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儿》第29章


无奈之下,我请教了宠物专家,细说情况之后专家给出的结论是,球球患有严重的孤独症。专家分析得有道理:家中长期没人,宠物缺少交流和陪伴,在寻找与主人的交流总得不到满足时,它唯一能采取的办法是用“破坏”来吸引主人的注意力,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得到与主人交流、相处的机会。我不信,问专家:“哪有交流和相处啊?净打它了!”专家说:“打也是一种交流啊……”回家后我细细地琢磨了下专家的话,开始自责,替“球二世”感到委屈……
事情得解决,而且越快越好,为了尽早让它摆脱孤独症,我和老婆做了一个决定,把“球二世”送人,但有几个条件:爱动物,有耐心,保证不离不弃,家中要有退休的老人,能允许我随时探望。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终于找到了理想的人家,通过考察之后,我把“球二世”送了过去……现在“球二世”很幸福。老两口拿它当宝贝一样,每天早中晚三次在小区散步,主食、副食、零食换着样儿地吃。饭后它就在老人怀里一躺,头枕着胳膊看电视……
我曾多次去看望过它,只是,它早就不认识我了。现在“球二世”已经老了,算起来也得有十二三岁了,按人类的年龄算也得六十岁左右了。前两天无意中翻到了它的照片,还不禁想起了它小时候的一件趣事。
对开始养狗的人来说,怎样解决狗的大小便是个重要问题。通常有三种方法:1。早晚遛狗,户外解决。2。经过训练,学会如厕。3。放任自流,无法无天。养狗之前我也想过这个问题,采用第一种方法?没有那时间。真按第三种那样?实在受不了。所以我采用的是第二招,训练它学会自己上厕所。而对于这种小型犬,蹲坐便显然不现实,最后只得在卫生间地漏处解决。老式楼房的卫生间大都要上一步台阶,这对于球球来说不成问题,它很聪明,学得快,记得牢,认得准,并且很执着……
记得夏天的一个晚上,高温潮湿,天气闷热。坐在空调屋中品着啤酒的我,闲极生疯,给“球二世”也倒了一点儿,想让它也尝尝这人间美味。谁知“球二世”还真挺爱喝,酒转眼就没了。哈哈!太给面子了!再来点儿——来,喝!你干喽,我随意!……如此这般宾主频频举杯,在友好双方亲切交谈多时之后,我发现“球二世”居然自己喝了一个燕京筒啤。
那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狗喝多了也醉。开始时眼睛发直,不似先前有神了,继而趴在地板上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再后来趴着都费劲儿了,脑袋晃晃悠悠的。又过一会儿,它突然站了起来,蹒跚着画着S形朝卫生间方向去了。我瞬间明白了——它喝酒走肾!卫生间的一步台阶对于它不是那么轻而易举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去,找到地漏摆好姿势,却没尿,坚持了十几秒又踉跄着出门,一个跟头摔下台阶,没走几步又回头进门往台阶上爬,就这样爬上、作式、收式、摔下、回头、再爬、再作式、再收式、再摔下……如此往复二三十次。我看呆了!它怎么了?后来结合自身多年的喝酒经验想了半天,我才明白,它当时只是有尿意却没有尿,它却每次都认为自己已方便成功,而出门之后这感觉又来了……就这样循环往复半个多小时,最终如愿以偿,跟头把式地回窝睡觉去了。
我现在想起这事来仍然觉得可笑,如果“球二世”会说话,它当时肯定反复地说着一句话:“下回谁要再喝酒谁他妈孙子……”
通灵之犬
还有一只具有传奇色彩的近乎通灵之物,我要在此大书特书一番。在小院儿建设初期,朋友送来一只狗给我用于看家,说实话,看到它的第一眼,我真没觉得这是一条好狗。朋友说它叫长毛儿,是一条昆明犬,但我一看,这长相可跟昆明犬差得太远了。身体黑色,四肢土黄。两只耳朵倒是立着,但永远呈四十五度角分开,一条尾巴连弯带勾垂在屁股后面,活脱脱就是一条农村的狼狗串儿。
但就这样一条破狗,多年来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不管之前的小院儿、现在的马场,一拨拨换了多少工人和饲养员,在喂养中,别的狗平均分配,到它这儿准是给它多挑两块肉骨头。原因就是它聪明得已经超乎了人们的想象。
这狗在初来的那一天夜里就创造了一个奇闻。
当时的小院儿动物还不多,工人也只有一个,是从农村请来的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连看大门带喂动物。朋友送狗来的时候,就把它拴在了院中的葡萄架下,告诉我们,它叫“长毛儿”,还特别嘱咐工人:“别怕,它很聪明,你多跟它亲近亲近,多喂喂它,很快就会熟悉的。”
朋友走后,工人还挺听话,去村里市场买了一只烧鸡,坐在院儿里一块一块地用手撕着都喂给了“长毛儿”。喂食的过程中工人通过观察,长毛儿仿佛温顺了一些,眼神中的敌意也慢慢减弱了。到了夜里工人起夜上厕所,经过葡萄架下,被挣脱铁链的长毛儿一撞之下,扑倒在地。据工人第二天早晨叙述,倒地之后,人不动狗不动,只要人挣扎,狗就作势要咬,连张嘴带出声,就是不下嘴,把工人吓得只好不动,就这样被长毛按在地下直到天亮。最后还是我到院中给解了围,工人爬起来一溜烟回自己屋里,收拾东西当天下午就辞职不干了。
后来我给朋友打电话问起这事,朋友说:“你别看长毛儿模样差,它可是警犬基地出来的,受过正规的训练!”
