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文读本-人与自我》人与自我-第42章


言,则我为其利用矣;轻信小人口中之流言,则我成其尾巴也。
一二九
怯懦之人,无力行恶,但也无能行善(为正义而斗争),他们的善男信女式的忏悔和婆婆妈妈的善良不是真正的道德。他们之不能行恶,并不是由于善(理性的原则),而是由于无力。一旦他们认为自己有力(虚假的)的时候,可粗暴蛮横哩。
一三0
一个忿怒但又无理的人,只感到可恶但不知为什么恶、恶在哪里的人,还有什么横祸不会产生呢?他两眼充血,满脸凶光,毫无反顾地向他认为可恶的东西扑过去,不管对方是不是无辜者。他像野兽,完全失去理智。
一六三
不要怪别人不义,只怪自己不行;不要在众叛亲离时徒然兴叹,而要重新开拓你的事业。自己最可畏者,畏己之软弱无能耳。
一七八
游戏,娱乐,宗教……精神需要,是对人好像可以没有的东西,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的东西。必须明确,它是一种需要,一种客观的存在的需要,一种栽根于内心的需要,—种天性,人性的一个方面。
一八一
观人生法,不惟暂,惟常;不惟显,惟微;不惟矜,惟忽。
观人之法,在于观人怎样消磨他的空闲时间,他自由支配的日子。
一八四
公者,众人之利益所在也;正者,真理之基础所在也。无我为人者公,然无我非同流合污,迎合落后。因之必以正。
一九一
凡病皆可医,惟俗不可医;凡事皆可耐,惟俗不可耐。
一九二
凡人必先量己之长,知己之短。于所长则不可自恃而任性,于所短则不可自欺以欺人。然后平气以察人情,准情而考成事。
一九八
人经患难,死人复活,见世人变异,当悲人心之不测也,而易对人之虚无感情,对人类作道德上的绝望,而信乎荀子人性恶之说。
一九九
《易?大过》云,君子独立不惧,遁世无闷。天下非之而不惧,举世不见知而不悔人皆尚同而违众,信深守固;莫我知隐遁于世,不怨不尤,则不惧而无闷矣。人之常情,孤独无援必惧,默默无闻必闷,君子卓行绝识,处大过时,利害迭变,是非交攻,独立不惧,坚贞不移,其守过人,其量过人,不惟一毫不动,而更是磨炼生平学力识力之好机会。
侠出于伟大的同情
罗家伦
(18971969),现代学者,教育家。本文选自罗家伦《新人生观》,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
我所谓侠,乃是“豪侠”“任侠”之侠,我所谓“侠气”,就是豪侠任侠之气。中国历史上向来认为侠是一种美德,但同时也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侠是一般浪人,不务正业,专管闲事,为人家报仇,打抱不平,甚至去作奸犯科。韩非子就曾说过:“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认为两者都不对。可是我们要知道,这只是侠的流弊,这在社会没有纲纪,政治不上轨道的时候才会发生的;这种侠只是一种所谓“游侠”,然而侠不必就是“游侠”。何况就在这种“游侠”里面,也未始没有一种天地间的正气存在。所以太史公作《史记》,特撰游侠列传一篇,并举出朱家郭解等人,来表扬他们特立独行的地方,不是没有道理的。
为什么我提倡尚侠?我们要确定一个观念,建立一个主张,必须先考察我们民族的弱点,社会的病象,然后才能对症下药,发生实效。现在中国的社会已经堕落到一个残酷的社会,一个最缺少侠气的社会。中国人常讲“恻隐之心”,“不忍人之心”,而事实上的表现,却正相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第一是同情心的缺乏。中国人论交,有所谓“患难之交”;这是最可宝贵的,就因为讲“患难之交”的人太少了。中国社会有一种最凉薄的现象,就是看见别人在患难之中,不但不表示同情,反而高兴快乐。比方有人在街上跌了一跤,假如在英美各国,大家一定要抢着去把他扶起,甚至送他到医院去,如果他跌伤了的话。而在中国,大家看见了,往往还拍掌大笑。1935年我因事到重庆来,因为不认识路,从一个书店乘洋车回旅馆,半路上洋车翻了。奇怪得很,因为重量偶然的平衡,我没有向后翻出去,洋车夫也双脚悬起来,于是人力车成了自动车,向一个很高的坡度开下去,开了二十几丈。当时我看见前面有军用卡车要撞来了,叫路旁的人把洋车拉住一把,但是沿路的人只有笑的,没有拉的。我还有一次,在武汉轮渡上,看见一个人掉入水中,船上许多人不但没有一个人去救他,反满不在乎似的以笑谈出之。我当年在欧洲的时候,知道有一次火车出事,开车的人因为酒醉跌出去了,火车自动进行,无法停止,于是有一个大学生在前站的铁桥上,奋不顾身地跳上车头,将车闸住,自己一个手臂撞断了,一车的人却是救住了。这件事各处报纸大载特载,奉这位青年以英雄的徽号,真是他应得的称誉。这较之中国人在急难时看人冷眼的何如?
