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快意恩仇录》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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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如此败绩,胡适不能辞其咎,而我们又深为胡适惜也。
一九九0年十二月,胡适百年诞辰,《民生报》的徐开尘要我写一篇纪念短文,我写了《胡适百年孤寂》交给她,全文如下:
读书周刊要我写一千字谈谈胡适的文字,以纪念胡适百岁诞辰。我想今天赶时髦谈胡适的人虽多,但是真正与他有渊源有交往的,恐怕百不得一。我生在一九三五年,胡适大我四十四岁,跟小他四十四岁的青年朋友“忘年交”,我是惟一的一个。自我以下,不但赶不上和他有渊源有交往,甚至连见过他的人也不多了。——他毕竟是老去的五四人物了,距离我们大远了。
我初见胡适在一九五二年,那时我是台中一中的学生,跟他只匆匆说过几句话;七年后,一九五九年,他约我单独大聊了一阵,那时我是合大学生。后来又见过几次面,通了几次信。一九六一年我进台大研究所,他得知我穷得裤子进了当铺,特别限时信寄来一,千元,并写给我说:“……过了十月十日,你来玩玩,好不好?现在送上壹仟元的支票一张,是给你‘赎当’救急的。你千万不要推辞,正如同你送我许多不易得来的书,我从来不推辞一样……”从这点上,就看出胡适的细心处,他一方面雪中送炭,一方面又使你有理由消受这一炭。这种细心,在二十二天后的另一封来信里,再度表现出来。在这封信里,所写的内容,如被邮局检查到,会给我带来麻烦,因此他不邮寄,而在信封上写了“敬乞姚从吾先生便交李敖先生”字样,由姚从吾老师“偷偷”转给我。
胡适是我父亲在北京大学时的老师,并不是我的老师,但他跟我说,他完全不记得我父亲这个学生了,这是我父亲在北大成绩并不出色的缘故。胡适的学生姚从吾是我老师,姚从吾写信给人说,胡先生待李敖如罗尔纲。罗尔纲是胡适贴身的出色徒弟,身在大陆。胡适特别亲题罗尔纲“师门五年记”一册寄我、又当面送我一册,我感到姚从吾老师所说,不为无因。在胡适眼中,我是出色的,可是没等我念完研究所,他就死了,他拉我做他徒弟的心愿,也就永远不会成为事实了。
胡适死后八年,我为“胡适给赵元任的信”编标题,在一封被我标做“收徒弟的哲学”一信里,重温他引清朝学者李恕谷的话:“交友以自大其身,求士以求此身之不朽。”我颇有感悟。胡适生前交朋友以“自大其身”是热闹的,但他死后,他的朋友却犹大者天下皆是也,幸亏有我这种“士”来不断从大方向以“不朽”之,或聊偿其所愿,梁实秋在《读(胡适评传)第一册》中说,胡适告诉他“台湾有一位年轻的朋友李敖先生,他所知道的有关胡适的事比胡适自己还清楚”。我相信这是真的。胡适“交友”是失败的,但“求士”
却没看走眼,我的确是最清楚他的一个人,每看到别人的“胡说”,我就哑然失笑,如今胡适百年孤寂,我千山独行,自念天下不可为之事,尚有待我去可为,权写杂感,以志里程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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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蜕纪(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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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字,可说是胡适与我之间的一个简单缩影。我没做成他的徒弟,但是云龙契合之际,我却在他生前死后,做了比任何人都识其大者的事。这种奇缘与情义,求之古今人物,亦属罕见。清朝王源《刘处士墓表》中记“[刘献廷]尝从容谓余曰:‘吾志若不就,他无所愿,但愿先子死耳!’予惊问故,曰:‘吾生平知己,舍子其谁?得子为吾传以传,复何恨哉?’”我想,胡适死而有知,当有刘献廷这一感叹。
我在台大时,所佩服的在台湾的前辈人物,只是胡适、殷海光而已。我后来的发展,和他们比较起来,可这样说:胡适得其皮,殷海光得其肉,真正皮肉相连的,是硕果仅存的李敖。李敖的际遇比胡适、殷海光坏得多:第一,胡适、殷海光出道时,整个原野是大陆,李敖只剩下台湾;第二,胡适、殷海光有正当职业,并且是大学教授,李敖却一直被封杀;第三,胡适、殷海光赶上知识分子被尊敬的最后一代,李敖则碰到经济挂帅、武士刀挂帅、知识分子不帅的时代;第四,胡适、殷海光都没因思想和先知坐牢,李敖却饱受皮肉之苦。所以,李敖虽然皮肉相连,却生不逢时,也不逢地。对他们两位的综合看法,一九八六年十月号香港playboy中文版由黎则奋访问我时,有这样几段:
playboy:在思想上,你自承深受胡适和殷海光的影响,究竟影响在哪方面,是否对自由主义的坚持?
