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集-小说卷4》小说卷4-第27章


工人听到这个喊声,记起身上的钱的数目了。他知道这不能赊账,恐怕兵士答应了妇人却拿钱不出,赶忙接应说才吃过饭不久,还打嗝。
妇人似乎懂这个意思,因为许多人喝一杯酒或者本来说是打噎的也好了,今天应当轮到自己做东了,自己就爬出去掀篷,尖声的叫把船泊过来,问有什么菜下酒。那只小船到后系定了,妇人跳到那船上去了。
“我们回去,慢了又要挨打。”
“你怕打么?”
“我要转去,我留到这里有什么用处?”
“有用,你不看别人为你买酒去了么?”
“为我?”
“不是为你是为哪个?”
“我知道她为哪一个!?我要先回去了。”
兵士轻轻的说道:“呆子,你回去做什么?到这里住一夜试试,你可以明白许多事情。”
工人不再作声了,害着羞,想象这句话那些为自己所不分明的意思,他这时,记起昨晚上的事情来了。记起那个牧师的样子,记起那一钉锤,同到结果的种种,再上溯又记起拉木料车时同伴所说的一切话语。他记得事情太多,有点不安了。
他从兵士身边挨过去,要上岸。
“怎么样?”
“我要回去。”
“慢一点,喝一杯酒!”
“我不喝酒。”
“为什么?”
“我不喝酒。”
两人正争持着,听到妇人在那小船上喊人,问要多少酒。
兵士说,“弟兄要走。”
妇人以为是笑话,就仍然当笑话答应,说,“既然要走,就请便,让他上岸去,我们喝个醉。”
工人听到这个话。推开船头篾篷,跳上岸,从甬道上飞奔走去了。
妇人听到声音了,从小船上喊,“不要走!不要走!”到后回到自己船上,看到兵士,就骂兵士为什么放走了他,兵士干笑,因为他看出妇人的野心了,他笑妇人贪心不足。
兵士是愿意把工人打发走后作些别的事情的。

因为××市去××地方只是四个小时,照例牧师来往两处是极平常的事情,所以牧师失踪的第二天,毫不为教会致疑,到第四天×牧师的尸骸被人在河口发现时,这谋杀事件才露出传遍了×市。但这件事究竟为什么缘故而起,没有一个人能明白的。因为在牧师身上,发现一个金十字架同一个钱包,所有东西完全没有失去,所以这谋杀方向就转到抢劫以外的意义上去了。既不是抢劫,那末只有复仇了。但什么人会同牧师结仇?中国的官同教会,皆不大好意思疑心到工人同河街上一切市民的,因为他们知道这些人是不会同一个美国牧师有仇怨的。
×市出了这样大事,照例是管理×市行政长官悬赏缉凶,照例领事馆就拍了电报回本国去,照例就有从××来的新闻记者,由各方面探听了一些消息,夸张的毫不落实的写了一篇通信放到次日的报上,用次号字刊登出来,而且这新闻,一个月后所有在中国各地方的传教师,就皆从中外新闻纸上知道在××发生这样一件不幸事情了。
有一点事还可以记述,就是驻××山上的军队,为了这个缘故,被调防到另一个地方去了。这算是最严重的适当的处置,因为军队驻到这里,却不能使一个喝酒的牧师不为一个工人无意中用铁锤打死。
但是自从那件事情发生后,有了两个月,官厅同教会还是察不出那死者的理由。这里就轮到一个故事的布置了,按照了一个时代的风气,按照了一种最通常的执政者无耻的习惯,就是由中国官厅藉口说是“共产党有意破坏中美邦交”所行的一种手段,请求美国外交官谅解,领事方面则在承认这假定是一个最有益于中美邦交的估计以外,也照例请求中国赔一点款,且在换文里声明把这笔钱捐到××将来的大学里面去,作为纪念这为敦睦中美邦交而死去的牧师。中国官厅凡是这类事自无有不答应的道理,款项数目何况又不多,息事宁人,派交涉员来去商量了几次,双方很爽利的就把这件事结束了。
那个乡下来的人还是依然做他三毛钱一天的粗工,先是还常常做梦,梦到那三铁锤前后的事情,还不忘记那个软软的身体倒下去的情形,以及拖着那只又体面又长大的皮靴时,想同样也得到那么一双皮靴的一种感觉。但是,这些事是不适宜于保留到这种人记忆里很久的,正如这样人不适宜于为一种不合事实的欲望所苦恼一样,人们的心是十分健康的,缺少病态的,所以他能够把自己处置到新的生活上面,不必记那些无意中作成的错事。他对于这事也不骄傲,也不惭愧,久而久之这件事他就忘记了。
到第二年四月,教会方面为那牧师在工程处选地建筑一座纪念亭时,派十个人挖地基平土,那乡下的人也有分,因为特别勤快做工,得了一点奖赏,他拿这个钱就到当日同兵士所到过的船上去,同那个肥臀大脚女人住了一夜,他才明白兵士说“水牛”那字言所所代表的意义。
这家伙任何人见到都觉得是一个好工人,因为年青,有力,不懒惰。
一九二九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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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太太