慢慢地,养了一两个月后,长毛儿已经把小院儿当成自己的家。它的领地感非常强,院儿外的一切动静不闻不问,跟没听见一样,但只要生人胆敢踏进院子半步,那绝没有好下场。
小院儿的房东老头儿,自恃是本院房主,不论什么时候推门就进。以前没有人和他较真儿,但长毛儿来了之后,老头儿依然门也不敲,刚刚推开大门,长毛一扑而上,张嘴就咬。幸亏老头儿半个身子还在门外,急忙一躲,闪过皮肉,被长毛儿叼住裤腿儿,从裤脚一直撕到胯下,吓得老头儿大呼小叫,连滚带爬地跑回家去了。从此之后,再有人来访,一听敲门之声略带恭敬的,准儿是房东老头儿到了。
长毛儿虽凶,可它也并不是逮谁咬谁。小院中有它,生人根本别想进来,但只要是我的朋友,和我一起走进院儿中的人,它通常是慢步过来摇几下尾巴,闻一闻气味就一旁静卧去了。即使如此,大家对长毛儿的认识也还是流于表面,随着小院儿的搬迁,长毛儿的聪明才智才慢慢地被人发现。
搬到大院儿之后,由于围栏、房屋、围墙、笼舍等工程都还没有完成。所有动物散放院儿中。白天小马在院儿中活动,晩上群狗被解开链子负责看家护院儿的工作。大门一关,把狗放开,真的是能让人心里踏实很多。
那段时间真可以说是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治安基本靠狗。当时我的治安队伍是八只德牧,两只藏獒,和这只“疑似昆明犬”组成。德牧,全称德国牧羊犬,俗称黑背。我这八只德牧都是朋友送的,是品相相当不错的狗。两只藏獒血统有点儿不纯,长相也不是太好,但由于身材高大,护主性强,也得到了全院儿人的认可,留在了队伍当中。而长毛儿,由于深得人心,又是马场元老,在大院儿里只有它白天也不受铁链的束缚,出入随意。
但它自从进入大院儿之后好像很害怕,一脑袋就扎进了围墙与房间的一个夹角,任凭人们怎么喊叫拖拽,死活不肯出来。大家只好随它,每到开饭时给它送到角落里让它独自进食。长毛儿就这样昼伏夜出,通过一点儿一点儿的试探,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它终于建立起了新环境的领地意识,慢慢地出来活动了。
这一出来,在狗群之中很快有了自己的地位,而狗群也从开始的各自为战、一盘散沙的无政府状态逐渐转变为上传下达,秩序井然,仿佛找到了组织,有了集体感,并且有了明显的分工与协作。这种动物圈内自发形成的小社会,是我平生第一次遇到的,而且通过观察,长毛儿就是狗群的首领。您别认为我说得邪乎,我给您讲几件事您就能从中了解到长毛的领导才能了!
长毛儿是有领导风度的。您别不信,当主人进院儿,其他所有的狗都围拢过来,摇头摆尾,蹿蹦跳跃,献媚讨好时,长毛儿总是在远远地注视着群狗,主人不叫它,它是不会过来的。除非它看到它的某个成员,在和主人交流玩耍的过程中,不知轻重没大没小,张嘴欲咬,或迎面猛扑时,它才会箭一样蹿过来,照准这没规矩的家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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