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状》第49章


金小田灵机一动,把半箱柿子挟在胳膊里,一手一只抓起来往行凶者头上扔。她扔得又快又准,那人冷不防被糊了一脸柿子,不由伸手去抹,而警察就在这时候扑上去,压倒了他,抢下刀来,迅速地把人给拷上了。
围观群众发出几声稀稀拉拉的叫好,金小田赶紧跑过去看吴明,“你没事吧?”
吴明没好气地说,“废话,我当然有事。”好在另一边跑过来的邓思敏缓解了金小田的一鼻子灰感,“小金,你真勇敢。”
自认没干什么,主要功劳归于警察叔叔的金小田想起一件事,“你不是回老家了?什么时候回来的?”邓思敏上次说要离开梅城,以避开亲生父亲和继父,还把银行的工作也辞了。
“刚回来。”邓思敏还陷在紧张造成的兴奋中,“习惯这边了,所以又回来了,我想好了,要是他们找我麻烦,我也有办法对付。”她看看旁边无语的吴明,不好意思地笑了,“我看见那人扎了你一刀,没事吧?”
废话,当然有事。吴明对思维方式相似的这两位彻底没话可说了,居然见面叽叽喳喳聊天,问候都不带脑筋。
又来了一辆警车,救护车什么的也来了,金小田把受伤的吴明托付给邓思敏,“我的车还堵在那边,一会医院见。”吴明反对,“用不着,我一个人能行。”金小田理都不理,跟小鹿似的又跑了。
回到堵车的那头,碰擦的两位还在对骂,“你会不会开车的,这里能调头吗?”“我屁股后面又没长眼睛,谁让你跟那么紧的?”“你再说呢,小心我揍你。”“来啊,谁揍谁还不一定呢。”金小田服了他俩,这都大半个小时过去了,骂的还是原来那套说辞,这要换了血气强的,早打成一团了吧?
金小田“嗖”地蹿回自己的车,把刚才的经过告诉黎正,“柿子不便宜,我赔了人家一百块钱,还是小邓垫的钱。”她没带钱包,被水果店老板拉住时差点郁闷地吐血,那啥,好歹也是见义勇为,大哥,有人出力,有人出钱,总要分担一点吧。怎么能跟她算柿子的钱,还跟她说是北方的盆柿,比本地柿子贵。
她嘀嘀咕咕地说,“我家有两棵柿子树,每年都来不及吃,邻居也不稀罕,没想到今天花大价钱买柿子了。”
没事就好,黎正笑眯眯地听她讲。
金小田愤然诉说着,慢慢的那种感觉又来了,胀得紧紧的,有点想哭,又想笑。她不想说了,只想靠在他怀里,享受他的温暖,好像不管她做什么他都理解,都支持。
“黎正啊,我觉得我爱上你了。”
“……”原来以前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跟你在一起,很幸福。”金小田仰头看黎正的眼睛,“我爱你。”
“我也是。我爱你。”嗳,他可比她早认识到这点,每天做事的时候会想她,吃饭的时候会想她,睡觉前还是想,不发短信说晚安就睡不着的想。
“做事的时候想我?”金小田担忧地说,“万一数错了钱怎么办,用不用自己赔?”