前一向卫生署一位负责当局告诉我一件事,说他亲眼看见一个人病得快要死了,抬到重庆某个教会医院门口,但是因为找不到保人,付不出一个月的住院金,医院不许他进去,他只有躺在医院外面死去。这种见死不救的现象,在慈善性质的机关门口出现,是何等骇人听闻的事!我还听说有些当军医的人,往往发财,这是何等的残忍,何等没有心肝!前些时候,重庆临江门外,一场大火,烧去四千余家,若是在外国,这还得了,恐怕要全市动员来募款救济了,但是此地却也平平淡淡地过去!
最近潘光旦先生介绍美国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Smith)所著《中国人的特性》一书,其中有一篇题名是《无同情心的中国人》,我看了非常难过;但他所举的都是事实,我也无法否认。不但明恩溥的观察如此,就是最恭维中国文化的罗素,著书时也提出中国人残忍而缺少同情心这点。譬如死了人是人家一件最不幸的事,但是中国一家死了人,别人对于这件不幸的事是不同情的。我初到法国的时候,在电车里,看见同车的许多人,忽然都脱帽致敬,很以为奇怪;原来是车旁有人家在出殡,这是表示对死者的同情。不要说普通人遇着出殡是如此表示,就是总统出来遇着出殡,也是脱帽的。中国人却不然,看见死者亲属的“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就是吊者也会大悦起来!乡村人家甚至还希望别人家有人死,可以去喝酒吃肉,饱啖一顿;城市里不是万人空巷的去看大出丧吗?明恩溥特别举出中国人对于残疾的人,没有同情。出过天花的人,到药店去买药,药店的人常常要问他:“麻大哥!你是哪一个村子里来的呀?”看见斜眼的人,便要说:“眼睛斜,心地歪,”来取笑他,挖苦他。普通以为残疾的人都是坏人,譬如“十个麻子九个坏”,“天怕六丁六甲,人怕斜眼蹩脚,”这类尖刻无稽的话是很流行的。其实肢体略有损坏的人,哪里就是坏人。如果其中有坏的,也大都是社会逼成的,因为社会对他太歧视了,使他感觉人人都苛待他,他也自然不得不存心防范,或设法对付人了。再还有对于年幼孤弱的人,也是同样的不加爱护。童养媳受虐待,是普遍的现象;打丫头、虐奴婢更不必说了。所以同情心的缺乏,是现在中国社会最显著的一种病态。
因为同情心的缺乏,于是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以为事不干己,绝对不管,因而社会上无公是公非可言,也缺少急公好义之人。是非的观念,不但需要政治去培养,而且需要社会去扶植。有社会的奖励和社会的制裁,然后才有公是公非产生,例子很多,不胜枚举。社会的进步,不但要有是非的标准,而且要有人肯自己牺牲,去维持这是非的标准。
但中国传统的哲学,只教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须知达固且要兼善天下,穷也不应独善其身,至少也要兼善其邻罢。中国人受这种传统哲学的毒太深了,人人都想独善其身,所以不但同情心不能发达,而且公是公非也无从树立。
因为同情心的缺乏,所以牺牲精神也就堕落。侠者最好讲“千里赴义”。设如没有牺牲的精神,如何能去赴义?我们应该“见义勇为”;“见义不为无勇也”。是的,闲事不管,可以省多少麻烦。但正当的闲事,哪能不管,而且愈能多管愈好。英美法律上规定的陪审制度(Jury syslem),不但鼓励,而且逼迫人家管闲事。不过没有牺牲精神的人,是不配管闲事的。若是自己不肯牺牲,不要说千里之义不能赴,就是隔壁人家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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