年轻而美貌的母亲嫉妒她的娇艳的女儿长大成人,或是那个尚未形成的女儿嫉妒她的母亲。在这等情形中,自然应由两人中较长的一个,母亲,去防范这种情操的发生。
父爱则是一种全然不同的情操。在此,天然关系固然存在,但不十分坚强。不错,父亲之中也有如葛里奥型的人物,但正因为我们容受母亲的最极端的表象,故我们把葛里奥型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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