呃,好吧,点钱的时候是很专心的,是在做事的空档中会突然泛起几个泡泡,温柔的,细细的冒上来,然后嘴角自动往上翘了,连重复的工作也因此染上了一点儿快乐的光彩:他想对每个人微笑,因为他很幸福。
车窗被人用力地敲了两下,“开车,要谈恋爱也回家去谈。”
不知何时前方的交通堵塞已经解决了,两辆车挪到了边上,他们可以走了。
吴明的肩膀被半扎半砍了一刀,急诊处做了处理,伤口不深,但考虑刀具的卫生状况,除了必要的止血和包扎外,还得打破伤风针。陪同来的警察取了证词,吴明是经过时被凶手绊倒,然后受了伤。
“不认识。”吴明皱眉,谁知道那是谁啊。
等金小田和黎正来到,吴明执意要回家,于是他披着大衣跟领导似的被簇拥着上了车。到了吴明的家,黎正帮着他躺下,又服侍他吃了药。吴明不想接受,又推不掉黎正的好意,而本说要照顾他的金小田抛下他,跟小邓在外间聊得特欢。
这时候,吴明意识到小金的问题所在,她怎么能这么不像女孩子呢?打架跑得快,家务懒得做,将来可怎么办。幸好老天什么都算好了,居然从人海里推出了一个黎正,够细心,够体贴。
金小田自说自话要留下来照顾吴明,黎正不放心她的护理技术,然后她又听小邓说没找到合心意的旅馆,把小邓也留了下来,“今晚在这将就,明天再找。”
吴明的房子有两室一厅,床却只有一张,金小田毫无心理障碍地抱出干净被子分给另外两个。在她的大力推荐下,他们仨每人占据了一条沙发。这下轮到吴明郁闷,他一个人住,干吗买这么大的沙发……按金小田说法,“反正离天亮只有四五个小时,沙发挺大的,拉开来够我们各睡一边的。”
好像闭上眼睛再睁开,第二天就到了。
听到黎正起来的细微声响,金小田醒了。他动作很轻,走进了厨房,开了脱排的小灯,水流声,大概干了点活。然后他又进过吴明的卧室,两人说了几句话,又小心翼翼地出来了,倒水,送进去,估计是吴明要喝水……
空气里慢慢弥漫开新米粥的清香,金小田往被窝里钻了钻,她还想睡。
对这起伤人案,警察给出的结论是该人醉酒后发泄对生活的不满,吴明衣着名贵招惹到了他,就此倒霉。
黎“男保姆”虽然人挺好,但自有正业,受伤的吴明得到了一个临时护理邓思敏。
看在救命之恩上,吴明勉强接受金小田的建议,由邓思敏来照顾他。他也不白用人,提供住处,按行规付护理费。不过现在的姑娘们都怎么了,吴明不明白一个金小田做家务普普通通也算了,毕竟她本身就是粗枝大叶的性格,根本看不到角落的灰尘。这个邓思敏也是,做菜放太多盐,倒水能倒滚烫的一杯,也不怕烫坏他的喉咙,还比不上黎正细心。
邓思敏奋力跟油锅里的黑鱼奋斗,听说鱼烧汤之前要在油里煎一下,煮出来的汤才不腥气。无奈她肯定有什么地方做错了,下锅后鱼掉了一层皮,烧的汤也寡淡无味。
“你在家不用做家务?”吴明看着白条条的无皮黑鱼,有点不明白。
“经常做。可能做得不太好。”邓思敏嗫嚅。
现在的世道,吴明感慨,可能女孩子都这样的,他认命地摆摆手,“没事。”
☆、第四十七章
虽然吴明的受伤是意外,但马主任还是组织了一次事务所内部的安全学习;主要内容是如何防止职业伤害。自从制度改革后;所里的资深律师走掉不少;剩下的大多是年轻人;对此项内容的兴趣还没对吴明的带伤工作来得大。
吴明休息了一天就恢复工作;不过毕竟受了伤,留在办公室处理公务。金小田名义上是他的助手,被使得团团转;恨不得这个讨厌的家伙赶紧伤愈出门去。
临近年底,各家企业追款忙;好在现在所里有小汪和小江;她俩按着名单一个打印;一个复核,完成后送到金小田手上盖章,跟流水线似的半天下来一大叠。这种是常规作业,甲方乙方都心里有数,到年底甲方要表示下催款的力度和决心,乙方呢,多少总要付一点好让人过年。反正你欠我、我欠你,收回应收、付出应付。
也有赖皮的。吴明在做法律顾问的一家公司,气昂昂地过来说事,有笔紧急业务,他们临时找了一家供应商。因为情况特殊,虽然对方报价高,但他们也接受了,结果原材料变动大,对方借口合同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合同章无效,不执行了,除非以新价格重签。
双方在洽谈的时候已经把原材料单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所以对方囤货卖高的行为激怒了甲方,决定用法律手段给对方一点教训。吴明叫了金小田来,让她跟客户去不识相的乙方公司,给他们点“恐吓”,学学如何尊重合同法。
金小田答应了,略做准备就出门。她现在日常穿得也比较庄重,小西装和中跟鞋是常装。到了地方后,跟马主任似的一二三开讲:第一,《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与公司之间是代表关系,法人代表签署合同是职务行为的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因此合同即使只有签字而没有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也是完全合法的。
第二,即使双方互相约定在合同上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那也只说明此合同存在瑕疵,而不是无效。有效合同,除非当事人一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存在某种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外,不容一方当事人任意反悔请求解约,否则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是最关键?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