我不是写几个可以用你们石头打他的妇人,我是为你们高等人造一面镜子。
他们的家庭

个曾经被人用各样尊敬的称呼加在名字上面的主人,国会议员,罗汉,猪仔,金刚,后来又是总统府顾问,参议,于是一事不作,成为有钱的老爷了。
人是读过书,很干练的人,在议会时还极其雄强,常常疾声厉色的与政敌论辩,一言不合就祭起一个墨盒飞到主席台上去,又常常做一点政治文章到《金刚月刊》上去发表。现在还只四十五岁。四十多岁就关门闭户做绅士,是因为什么缘故,很少有人明白的。

般绅士为了娱悦自己,多数念点佛,学会静坐,会打太极拳,能谈相法,懂鉴赏金石书画。另外的事情,就是喝一点酒,打打牌。这个绅士是并不把自己生活放在例外的地位上去的,凡是一切绅士的坏德性他都不缺少。

栋自置的房子,门外有古槐一株,金红大门,有上马石安置在门外边。(因为无马可上,那石头,成为小贩卖冰糖葫芦憩息的地方了。)门内有门房,有小黑花哈叭狗。门房手上弄着两个核桃,又会舞石槌,哈叭狗成天寂寞无事可作,就蹲到门边看街。房子是两个院落的大小套房子,客厅里有柔软的沙发,有地毯,有写字台,壁上有名人字画,红木长桌上有古董玩器,同时也有打牌用的一切零件东西。太太房中有小小宫灯,有大铜床,高镜台,细绢长条的仕女画,极精致的大衣橱。僻处有乱七八糟的衣服,有用不着的旧式洋伞草帽,以及女人的空花皮鞋。
绅士有一个年纪不大的妻,有四个聪明伶俐的儿女。妻曾经被人称赞过为美人,儿女都长得体面干净。因为这完全家庭,这主人,培养到这逸乐安全生活中,再无更好的理由拒绝自己的发胖了。
绅士渐渐胖下来,走路时肚子总先走到,坐在家中无话可说时就打呼睡觉,吃东西食量极大,谈话时声音滞呆。太太是习惯了,完全不感觉到这些情形是好笑的。用人则因为凡是有钱的老爷天南地北差不多都是这个样子,也就毫不引起惊讶了。对于绅士发生兴味的,只有绅士的儿子,那个第三的少爷,看到爹爹的肚子同那神气,总要发笑的问这里面是些什么东西。绅士记得苏东坡故事,就告给儿子,这是“满腹经纶”。儿子不明白意思,请太太代为说明,遇到太太兴致不恶的时节,太太就告给儿子说这是“宝贝”,若脾气不好,不愿意在这些空事情上唠叨,就大声喊奶妈,问奶妈为什么尽少爷牙痛,为什么尽少爷头上长疙瘩。
少爷大一点是懂事多了的,只爱吃零碎,不欢喜谈空话,所以做母亲的总是欢喜大儿子。大少爷因为吃零碎太多,长年脸庞黄黄的,见人不欢喜说话,读书聪明,只是非常爱玩,九岁时就知道坐到桌子边看牌,十岁就会“挑土”,为母亲拿牌,绅士同他太太都以为这小孩将来一定极其有成就。
绅士的太太,为绅士养了四个儿子,还极其白嫩,保留到女人的美丽,从用人眼睛估计下来,总还不上三十岁。其实三十二岁,因为结婚是二十多,现在大少爷已经十岁了。绅士的儿子大的十岁,小的三岁,家里按照北京做官人家的规矩,每一个小孩请娘姨一人,另外还有车夫,门房,厨子,做针线的,抹窗子扫地的,一共十一个下人。家里常常有客来打牌,男女都有。把桌子摆好,人上了桌子,四只白手争到在桌上洗牌,抱引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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