李敖:他们对我的影响不是那么多,只有一部分……
playboy:然则,是不是做人方面的影响比较大?
李敖:做人方面,殷海光比较能够维持自我,愈来愈进步。胡适则愈来愈退步,做了官之后,他应酬大多,连学问方面也退步了。
playboy:那么,如果你要为年轻人推介思想人物,舍你以外,你会推荐何人?
李敖:不会,一个也不会。
playboy:真的没有人值得你佩服吗?
李敖:想佩服人,我就照镜子。
任何思想家都有胸襟希望后一代超过他们,龚定盦说“别有狂言谢时望”,我想,我这最后的狂言,就是我对他们最大的敬礼了。
星火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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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我是火首,谁敢当前
我在一九六一年八月十八日考进台大历史研究所,苦于生计,由姚从吾、吴相湘两位老师之介,进了罗家伦、陶希圣主持的“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纂委员会”,做临时雇员,每月一千元,帮忙找开国文献,但不撰写什么。罗家伦是五四风云人物,跟我长谈了一次,印象最深的是外传他“一身猪熊狗”,见之果然,长得真是又怪又丑,更糟的是他的声带,此公声带有异,发音沙沙作响,好像公火鸭似的,他大夸我的文章多sharp,念出sharp这个字,因有sh的音,更是沙沙,非常好笑。其实他也可以sharp啊!可惜他整天做官、办党、写毛笔字,所以一点也没当年五囚的影子了。我后来写《胡适评传》时,向他主持的国民党党史会借《竞业旬报》,他同意了,但要我不可透露来源,其畏首畏尾心态,有如是者!陶希圣做过汪精卫的宣传部长,以汉好名,为人阴险外露,他拉拢我入国民党不成,最后把我请走了,请走后还写文章骂我,实在卑鄙。我被陶希圣请走后,另一国民党大员张其陶对人说:“人弃我取,我想请李敖到我这边来。”当有人转达这一好意后,我表示:“我已经后悔去陶希圣那边了,我再也不要跟他们有任何干系了。”虽然此事息于未萌,我也从不认识张其昀,也没见过此人,我倒觉得他不无知人之量。
我进文献会时,已投稿《文星》;到文献会后,与文星关系愈来愈近;离文献会后,索性全部文星了。跟文星合作,首先改变了我的“经济结构”,当文星老板萧孟能把第一批写书稿赏一万元交到我手的时候,我真是开了洋荤-我有生以来,从来手中没有握过这么大的数目,当然我看过一万块钱是什么模样,但那是在银行,钱是别人的,这回可是自己的,感觉完全不同。与文星合作,虽然最后成为“魔鬼终结者”,但不论自己怎么“声名狼藉”、怎么得、怎么失,在经济上,我却从此走向“有一点钱”的不归路,我终于逐渐摆脱了穷困的岁月,“一钱难倒英雄汉”的日子,对我终于远去。文星结束时,我有了一户三十二坪的公寓房子,这是我生命中的大事,-从二十六岁时还向朋友李士振借钱二百二十元付房租做房客,到三十岁时迁人自己价值十二万的“国泰信义公寓”做寓公,当然对我是大事。我心里至今感谢萧孟能,虽然这是我劳心劳力冒险犯难所应得,但有此机缘,不能不说和他有关。一一笑以蔽之:恩怨情仇何足数,能数的,起自一万元最具体了。
这一“国泰信义公寓”,是囚楼公寓的顶楼,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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